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资料范本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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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资料范本1
xxxxxxxxx
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
采购人:
xxxxxx
采购代理机构:
xxx
日期:
第一章询价邀请函……………………………………………………………….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
第三章合同格式………………………………………………………………...19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1
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22
第一章询价邀请函
采购编号:
xxx
1.采购条件
xxx受xxxxxx的委托,依据xxx(xxx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人:
xxxxxx。
项目名称:
xxxxxxxxx桩基检测。
采购内容:
xxx。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报价上限):
xxx。
质量要求:
合格。
计划工期:
xxx。
施工地点:
xxxxxxxxx。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
地基基础检测必须包含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岩基载荷试验、钻芯法检测)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11年12月12日至1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00时至11:
30时,下午14:
30时至17:
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xxx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XXX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等(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xxx。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
2011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
询价地点:
xxx。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XX招标与采购网和xxx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xxxxxx
联系人:
XXX
代理机构:
xxx
联系人:
XXX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采购人
xxxxxx
采购代理机构
xxx
项目名称
xxxxxxxxx桩基检测
实施地点
xxxxxxxxx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报价上限)
XXX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采购内容
XXX
计划工期
xx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供应商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
地基基础检测必须包含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岩基载荷试验、钻芯法检测)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接受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11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价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报价截止之日算起)
投标保证金
该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0.3万元。
只接受从报价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交纳,未按时按额汇到xxx指定账户的视为废标。
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
“xxxxxxxxx桩基检测投标担保”字样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1年12月21日17:
00时前到达以下账号(以到帐为准):
账户名称:
XXXX
开户行:
XXX
帐号:
XXX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xxx
是否退价报价文件
■否□是
询价时间和地点
询价时间:
2011年12月22日上午9时30分
询价地点:
xxx
评审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一、说明
1.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1.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前附表》中所叙述的询价采购项目。
1.2.凡超出《前附表》所列采购预算的报价文件均不予接受。
1.3.采购人已获得上述资金,并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费用用于支付本次询价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款项。
1.4.本询价文件有关条款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采购人
2.1.“采购人”亦称“用户方”或“买方”系指《前附表》列明的、获得资金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3.采购代理机构
3.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取得政府采购代理资质、代理政府采购事宜,并且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询价的xxx。
4.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4.2.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符合询价文件《询价邀请函》中的资格要求(准入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
除《询价邀请函》及本文件另有规定,外国供应商不得参与我国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的报价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报价活动的除外。
4.3.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及询价文件的规定。
4.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报价。
5.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5.1.“货物”系指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供应商必须按询价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准时提供货物及其他材料并负责所供货物、材料的包装、运输及保险。
(2)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货物合格性和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
5.2.“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5.3.“服务”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技术、咨询、物业管理、金融保险、印刷、汽车维修等项目。
5.4.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
5.5.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5.6.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的现货。
5.7.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6.报价费用
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
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询价文件说明
7.询价文件构成
7.1.询价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工程及服务的询价以及询价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
询价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章询价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格式(参考范本)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
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
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其报价被拒绝,该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3.供应商购买了询价文件后,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一个工作日前未提出正式书面质疑的,视为完全接受本询价文件的所有要约条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之后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8.询价文件的澄清
8.1.询价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
8.2.供应商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澄清,并在其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询价文件的每一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该答复作为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9.询价文件的修改
9.1.询价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询价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之前的任何时候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
由于询价文件的修改可适当延长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
9.3.询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询价文件收受人,该修改书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0.询价公告时间及采购方式的更改
10.1.询价公告时间根据询价项目及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但自询价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止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10.2.询价公告发布后,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参加报价且对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重新组织询价,或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其它采购方式实施。
三、报价文件的编写
11.报价的语言
11.1.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报价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12.报价文件的组成
12.1.报价文件应包括《报价文件格式》中的所有内容。
上述文件及表格为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文件,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内容。
13.报价
13.1.报价应详细填写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单价和总价等。
13.2.详细报价表填写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货物项目报价:
包括所有设备费、备品备件费、商检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技术支持费、软件升级费、税费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等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全包价。
(2)工程项目报价:
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3)服务项目报价:
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利润、税金等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13.3.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填写报价只是为便于对报价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力。
13.4.如果供应商报价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将视为无效报价,可从其他合格供应商中选择。
13.5.如《报价汇总表》无特殊规定,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3.6.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13.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13.8.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若无其它规定,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14.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满足《询价邀请函》中列出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成交后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