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运行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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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运行管理规定
配电运行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了保证油田配电网的安全、优质运行,提高公司的配电运行管理水平,并使配电运行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电力营销公司配电的运行管理。
2职责
2.1生产安全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配电运行生产技术管理。
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公司配电运行有关的运行技术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2生产安全部负责配电设备运行故障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3生产安全部负责配电运行过程中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及考核。
2.4生产安全部负责配电运行过程中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监督检查及考核。
2.5生产安全部负责配电运行生产建设计划的编制,负责国家标准、行业(部)标准的识别、订购、发放等管理工作。
2.6生产安全部负责配电运行人员配置、岗位培训和技能鉴定。
2.7各所负责配电运行工作的组织、具体实施、管理及信息反馈。
3内容
3.1运行过程的准备
3.1.1技术准备
配电运行岗位(变电工、线路工、维修电工)配备相应的运行技术文件,并遵照执行。
3.1.2岗位人员
配电运行岗位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掌握专业操作知识和技能,执行《能力评价和培训管理规定》。
配电运行岗位人员上岗位前,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配网检修所根据考试成绩批准下发6kV开闭所“三权”及“工作许可人”名单。
3.1.3运行设备
新安装或检修后的配电设备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备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的工作能力;监测和测量表计、设备经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4工作环境
配电运行岗位具备适宜的工作环境,设备、设施完好;配电运行设备现场干净整洁,标识规范、醒目。
3.2运行过程控制
3.2.16kV配电线路运行控制
3.2.1.1巡线员携带必备的工、器具,佩带相应证件,穿戴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使用的仪器应按时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完好可用后,方可带入现场使用。
3.2.1.2巡线出工前召开班前会,安排巡视计划,交待危害、风险及注意事项。
3.2.1.3巡线员按SD292-88《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79)电生字第53号《电力电缆运行规程》、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所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巡视,每月至少一次,不得漏巡,保证巡线及时率达到100%。
3.2.1.4对巡视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按《送电线路设备缺陷分类标准》分类统计,填写《线路()缺陷信息传递卡片》。
3.2.1.5线路巡视完成后,巡视人员应将巡视数据(内容)反馈到相关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相关台帐的建立和缺陷处理。
线路缺陷管理应有缺陷管理流程图,严格按《配网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和缺陷管理流程图进行闭环管理。
3.2.1.6配网检修所线路维护室根据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等情况,适时安排线路特殊巡视。
当线路发生故障时,运行单位接到巡视通知后,立即组织故障巡视,执行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2.1.7故障巡视过程中找出故障原因,有明确的故障点时,线路运行单位及时向运行调度和公司生产调度室汇报,并尽快组织处理、恢复送电。
线路运行单位抢修时应携带《电力线路事故(障碍)抢修单》并填写《电力线路事故障碍记录》。
3.2.1.8线路巡视中,发现需要带电作业处理或上级部门协调的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公司生产调度室,由公司生产调度室统一协调解决处理。
3.2.1.9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配电线路运行分析会,年终召开一次运行总结会;配网检修所每季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线路维护室每月结合电网运行情况召开配电线路运行分析会。
分析线路的运行状态,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要求和预防措施,每月填写《定期运行分析记录》。
同时根据事故类型不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填写《专题运行分析记录》
3.2.1.10配电线路运行管理按如下要求执行:
1)每条线路的分界点位置必须明确,并被有关生产人员熟知,与用户及外单位管理的设备分界点鉴定书面协议;
2)运行单位对自己所辖的每条线路均要建立运行档案,并根据运行变化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使之与线路实际相符;
3)防护区内的障碍情况、树木情况、交叉跨越情况等,巡线人员均要做好记录、统计工作。
4)运行单位建立双电源管理台帐。
3.2.1.11配网检修所每月向生产安全部上报《配电线路检修月报》、《配电线路运行月报》、《配电检修月报》、《运行月报》、《继电保护报表》。
3.2.26kV开闭所运行控制
3.2.2.16kV开闭所日常工作按《大庆油田电力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与管理规程》、《微机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二次变电所运行规程》、《大庆油田电力网调度规程》、《变电所工作票、操作票实施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规程的规定执行。
3.2.2.2运行值班人员在值班长组织下,进行交接班工作。
事故处理或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和紧急操作,均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必要时,接班人员进行协助。
3.2.2.3运行值班人员按规定进行设备巡视(每半月至少一次),填写《运行值班记录》,对巡视中发现的设备缺陷,记入《设备缺陷记录》中,根据《配网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2.56kV开闭所缺陷处理或检修工作应按规定办理《发电厂(变电所)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发电厂(变电所)电气第二种工作票》或《事故(障碍)抢修任务单》;缺陷处理或检修工作完成后,由检修单位填写《设备检修、试验记录》和《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
3.2.2.6设备新投入或大修后,以及系统或天气异常时,进行特殊巡视检查。
3.2.2.7巡视操作室每双周每班开展一次安全活动,并填写《安全培训工作记录》;每月每班开展一次事故预想活动,并填写《事故预想记录》;每季每班开展一次应急演习活动,并填写《应急演习记录》;每月每人开展一次技术问答活动,并填写《技术问答》。
3.2.2.8运行值班人员根据运行调度的命令,依据Q/CNPC-DQ0829—2004《大庆油田电力网调度规程》、Q/CNPC-DQ0894—2002《变电所工作票、操作票实施规定》,填写如下记录:
a)《操作综合令票》
b)《倒闸操作票》
c)《操作记录》
3.2.2.9运行值班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须使用合格的工、护具,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3.2.2.10运行过程中发生事故异常时,依据DL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Q/CNPC-DQ0829—2004《大庆油田电力网调度规程》以及本所现场运行规程,在运行调度的指挥下,进行事故异常处理,填写《开关故障跳闸记录》、《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操作记录》和《运行值班记录》。
3.2.2.11运行值班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QR/DLDY/HSE5.5-05-04《运行值班记录》。
3.2.2.12运行值班员依据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对蓄电池母线电压进行测试,填写《蓄电池测试记录》。
3.2.2.14巡视操作室每月配网检修所上报《运行月报》,由配网检修所汇总后上报公司生产安全部。
3.2.2.16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变、配电运行分析会,年终召开一次技术座谈会;配网检修所每季度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
巡视操作室结合电网运行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要求和预防措施,并填写《定期运行分析记录》。
3.2.3电工队配电设备运行控制
3.2.3.1维修电工携带必备的工、器具,佩带相应证件,穿戴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对使用的仪器应按时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完好可用后,方可带入现场使用。
3.2.3.2巡视出工前召开班前会,安排巡视计划,交待危害、风险及注意事项。
3.2.3.3维修电工按DL/T572-199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SD292-88《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79)电生字第53号《电力电缆运行规程》中所规定的项目内容和相关配电设备的运行要求进行巡视,不得漏巡,保证巡视及时率达到100%,每半月至少巡视一次。
3.2.3.4对巡视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分类统计,认真填写《配电设备缺陷记录》,设备调档后,认真填写《6千伏配电变压器分接开关调整记录》。
3.2.3.5配电设备巡视完成后,电工队巡视人员应将巡视数据反馈到电工队相关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相关台帐的建立和缺陷处理。
3.2.3.6各营业所电工队根据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和负荷等情况,适时安排配电设备特殊巡视。
当变压器等配电设备发生故障时,电工队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故障处理。
3.2.3.7配电设备故障抢修如需上级部门协调处理,运行单位要及时向公司生产安全部汇报,由公司生产安部统一安排处理。
3.2.3.8公司每半年召开一次电工队配电设备运行分析会,年终召开一次运行总结会;各营业所每季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电工队每月结合电网运行情况召开配电设备运行分析会。
分析设备的运行状态,摸索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要求和预防措施,并填写《定期运行分析记录》。
同时根据事故类型不定期召开专题分析会,填写《专题运行分析记录》。
3.2.3.9电工队配电设备管理规定:
1)所有配电设备明确专人负责,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巡视质量。
2)电工队对自己所辖的配电间、变压器、架空(电缆)线路均要建立运行档案,并根据运行变化情况补充完善,使之与设备实际相符;
3)进行设备巡视时必须至少有2人一起进行。
4)电工队运行单位建立双电源管理台帐。
3.2.3.10各营业所每月向生产安全部上报《配电维修月报》。
3.3运行记录的控制
3.3.1配电设备运行记录执行《记录管理程序》,由各运行单位统一保存。
3.3.2生产安全部负责统计每月配电设备运行情况,并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
3.4生产事故的控制
3.4.1发生生产事故时,执行《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管理规定》。
4相关程序、文件和记录
4.1相关文件、资料
QD/DLDY/HSE5.5-05-01《电力营销公司配电运行HSE作业指导书》
QD/DLDY/HSE5.5-05-02《电力营销公司线路运行检修HSE作业指导书》
QD/DLDY/HSE5.5-05-03《电力营销公司电工队HSE作业指导书》
DL/T572-199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40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408-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Q/CNPC-DQ0829—2004 《大庆油田电力网调度规程》
Q/CNPC-DQ0848—2004 《大庆油田电力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与管理规程》
DL/T587-1996《微机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GB/T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能力评价和培训管理规定》。
《电能计量装置及远传系统维护管理规定》。
SD292-88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79)电生字第53号《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送电线路设备缺陷分类标准》
《配网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Q/CNPC-DQ0851—2001《二次变电所运行规程》
Q/CNPC-DQ0894—2002《变电所工作票、操作票实施规定》
PD/DLDY/HSE5.6-04 《记录管理程序》
4.2相关记录
QR/B5/7-4-22《6(10)kV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QR/DLDY/HSE5.5-05-01《电力线路事故障碍记录》
QR/DLDY/HSE5.5-05-02《定期运行分析记录》
QR/DLDY/HSE5.5-05-03《专题运行分析记录》
QR/DLDY/HSE5.5-05-04《运行值班记录》
QR/DLDY/HSE5.5-05-05《设备缺陷记录》
QR/DLDY/HSE5.5-05-06《安全培训工作记录》
QR/DLDY/HSE5.5-05-07《事故预想记录》
QR/DLDY/HSE5.5-05-08《应急演习记录》
QR/DLDY/HSE5.5-05-09《技术问答》
QR/DLDY/HSE5.5-05-10《操作综合令票》
QR/DLDY/HSE5.5-05-11《倒闸操作票》
QR/DLDY/HSE5.5-05-12《操作记录》
QR/DLDY/HSE5.5-05-13《开关故障跳闸记录》
QR/DLDY/HSE5.5-05-14 《蓄电池测试记录》
QR/DLDY/HSE5.5-05-15《配电设备评级汇总表》
QR/DLDY/HSE5.5-05-16《6千伏配电变压器分接开关调整记录》
QR/DLDY/HSE5.5-05-17《配电线路运行月报》
QR/DLDY/HSE5.5-05-18《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
QR/DLDY/HSE5.5-05-19《运行月报》
QR/DLDY/HSE5.5-06-01《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QR/DLDY/HSE5.5-06-02《电力线路事故(障碍)抢修单》
QR/DLDY/HSE5.5-06-03《发电厂(变电所)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QR/DLDY/HSE5.5-06-04《发电厂(变电所)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QR/DLDY/HSE5.5-06-05《事故(障碍)抢修任务单》
QR/DLDY/HSE5.5-06-06《线路()缺陷信息传递卡片》
QR/DLDY/HSE5.5-06-08《线路设备缺陷记录》
QR/DLDY/HSE5.5-06-09《配电线路检修月报》
QR/DLDY/HSE5.5-06-13《设备检修、试验记录》
QR/DLDY/HSE5.5-06-1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
QR/DLDY/HSE5.5-06-17《配电检修月报》
QR/DLDY/HSE5.5-06-18《配电维修月报》
附加说明:
编写人:
王艳芳、石祥庆
审核人:
高晶峰
批准人:
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