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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法制课讲课稿

(小叶子)中学法制课讲课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很荣幸有机会能来到我们(小叶子)中学,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中学生需要了解的一些法律常识,提高对法律的认识,自觉的抵制不良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我们唯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守法。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的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一点,我们警察叔叔表示压力很大呀。

如前段时间北京就处理了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他们平均年龄不足14岁,却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

这8个人都是从小就被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而且这些不良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矫正,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

这样的例子那是相当的多呀。

不过我相信,在座的各位同学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只不过因为碰到一些法律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少部分人偶尔会犯点小错误嘛。

我希望大家今天既然坐到了这里,就不要在这里打酱油,不要想着你妈妈会喊你回家吃饭,大家给点力,认真听,好不好?

小时候呢,我也没想过自己能当上警察,那么在座的同学们,你们有没有想过当警察的呢?

有木有呀?

有木有?

大家举个手,我看看。

(如果有人回答或举手)很好,同学们都有惩恶扬善的精神嘛。

(如果没有人回答或举手)没有人吗?

看来大家都在潜水呀。

嗯,那在座的各位未来的警察,今天跟着我这个警察哥哥一起,临时当一次警察过过瘾,也来破一回案,看看你们有没有当警察的天赋吧。

由于中学生平时犯的都是小错误,涉及到更多的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们就重点讲一讲这个《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个案例:

在读初中甲和乙两个人是同学,因为两个闹了点小矛盾,于是甲就动手把乙打了,打成了轻微伤乙级。

很简单的一个案例,如果你是警察,你会怎么处理?

大家想一想。

(看情况考虑是否互动)

(很好,刚才那几个同学都说得很好,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处理呢)

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

第一个问题:

怎么处理甲同学。

有些同学就是这样,觉得自己很牛,一冲动就把别人给打了,像这样的情况有木有?

这个还真有。

幸好这位同学伤得不重,所以这里主要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三条,里面这样规定的: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天以上十天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天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有更严重的,还要处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个条款涉及到罚款和拘留两个法律名词。

这里所说的罚款我就不多说了。

那什么叫拘留呢?

是公安机关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拘留所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与大家所熟知的坐牢的最大区别是:

你不需要在里面蹲那么久。

第二个问题:

如果有人打你,你该怎么办?

第一、千万不要和他对打,打输了你吃亏,把他打伤了你还得受到治安处罚。

第二、赶紧跑,同时向周围的人求救,寻求周围人的帮助。

第三、跑开后,及时跟老师和家长说明情况,让老师和家长去教育那些人,必要时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个问题:

如果你已经被人打了该怎么办?

第一、要设法与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第四个问题:

如果有人拉你去打架,你该怎么办?

第一、自己坚决不去。

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第二、设法劝阻。

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第三、及时报告。

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如果你觉得好玩,屁颠屁颠的跟着去了,你们就属于结伙斗殴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个问题:

如果是甲让你去打乙,这笔账又应该怎么来算呢?

很显然,你去打了乙,那你就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这个时候,甲也不要高兴,为什么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中所说: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这什么意思呢?

就是说,甲虽然没有打人,但他叫了别人去打,那么我们依然按照他打了人的情况来处理。

同学之间,真的有那么多事要通过动手来解决吗?

打伤了别人,得付医药费,伤着了自己,自己很受罪。

人与人之间,应当和平相处.

在座的同学有喜欢看武侠小说的吧,(我就看到那边有几个同学没听讲,估计在看小说,要不然干嘛低个头看下面看这么久的呀,)你们看了那么多武侠小说,有没有悟出点啥子呢?

学会打架了么?

你们研究过没有:

这里面真正的高手是怎么样的呀?

真正的高手,不是把别人打死打残,武术的最高境界是什么呀?

是“以德服人”。

前段时间放的《新水浒传》大家有没有看过?

108将里面,论武功,谁最差呀?

非宋江莫属吧!

武功是一点不会,但他老人家硬是当上了水泊梁山的寨主,凭的是什么,凭的就是这“以德服人”四个字。

所以,劝大家不要去打架,多读点书,学学人家唐僧,说话都能把人家说死,对不对。

第二个案例:

李明和赵强本是很要好的同学,但某次因为小小的误会,两个人从此结下了梁子。

李明经常在学校传递和张贴一些侮辱赵强的纸条,故意捏造一些子虚乌有的事情,说是要把李强“搞臭”,让他在学校呆不下去。

很多难听的词语,我在这里就省略N个字了。

如果赵强到公安机关报案,你是负责处理此事的民警,你会按哪条法律法规来处理呢?

这里面,涉及到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和第六款: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想想李明这孩子挺可怜的,就嘴巴上占了点便宜,就要罚个几百关上几天,太得不偿失了。

问大家一个很简单的问题:

我送一个礼物给你,如果你不要,那这个礼物是谁的呢?

当然还是我的。

我们推而广之,如果我骂你,你不接受,就成了我自己骂自己了,对不对!

所以,别人骂你的时候,你一定要Hold住,不接受他的“辱骂”,那他就是在骂他自己。

你也不要随便骂人,要不然人家不跟你玩,你就不淡定了,骂了半天你是在骂你自己,伤不起啊。

听到这里,有的同学可能要说了,我就算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里面几条,好像最多也就在拘留所里面呆几天吧!

有这样想法的同学你要注意了,只要你被我们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拘留、罚款等任何形式的处罚,那么恭喜你,你已经在我们公安机关里面备案了,成为“有名的人”了,以后一些诸如当兵、考公务员,包括你成为一名人民警察,都会成为一个很大的问题,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就眼前来说,你要是在拘留所里面呆了几天,回来后神马都是浮云了,你还好意思见同学?

第三个案例:

小李喜欢上网,天天上网花销肯定大呀,没钱了怎么办呢?

小李就动起了坏脑筋,他把同学们停在学校的几辆自行车偷出去拿去卖了,学校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也立即进行了立案调查。

在调查过程中,小李认识到了自己所犯下的错误,在父母的陪同下,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且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违反行为。

我们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小李同学因为是未成年人,同时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公安机关作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但责令其父母对小李进行教育。

假如说,是我们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发现这件事情是小李所为,那他所要承担的责任就大了。

我们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其实,很多人做了坏事,以为我们公安机关不晓得,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大家都知道,现在我们(小叶子)中学装了摄像头,在学校里犯那点事,学校全看在眼里。

出了校门呢,大家在很多地方都能看到的摄像头在那里盯着,也可以被称之为“电子警察”,这就是我们公安机关布下的“天网工程”,是要实现古人说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特别是一些犯罪高发地段,我们更是加强了布控。

我相信大家看电视也能也能知道,很多犯罪过程的视频,都是用遍布在各个角落的视频监控所记录下来的。

所以,提醒一下某些同学,要是心里面打着什么小算盘,就要注意了,小心你的一举一动都被我们记录下来。

如果真的犯事了,很多人的第一个想法就是:

跑或躲。

我很明确的告诉大家:

跑或者是躲,都是没有用滴。

鲁迅先生说过:

真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淋的鲜血。

犯了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去改正错误。

所以,真的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犯下了错误,千万不要逃避,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争取得到公安机关的宽大处理。

第四个案例:

2011年5月的一天,就在离我们这不远的(小叶)小学,发生一起三年级的小学生被划伤的案件。

经过我们调查,伤人者是住在学校不远处的一个患有精神病的青年人,一群小学生在上学的路上遇上他,感觉逗他挺好玩的,那个精神病人被激怒后,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追着他们跑,追到其中一个小学生后,把他划伤了。

这个案子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很明显,是那个精神病人把小学生划伤的,按说我们应该处理伤人者。

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辩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所以,我们公安机关不能给予处罚,只能责令他的家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同时,经过我们的调解,由精神病患者的家属承担那个小学生的医疗费用。

所以,别惹有病的人,特别是有精神病的人,这些人你伤不起呀!

惹不起,但我们躲得起,除非你确定他不会伤害你,否则都千万不要激怒他们。

当然,是否有精神病也肯定不是大家骂人时候说的“某某人有精神病”,要经过我们相关医疗机构鉴定,才能被认定为精神病患者的。

第五个案件:

某中学生小刘在网吧上网,登陆QQ之后,他的表哥刚好在线。

他表哥主动上前来打招呼,聊了一会儿,他表哥还把视频打开,小刘一看,是他表哥,但是他表哥以网速很慢为理由,马上就把视频关掉了。

又聊了几句之后,他表哥说,自己这个月还没发工资,吃饭都没钱了,让小刘给他汇200块钱去。

小刘也没多想,就把自己平时结余下的200元钱汇给了他表哥。

一个星期之后,小刘打电话给他表哥,但他表哥告诉他说,他表哥的QQ被盗了,已经有几个亲人朋友上当受骗了。

小刘这才明白,自己遭遇到了网络诈骗。

诈骗一词,好像跟我们中学生比较远。

但有一个比较常见的,甚至你都当过“诈骗案的帮手”,比如说你在网上看到:

“今天是腾讯老总的生日,转发此条信息给N个群,你就可以得到N个Q币”。

于是,很多可爱的孩子就疯狂的转发这样的消息。

可是,转发之后又怎么样呢?

很明显是被人耍了嘛。

这还算好的,只不过浪费一点点时间,但很多的是为了骗取大家的钱财,比如以优惠的价格买Q币、充会员、买游戏币等一些活动,让你上当受骗,轻则QQ号、游戏账号被骗,还有很多人也被骗了不少钱。

对待网络诈骗,作为中学生,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1、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东西,哪怕是你最好的朋友,提到借钱一类的事情,他催得再急,也最好先缓缓,比如打个电话给对方确认一下。

2、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泄漏个人资料等有关信息,特别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自己家的详细地址、银行卡账号密码、QQ和一些游戏账号密码等这些可能危及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信息。

3、不贪小便宜,不拨打一些所谓的咨询电话、不打开一些所谓的中奖网址,这样就能避免进入他们布下的一些圈套。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遇到事情,要多想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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