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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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
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促进学生全面、健康而有个性地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双减"工作实施方案
如下∶
一、工作目标
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具体包括提高校内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深化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等4方面内容。
2021年,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服务管理平台入驻率达到98%以上;课后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2022年,进一步巩固义务段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成果;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服务管理平台入驻率达到100%;学生学业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家长精力负担持续减轻。
2023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率达到30%,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大幅提升,形成具有特色的校内高质量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和校外教育
培训机构治理体系。
二、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教学副校长
成员∶校委会成员、教研组长、班主任、家长代表
职责∶"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课堂,调查了解任课教师布置作业情况,特别是双休日作业布置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做好处理。
完善校内课
后服务的相关配套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双减"背景下学校提高育人质量。
一是促进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化治理和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
二是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小学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推进小学弹性上学,降低考试压力,实施校内均衡编班,严禁划分各类重点班、实验班。
推进幼小、小初科学衔接。
三是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常态课教学效果,深化"轻负高质"教改学验学校建设。
四是深化高中招生改革,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建立多元录取机制,改进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加强中考命题管理。
(二)校内作业减负
一是健全作业管理制度,建设作业综合管理平台,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质量定期评价和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二是分类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
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
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周末、寒署假、法定节假日也要科学合理控制作业时间和总量。
三是提高作业设计质量,设计和布置分层、弹性、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开展校本作业设计试验学校建设。
四是强化教师指导职责,坚持作业全批全改、及时反馈,加强作业集体讲评、个别面批的针对性,做好答疑辅导。
(三)提高课后服务水平的举措
一是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面向全体在校(园)学生(幼儿)开展课后(托育)服务。
工作日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各单位正常下班时间,每天在2小时左右。
初中学校在工作日可开设晚自修。
鼓励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在双休日、寒暑署假开展托管、托育服务。
二是课后服务要切实做好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确保素质拓展类服务在课后服务的时间和内容占比。
三是可通过学校自主开展、联合公益组织、购买社会服务、名优骨干组团等方式开展课后服务。
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参照资助政策予以减免,或补助。
四是实施课后服务育人成效反馈制度,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成长档案统筹管理,定期向家长反馈。
五是建设课后服务数字课程平台,强化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建设,免费向学生提供。
(四)加强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要求
一是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推动现有学科类培训机
构统一转登为非营利性机构。
二是对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职业技能类、科技类等培训机构实施归口管理,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根据培训机构类别属性制定标准,设置条件,严格审批,加强常态化监管。
(五)全面规范培训行为的举措
一是培训机构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署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严禁超纲超前培训、提供境外教育课程、超范围办学,严茶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课后托管、课后辅导(自习)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线上培训时间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
二是加强培训机构广告宣传行为和预收学费监管,严格落实资本管理"四个不得"规定。
构建"预防+托底"的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机制,推行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付款信用保险。
三是建立信用档案和联合惩戒制度,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形成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治理格局。
四是打造"信培"校外培训机构一站式服务平台,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
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社区综合治理网格员的监督作用,加大对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监督和查处整治力度。
(六)对教师提出更严格要求
加大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集中整治专项督查。
对经查实确实存在组织、参与有偿补课行为的,或在培训机构兼职上课的,全部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给予严厉处置,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深化师德专题教育"五项行动",对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以案示警。
(七)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推进线上线下家长学校建设,探索建立市县两级家长成长学院,建构优化家校共育机制。
开发各类数字化的家庭教育服务产品,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文化活动。
充分利用青少年官、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纪念馆、文化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村文化礼堂、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
推进“宁波教育大讲堂班主任茶座”建设,营造协同育人良好氛围。
(八)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引导。
加强对党的教育方针宣传,加大对"双减"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教育观、成才观、育人观,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迅速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每一所培训机构,使其正确对待,提高认识,引导学科类培训机构科学转型。
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向学生及家长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及时总结"双减"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推广,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
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20项举措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近日,xx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20条措施。
一、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
1.优化作业设计。
各学校要将作业设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工作体系,分学段、分学科指导教师从学与教的视角思考作业内涵,严格作业设计,研制作业内容,规范作业布置,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进一步创新适应不同学生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
2.强化作业统筹。
各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的统筹,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作业总量。
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
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
3.规范作业布置。
课后书面作业以教材课后练习、学校统一征订的教辅资料为主,其他课后的探究性学习、习作练习、阅读及书写训练等学业安排布置,均应根据课程计划及课程实施情况安排。
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教学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难度,不随意加快教学进度,不布置难度水平超过课标要求的作业。
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或变相惩罚学生,特别是教师不得通过微信、QQ、钉钉等班级交流群布置家庭作业。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给中小学生留作业。
4.严肃作业批改。
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
要求学生对错误作业及时订正,及时做好向学生的反馈、答疑等工作。
特别是要注重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做好答疑辅导工作。
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
二、加强睡眠管理
5.减轻课外负担。
引导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不拔苗助长,不给学生安排太多的家庭作业和辅导班,给孩子们更多的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同时拥有更好的睡眠。
6.加强时间管理。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
20,初中、高中一般不早于8:
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
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
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
00o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
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挤占学生休息时间。
各县(市、区)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等,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
00,每H22:
00到次日8:
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7.加强科学引导。
各学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提高教师思想认识,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
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8.加强监测督导。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市、县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三、加强手机管理
9.有限带入校园。
各学校应利用班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手机带入校园。
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10.细化管理措施。
各学校要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要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
要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便捷家长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
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1.加强教育引导。
各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12.做好家校沟通。
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
家长老师及时保持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加强读物管理
13.激发阅读兴趣。
强化对中小学生阅读的深入研究与指导,让阅读真正成为学生的学习习惯。
各学校要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14.推荐优秀读物。
各学校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15.加强图书建设。
各县(市、区)、各学校(单位)要加强中小学校图书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
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小书箱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16.严格读物管理。
各学校要将在自治区推荐目录内的教辅和读物目录转发至家长,作为家长学生选购依据。
引导家长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五、加强体质管理
17.开展体育运动。
各学校要按照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严格落实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各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每个学生掌握1—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
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节课间休息并进行适当身体活动,减少静态行为。
18.综合预防近视。
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
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19.加强健康教育。
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自觉地采纳和保持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减少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20.做好健康监测。
各县(市、区)、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测试,如实记录测试结果,将测试成绩及时录入系统,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针对体质健康不达标的学生,制定相应的提升计划。
为确保“20条”措施落地落实,市教育局强调: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建立健全符合本区域实际的五项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的管理检查。
二是强化督导问责,要求各县(市、区)教育督导部门将五项管理作为主要内容,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推广,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育观和作业观,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