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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招标文件PHC预应力砼管桩招标文件

FinalapprovaldraftonNovember22,2020

 

桩基工程招标文件PHC预应力砼管桩招标文件

PHC桩基工程施工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人:

编制日期: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第一章报价须知及报价须知前附表

一、报价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说明

华洋力沃.创客城项目

2

建设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经济开发区

3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51万㎡

4

质量要求

GB

5

招标范围

标准厂房桩基础约160万米

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6

工期要求

7

资金来源

8

投标人资格

9

资格审查方式

10

工程报价方式

按GB50500-200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

11

投标有效期

开标日后的90天(日历日)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0万元,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形式。

开户名称:

上海詹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5日前到达上述帐户。

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注:

若使用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须将加盖银行公章的电汇底联发传真至05

13

踏勘现场

招标人统一组织勘察现场,以取得投标必需的相关信息,投标人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勘察时间:

集合地点

14

招标文件的澄清

15

投标人

的替代方案

不接受

16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形式文件5本(1正4),电子文档1(Word/Excel版本,电子版报价表必须是可读的Excel格式,电子版采用的存储介质应为优盘或光盘)

1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提交地点

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20日上午9:

00

18

开标

开标时间:

2017年1月7日上午9:

00

开标地点:

19

评标方法和标准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

20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价款的5%

21

支付担保金额

合同价款的5%

22

招标代理联系

招标代理单位: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网址:

联系人:

23

招标人联系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4

招标资料售价

本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3本工程预应力管桩由招标人供应,投标人承担除预应力管桩外的材料供应和施工。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综合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和政策因素而调整。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包括华洋力沃.创客城标准厂房桩基础施工等。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作,按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所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与义务,也均由投标中标人承担。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报名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前附表第8项要求的企业资质,过去2年和现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通过前期资格审查。

(所谓同类工程是指在地质结构、和工程规模、施工方法上的相似)

4.2投标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2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备案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

4.3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证明文件:

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外地企业进济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发现视为废标。

5.踏勘现场

5.1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的规定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需车辆及相关费用自理。

5.2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6.2本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七章评分方法和标准

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

附件二:

地质勘探资料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前附表规定时间和方式,形成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发电子邮件至或传真至05(上海詹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并电话通知前附表所列出的招标代理单位。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前附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应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这种澄清或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发送给所有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或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的相关格式进行编制;没有的格式,可以自行设计。

凡不按本顺序制作投标文件的,将可能酌情扣分。

第一部分商务标部分

(1)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2)主要内容唱标单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外地企业进济备案证明、安全施工证书、项目经理证书、业绩信誉证书复印件

(5)企业简介

(6)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7)投标报价表

(8)合理化建议、优惠条件、保修承诺

(9)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以上的的预应力管桩工程施工及目前在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部分技术标部分

(一)施工组织设计

(1)编制依据及原则

(2)施工方案(包括a.工程桩的验收及存放;b.测量布置及要求;c.施工区域划分、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d施工工艺流程、主要施工方法、e质量控制方法、压桩精度控制方法f.施工进度划分、j.实施难点和对策等);

(3)工程投入的主要测量仪器、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4)劳动力安排计划

(5)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6)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

(7)确保文明施工的措施

(8)确保工期的措施

(9)施工总平面图

(10)施工顺序、总进度安排及总形象进度示意图

(11)临时设施项目数量及平面布置

(12)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综合说明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3)项目经理简历表

(4)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5)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第三部分其他

1、对招标文件全文的确认程度

2、招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3、投标人认为适宜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即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投标报价应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江苏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企业定额、市场价格信息及济南市的现行规定进行编制。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措施项目”等的概念和含义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术语”的解释。

投标人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报价,不得擅自改变、修改工程量清单,不得漏项报价及进行不平衡报价。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漏项的,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经分摊在有明确报价的其他项目中,不再支付,评标委员会认为漏项严重的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措施项目清单也须严格报价,不得漏项。

投标人应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单项(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和合价,并做单价分析。

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所包含的工程内容、费用构成及报价的计算规则应与国家、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实际情况。

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由投标人按江苏省及盐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入投标报价;人工日单价执行苏建标字[2014]102号文规定,否则报价得0分;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苏价服〔2011〕190号、苏财综〔2011〕31号)规定)和文明施工费按江苏省及盐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取费;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在投标报价中不包括该费用,但进行投标报价时,应将其作为计税基础。

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暂不进入报价,待中标单位确定后,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据实结算,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按规定作为不可竞争费进入报价,企业劳动保障费不计入工程报价,由招标人按规定费率缴纳,但应将其做为计税的基础,建设工程税金按江苏省及盐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投标报价应包含自招标人提供的现场水源、电源处接驳至承包人自身施工地点的费用。

(承包人承担水电费)

投标报价应包含承包人自身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现场清理、运输需要的费用。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材料破损、损耗、更换的余量报价。

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与其他承包人之间的配合与协调,招标人不予另外支付配合费。

招标人进场预应力管桩由中标人保管,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材料保管费。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地质变化的风险,招标人提供的地质勘探资料只作为参考,中标人不得以地质变化作为索赔的理由。

投标报价还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合同中所明示或暗示的一切费用与价格。

投标价格采用单价固定方式。

在合同执行期间清单项目单价固定,除非有设计变更发生导致价格调整,单价将不做任何调整。

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实力和承受风险的能力。

计价办法

本工程合同执行中,凡工程实际发生的、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有明确清单单价的项目,一律执行该清单单价;

本工程合同执行中,凡工程实际发生的、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明确清单单价的项目,有类似清单单价的项目,执行该类似清单单价。

本工程合同执行中,凡工程实际发生的、在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在确定项目单价时,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数量执行款规定的“参考定额或标准”定额消耗数量,材料单价执行实际采购价,机械台班单价执行第款所述“参考定额或标准”相应价目表中的机械台班单价,费率执行《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桩基Ⅲ类标准。

本规定执行的消耗量及机械台班单价,须由投标人与企业定额之间进行严格测算,所有盈亏的测算弥补,都统一在投标报价中体现,且不得作为合同索赔的依据,也不随新发布定额或价目表的变化而调整。

对于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由投标人采购供应的材料,进场前须经招标人认可质量,否则不得用于本工程。

在合同执行期间,除非合同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人所填报的清单单价将不因时间、市场价格、工程量的增减以及政策的变化而变化。

投标人在填报上述投标报价时,须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填报,并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因素和企业自身承受能力。

参考定额或标准

《江苏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版

《江苏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2014年版

《江苏省建筑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2014年版

《江苏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版

《江苏省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2014年版

《江苏省安装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2014年版

依据计价办法计算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依据计价办法计算的单价和合价,以及相应价款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工程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一切费用。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地质条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名义提交,提交帐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最迟不超过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4根据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约定由中标人支付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按国家计委2015年发的计价格[2015]199号文的规定执行。

16.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6.5.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本次招标不接受替代方案。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8.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9.2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9.2.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9.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编号;

(2)工程名称;

(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3除了按本须知第19.1款和第19.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9.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和第19.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5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印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

21.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l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如项目经理更换等)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招标人确认的。

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5.开标

25.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在此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5.2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开标核查

25.3.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每个投标人均须由授权代表签到,以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25.3.2开标会上,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检查投标人的下列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其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文件外自带一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外地企业进济备案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预审时由招标人审核备案,开标时不再核验。

3)招标文件中有关评标涉及业绩信誉等证件开标时带原件查验,否则该项不得分。

25.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5.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或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或被按规定废标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25.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5.6开标会程序

1)开标会开始

2)招标人代表致辞

3)宣布监督、公证、唱标、记录单位名单

4)在投标人代表的监督和公证人员的公证下,由招标人复验各投标人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保人资格的各项规定文件。

5)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并公证,

6)公证人宣布符合投标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7)主持人宣布唱标顺序,唱标顺序按投标人签到的逆顺序确定

8)主持人按唱标顺序唱标,记录员分类记录。

9)投标人授权代表到记录员及公证席处签字确认。

10)公证员致公证词

11)宣布证书查验、询标安排

12)开标会结束

26.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6.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9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6.1.2逾期送达的;

26.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委将在开标前在济南市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从济南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

27.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及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需保密。

28.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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