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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部管理制度汇编

成都枢纽成都车站扩能改造工程

站房及相关工程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站扩能改造工程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

1项目前期策划管理

1.1前期施工调查

根据分公司《项目施工调查管理办法》(中铁建工西南程〔2014〕57号)的规定成立分公司施工调查管理小组,工程中标市场部营销交底后,由分公司分管领导牵头,分公司工程技术部组织市场部、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计划成本部、物资机械部和项目部参加,必要时邀请上级单位或专家参与,进行详细的施工调查。

施工调查结束后,参与施工调查的部门按施工调查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出书面报告,分公司工程技术部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下发相关人员和单位,作为管理交底、编制项目管理策划书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1.2管理交底

按照分公司《项目综合交底管理办法》(中铁建工西南程〔2014〕58号)的规定:

成立分公司施工综合管理交底小组,施工调查结束后,分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对新中标项目分专业进行施工阶段管理的技术管理、工经管理、安全质量环保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包括项目单元清单和责任矩阵)、法律事务管理、业绩考核及党群工作书面交底,书面交底资料由分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汇总,项目部综合管理交底工作结束,修正后下发实施工程建设的项目部。

1.3项目管理策划书

依据项目施工合同、施工调查报告、公司综合管理交底及分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策划书编制、评审管理办法》(中铁建工西南程〔2014〕59号)的规定,公司相关部门和项目部共同组织相关人员研究编制完成项目管理策划书,项目管理策划书经分公司相关部门评审,分管领导审批后项目部按照策划书执行。

2技术管理制度

2.1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质量管理,保证施工测量的准确度,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施工测量任务,结合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建工集团新建成都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测量工作

第三条:

测量人员保护好测量图纸、设计移交的现场测量控制点和测量控制资料。

第四条:

保管好测量仪器及测量使用的其他设备,并按要求进行常规检测。

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仪器有问题时,应立即进行检测、维修。

第五条:

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测量方案、施工测量技术要求对工程定位、楼层、层高等进行测量放线工作。

第三章测量的复核

第六条:

当测量人员完成测量放线工作后,首先进行闭合测量。

闭合测量完成后,交换测量人员进行复核测量。

测量完成后,形成测量放线报验资料,报送工程技术部相关负责人。

第七条:

工程技术部收到测量放线报验资料后,对测量控制点及控制轴线进行复核。

复核完成后,由测量人员把控制点及控制轴线移交给工程技术部相关技术人员,对细部轴线进行复核。

第八条:

技术人员完成复核后,相关资料报送监理,请监理进行测量放线验收。

第九条:

监理验收合格后,通知工程技术部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下部施工工序。

第四章测量各部位分级责任人

第十条:

检查审核规划部门提供的建筑红线数据、平面控制坐标和高程控制的正确性,由项目总工程师主要牵头负责。

第十一条:

楼层轴线、标高复核,检查并配合进行建筑物沉降、倾斜的观测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主要牵头负责。

第十二条:

装修测量复核,检查每层楼板面的结构标高和墙体建筑1m控制线标高(每户或每层内必须保留一个标高控制点直到竣工前,保证装修前后标高基准点统一),检查窗洞中心位置线是否正确。

由工程技术部负责人及测量主管负责人主要牵头负责。

第十三条:

轴线控制线、基准标高必须由测量员施测,墙柱边线、门洞线可由作业队放线工配合完成。

第五章测量问题的处理

第十四条:

各级复核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正。

如不能更正或较严重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反映。

第十五条:

当发生测量问题时,对相关人员按责任大小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相应各种报审表格,按照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执行。

2.2施工图核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工程建设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因施工图与现场实际不一致及工点设置不合理而造成的工程损失及质量安全隐患,在工程开工前进行施工图现场校对,优化和完善施工图设计,以确保工程设置科学合理、功能兼顾。

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建工集团新建成都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工作组织

第三条:

在工程项目总工程师的组织领导下,由项目工程技术部牵头,安质环保部,核算部,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

第三章施工图核对

第四条:

在收到设计单位发给我方的正式施工图纸后,在总工程师的组织领导下,对施工图纸进行核对。

第五条:

施工图核对的主要内容有:

坐标(取特征点核对)、轴距(全部核对)、轴线编号(全部核对)、标高的核对(全部核对);各结构构件(桩基、承台、底板、梁、墙、柱、楼板、楼梯等)尺寸及相对位置的核对;楼梯、通道最低处是否满足强规要求的高度(全部核对);建筑图与结构图是否吻合(轴线,轴距,标高,变形缝,防水做法,砌体做法,预留洞口、管井、管沟位置及尺寸,门窗洞口位置及尺寸等),建筑图、结构图与水电安装图纸有无矛盾,工艺、做法是否完备,大样是否齐全,大样与平面布置位置、尺寸是否相符,标注是否清楚、明确等。

第六条:

对与施工图纸中出现的问题,按专业分类整理,形成图纸疑问。

第七条:

把图纸疑问,报监理、建设单位审阅后,联系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会审,并进行设计交底,最终形成图纸会审纪要。

报各方签字盖章。

第四章施工图与现场核对

第八条:

在设计和我方完成现场交接桩,经现场贯通复测无误后,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

第九条:

首先由测量人员按施工图现场放样,应发出拟建建筑物基坑边线及拟建建筑物控制点。

第十条:

现场放样的重点为:

拟建建筑物基础边线是否在现场建筑红线以内(实际围墙场地),施工时对周边建筑是否有影响,建筑物内是否还有未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电力电线设备等。

第十一条:

现场放样经复核准确无误后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核对,核对完成后,无论对施工图有无意义,由监理单位汇总提出明确核对意见报建设单位,抄送设计单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相应各种报审表格,按照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执行。

2.3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与施工方案不一致而造成的工程损失及质量安全隐患。

在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施工班组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建工集团新建成都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工作组织

第三条:

在工程项目总工程师的组织领导下,由项目工程技术部牵头,安质环保部,进行施工技术现场交底。

第三章施工技术交底的编制

第四条:

编制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编制施工技术交底,指导施工。

第五条:

施工技术交底主要包括:

技术交底、设计情况、开始施工的条件及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技术难题、成品保护措施、其他注意的问题等。

第六条:

施工技术交底编制完成后,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

准备施工技术交底。

第四章施工技术交底

第七条:

项目技术交底一般应分为三级:

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交底,施工员向班组进行交底,班组长向工人进行交底。

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技术及管理人员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

设计意图、施工图要求、构造特点、结构要点等;对于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新结构、施工难度大的分项工程等;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交底时更应全面、明确和详细。

施工员向班组交底的主要内容有:

施工准备、工程难点、操作工艺、质量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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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向工人交底主要应包括:

施工难点及部位、进度要求、劳动组织及责任分工、主要施工方法、材料要求等。

第八条:

技术交底完成后,填写技术交底记录,技术交底签到表(包括:

序号,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签字,备注)。

第九条:

在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是否按交底进行施工,如未按要求进行施工,应立即整改并对施工班组进行相应罚款。

第十条:

如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与技术交底内容不相符时或技术交底没有相应内容,应立即通知相关技术人员。

不得擅自施工,否则将予以严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相应各种报审表格,按照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执行。

2.4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优质、高效地建成建设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设项目或停建后复工具有开工条件的单项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复)工之前,办理开(复)工报告审批手续。

第三条:

建设项目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时间。

在此之前的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临时通信、电力及临时便道等工程,均不作为正式开工。

第二章开工报告申请的报审

第四条:

一般项目的开工报告,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报建指(建设单位)备案。

第五条:

对于大型、重要工程的开工报告,经监理单位对开工条件等审查确认后,报建指(建设单位)审批。

第三章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

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资料与文件:

批准的建设立项文件或年度计划,征用土地批准文件及红线图,投标、议标、中标文件,施工合同或协议书,资金落实情况的文件资料,三通一平的文件资料,施工方案及现场平面布置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主要材料、设备落实情况,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四章开工报告申请的程序和具体要求

第七条:

施工单位自检满足开工必备条件后,填报《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开(复)工报告单》或单位工程开工报告,一式四份,经项目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签章认可,报总监理工程师核查。

第八条:

总监理工程师接到开工申请报告后到现场按照开工必备的10项条件逐项检查核实认可,总监理工程师或建指应在报告到达48小时之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通知,不应无故拖延。

否则,视为同意,并补办手续。

第九条:

施工单位针对检查出来的属开工必备的条件范围内的问题,必须在短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证。

所有检查项目符合要求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或建指签发开工令后,施工单位方可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第十条:

必须严格执行开工报告的申请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一律不得进行施工。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相应各种报审表格,按照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执行。

2.5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现行《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注》及《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为消除质量隐患,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建工集团新建成都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

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某一项工序所完成的工程实物,被后续的工序或分项形成的工程实物所覆盖、包裹、遮挡,而且不可以逆向作业,前者就称为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或工程关键部位必须经过检查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隐蔽。

否则,将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影响结构安全的使用功能。

第二章检查验收依据及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依据,是施工图文件及说明(含勘察资料),工程变更文件,有关的技术规范、规定、标准、法规文件、建指(业主)的建设管理办法或细则及前一工序的验收资料。

第五条:

隐蔽工程检查要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各类隐蔽工程的检查由各专业施工班组的工长组织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通过“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填写验收资料报项目部。

(二)施工单位项目部相关工长组织技术人员、质检员,通过“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格式内容填写齐全。

(三)经施工单位项目部或上一级质量管理部门的质检工程师复检合格并经签认;涉及结构安全和施工功能的隐蔽验收项目,已取得具有法定效力的相关试验或检测资料。

第三章检查验收程序、组织和方法

第六条:

隐蔽验收检查程序采用宏观和微观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报验→验收→签证→专业会签→隐蔽”等完善的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的进度计划,交项目监理部,驻地监理工程师据此安排好检验计划。

(二)隐蔽工程或工程关键部位工序完成后,先由工班自检,项目经理部复检,确认自检合格后并正确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和有关附件(图表或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申报表,在规定的时限内报监理部和约定报验时间。

(三)在检查有特殊设计或与原设计有较大变动的隐蔽工程时,应经设计单位现场配合的地质、结构工程师认可后方可签字。

(四)经现场检查(测试)和资料复核合格的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检验资料上予以现场签认,并同意允许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五)对检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部在签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单》,指令班组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报项目部重新进行检查签认。

(六)对与两次检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部责成施工班组分析原因、明确责任,并向项目部报告。

第七条: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

第四章形成质量文件

第八条:

检查验收资料应做到填写有依据,检查有根据。

第九条:

检查验收记录填写应及时、完整,必须与工程实体对应相符,质量结论应复核设计。

质量(施工过程和方法)描述做到情况清楚,数据(测量值和规定值)真实,图示(照片)完整,责任明确和无遗漏、缺项或错填。

第十条:

参加隐蔽工程检查证验收的有关人员在《检查证》上的签字应齐全,时间要准确。

第十一条:

隐蔽工程检验形成的质量文件作为重要的施工记录,是《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补充和完善,应附有材料合格证和齐全的检验(测)报告,具有可追溯性,并纳入竣工文件中。

第十二条:

采取“四新”技术或较复杂的工程需增加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项目,由项目部与监理部协商,优化成检表格内容,须报建指(甲方)核备。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相应各种报审表格,按照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执行。

2.6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进一步明确项目各相关资料及文件的管理职责,使工作协调、标准、高效,真正把工作落实到实处、落实到人;根据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成都北站项目情况,特制定基础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条:

成都北站基础技术资料的编制,需同时参考集团公司、西南分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成都铁路局、铁路档案馆、成都地方档案馆的要求。

第三条:

成都北站资料系统根据不同部位划分为两大块:

(一)站房(包括高架站房、北站房、南站房)资料按铁路档案管理内容、格式要求编制,表格采用成都市和铁路相结合的方式;最终资料归入铁路档案馆。

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工程管理资料、质保资料,均应按以上两部分内容分开编制,以便于整理归档。

第二章基础技术资料

第一条:

技术交底

(一)对分包队伍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要有所有人的签字及意见记录。

(二)对各相关部门进行交底。

交底要有所有人的签字及意见记录。

(三)施工技术交底要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

第二条:

设计变更

(一)设计变更审批要及时和全面。

施工方案进行变更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及时变更申请并要得到建设方的审批同意。

其中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要与施工现场吻合。

(二)设计变更的报批

1)按照变更程序报批:

变更申报、设计批准资料;

2)变更执行坚持“先批准、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检查施工日志和变更审批资料;

3)(甲方、设计、监理、施工)四方签认手续要齐全,要在日志中有体现。

第三条:

图纸会审

(一)施工图现场核对后设计所出的设计变更图及书面的联系函(图纸变更及联系函均要有设计单位及四方的签字和印章才可生效)。

(二)相关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签到附后)

第四条:

隐蔽工程

(一)钢筋隐蔽工程

1)原材料:

查看原材料的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复试报告

2)隐蔽图标注要详细、明确。

3)检查记录及内容要符合规范要求。

(二)检验批验收资料整理要全,一定要和现场实际相符,有四方代表、监理工程师、质检员均签字认可。

(三)隐蔽工程、检验批自检及报验。

1)资料的完整性:

签字齐全、时间对照、无空格、内容规范;

2)资料的真实性:

钢筋点焊点不允许出现漏焊,间距应符合规范。

(四)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达标

1)验收记录填写符合规范;

2)验收记录与实体要相符:

实测一处工程实体;

3)如是专业分包出去的看是否偷工减料和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要有材料流向记录。

第五条:

防水工程

(一)原材料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复试报告。

(二)防水工程的隐蔽记录符合规范,自检及报验同样要四方(甲方、监理、设计、施工)签字认可。

第六条:

混凝土工程

(一)原材料进场检验

1)原材料分砼、砂、石、水泥等材料。

原材料:

查看原材料的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复试报告及材料流向;

试件:

查看试件检验委托书、试验报告、试件取样数量、养护条件(有无同条件养护试块)。

2)混凝土设计配合比、施工前设计配合比资料。

3)混凝土材料计量,现场搅拌的混凝土要有对于水泥、砂、石的计量记录,且计量器具要有认证证书。

4)混凝土质量控制,同条件养护试件和结构实体试验、坍落度、入模含气量和入模温度测试记录、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养护,要有养护记录、混凝土强度要满足规范要求。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及混凝土数据统计。

5)实体质量:

内沿资料要齐全及,现场抽测强度要满足要求、不应存在超标裂缝,保护层厚度应满足要求。

6)基础工程:

验槽记录、地基处理记录、地基检验报告、孔桩动测报告、承载力检测资料等。

第七条:

砌体工程

原材料砖、水泥、砂等材料的合格证、进场检验记录、复试报告。

砂浆设计配合比及现场施工配合比要一致。

相关的混凝土试验资料应齐全,包括:

构造柱、圈、过梁的试块等;

第八条:

抹灰工程

砂浆的配合比及相关资料;

现场实测垂直度、平整度等相关资料;

第九条:

施工日志

1)要写得完善、详细具有针对性:

即每天施工情况要进行记录,注明特殊事件;并且每天要有质量检查的描述。

2)时间要连续,记录日志人员必须每天记录。

3)要反映出质量情况,发生的质量问题一定要有记录;日志中必须有下发的内容和整改的内容。

同时项目质检部门下发的内部通知单也必须有下发的内容和整改的内容。

项目质检的通知单在施工日志中极易漏掉。

第三章基础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十条:

认真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

第十一条:

资料的管理一定要齐全、标准、规范;

第十二条:

按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定期与其他部门对接,看是否有遗漏的地方;如有应及时补上。

第十三条:

相关资料的标识(背标、卷内目录)要明确;

第十四条:

部室及个人借阅图纸、有效文件及相关资料,请遵守以下制度:

部室及个人借阅图纸、有效文件及相关资料时,在取得负责人的同意下以正式书面记录和签字登记;并注明借阅、归还时间(不超过三天);如逾期不还者应采取相关的罚款措施。

借阅人不得再次转借他人,借阅的图纸、有效文件及相关资料要加以爱护、不得在图纸、有效文件、资料上圈点、划线、批字等;如有损坏或丢失均由借阅人按章赔偿。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相应各种报审表格,按照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中铁建工程序文件中表格执行。

2.7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技术)在工程有效应用推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质量创优水平,保证工程质量达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建工集团新建成都北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三条:

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制度适用于工程中采用“四新”技术的项目,传统成熟的施工工艺在施工时采用已颁布或审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参加单位

第四条:

施工工艺流程设计、试验工作在作业队技术主管的主持下,由工程技术部牵头,作业队、安质环保部、物资设备部、试验室及各作业队相关人员参加。

第四章施工工艺程设计、试验程序

(1)确定工艺流程设计主题后,收集并深刻理解相关标准、规范,必要时参加相关的技术培训、讲座等。

(2)相关人员根据项目特点,进行施工工艺流程设计。

(3)根据流程设计在项目中进行小范围试验。

(4)相关人员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效果检验,若符合标准,即可在项目进行推广应用。

否则,修改原施工工艺流程,进行再设计,再试验。

第五章附则

第五条:

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

相应各种报审表格,按照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表格执行。

2.8检验批、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1、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严格遵守施工过程中验收“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

2、每道工序完成后,应由作业班组班长对工序质量进行自检,经自检合格后需签署工序质量评定表并提交现场质量员。

3、后续工序实施前,应对上道已自检工序进行互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道工序施工作业;如验收不合格,则应及时通知现场质量员,并不得进入后道工序施工。

4、各工序完成后,应由项经部质量员进行专检,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报验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请监理验收。

5、未经质量检查工程师、监理人员签证的工程项目,不予计价、拨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检工程师不予签证:

(1)、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因质量不合格构成安全、质量事故尚未处理者。

(2)、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

(3)、缺少应具备的隐蔽工程检查证、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各种试验报告资料。

(4)、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没有出场合格证书或试验鉴定资料。

进场原材料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或使用建筑材料替代品。

(5)、未按变更程序办理手续或擅自变更设计者。

2.9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1、变更设计应遵循“先申请、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2、提出变更前,应进行经济成本分析;

3、变更设计要按合同或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

所有变更设计必须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相关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4、工程变更可分为四大类:

1)小型变更:

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外观形象,而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

例如图纸尺寸的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的处理等。

这类变更不引起工程费用变更或变更甚少。

2)一般变更:

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少量变化,但不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工程总进度。

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减,按施工合同约定无需调整。

3)较大变更:

施工图的设计范围、工艺流程、设备布置有一定变化,但未违反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总工期,或者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减,按施工合同约定需要调整。

4)重大变更:

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方案或规模、主要设备换型,工程费用增加超限从而将导致原审定的概算调整。

5、设计变更批准后应及时修改原设计文件并做好标识,当批准后的变更设计取代原设计时应及时对原设计加注“作废”标识并封存,防止误用。

6、变更设计应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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