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国际施工合同中的保险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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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国际施工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课件
国际施工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一、概念
国际施工合同指“发包方”(业主)、“承包方”或工程至少有一个因素位于不同国家,发包方和承包方就工程施工所涉及的一些列问题所达成的协议。
海上建造安装合同属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的一种。
在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中无论是发包方还是承包方,都会采取各种措施来降低施工过程中会产生的法律、商业、自然、意外等各种风险,而如果风险不可避免,那么就要尽量减小因风险造成的各项损失,最好措施则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向保险公司投保相应险种,这些险种统称建筑安装工程保险。
所谓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是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各种机器设备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物质财产损失和第三者责任进行赔偿的保险。
二、国际工程施工合同国际惯例中对保险的要求
一般在签订国际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发包方都会参照国际惯例要求承包方投保相应的险别,以最大限度的转嫁风险,这样既可以保证工程发生事故时,承包方有修复或再建的经济能力,也可以保证无论建筑质量事故发生时建造者是否具有赔偿能力,发包方都能够获得赔偿。
并且发包方也会对对保险相关问题提出多方要求。
1、按照约定国别的保险公司投保。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中的保险往往由承包方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对向哪个国家的保险公司投保作出约定。
但是很多国家的法律规定在其本国境内从事的保险活动应该遵守该国的法律,例如《中哈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险活动,适用本法。
”及第七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也就是说如果法律有强制性规定应从规定。
2、按照适用法律投保要求的险别。
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都会约定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如果所适用的国家的法律对工程保险有某些特殊的要求,那么承包人投保的保险还应符合合同适用法律对于保险的要求。
3、工程地法律有强制性要求的保险。
例如法国从1978年制定的《斯比那塔法》(spinettaact)规定建筑工程10年内在缺陷保险为强制性保险,建筑工程的参建各方必须投保。
4、对于保险险别有要求
下文详述
5、对于保险期限有要求
下文详述
三、国际惯例中建筑安装工程保险的种类
1、工程一切险
分为建设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属于工程保险的一种。
承保建筑工程项目在建造过程中或安装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一切损失(不包括保险条款中规定的除外责任)。
多数工程一切险往往包括了第三方责任险,在一张保单的保险条款中予以体现,往往无需再另行投保,但有的保险公司也会将其作为独立险种另行投保。
CommercialorComprehensiveGeneralLiabilityInsurance,includingcontractualliabilitycoverage,withalimitofU.S.$1,000,000(ortheequivalentinlocalcurrency)anyoneoccurrence.Suchinsuranceshallincludesuddenandaccidentalpollutionliabilitycoverage.
商业险或一般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合同责任险,保险上限为每次1000000美金(或等值当地货币)。
此种保险必须包括意外污染责任险。
2、第三方责任险
第三方责任险主要是指在工程保险期限内因被保险人的原因造成第三者(如工地附近的居民、行人及外来人员)的人身伤亡、致残或财产损毁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范围。
ForanyWorkperformedoutsideoftheProjectSite
ContractorshallmaintainPublicLiability(thirdpartybodilyinjuryandpropertydamage)insurance,includingcoverageforproductsliabilityandcontractualliability,withalimitofnotlessthanUS$10,000,000,combinedsinglelimitperoccurrence.Suchinsurancemustcontainacrossliabilityorseverabilityofinterestclauseandshallincludecoverageforanyunlicensedand/ortooloftradevehiclesnotcoveredunderArticle1.1.2(c).ThepolicyterritorycoveragemustincludeallareaswhereWorkistobeperformed.
对于在项目现场外进行的工作
承包商应该承担公共责任险(第三方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包括产品责任和合同责任险,单次最低总限额为10,000,000美元。
3、特殊机器损失险
指在施工过程中一些特殊的机器或者设备的保险。
例如车辆、船舶、飞机或钻井平台等,一般都单独领有证照或者类似的物权凭证,需要单独另行投保不能包括在工程一切险中的机器设备保险范围内。
IfmotorvehicleswillbeusedpursuanttothisContract,AutomobileLiabilityInsurancewithacombinedbodilyinjuryandpropertydamagelimitofU.S.$1,000,000(ortheequivalentinlocalcurrency)anyoneoccurrenceorthestatutoryrequirement,whicheverisgreater,forallownedandleasedvehicles.
依照合同,若使用机动车辆,则应有汽车险和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险,保险上限为每次1000000美金(或等值当地货币),或者依照法定要求,以最高的为准。
此种情况适用于自家车辆或租借车辆。
IfaircraftwillbeusedpursuanttothisContract,AircraftLiabilityInsurance,includingPassengerLiabilityInsurance,withacombinedsinglelimitforbodilyinjuryandpropertydamageofU.S.$10,000,000(ortheequivalentinlocalcurrency)anyoneoccurrenceandalimitofU.S.$3,000,000(ortheequivalentinlocalcurrency)anyonepassenger.
依照合同,若使用空运,则有飞机责任险,包括乘客责任险,一个单另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险,保险上限为每次10000000美金(或等值当地货币),以及每位乘客的保险,保险上限为每次3000000(或当地等值货币)。
IfmarinevesselswillbeusedpursuanttothisContract,ProtectionandIndemnityInsuranceequaltothe“agreed”valueforeachvesselorU.S.$10,000,000(ortheequivalentinlocalcurrency)anyoneoccurrence,whicheverisgreater.Thisinsurancewhenrequiredshallincludecoverageforthecrew.Ifsuchinsurancecontainsan“asowner”clauseorotherlanguagepurportingtolimitcoveragetoliabilityofaninsured“asownerofthevessel,”suchlimitationofcoverageshallnotapplytoCompanyandeachofitsAffiliatesorCoventurersintheircapacitiesasadditionalinsuredsorprotectiveco-assuredsunderthepolicy.
依照合同,若使用海运,保赔保险则为已协定的每只船只的价格,或保险上限为每次10000000美金(或等值当地货币),以最高金额为准。
一旦需要此种保险,则必须为所有船员投保。
若该保险包含一个“业主”条款或者出现其他限制船东投保责险的字句,那么此种限制将不适用于公司及其每个分公司,或者在其权限内的额外保护,或者在相关政策下受保的合伙保险人。
IfmarinevesselswillbeusedpursuanttothisContract,HullandMachineryInsuranceinanamountequaltothe“agreed“valueofeachvessel.
依照合同,若使用海运,船的外壳和机器保险额等同于已协定的每只船只的价格。
4、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工程所在地法律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Workers’CompensationandEmployer’sLiabilityInsurance
ForWorksubjecttoWesternAustraliaWorkers’Compensationlegislation
Workers’CompensationInsuranceincompliancewithallapplicablelawsincludingcoverageforcommonlawliabilities.TheinsuranceshallhavealimitforcommonlawliabilityofnotlessthanUS$50,000,000,peroccurrence.
ForWorksubjecttoWorkers’Compensationand/orEmployer’sLiabilitylegislationoutsidethejurisdictionofWesternAustralia
Workers’CompensationandEmployer’sLiabilityInsuranceasprescribedbyallapplicablelawswheretheWorkisperformedincluding,ifapplicable,thestates,provinces,territoriesand/orcountriesofresidenceofContractorPersonnelperformingtheWork.
工人的赔偿和雇主责任保险
Ø受辖于西澳劳工赔偿法的工作
符合适用法律及普通法的工伤保险,每期事故保险限额应当不低于50,000,000美元
Ø对于适用于西澳劳工赔偿法管辖区外的工作
受辖于西澳司法管辖范围外的工伤保险及雇主责任保险法的工作
工作发生地(包括省,地区和/或承办人员居住国)适用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
5、商业综合责任险
第三人遭受到体伤或财损,而被保险人依法应负损害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依约负赔偿之责,是对前几种险别的补充。
承保范围一般包括:
公共意外责任、独立承包人责任、完工责任、产品责任、合同责任、交叉责任、停车场责任等。
对于前述险别的投保一般要求不得减少“工程质量及工程维护”以及“除外风险”的责任,并且前述险别一般要求向同一保险公司投保。
PublicLiabilityInsurance
ForWorkbeingperformedontheProjectSite
OwnerwillprovideProjectExcessPublicLiabilityInsurancereferredtoinAppendix3totheFormofAgreement.Contractorcertifiesforitself,andshalluseitsbesteffortstosecuresuchcertificationfromallContractorGroupmembers,thatnocostforpublicliabilityinsurance(includingselfinsurance)withinthecoverageandlimitsoftheProjectExcessPublicLiabilityInsurancereferredtoinAppendix3totheFormofAgreementhasbeenorwillbeincludedinanybid,ordirectorindirectcosttobereimbursedorotherwisecompensatedforbyOwnerunderanycontract,purchaseorder,changeorder,orsimilarrequestforpayment.IntheeventContractororanyContractorGroupmemberelectstomaintaininsurance(includingselfinsurance)thatduplicatescoverageaffordedbytheProjectExcessPublicLiabilityInsurancereferredtoinAppendix3totheFormofAgreement,thecostofsuchinsurance(includingselfinsurance)shallbeforContractor’sownaccount.Owner’sauditrightsshallextendtotheinvestigationofanyinsurance(includingselfinsurance)inconsistentwiththisArticle1.1.2(b)(i)andOwnershallbeentitledtotherecoveryofanyinsurance(includingselfinsurance)premiums,costs,charges,expenses,orallocationsincludedinContractor’scosts,orinanyothermannerchargedtoOwner,thatduplicatescoverageaffordedbytheProjectExcessPublicLiabilityInsurancereferredtoinAppendix3totheFormofAgreement.ContractorshallindemnifyOwnerforOwner’scostsofinvestigationandrecoveryofanyinsurance(includingselfinsurance)premiums,costs,charges,expenses,orallocationswhichresultfromContractor’sbreachofthisArticle1.1.2(b)(i).
公共责任险
Ø对于在项目现场进行的工作
雇主须按照协议附录3提供附加工程公共责任险,承包商应保证,公众责任保险(包括自我保险)的费用不用于任何投标、直接或间接的费用报销、雇主签署的任何合同,采购订单,更改订单,或类似要求的付款。
承包商必须尽最大努力争取所有承包商小组成员对此认可。
若承包商或任何承包商小组成员选择加倍投保(包括自我保险),这类保险费用应由开发商自己承担。
业主的审计权应扩展到对任何与本条不符的保险(包括自我保险)的调查,业主有权对收回保险(包括自我保险)费和其他开销,对开发商以任何其他方式向雇主收取的费用进行调拨。
由于承包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引发的所有调查成本及保险(包括自我保险)保费,费用开支由承包方承担
四、国际建筑安装工程保险的要素
(一)投保人
国际建筑安装工程保险的投保人可以是发包方也可以是承包方,但在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中往往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投保某些险种,并承担费用。
(二)被保险人
凡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承担风险责任的有关各方,即具有保险利益的各方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所谓保险利益原则即,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大致包括以下几方:
1、发包方(业主,即工程所有人,建设单位)。
即提供场所,委托建造,支付建造费用,并于完工后验收的单位。
2、工种承包方(施工单位或投标人)。
即受业主委托,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
承包商还可分为主承包商和分承包商,分承包商就是向主承包商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单位。
3、技术顾问。
指由工程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代表所有人监督工程合同执行的单位和个人。
4、其他关系方,如发放工程贷款的银行等。
(三)保险标的
凡与工程建设安装有关的项目都可以作为建筑安装工程保险的标的。
具体包括物质损失部分和责任赔偿部分两方面。
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标的主要包括:
1、建筑工程,包括永久性和临时性工程物料。
主要是指建筑工程合同内规定建筑的建筑物主本、建筑物内的装修设备、配套的道路设备、桥梁、水电设施等土木建筑项目、存放在施工场地的建筑材料设备和为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而必须修建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即拆除或废弃不用的临时工程,如脚手架、工棚、围堰等。
2、安装工程项目。
指未包括在承包工程合同金额内的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项目。
如饭店、办公楼的供电、供水、空调等机器设备的安装项目。
3、施工机具设备。
指配置在施工场地,作为施工用的机具设备。
如吊车、叉车、挖掘机、压路机、搅拌机等。
建筑工程的施工机具一般为承包人所有,不包括在承包工程合同价格之内,应列入施工机具设备项目下投保。
有时,业主会提供一部分施工机器设备,此时,可在业主提供的物料及项目一项中投保。
承包合同价或工程概算中包括有购置工程施工所必须的施工机具的费用时,可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投保。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形,都要在施工机具设备一栏予以说明,并附清单。
4、邻近财产,在施工场地周围或临近地点的财产。
这类财产可能因工程的施工而遭受损坏。
5、业主提供的物料及项目。
指未包括在建筑工程合同金额之中的业主提供的物料及负责建筑的项目。
6、场地清理费用。
指保险标的受到损坏时,为拆除受损标的和清理灾害现场,运走废弃物等,以便进行修复工程所发生的费用。
此费用未包括在工程造价之中。
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将此项费用单独列出,须在投保人与保险人商定的保险金额投保并交付相应的保险费后,保险人才负责赔偿。
责任赔偿部分的保险标的:
以被保险人依法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也就是第三者责任保险。
依照责任保险合同,投保人依照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
责任保险,不仅可以保障被保险人因为履行损害赔偿责任所受到的利益减损,而且可以保护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的直接受害者,使受害者可以获得及时的赔偿。
(四)保险期限
1、建筑安装期物质损失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期限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上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开始,至业主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业主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保险期限的开始或终止不得超出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建筑期保险生效日或终止日。
对一些需分期施工的大型、综合性建筑工程,投保人可分期投保,经保险人同意可在保险单的明细表中分别规定保险期限,明确各不同项目保险期的开始与终止日期。
在保险单规定的保险期限内,工程如不能如期完工,被保险人可以在原保险期限结束前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延长保险期限,延长多久视工程进度与施工计划而定,经保险人同意并出具批单后,方为有效。
这种情况下,一般要加收保险费。
2、保证期
一般国际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中都对工程的保证期(保修期)有规定,工程合约内规定承包方的保证期一般从发包方(业主)或其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证期。
从保险期限看,保证期不包括在工程保险期限内。
保证期责任可以加保,一般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决定,并要加交一定的保险费,但也有强制要求的,如前面提到的法国要求缺陷责任险为强制保险。
保证保证期自工程验收完毕移交后开始,至保险单上注明加保月份数或规定日期终止,以先发生者为准。
五、代位权
在各国关于保险的法律法规中往往都会有关于代位权也就是代为求偿权的规定,即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当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法律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在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中,发包方往往会要求承包方提交保单及支付保费的凭证,以确保承包方履行投保义务。
七、承包方没有履行投保义务的法律后果
1、会被视为违约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的违约责任。
2、会违反工程所在国家或者国际工程施工合同适用的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承担法定的相关责任。
3、发包人可自行投保合同约定的相关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一般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4、除前述几点之外,没有投保相关必要保险,很可能会增加承包方的赔偿风险。
例如在工程交付前承包方负有保护已完部分工程的义务以保证工程完整交付,一旦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