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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酒店行政人事管理制度大全.docx

大酒店行政人事管理制度大全

第四节、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

一、酒店印章管理与使用规定

为了加强酒店的印章管理,保证其使用安全、规范、准确、及时,特制定本规定:

1、各部门印章须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式样、尺寸统一刻制。

2、下列情况可使用印章:

(1)对外发出的公文;

(2)对外联系、商洽业务工作的介绍信、证明信等;

(3)与有关单位签署的合同、协议等;

(4)酒店员工办理私事,确需酒店出据证明信等。

3、使用酒店印章须经酒店领导书面批准,使用部门印章须经部门领导书面批准;文件用印,以签发该文件的领导人签字为准;常规用印由部门经理批准,印章管理人员审核后办理。

4、印章管理人员须对需要盖印的文件、信函等进行检查,须有相关领导的签发或签署,文件、信函格式须合适、文字须通顺、无错漏字,标点符号须妥当等。

开具印制好的介绍信时,须确认已将存根所列项目填写清楚;如需领导签字的,须有相关领导在“批准人”一栏签字,一切合格后方可盖印;使用信笺开信,须按领导批准的底稿抄清后再盖印。

5、盖章须讲求质量,印油正红、适宜、用力适度,盖印端正,字迹清晰,防止歪、倒、斜、偏、糊。

6、行政办对用印有监督、监印权,对于不合手续的用印,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盖印。

7、由印章管理人员进行用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印人、事由、批准人、经手人、印数、时间等。

8、酒店各部门的印章,须由各部门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保管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委托他人代为保管印章。

9、印章须妥善保管,随用随取,用后立即存于原处,并及时上锁,严禁将印章携出办公室。

10、各部门作废的印章须及时上交行政办封存。

11、本规定由行政办督导实施。

二、酒店经理值班管理制度

1、为切实确保将酒店安全和24小时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纳入有效管理,酒店各部门经理须参加夜间值班。

值班经理负责接待夜间的VIP客人、处理夜间客人的投诉与建议及突发紧急事务,并代表总经理对各部门夜间员工的出勤、岗位责任、服务质量等实行督导、检查。

2、酒店经理值班采取值宿轮流制。

每月由行政办编制值班经理排班表,并提前分发各部门经理。

3、值班经理须在值班开始前半小时,到总台领取值班室钥匙,并于值班结束前半小时交还钥匙。

4、值班经理须认真填写《值班经理值班检查记录表》所规定的各项检查内容,记录夜间发生的突发与紧急情况及处理结果,并向总经理汇报值班情况;汇报结束后,须将《值班经理值班检查记录表》交行政办存放,以备交接使用。

5、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可以在原则上不低于当期最低优惠房价的前提下,给予客人折扣或减租;也可以在营业场所签单,但事后须向总经理报告并予以确认。

6、值班期间若发生紧急情况,值班经理须妥善处理,重要情况须报告总经理;来不及报告的特殊情况,可先处理后补报;不能及时处理的投诉、报修、委托等遗留问题,须由值班经理填写在《值班经理值班检查记录表》中,将问题移交相应责任部门处理。

7、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须严格履行相关制度,无故不准离开酒店,不准做与当班工作无关的事情。

8、值班经理如有特殊急事不能值班时,须值班前找好其它部门经理代替其值班,并须及时通知行政办。

9、以上各条款,各值班经理须严格执行。

三、更衣柜管理规定

1、须凭行政办填发的《员工入酒店通知》给入酒店员工配发更衣柜,并详细记录员工部门、所用更衣柜的种类、柜号、押金收取情况,最后输入电脑并备份。

2、临时工、实习生每柜须收取押金,正式、试用员工免收更衣柜押金。

3、每日下午由专人到更衣室巡视、检查更衣柜的使用情况,发现更衣柜破损的,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维修。

4、因个人原因(如遗失、自撬等)须更换更衣柜门锁的,须先到财务部交更换门锁费,再凭财务部的收款收据办理换锁手续;对于自然损坏等原因需换锁的,可免费为其办理换锁手续。

5、员工离酒店时,须凭行政办的《员工离酒店通知》回收离酒店员工的更衣柜。

6、回收更衣柜时,须先与离酒店员工本人到更衣室检查其更衣柜的使用情况,更衣柜有损坏现象者,视损坏情节,扣罚相应的现金;对更衣柜完好无损的,当即退还押金。

7、对离职逾期5天不办手续的员工更衣柜(依据行政办提供的离职时间),须在保安员的监督下,清理并清点出离职人员更衣柜内的物品,并做好详细记录;清理、清点出的店服等酒店物品须上交酒店有关部门,个人物品须予以妥善保管。

上述工作做好后,其未办离职手续员工的更衣柜可视为空柜,可再次发放、使用。

8、员工更衣柜备用钥匙作为酒店有关部门不定期抽查和检查更衣柜之用,其管理与员工的财物安全息息相关,因此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保管者严禁外借他人私用。

四、人事劳动管理制度

人事劳动管理是酒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根据酒店的经营目标合理组织劳动力,通过招聘、录用、培训、选拔、调整、考核、巡视督导、奖惩、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管理活动,谋求人与事的科学结合和人与人之间的紧密配合,达到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改变和有效调整员工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员工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的目的。

鉴此,特对人事劳动管理规定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酒店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办公室主任、部门经理、人事主管、部门主管、领班、员工、见习员工等职级。

2、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

3、酒店有关的人事、劳动管理,均统一由人力资源负责。

(二)人事审批权限

1、部门经理岗位人事事项:

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行政办(参与)。

2、部门主管岗位人事事项:

部门经理→行政办(考核意见)→总经理。

3、领班岗位及其以下的员工人事事项:

部门经理→行政办备案。

(三)人员编制管理

1、为严格控制劳动力成本,从酒店经营和管理的实际出发,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在定岗、定责的基础上,制订酒店先进、合理的人员编制。

2、由各部门提出编制计划,报总经理审核并拟定酒店人员编制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确认后实施。

3、编制方案确定后,既要在执行中保持其相对的稳定,又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保证其先进性。

编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整和变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因工设岗、突破编制。

(四)员工招收管理

1、酒店正式员工的招收

(1)行政办根据编制计划制订招工简章,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原则,有计划、有目标、有标准地严格进行考核,选拔酒店需要的合格人才。

(2)新招收的员工均应实行上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结业的,由行政办根据学员的素质及各部门对员工的需求,统一分配;不合格的,均应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为保证酒店员工的素质,促进员工学习专业技能的积极性,严格把好新员工质量关,凡新员工必须经过试用。

试用期内由部门及行政办对其进行跟踪考核;在试用期满时,由本人写出书面《转正申请》,由部门填写转正意见并提交行政办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以确定转正名单,评定职级和工资级别;对试用不合格的员工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急需专业技术人才的聘用

(1)由有关部门根据酒店编制和工作需要,提出报告,交总经理审批,,由行政办向社会公开招聘。

(2)由行政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招聘人员的专业技能、仪表仪容、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和挑选;确定候选人员后,提交总经理决定。

(3)试用一个月后,由本人全面总结,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签署考核意见后报行政办审核。

(4)行政办将审核意见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并评定职级和工资级别

(5)对试用不合格的人员由行政办办理离店手续。

(五)新员工进店的管理

凡经面试、考核、体检、政审符合酒店用人标准的各类人员进酒店工作,必须到行政办办理进店手续。

1、人员范围:

正式工、试用工、实习生。

2、程序:

(1)新进酒店员工须向酒店提供下列物品:

a.一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

b.有关学历、职称等证明;

c.《报到证》或《工作行政介绍信》、《下岗证》或职介信等工作证明;

d.已填好的《职工登记表》或《用工人员登记表》;

e.本人的体检证明。

(2)由行政办填写《员工进店分配单》,此单一式四份,行政办、保安部、仓库(工作服)、财务各一份。

(3)由分配部门带领新进店员工持《员工进店分配单》,到相应部门办理进店手续。

(4)员工凭《员工进店分配单》,可领取下列物品:

a.员工名牌;

b.《员工手册》;

c.员工更衣橱;

d.工服;

e.工作餐卡;

3、入店须知:

(1)员工办理入店手续后,应在入店当日办理考勤打卡。

(2)员工进店应主动接受行政办和其它部门进行的入店教育,服从安排;正式工和试用人员进店后,行政办将为其发放《员工手册》,入职人员应认真阅读,并按照《员工手册》的要求去做。

(3)除需办理住宿的员工外,办完入店手续后,员工应具有以下物件:

a.员工名牌;

b.工作服;

c、工作餐卡;

d.更衣橱钥匙;

e.《员工手册》。

(六)员工档案管理

一、酒店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依据酒店档案管理制度而制定。

二、档案管理实行专管责任制,对档案实行密级管理,由人力资源档案专管员负责保管与整理。

三、人力资源档案分为应聘者档案、试用员工档案、正式员工档案、管理人员档案、人力资源管理档案、各类文书档案、解聘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按所属部门的流水号管理,应聘者档案、解聘人员档案属一级档案;试用期员工档案、正式员工档案属二级档案;管理人员档案、人力资源管理档案、各类文书档案属三级档案。

四、档案查阅原则上实行限制查阅,经行政总监或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查阅。

任何人只能在行政办且有监督人的情况下方可查阅所需资料。

如需档案资料只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所查阅过程均应填写好登记表,注明用途和归还时间,不允许带出办公室。

五、属酒店制发的文档内容,复印件存档;属行政办制发的文档由行政办保管原件。

六、档案管理专管员如有违反如下操作规定,将按酒店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对其责任人进行处罚:

1、在无监督人的情况下,向查询人提供档案材料;

2、超越权限将档案提供给查询人;

3、向查询人提供档案原件,并且对酒店各方面造成了相关影响;

4、向酒店汇报档案变动情况不及时,脱离酒店管理监督与指导;

5、档案严重丢失,或只以软盘而无文本管理的或只以文本而无其它方式保存的;

6、泄露酒店人事等相关重要机密,给酒店造成损失的;

七、违反以上任意一项,按酒店相关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七)、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凡家庭不在本县,确系酒店安排长期住宿的员工(含实习生、临时工等)须一律凭行政办在其入酒店时下达的通知单,由行政办统一安排住宿;确系工作需要在宿舍临时住宿的员工,须凭所在部门经理同意,由行政办统一安排住宿。

2、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须严格遵守酒店《员工守册》和《员工宿舍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服从宿舍管理员的安排;爱护宿舍的公物,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

对于违反《员工宿舍管理规定》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批评和制止,对情节严重者,将依据《玉台国际酒店员工奖惩标准》中的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和处罚。

3、为了保证员工宿舍的安全,未经批准任何人严禁擅自入住员工宿舍,严禁任何人在员工宿舍会客,或带入他人在员工宿舍住宿;如有违反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者,将依据店规店纪,予以纪律处分。

4、除员工宿舍统一配备、使用的物品外,严禁任何人将酒店的客用物品(包括客房清扫撤出物品、遗留物品等)带入员工宿舍使用或私藏;如发现上述违规者,经查证后,将依据《玉台国际酒店员工奖惩标准》中的有关偷盗物品的规定,予以开除。

5、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做到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严禁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严禁宿舍无人时开启电热毯,点长明灯,开长流水。

违者将依据《玉台国际酒店员工奖惩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酒店各部门须对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加强管理与教育,并将员工在员工宿舍的表现情况纳入部门员工考核、评估的内容。

同时,酒店有关职能部门将不定期的对员工入住宿舍的情况予以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将依据《酒店员工奖惩标准》中的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和处罚。

(八)员工离店管理

凡离开酒店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到行政办办理离店手续。

1、人员范围:

正式工、试用工、实习生。

2、离酒店人员种类:

(1)个人辞职:

凡个人申请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酒店提交申请,按行政审批权限批准后到行政办办理手续。

(2)合同期满:

员工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的人员,期满后到行政办办理手续。

(3)辞退或开除:

因违纪、触犯刑律或酒店认为不适合继续工作而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由其所在部门将有关的材料(个人检查、人证等材料)随处理意见一并报行政办审核,在按人事审批权限批准后,行政办通知其本人办理离店手续。

(4)实习结束:

实习、代训人员在实习结束时,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到行政办办理手续。

3、程序:

(1)行政办开据《员工离店通知单》;

(2)由离店员工本人前往相应部门办理手续;

(3)离店员工交纳下列物品:

a.员工所在部门的有关物品;

b.员工名牌;

c.《员工手册》;

d.员工更衣橱;

e.工服;

f、工作餐卡;

g.借阅的书籍、文件、资料;

h.借款等。

(4)员工所在部门应与离店员工作好工作交接手续,并在《员工离店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5)行政办、保安部、仓库、计划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收缴有关物品,并在《员工离店通知单》上签署意见;

(6)离店员工本人应在离岗5日内将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并将签字完毕的《员工离店通知单》交行政办;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7)员工辞职应按劳动合同及培训协议等规定条款赔偿酒店经济损失、违约金。

4、离店须知:

(1)离店员工提交《离职申请》;

(2)持《离店通知单》到酒店各部门办理离店手续,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

地点:

交接人:

事项:

(3)办完离店手续后,必须将《离店通知单》连同名牌、《员工手册》、更衣橱钥匙交回行政办;工作餐卡交回员工食堂管理员。

(九)员工岗位调动管理

领班级别及其以下员工在本部门内部同工种或相近工种的调动,由部门经理批准实施,事后将变动情况报行政办备案;领班及其以下员工在本部门内由一线面客岗位调动到管理或其它非面客岗位的,应由部门提出书面意见,送交总经理批准后,报行政办备案。

部门主管级岗位人员的内部岗位调动,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提交总经理批准后,报行政办备案。

领班级别及其以下员工在酒店跨部门之间的调动,由行政办与调入和调出部门协商并报总经理同意后办理手续;主管级岗位以上管理人员跨部门调动由总经理提出意见并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到行政办办理手续。

酒店各级员工经批准变动工种岗位时,行政办和新调入部门均要对该员工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然后正式分配工作。

(十)建立酒店培训体系

1、管理人员既是受训者也是培训者。

从酒店总经理、部门经理到岗位主管、领班,各级管理人员均须承担其培训者的责任。

2、为了搞好酒店的培训工作,酒店须建立酒店培训(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培训)和部门培训二级培训体系。

3、酒店培训(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培训):

酒店培训(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培训)的活动侧重于举办知识性专题培训、公共课目培训及组织全酒店性大型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4、部门的培训,须由酒店各部门明确一名主管级以上人员,做为酒店培训的兼职教师,对各部门实施专业培训。

5、各部门须将培训活动中需行政办协调、解决的有关事宜上报行政办,由行政办负责或请示酒店主管领导后协调、解决。

6、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应承担的培训责任:

(1)贯彻执行酒店领导对培训工作的各项要求。

负责酒店年度、月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培训工作的实施。

(2)受总经理的委托,负责检查、协调各部门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培训工作的实施

(3)人力资源工作人员组织的培训除了以上第三条所述的培训侧重点外,还应负责新员工的岗前培训。

7、各部门应承担的培训责任:

(1)各部门应明确一名主管培训的人员与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员进行工作沟通。

(2)根据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安排的培训任务及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本部门的年度、月度培训计划报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并组织实施。

(3)各部门主办的培训活动应侧重于专业技能、操作技能、服务标准、服务技巧、应变能力等本职工作所需的培训项目。

(十一)员工培训的考勤制度

1、全脱产培训:

(1)员工参加全脱产培训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须负责其考勤,每月末须将其考勤统计后报行政办,与其工资挂钩。

(2)参加全脱产培训的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缺课达总课时量的15%者,行政办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的资格。

2、业余培训:

(1)参加业余培训的员工,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保证按时出勤。

(2)参加业余培训的员工,无论何种原因,缺课达总课时量的20%者,行政办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

(十二)培训器材和资料的管理

1、对于购进的培训器材,负责培训的人员必须会同采购部和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方可接收。

2、培训用的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须专人保管;并列出目录,分类保存。

3、借用物品和资料须详细登记,并注明姓名、部门、资料名称、借阅日期和归还日期。

4、接收归还物品时须仔细检查,若有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5、须定时检查、清点培训器材、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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