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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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分发
部门
□管理者代表
□管理部
□技术质量部
□市场部
□制造部
□贸易部
□财务部
编制
目的
为满足CNCA-C11-09:
2014、CQC-C1109-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细则对汽车饰件产品生产一致性控制的要求
受控
印章
会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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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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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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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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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历史:
章节
修订状态
修订单号
修订者
批准者
生效日期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文件编号:
PT-CCC-2016-01
受控状态:
受控
编制:
技术质量部
审核:
批准:
XX公司发布
版本:
2016年A/0版
发布日期:
2016.03.10
第一章
生产一致性控制的文件化规定
第二章
产品涉及的标准及相关部件、过程的控制规定
第三章
COP试验设备、人员的控制要求
第四章
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申报、变更和执行的要求
第五章
工厂对发生生产不一致情况的处理规定
第六章
工厂对产品不一致的追溯处理措施
第七章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附表
附表1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试验和检查)
附表2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关键件)
附表3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关键生产/装配/检验过程)
第一章生产一致性控制的文件规定
1、目的
1.1为了确保本公司认证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工厂生产的批量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特制定和发布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1.2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是公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定了产品一致性所涉及的相关过程、产品、人员及检测设备等要素的控制方法及程序。
2、围
2.1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汽车饰件产品。
当新的汽车饰件产品获得CCC证书时,亦应遵守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规定。
2.2本公司已按认证实施规则、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
3、职责
3.1总经理
a)领导公司的全面工作;
b)向全体职工宣传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c)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d)建立公司组织结构,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e)进行管理评审,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f)确保资源的获得;
g)指定质量负责人,并授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3.2质量负责人
a)负责建立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质量体系,确保实施和保持;
b)确保产品一致性以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
c)正确使用CCC证书和标志,确保加施CCC标志产品的证书状态持续有效;
d)对认证产品变更进行确认批准并承担相应责任。
3.3市场部
a)负责生产计划的安排、生产车间的管理;
b)负责设备工装管理和工作环境的管理;
c)负责关键生产过程的识别、确认和过程能力的研究;
d)负责建立工装管理系统和关键设备预防性维护系统;
e)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防护。
f)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持续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和执行。
g)负责组织工艺文件的编制。
3.4贸易部
a)负责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
b)负责原辅材料、零部件的采购,保证及时满足生产需要。
3.5仓库
a)负责产品交付的管理。
b)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帐卡物一致。
c)负责仓库的产品防护。
3.6管理部
a)负责人力资源的管理,组织员工培训工作,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b)负责行政事务管理。
3.7财务部
a)负责财务管理。
3.8技术质量部
a)负责组织产品设计文件、质量体系文件和记录控制。
b)负责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控制。
c)负责进货、过程、成品检验工作;
d)负责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控制;
e)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
f)负责顾客投诉的处理。
3.9市场部
a)负责销售计划管理,负责客户沟通。
3.10采购员
a)按采购计划实施采购,及时供应生产所需的各类原辅材料;
b)确保在合格供应商中实施采购工作。
3.11检验员
a)按检验要求对各过程的产品实施检验和判定。
b)对所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及时反馈,做好过程质量控制。
c)对检试验设备认真维护,保证精度要求;
d)有权停止生产,以纠正质量问题。
3.12审员
a)负责按审计划实施审核工作。
b)负责体系运行各过程的监控,协助质量负责人维持体系正常运行。
3.13生产工人
a)认真执行质量制度和工艺文件,做好产品自检,确保产品质量。
b)对所使用的设备和工装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c)负责搞好本岗位作业区域环境的清洁卫生。
d)搞好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标识和防护。
3.14业务员
a)负责产品的交付过程控制。
3.15设备工装维修人员
a)负责设备工装的维护和故障的修理;b)负责设备工装定期维护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3.16技术员
a)负责相关产品技术文件的编制;
b)负责相关产品技术问题的处理。
3.17标志管理员
a)负责3C标志的领用及加施;b)负责加施标志的维护、登记;
c)认真执行认证标志控制规定,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施认证标志。
3.18其它质量职责
a)公司确保生产作业的每个班次都配备了负责质量的人员;
b)公司指定各班班组长和品质检验员为负责产品质量的人员,负责产品质量,有权为纠正质量问题而停止受影响部分的生产。
当产品和过程出现异常时,必须及时报告上一级负责人,以采取纠正措施,问题解决后,由停产负责人决定恢复生产。
第二章产品涉及的标准及相关部件、过程的控制规定
1、产品适用标准列表:
1.1产品适用实施规则、实施细则: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汽车饰件》(编号:
CNCA-C11-09:
2014)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汽车饰件》(编号:
CQC-C1109-2014)
1.2产品使用标准:
GB8410-2006汽车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1.3产品适用法律法规:
本公司生产的CCC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全部适用的法律法规之规定。
1.4认证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
a)由技术质量部定期(每年更新1次)检索相关标准、实施规则、实施细则及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的更新,若有更新及时收集并分析,做好更新记录。
文件的回收、作废、发放、保存等具体按公司PT-QP-01《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b)如涉及到认证实施规则、实施细则、产品执行标准等的更新,应由技术质量部向认证机构申请变更,得到认证机构确认后方可按更新标准规则执行。
2、涉及相关部件:
2.1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清单,见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COP关键件
2.2关键件供应商的控制:
2.2.1本公司按《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采购,并按各产品的《关键件清单》及《合格供方清单》的要求,在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关键件;确保采购产品的一致性。
2.2.2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图纸、国家的法律法规、产品认证法规进行生产与供货;本公司按照《采购控制程序》,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和管理;并每年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质量保证体系、交货期、成本等进行综合性评定,依据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分级管理和选择。
如果不符合选择条件的要求,则淘汰并停止供货。
在此期间供应商应进行整改、提高,如需继续供货时,必须按照程序进行重新评价。
贸易部对供货情况对供方进行日常业绩管理,提供到本公司.
2.3关键件进货检验:
关键件进货检验时,技术质量部依据厂家供货批次、供货数量,进行抽样检验,其项目和要求、执行标准等。
具体按各关键件的《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执行。
2.4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2.4.1为了保证关键件质量稳定性和生产一致性,技术质量部应对其进行周期性确认检验/验证,要求及频次等按附表2《关键件COP试验》进行。
2.4.2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检验报告,须查看是否在有效期、是否按照《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包含项目、方法、频次、判定、验证结果)提供检验报告。
2.4.3如供应商无法提供检验报告,如本公司实验室有能力检验的,可由本公司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否则应由供应商或本公司委托国家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检验,第三方实验室提供的检验报告,应满足《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要求(包含项目、方法、频次、判定、验证结果等)。
2.4.4获得强制性认证(有CCC标志)、CQC标志认证的关键部件进货检验时,应确认其标志,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对其证书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并保存检查记录。
2.5判定准则:
关键件的合格判定按照产品图纸及《进货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产品合格后方可入库。
2.6不合格品的处理与措施
2.6.1关键件在进货检验发生不合格品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标识,置放于不合格品区,在《进货检验记录》上注明不合格原因及数量,技术质量部负责评审。
评审结论有返工、拒收、让步接收,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2.6.2对于经检验合格已入库后出现的不合格品,应由贸易部退货,对可能造成的后果采取相关适应的措施,并经相关人员批准后实施,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工厂涉及的生产过程:
3.1关键工序(过程)及控制要求
3.1.1符合以下条件的工序(过程),即为关键工序(过程):
1)该工序(过程)加工的部位或装配的项目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安全性能的;
2)该工序(过程)加工的部位或装配的项目直接影响到产品的使用性能或寿命的;
3)该工序(过程)加工的部位或装配的项目对下工序加工或装配有重大影响的。
本公司认证产品关键生产工艺流程见工艺流程图。
关键工序(过程)为:
注塑成型工序。
3.1.2技术质量部在制定工艺流程时,应标注关键工序(过程),并编制关键工序(过程)作业指导书。
3.1.3技术质量部应对关键工序(过程)进行过程研究,以验证过程能力并为过程控制控制提供输入。
3.1.4制造部应在关键工序岗位处明确"关键工序",根据关键工序的工艺特性,制定有别于普通工序的管理手段。
3.1.5关键工序操作者应接受过相关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3.1.6制造部应在每次开机时对关键工序(过程)进行作业准备验证并保存记录。
3.2环境要求:
制造部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要求。
3.3关键工序(过程)的监控:
制造部应对关键工序(过程)的工艺参数进行监控。
3.4生产设施的控制
3.4.1根据工艺及产量要求,生产部明确主要生产设备及相关工装,并负责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并制定必要的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3.4.2生产设备、工装等应按规定要求进行预防性维护,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维护保养。
3.5过程检验控制
3.5.1为了保证产品在整个制造过程中质量得到控制,并可追朔,按照产品生产及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3.5.2过程质量控制是通过操作人员在工序间的自检、互检达到产品质量要求,在整个生产过程中,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进行“自检”与“互检”,并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杜绝不合格品流入下一道工序。
3.5.3对涉及产品重要质量特性等方面,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设置特殊和重点工序,设置专门检验控制点。
每天由重点工序操作者进行首检,专职巡检员进行不间断的巡回抽检,并负责及时向技术质量部门反映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对特殊和重点工序的操作者要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3.5.4过程检验项目、频次、方法等按作业指导书执行。
3.5.5对于不在工厂生产的关键件,应通过对关键件的进货检验和定期确认检验的方式来进行控制。
4.成品检验
技术质量部根据《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对成品进行检验及定期COP试验;并保存记录。
第三章COP试验设备、人员的控制要求
1、目的
为确保成品COP试验设备、人员的控制要求特编制本规程。
2、围
适用于本公司认证产品所用试验设备、人员的控制要求。
3、职责
管理部负责对人力资源的控制,负责制订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技术质量部负责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4、计量、监视和测量设备
4.1技术质量部根据《计量、检试设备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建立《检测设备清单》,记录检测设备的编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校准周期、校准日期等。
计量管理员根据检测设备检定周期及时送往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或认可单位进行校准,对于公司的自校设备,由本企业自行编制校准规程进行校准并保存校准记录。
4.2检测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制度,对于重要或复杂的检测设备编制检验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者要熟悉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方面的知识和操作技术。
检测设备使用前,操作人员应先检查设备的性能是否正常,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3用于关键件进货检验和成品检验、关键工序的检测设备,应符合检测项目的精度、测量围要求。
4.4设备操作人员发现检测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立即停止检测工作,及时报告。
由技术质量部评估设备失准对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及先前测量结果的影响程度,确定需重新测量的围并追查相应的产品流向。
技术质量部应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维修并重新校准,采取相应纠正措施,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准确、有效。
5、关键岗位人员的控制
5.1涉及认证产品项目符合性的相关人员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
技术人员、采购人员、检验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审员等。
5.2管理部应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的要求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应知应会和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应知应会容包括:
国家标准和相关作业文件,熟悉本职工作相关知识。
5.3对于影响COP检验项目符合性的检验和试验人员、关键工位的操作人员初次上岗或变化时,应确认其技能是否合格。
第四章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申报、变更和执行的要求
1.目的
通过对批量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认证产品的一致性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
2.围
适用于认证产品,包括产品的结构、工艺和所使用的关键零部件、材料等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性。
3.职责
3.1技术质量部负责图纸、技术文件及产品结构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性检查;产品一致性审核工作,是产品一致性控制的归口部门;
3.2贸易部负责采购的关键零部件或材料与型式试验的样品一致性;
3.3制造部负责产品与生产部相关文件一致性检查。
4.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申报
在增加全新产品系列时,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编制该产品系列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由技术质量部向认证机构申报并提供详细资料,获得批准确认后方可执行。
5.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变更
5.1涉及本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容的变更由技术质量部提出,经质量负责人批准执行。
5.2必要时(涉及COP试验或检查、关键件以及产品的一致性和与标准的符合性项目),一致性计划变更由技术质量部按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向认证机构进行变更申报备案。
申报的容包括:
变更项目、变更前后的容说明、变更后的一致性控制计划书、相关的验证报告等。
具体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执行。
5.3每年监督审核前1个月,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形成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对于发生生产不一致情况应重点说明其原因、处理及追溯结果、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质量负责人审查批准。
在认证机构和/或工厂检查组要求的情况下,在工厂检查时提交给认证机构的检查组。
5.4涉及COP试验或检查、关键件以及产品一致性和与标准的符合性的项目需要事先向认证机构申报。
5.5关键过程控制方式的变更、人员和设备的变更、生产不一致性追溯和处理措施的变更等,可在生产一致性执行报告中向认证机构提交说明。
5.6凡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发生变更的,除在执行报告中进行变化说明外,企业还应另提供一份新版本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
5.7变更流程
提出部门技术质量部审查质量负责人批准认证机构审查批准实施变更
6.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执行
6.1《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经认证机构审查批准后发放,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执行《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的有关项目,技术质量部负责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6.2技术质量部负责编写每年度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执行报告》。
报告应对照计划逐项说明生产一致性控制所进行的工作和重要变更,对于发生的生产不一致情况应重点说明其原因、处理及追溯结果、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五章工厂对发生生产不一致情况的处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围
为了确保认证产品能满足国家强制产品CCC认证生产一致性审查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工厂生产的批量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2、职责
2.1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生产不一致情况进行评审处理。
2.2技术质量部负责设计开发不一致问题的调查及改善,
2.3技术质量部负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不一致问题的调查及改善和产品检验时发生不一致问题的调查及改善。
2.4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不一致问题的调查及改善。
2.5仓库负责成品销售后不一致问题的调查及改善。
2.6贸易部负责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不一致问题的调查及改善。
3、工作程序
3.1当公司检验发现不合格(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情况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生产过程控制程序》进行识别和隔离,在实施修理、调整、更换和必要的再检查以及最终检查合格之后予以出货。
3.2产品发生不一致属于不符合法规等质量信息,上报认证机构,按规定执行暂停、变更、注销等认证程序。
由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确定不合格对象围,制定对策并实施,以尽快恢复生产一致性。
3.3认证产品存在不一致时其处理措施控制流程如下:
3.3.1原因分析
对照出现的问题,首先应进行原因分析,可从如下方面入手:
1)供应商的选择
2)关键件入厂检验
3)关键件的防护
4)过程检验
5)最终检验
6)产品发运
7)顾客投诉
8)部审核
3.3.2风险评估
当产品生产出现生产不一致时,应当慎重分析,是否是关键件,是否有影响产品性能、环保、安全等要素,进行风险评估,若是,应按严重不合格对待。
3.3.3纠正措施
1)属于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等的严重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隔离和处理,在实施返工、调整、更换和复检以及最终检验之后才可放行。
2)属于国家质量抽查、技监执法、认证机构所发现产品存在不合格情况时,应及时向认证机构进行上报,并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产品认证法规性文件的要求对不合格项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及改进。
3)属于不符合法规等质量信息,上报认证机构,按认证机构规定执行暂停、变更、注销等认证程序。
由公司质量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确定不合格对象围,制定对策并实施。
4)属于部审核等发现的不合格项,由技术质量部发出《纠正/预防措施表》确定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填写“原因分析”栏,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3.3.4纠正措施的验证
1)根据制定的不合格项纠正预防措施,属于一般性项目,由技术质量部、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并验证,即加倍抽验或全数检验。
2)属于关键件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时,由技术质量部牵头,根据《纠正/预防措施表》,并会同相关责任部门现场进行检验和审核。
第六章工厂对产品不一致的追溯处理措施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产品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一致性及产品的可靠性,当产品出现问题时,根据产品标识能迅速、准确地查询产品信息,实现产品溯源,及时实施改善,必要时进行召回处理。
2、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经过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
3、职责
3.1技术质量部负责产品的追溯处理。
3.2仓库负责召回处理。
4、工作程序
4.1、产品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规定进行标识,以便追溯。
4.2、若整车产品的召回涉及到公司产品,由仓库和整车厂沟通,按照召回要求召回公司的产品。
4.3、不需要召回的已经销售产品,仓库组织对市场上产品采取整改措施。
技术质量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需要组织生产、采购备件的,制造部、贸易部负责协调生产和采购;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的不一致,贸易部督促供方组织实施并监督。
4.4、技术质量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不一致产品分析问题原因,确定需采取的整改措施和防止再发生的纠正措施,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
技术质量部负责将出现问题的原因、纠正和纠正措施的结果上报认证机构。
4.5、当国抽、省抽、地方抽查和年度监督抽查出现产品不符合标准时,技术质量应立即通知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出货,并按《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容进行追溯。
技术质量部应向认证机构就不符合的情况进行汇报。
并执行认证机构做出的暂停或撤销认证的决定,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
在完成相关整改符合,产品一致性合格,获得认证机构批准后,方能恢复生产,并使用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
4.6、如产品不一致涉及的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供方,由贸易部和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对供方的评价进行复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确保产品再次满足规定要求;
4.7、仓库负责对不合格品通知销售商的更换。
负责产品市场反馈信息的处理。
售后服务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负责处理用户投诉和对不合格品进行修理和更换。
第七章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一致性控制要求
1.1产品一致性要求
公司目前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型式试验样品及向认证机构上报信息资料中的技术参数、配置、性能指标应保持一致。
1.2产品生产一致性COP试验控制,见COP检查试验一致性控制计划
1.3关键件一致性控制
1)见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一致性控制计划
2)贸易部按《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采购,并按各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及材料清单》及《合格供方》的要求,在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关键件;确保所采购关键件的一致性。
3)技术质量部按要求对所采购的关键件进行进货检验、定期确认试验,确保关键件产品质量符合生产要求。
4)制造部在生产过程中对关键件进行监控和检查,确保关键件产品质量符合生产要求及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
1.4生产过程的一致性控制
1)工厂对认证产品的关键工序(过程)进行识别,对关键工序(过程)进行过程研究和确认,按《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程序》执行。
2)制造部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要求。
3)制造部应对关键工序(过程)的工艺参数进行监控。
4)制造部应对生产设备、工装、模具应按规定要求进行预防性维护。
5)技术质量部应在认证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适当阶段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确保产品质量持续符合要求。
1.5成品检验
技术质量部应根据《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和各产品的《控制计划》对成品进行检验及定期COP试验;并保存记录。
1.6关键岗位人员的控制
管理部按《人力资源管理程序》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容包括:
作业文件的学习和熟悉本职工作相关知识等。
1.7检测设备的控制
技术质量部根据《计量、检试设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检测设备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