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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规定

  1、支付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2、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指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以确保劳动者基本生活及孕产期的医疗保健需要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也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

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在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一)生育津贴:

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

计算公式为:

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

其中,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生育医疗待遇:

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我国劳动部在1995年颁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以北京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例:

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

  0.8%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

  3、享受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

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1、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生育津贴假期天数:

  

(1)2019年的新劳动法规定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较之前90天产假增加了8天;

  

(2)晚育假增加30天(新劳动法中未曾出现晚育假,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

  (3)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产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产科并发症按核定的数额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

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

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

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

  4、待遇产假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休息的期限。

  具体解释为女职工在分娩前和分娩后的一定时间内所享有的假期。

产假主要作用是使女职工在生育时期得到适当的休息,使其逐步恢复体力,并使婴儿得以受到母亲的精心照顾和哺育。

中国在80年代以前,把怀孕、生育和产后照料婴儿的假期规定为56天。

1988年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后,对原规定作了很大的修改。

现法定正常产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83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很多地区还采取了对晚婚、晚育的职工给予奖励政策,假期延长到180天。

  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中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由医院、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向职业妇女和男工之妻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

  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

各国的生育保险提供给怀孕妇女的医疗服务的项目不同,一般是根据本国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制定相应的服务范围。

大多数国家为女职工提供从怀孕到产后的医疗保健及治疗。

我国生育保险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其他规定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

用人单位要依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广州市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对于生育津贴的相关规定就为大家阐述到这里,希望大家对于生育津贴有更好的了解,能够实际帮助大家在生活中解决一些问题,若大家还想了解其他五险一金的相关知识,欢迎到我们网站找寻专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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