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购房合同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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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购房合同4篇
眼下这个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还在为写合同苦恼吗?
其实写合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关于购房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房合同篇1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开发商)在发生之日起___日内通知买受人的,出卖人可以据实予以延期。
对于此条款中的“不可抗力”,由于认识和理解的角度不同,在实践中购房者和开发商往往会有一些争议,容易产生纠纷。
而“不可抗力”又是我们在实践当中免除责任的首选途径。
正确地认识“不可抗力”,明确延期交房时,免除责任的法律条件,以及如何正确有效的签订免责条款,有利于我们在延期交房时,尽最大努力的免除或减少责任,降低损失。
对于“不可抗力”,法律有明文规定,《民法通则》第153条明确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依据此规定,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应同时具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
如地震、水灾等。
而且不可抗力的事由要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间,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预见”。
并且不可抗力的事由影响的法律主体是购房合同签订的双方,也就是开发商和购房者。
如果造成逾期交房的理由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可以认定该事由为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开发商违约责任,否则就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对于购房合同中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必须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凭我们的主观臆想去推定。
否则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事由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呢?
一般情况下,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雷击等自然灾害最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属于“不可抗力”。
但是在实践当中,往往发生更加复杂的情况,认定是否为“不可抗力”事件,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认真仔细的分析才能确定。
如果由于政府行政机关在购房合同履行期间内制定新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命令以及政策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例如市政规划、抢险抗灾需要等。
对于这类政府行为,在其效力范围内,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可抗拒。
因此而造成购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
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合同双方特定的人或事件做出的具体的处理决定,因此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则不属于“不可抗力”,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即便该行政行为是错误的,违约方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损失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使行政机关予以赔偿。
然而,并非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可以免除责任。
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就不可抗力的内容、范围,不可抗力的认定程序作出规定,但是《合同法》第118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
1、不可抗力事件是否发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的有关证明为据;
2、构成不可抗力免责的条件,必须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开发商)履行“及时通知对方”和“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的程序和义务。
只有这样,不可抗力及其免责才能认定,否则,即使确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若开发商没有履行“及时通知”和“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那么开发商就不能依此免除其法律责任。
但是,《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提供什么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和不可抗力的`自然事件达到何种程度才能构成免责条件的规定,但是关于“不可抗力证明”的出具应当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的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这里所说的主管机关必须是能够对不可抗力事件作出说明或证明的机关。
如国家行为由作出行为的国家机关出具证明;自然事件由事件的分管部门(如:
地震由地震局、火灾由消防局等)出具证明,只有这样,该“不可抗力证明”才具有说服力和证明力。
因此,一旦遇到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我们应该积极的履行相关的手续,一旦产生纠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不可抗力是我们在实践当中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时,而免除责任的首选条件。
但是,并非只有“不可抗力”才能免除责任。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免责的范围和情形大致有几种,具体来说,免责的范围和情形主要包括:
1.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2.因法律特别规定而免责;
3.因对方完全不履约而免责;
4.因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出现而免责。
第二种情形属于法定免责,比如集体与个人签订了土地承包协
议,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在这种情况下,发包土地的集体一方则可以免责。
第三种情形实质上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比如按照施工进度进行分期付款的购房合同中,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达到或明显不可能达到相应的施工进度,购房人则可以拒绝付款,并且免责;反之,如果开发商已如期履约,购房人未按期付款,开发商则可以拒绝交房,并且免责。
第四种情形属于约定免责,主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某些条件下可以不履行或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承担责任。
需注意的是,这种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两种情形下是无效的: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弄清楚免责条款的意义无论对于开发商还是对于购房者来讲都是有意义的,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维护利益。
在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除了“不可抗力”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免责条款,需要双方协商来确定。
而“不可抗力”的确定又极为严格。
在实践中,由于众多的因素,很容易造成不能按期交房,这就避免不了要产生纠纷,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失。
因此,我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当中,应当更加详尽的明确免责事由。
律师建议:
可以就以下事由和客户协商列为免责事由。
1.政府行为(诸如政府因举行重大活动而进行的交通管制等)〈关
于政府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前面已有论述,如果是非不可抗力,没有约定,一旦发生,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不免要承担法律责任〉。
2.沙尘暴、严寒酷暑等恶劣天气。
(这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因为开发商开工建设,确定竣工日期时,就应当结合当地的天气状况和有关气象资料考虑可能出现的天气状况,估计出因此给施工进展带来的影响。
如果没有约定,一旦出现此情况而因此造成逾期交房,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
3.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这也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之内。
因为这是应该并可以预见的,不能列为“不可抗力”,否则是不能免责的。
)
4.市政配套设施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
(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是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所以不能列为“不可抗力”。
如果列为“不可抗力”,则属于无效条款。
而实践中有很容易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只能另行签订免责条款,进行约定。
)
5.非甲方原因,而供水、供电、供气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气等设施。
(也不属于“不可抗力”,只能另行约定。
)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双方事先约定了免责条款,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坐等免责了,在免责情形出现的条件下,提出免责的一方,还有如下的义务:
1.积极补救义务。
当事人有义务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
对开发商来说,交房期限一般都是由开发商提出的,因此除了事后补救外,最好在确定此期限前,就充分考虑到各种影响交房的情况;对购房人来说,在约定的交房期限将至时,应事先对自己的时间做好安排,避免错过接收日期。
2.告知义务。
当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的条件出现时,当事人有义务及时通告对方当事人,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留有空白,要求开发商填写因不可抗力延期交房时,及时告知购房人的时限。
3.举证义务。
当事人一方提出免责的,有义务举证,作为其免责的证据。
一旦免责情形出现,提出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和保留好有关的证据,比如政府的公告、气象预报、生病住院的单据等等,作为有效的免责证据。
否则,一旦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提出免责的一方又不能举证,那么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述,对于“不可抗力”和其他免责条款在合同当中是很重要的,一定要有一个清楚明了的认识,以减少纠纷和损失。
购房合同篇2卖方:
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
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二手房售房合同范本,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买二手房合同范本,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
单价:
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
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二手房卖房合同范本,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北京二手房合同范本,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应书面通知甲方二手房购房合同范本,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范本,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
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以上是20xx年购房合同范本内容。
购房合同篇3卖方:
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
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
单价:
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
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
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
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
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
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
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
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
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
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
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购买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
鉴证机关: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人代表:
代表:
经办人:
日期:
年月日鉴证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购房合同篇4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及出租房产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购买位于**套,面积**㎡。
该房产总价共**元,甲方出资**元,乙方出资**元,丙方出资**元。
二、该房产为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甲方占**%,乙方占**%,丙方**%各方均同意将该房产产权办理在丙方名下。
三、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将该房产出租,出租租金及出租年限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协议期间,房产的所有收益、债权等由三方平均分配,房产的所有费用、债务由三方平均分担。
偿还债务超过一方应当承担份额的,该方有权向其他方追偿。
五、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由方作为该房产的具体管理人,每年的管理费为元,经三方签字确认后从房产收益中支出。
管理人的具体职责为:
1、妥善保管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条据;
2、负责管理因该房产发生的收入、支出,包括收取租金、房屋修缮等其他费用。
3、每年按期向其他方汇报管理情况、组织分配房产收益,具体时间三方另行约定。
4、其他:
六、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各自的房产份额均可作为遗产继承。
各方继承人如下:
甲方继承人:
乙方继承人:
丙方继承人:
七、协议期间对房产进行处分或重大修缮,必须经二方以上的共有人同意。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转让其享有的房产份额,其他有权以市场价优先购买。
其他方拒绝购买权的,转让方有权向第三人出售其份额。
八、因发生继承或转让,各方份额发生变化,该房产的收益支出、债权、债务等按照新的份额比例由各方承担。
九、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购房合同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