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十三个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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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十三个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
医院十三个核心制度首诊负责制
首诊负责制
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
诊医师。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应
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各科首诊医师均应将患者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禁在患者及
家属面前争执、推诿。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1、门诊患者经分诊台分诊、挂号后到相关科室就诊,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精心诊治。
如经检查后判断患者病情属他科疾患,应耐心解释,介绍患者到他科就诊。
2、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
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
3、首诊医师邀请他科会诊时,被邀请医师应及时会诊,做好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医师进行诊治。
4、病情涉及到两个科室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如有争议则由双方的上级医师商定,在确定接受科室前,由首诊医师对患者全面负责。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分诊患者经分诊、挂号后,到相关诊室就诊(危象患者应先入抢救室救治后挂号),分诊护士有绝对分诊权力,各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尤其在对分诊有疑义时)。
护士分诊时应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对于危重患者应在医师到来之前给予基本抢救处理(如吸氧、吸痰、监护等)。
2、如首诊医师经检查患者后,判断确实为其他科疾患,亦应书写病历,做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尤其对于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实施抢救措施,之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在患者未正式转科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3、凡遇到不能明确诊断或诊断、治疗上有困难的患者,首诊医师应亲临现场查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
各科在做出“排除本专业疾病”的结论时应非常慎重,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
4、如不同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应分别请本科上级医师直至主任会诊。
如仍不一致时,由急诊科主任裁决该患者应由哪科负责。
急诊科主任不在或裁决有困难时,正常工作时间由医务科裁决,夜间或节假日由总值班裁决,仍有困难时及时请示分管院长。
在尚未做出裁决前,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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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凡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
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起主要协调作用。
6、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应根据患者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的形式协助诊治。
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7、急诊一线医师无权将患者转院,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必须经上级医师诊查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
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时,不得转院,如家属强行要求转院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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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一般在上午进行。
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二次。
2、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应随时请上级医师。
3、查房前经治的住院医师要做好准备,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
关检查报告及所需检查器材等。
要报告简要病例、当前病情并
提出需要解决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
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的指示。
4、查房内容:
(1)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段、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的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5、院领导以及有关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参加各科查
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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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是指诊断不清或治疗效果不佳的特殊病例,造成或可能
造成多器官功能异常危及患者生命的病例为疑难病例。
2.各临床科室遇到有上述患者,即刻报告科室行政主任及医务科,
由医务科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院内疑难病例讨论,必要时或应
患者家属请求邀请院外专家参加。
3.疑难病例讨论程序:
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主任医师陈述当
前治疗方案、治疗后出现的病情变化及当前临床辅助检查结果。
参会专家需对患者病历、当前病情进行全面分析,应用国内外学
术理论、专业新进展及针对病情的可行性诊治方案作进一步讨论。
4.涉及多科的复杂病例,科主任申请通知业务副院长,医务科组织
相关科室人员参加讨论。
5.疑难病例分紧急情况与非紧急情况,对紧急的疑难重症病例讨论,
医务科规定半个工作日内或即刻组织讨论,非紧急的在48小时内
组织讨论。
6.各科主任要精心过问本科室疑难讨论后的患者病情变化及治疗效
果,医务科对疑难重症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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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人民医院手术分级制度一、低年资住院医师:
(本科毕业三年以内,专科四年以内,中专取得医师资格三年以内)在上级医师指导帮助下,首先掌握一类手术,并参与二类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本科毕业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四年以上,中专毕业取得医师资格三年以上)应熟练掌握一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初步掌握二类手术。
三、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二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类手术。
四、正,副主任医师掌握并指导三类手术,主持四类手术。
五、手术批准权限,决定于手术治疗方式,手术时间,参加手术的人员及具体分工。
1、一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主治医师不在的情况下,由制定的
高年住院医师审批)
2、二类手术由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
不在的情况下,由指定的主治医师审批)
3、三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
4、四类手术及破坏性手术及在本院新开展的重症手术,均由科主
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由分管业务院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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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人民医院
会诊制度
一、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间会诊:
有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应
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
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三、急诊会诊:
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叫随到。
四、科内会诊:
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
人员参加。
五、院内会诊:
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
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六、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
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会诊由申请科
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
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七、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
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
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
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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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人民医院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抢救工作应由经验(或值班)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
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
肃认真分工协作。
二、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困难时,应及时
请示迅速予以解决。
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
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三、医护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须复涌一遍,无误后执行,执
行抢救结束,及时补充记录。
四、各科急救药品的安培输液器等用完后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
对。
五、抢救物品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六、新入院或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室,并
填写危重通知单一式两份,分别交病人家属一份,一份贴在病历
上。
七、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报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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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人民医院
术前讨论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及手术质量在严格执行手术分级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手术范围,根据卫生部下达《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要求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于大中型手术前必须讨论,讨论内容包括:
手术适应症,选
择合理的术式与患者签署手术和麻醉同意书等。
二、考虑到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问题,麻醉意外处理及时正确、输
血正确。
三、术后观察及时严密,早期发现并发症并妥善处理,处理应合理
及时。
四、二类以上手术由科主任批准,三类手术及破坏性手术及在本院
属新发展的重症大手术均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主管业务院长审批。
五、对于急诊抢救手术,应立即通知科主任,进行积极组织先抢救,
抢救病情稳定后由主治大夫详细记录科主任意见及抢救记录和参
加人员。
大名县人民医院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必须在1周内组织死亡讨论,要求病区全体医师与
相关护士参加,由科主任主持。
二、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对于家属有异议的死亡病例应在法律规
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死亡讨论。
三、由经治医师汇报治疗和抢救过程,提出死亡原因,全体医务人
员充分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四、死亡病例讨论时涉及到多科病例讨论时,应有本科室主任通知
医务科派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五、如在讨论中发现严重的治疗失误,须立即如实向医务科或主管
院长汇报。
讨论结果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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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人民医院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八、凡死亡病例必须在1周内组织死亡讨论,要求病区全体医师与
相关护士参加,由科主任主持。
九、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对于家属有异议的死亡病例应在法律规
定的时间内及时进行死亡讨论。
十、由经治医师汇报治疗和抢救过程,提出死亡原因,全体医务人
员充分讨论,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十一、死亡病例讨论时涉及到多科病例讨论时,应有本科室主任
通知医务科派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十二、如在讨论中发现严重的治疗失误,须立即如实向医务科或
主管院长汇报。
讨论结果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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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人民医院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一、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1、、门诊病历、门诊手册,认真按卫生部2010年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
2、门诊病历及门诊手册,按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不准漏项和涂改。
3、急诊病历就诊时间应当书写到具体分钟。
4、住院通知单,接诊医生逐项填写清楚,不准涂改漏项。
二、住院病历书写制度:
1、住院病历书写以卫生部制定的病历书写规范及河北省住院病历评估标准为标准。
2、书写病历应用碳素墨水,句子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颠倒、涂改、不准摹仿或替他人签名,医师签全名。
3、病历记录规范化、标准化、(医学术语、中英文按规定书写等)病历记录到分钟。
4、病案首页填写不准漏项,应真实,应有逐级医师签字,实习医师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