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工程施工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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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工程施工操作手册
精品工程工艺手册
地面工程
施工操作手册
往事随风整理
1、总则
1.0.1为加强本公司所有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操作手册。
1.0.2本操作手册适用于建筑工程地面的施工工艺、质量控制和验收。
1.0.3本操作手册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并符合《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的规定。
1.0.4地面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工艺规程的规定。
1.0.5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工艺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筑地面:
建筑物底层地面(地面)和楼层地面(楼面)的总称。
2.0.2面层:
直接承受各种物理和化学作用的建筑地面表面层。
2.0.3结合层:
面层与下一构造层相联结的中间层。
结合层亦可作为面层的弹性基层。
2.0.4基层:
面层下的构造层,包括填充层、隔离层、找平层、垫层和基土等。
2.0.5填充层:
在建筑地面上起隔声、保温、找坡和暗敷管线等作用的构造层。
2.0.6隔离层:
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或地下水、潮气渗透地面等作用的构造层;仅防止地下潮气透过地面时,可称作防潮层。
2.0.7找平层:
在垫层、楼板上或填充层(轻质、松散材料)上起整平、找坡或加强作用的构造层。
2.0.8垫层:
承受并传递地面荷载于基土上的构造层。
2.0.9基土:
底层地面的地基土层。
2.0.10缩缝:
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降低时产生不规则裂缝而设置的收缩缝。
2.0.11伸缝:
防止水泥混凝土垫层在气温升高时在缩缝边缘产生挤碎或拱起而设置的伸胀缝。
2.0.12纵向缩缝:
平行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2.0.13横向缩缝:
垂直于混凝土施工流水作业方向的缩缝。
3、基本规定
3.0.1建筑地面应包括建筑物底层地面和楼层地面,并包含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坡道等。
3.0.2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按表3-1执行。
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表表3-1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地面
整体面层
基层:
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填充层
面层:
水泥混凝土面层、水泥砂浆面层、水磨石面层、水泥钢(铁)屑面层、防油渗面层、不发火(防爆的)面层
板块面层
基层:
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填充层
面层:
砖面层(陶瓷锦砖、无釉陶瓷地砖、陶瓷地砖和水泥花砖面层)、大理石面层和花岗石面层、预制板块面层(水泥混凝土板块、水磨石板块面层)、料石面层(条石、块石面层)、塑料板面层、活动地板面层、地毯面层
木、竹面层
基层:
基土、灰土垫层、砂垫层和砂石垫层、碎石垫层和碎砖垫层、三合土垫层、炉渣垫层、水泥混凝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填充层
面层:
实木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实木复合地板面层(条材、块材面层)、中密度(强化)复合地板面层(条材面层)、竹地板面层
3.0.3在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执行本标准。
3.0.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前,应做好下列技术准备工作:
1、进行图纸会审,复核设计做法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的要求。
2、复核结构与建筑标高差是否满足各构造层总厚度及找坡的要求。
3、实测楼层结构标高,根据实测调整建筑地面的做法或依实际标高。
结构误差较大的应做适当处理,如局部剔凿,局部增加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等;外委加工的各种门框的安装,应以调整后的建筑地面标高为依据。
4、对板块面层的排板如设计无要求,应做排板设计。
对大理石(花岗岩)面层及楼梯,应根据结构的实际尺寸和排板设计提加工计划。
5、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应先做样板间,经业主(监理)或设计认可后再大面积施工。
3.0.5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的规定选用,并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进场材料应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对重要材料应有复验报告。
建筑地面工程采用的水泥砂浆、水泥混凝土的原材料,如水泥、砂、石子、外加剂等,其质量标准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4-2003。
当要求进场复试时,复试取样方法(数量)、复试项目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4-2003的规定执行;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防水材料按《屋面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7-2003的规定执行。
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3.0.6建筑地面工程各层所采用拌和料的配合比或强度等级宜由试验确定。
3.0.7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等天然石材必须符合《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中有关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规定。
进场应具有检测报告。
3.0.8胶粘剂、沥青胶结料和涂料等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规定。
3.0.9厕浴间和有防滑要求的建筑地面的板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3.0.10建筑地面下的沟槽、暗管等工程完工后,经检验合格并做隐蔽记录,方可进行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
3.0.11建筑地面工程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的铺设,均应待其下一层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上一层。
建筑地面工程各层铺设前与相关专业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以及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
3.0.12各类面层的铺设宜在室内装饰工程基本完工后进行,并应做建筑地面工程的基层处理工作。
当铺设木(竹)面层、活动地板、塑料地板和地毯面层时,应待室内抹灰工程或暖气试压工程等可能造成建筑地面潮湿的施工工序完成后进行。
并应在铺设上述面层之前,使房间干燥,避免在气候潮湿的情况下施工。
3.0.13结合层和板块面层的填缝采用的水泥砂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制水泥砂浆应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低于32.5。
2、水泥砂浆采用的砂应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
3、配制水泥砂浆的体积比、相应的强度等级和稠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应按表3-2采用。
水泥砂浆的体积比、相应的强度等级和稠度表3-2
面层种类
构造层
水泥砂浆体积比
相应的强度等级
砂浆稠度(㎜)
条石、无釉陶瓷地砖面层
结合层和面层的填缝
1:
2
≥M15
25~35
水泥钢(铁)屑面层
结合层
1:
2
≥M15
25~35
整体水磨石面层
结合层
1:
3
≥M10
30~35
预制水磨石板、大理石板、花岗石板、陶瓷锦砖、陶瓷地砖面层
结合层
1:
2
≥M15
25~35
水泥花砖、预制混凝土板面层
结合层
1:
3
≥M10
30~35
3.0.1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时,各层环境温度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掺有水泥、石灰的拌和料铺设以及用石油沥青胶结料铺贴时,不应低于5℃;
2、采用有机胶粘剂粘贴时,不应低于10℃;
3、采用砂、石材、碎砖料铺设时,不应低于0℃。
3.0.15当低于14条所规定的环境温度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冬期措施。
水泥类面层的冬期施工措施见《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4-2003的有关规定。
3.0.16铺设有坡度的地面应采用基土高差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铺设有坡度的楼面(或架空地面)应在钢筋混凝土板上变更填充层(或找平层)铺设的厚度或以结构起坡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
3.0.17室外散水、明沟、踏步、台阶和坡道等附属工程,其面层和基层(各构造层)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时应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和本标准基层铺设中基土和相应垫层以及面层的规定执行。
3.0.18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应设置伸缩缝,其延米间距不得大于10m(散水不宜大于6m);房屋转角处应做45º缝。
水泥混凝土散水、明沟和台阶等与建筑物连接处应设缝处理。
上述缝宽度为15~20㎜,缝内填嵌柔性密封材料。
3.0.19建筑地面的变形缝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地面的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应与结构相应缝的位置一致,且应贯通建筑地面的各构造层;
2、沉降缝和防震缝的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缝内清理干净,以柔性密封材料填嵌后用板封盖,并应与面层齐平。
3.0.20建筑地面镶边。
3.0.21厕浴间、厨房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3.0.22检验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强度试块的组数,按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时,每增加1000㎡应增做1组试块;小于1000㎡按1000㎡计算。
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3.0.2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l、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作为检验批;
2、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应以每10延长米为l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l间计算;
3、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3.0.24建筑地面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的主控项目,必须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方可认定为合格;一般项目80%以上的检查点(处)符合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他检查点(处)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并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为合格。
凡达不到质量标准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的规定处理。
3.0.25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承包(或总承包)单位应组织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3.0.26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查允许偏差应采用钢尺、2m靠尺、楔形塞尺、坡度尺和水准仪;
2、检查空鼓应采用敲击的方法;
3、检查有防水要求建筑地面的基层(各构造层)和面层,应采用泼水或蓄水方法,蓄水时间不得少于24h;
4、检查各类面层(含不需铺设部分或局部面层)表面的裂纹、脱皮、麻面和起砂等缺陷,应采用观感的方法。
3.0.27建筑地面工程完工后,应对面层采取保护措施。
3.0.28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4、基层铺设
4.1、一般规定
4.1.1本章适用于基土、垫层、找平层、隔离层和填充层等基层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操作和施工质量检验。
4.1.2地面基层应铺设在均匀密实的基土上。
填土或土层结构被扰动的基土,应予分层压(夯)实。
淤泥、淤泥质土及杂填土、冲填土等软弱土层,应按设计要求对基土进行更换或加固,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和《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的有关规定。
4.1.3基层铺设的材料质量、密实度和强度等级(或配合比)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及本标准的规定。
4.1.4基层铺设前,其下一层表面应干净、无积水。
4.1.5当垫层、找平层内埋设暗管时,管道应按设计要求予以稳固。
4.1.6基层的标高、坡度、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基层表面应平整,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基层表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4.1-1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基土
垫层
找平层
填充层
隔离层
土
砂、砂石、碎石、碎砖
灰土、混凝土
、三合土、炉渣、水泥
木搁栅
毛地板
用拼沥花青木玛板
、脂板做块结面合层层
铺
设
用块水面泥层砂
浆做结合层铺设板
用木板胶板、粘、竹剂塑地做料板结板面合、层层强
铺化设复拼合花地
松散材料
板
、
块
材
料
防水、防潮、
防油渗
拼花实木地板、拼花实木复合地板面层
其他种类面层
1
表面平整度
12
12
32
24
2
2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标高
0-40
±15
±8
5
±4
6
±4
±6
±3
±3
±3
用水准仪检查
3
坡度
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且不大于30
用坡度尺检查
4
厚度
在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用钢尺检查
4.1.7安全、环保措施
1、施工前应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应遵照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制度执行。
2、施工机械用电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保护。
3、线路架设和灯具安装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完成。
4、作业前,检查电源线路应无破损,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活可靠,机具各部连接应紧固,旋转方向正确。
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防止漏电伤人。
6、对易燃材料操作点要配备干粉灭火器,防止火灾发生。
7、清理基层时,不允许从窗口、阳台、洞口等处向外乱扔杂物,以免伤人。
8、注意对机械的噪声控制,白天不应超过85dB,夜间不应超过55dB。
9、应注意对粉状材料的覆盖,防止扬尘和运输过程中的遗洒。
10、防止机械漏油污染土地。
11、加强有毒有害物体的管理,对有毒有害物体要定点排放。
4.2、基土
4.2.1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⑴、进行图纸会审,复核设计做法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的要求。
⑵、复核结构与建筑标高差是否满足各构造层总厚度及找坡的要求。
⑶、实测楼层结构标高,根据实测调整建筑地面的做法或依实际标高。
结构误差较大的应做适当处理,如局部剔凿,局部增加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等;外委加工的各种门框的安装,应以调整后的建筑地面标高为依据。
⑷、对板块面层的排板如设计无要求,应做排板设计。
对大理石(花岗岩)面层及楼梯,应根据结构的实际尺寸和排板设计提加工计划。
⑸、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应先做样板间,经业主(监理)或设计认可后再大面积施工。
⑹、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土料种类、密实度要求、施工条件等,合理地确定填土料含水率控制范围、虚铺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重要工程(工业厂房等)或大面积回填,应通过击实试验确定最优含水量与施工含水量的控制范围。
击实试验方法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2-2003。
2、主要机具:
人工回填主要机具有:
打夯机、手推车、木夯、铁锹、筛子(孔径40~60㎜)、喷壶、耙、锄、2m靠尺、胶皮管、小线、水准仪等。
机械回填主要机具有:
推土机、铲运机、机动翻斗车、碾压机械、装载机、手推车、铁锹、水准仪等。
3、作业条件
⑴、基土已开挖至设计标高,软弱土层已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
⑵、房心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煤气等管道安装并验收后,再进行。
⑶、填土面积水和有机物等已清理干净。
⑷、回填前,应做好标高控制线,以控制回填土的高度或厚度。
⑸、水、电已接通。
⑹、符合质量要求的填土料已备齐。
4.2.2施工工艺
1、工艺流程:
基底清理→基土夯实(必要时)→分层夯填→整平验收
2、施工要点
⑴、基土下土层应均匀密实。
填土或土层结构被扰动的基土,应采取机械或人工方法分层压(夯)实。
⑵、填土施工应分层摊铺、分层压(夯)实,分层检验其密实度,并做好每层取样点位图。
每层压(夯)实后土的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0.9。
填土宜用环刀取样,测定其干密度,求出密实度;取样和试验方法见《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2-2003。
取样数量每层按100~300㎡取样一组,但每层不少于一组。
取样部位应为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
3、填土时土块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50㎜,应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压(夯)实。
填土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
每层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性能确定。
常用夯(压)实方法、每层
最大铺土厚度和所需要的夯(压)实遍数,宜按表4.2-1采用。
填土每层最大铺土厚度和所需要的夯(压)实遍数表4.2-1
夯(压)实方式
每层铺土厚度(㎜)
每层压实遍数
平碾(8~12t)
200~300
6~8
羊足碾(5~16t)
200~300
8~16
振动压路机(2t,振动力98kN)
120~150
10
人工回填
人工打夯
≤200
3~4
打夯机
200~250
3~4
注:
⑴、本表适用于选用粉土、粘性土等做土料,对沙土等类做填土时应参照国家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有关规定执行;
⑵、本表适用于填土厚度在2m以内的情况。
4、过干的土料在压实前应加以湿润,并相应增加压(夯)实遍数或采用大功率压(夯)实机械;过湿的土应予晾干;含水量过大时,应采取翻松、晾干、换土、掺入干土等措施降低其含水量。
工业厂房填土时,施工前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最优含水量和施工含水量的控制范围。
5、人工回填--打夯机夯实
⑴、用手推车或机械运土,人工配合铺土,打夯前应将填土初步整平,虚铺厚度应满足表4.2-1的要求。
⑵、打夯时要按一定的方向进行,均匀分开,不留间歇。
打夯要求一夯压半夯,夯夯相接,行行相连,两遍纵横交叉,分层夯打。
⑶、室内回填时,如遇有管道、管沟时,应先用人工在管道、管沟两侧填土夯实,并应从两侧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以上,方可采用打夯机夯实。
6、当采用大型机械填土施工时,应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2-2003执行。
7、墙、柱基础部位的填土,应分层重叠夯填密实。
在填土与墙柱相连处,也可采取设缝进行技术处理。
8、软弱层处理
⑴、对淤泥、淤泥质土及杂填土、冲填土等软弱土层,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一般采取更换或加固等措施)。
⑵、当基土下为非湿陷性土层,其填土为砂土时可随洒水随压(夯)实。
每层虚铺厚度不应大于200㎜。
⑶、采用碎石、卵石等作基土表层加强时,应均匀铺成一层。
粒径宜为40㎜,并应压(夯)入湿润的土层中。
9、冻胀性基土地面的处理
⑴、在季节性冰冻地区非采暖房屋或室内温度长期处于0℃以下,且在冻深范围内的冻胀性土上铺设地面时,应按设计要求做防冻胀处理后方可施工。
⑵、防冻胀处理的方法应由设计确定,当设计无要求时,采用设置防冻胀层的方法。
防冻胀层材料应具有水稳定和非冻胀性,可选用中粗砂、碎卵石、炉渣及灰土等。
防冻胀层的厚度应根据当地经验或按表4.2-2征得设计同意后确定。
防冻胀层厚度(㎜)表4.2-2
土壤标准冻深
防冻胀层厚度
土壤为冻胀土
土壤为强冻胀土
600~800
100
150
1200
200
300
1800
350
450
2200
500
600
注:
土壤的标准冻深和土壤冻胀性分类,应按国家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确定。
⑶、不得在冻土上直接进行填土施工。
10、待夯填至设计标高时,应对房间的填土进行平整,然后交接验收。
三、质量通病的防治措施
1、基土施工完后,严禁水浸泡或扰动。
2、基土施工完后,应及时施工其上垫层或面层,防止基土被破坏。
3、施工时,对标准水准点应采取保护措施,填运土时不得碰撞。
并应定期复测和检查其是否正确。
4.3、灰土垫层
4.3.1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⑴、进行图纸会审,复核设计做法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的要求。
⑵、复核结构与建筑标高差是否满足各构造层总厚度及找坡的要求。
⑶、实测楼层结构标高,根据实测调整建筑地面的做法或依实际标高。
结构误差较大的应做适当处理,如局部剔凿,局部增加细石混凝土找平层等;外委加工的各种门框的安装,应以调整后的建筑地面标高为依据。
⑷、对板块面层的排板如设计无要求,应做排板设计。
对大理石(花岗岩)面层及楼梯,应根据结构的实际尺寸和排板设计提加工计划。
⑸、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进行技术交底,必要时应先做样板间,经业主(监理)或设计认可后再大面积施工。
2、主要机具:
打夯机、机动翻斗车、小型振动压路机、筛子(孔径6~10㎜和16~20㎜两种)、计量斗、靠尺、铁耙、铁锹、水桶、喷壶、手推胶轮车等。
3、作业条件
⑴、基土已检验合格并办理隐检手续。
⑵、上下水管道及地下埋设物已施工完成并办理中间交接验收。
⑶、在室内墙面已弹好控制地面垫层标高和排水坡度的水平基准线或标志。
⑷、施工主要机具已备齐,经试用,可满足施工要求;水、电已接通。
4.3.2施工工艺
1、工艺流程:
基土清理→弹线、设标志→灰土拌和→分层摊铺→夯打密实→找平
2、施工要点
⑴、灰土垫层应按设计比例分层铺设夯实,其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00㎜。
⑵、清理基土:
铺设灰土前先检验基土土质,清除松散土、积水、污泥、杂质,并打底夯两遍,使表土密实。
⑶、弹线、设标志在墙面弹线,在地面设标桩,找好标高、挂线,作控制摊铺灰土厚度的标准。
⑷、灰土拌和:
灰土的配合比应用体积比,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一般为2:
8或3:
7(灰:
土)。
通过计量斗控制配合比。
拌和时采取土料、石灰边掺和边用铁锹翻拌,至少翻拌两遍。
灰土拌和料应拌和均匀,颜色一致,并保持一定的湿度。
现场简易检验方法是,以手握成团,两指轻捏即碎为宜。
如土料水分过大或不足时,应晾干或洒水湿润。
当采用粉煤灰或电石渣代替熟石灰作垫层时,拌合料的体积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⑸、分层摊铺灰土与夯实:
①、灰土垫层应铺设在不受地下水浸泡的基土上。
施工后应有防止水浸泡的措施。
②、灰土垫层应分层夯实,经湿润养护、晾干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尤其是管道下部应注意按要求分层填土夯实,避免漏夯或夯填不密实,造成管道下方空虚,垫层破坏,管道折断,引起渗漏塌陷事故。
③、灰土拌合料应随铺随夯,不得隔日夯实。
每层虚铺厚度一般为150~250㎜(夯实后约100~150㎜厚),垫层厚度超过150㎜应由一端向另一端分段分层铺设,分层夯实。
各层厚度钉标桩控制,夯实采用打夯机或木夯,大面积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