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项检查会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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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项检查会诊表

四川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专项检查会诊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会诊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

合格

不合格

防突机构及人员配备

1、突出矿井必须配备总工程师和通风、地测副总,且在高瓦斯或突出矿井工作经历不少5年。

并有负责通风、瓦斯抽采、防突、瓦斯监测监控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查任命文件和工作简历。

2、成立防突管理机构。

至少有1名专业工程技术人员负责防突计划、设计,措施编制以及防突资料收集分析等技术管理和现场防突技术指导等工作。

查阅机构设置(文件)通知。

3、成立通风瓦斯、瓦斯抽采、防突专业队伍。

负责矿井通风、打钻抽采、瓦斯检查及监测监控、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等工作。

查队伍成立(文件)通知。

4、矿井应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和防突预测预报人员,并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查阅证照及人员数量。

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

1、矿井应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工种防突岗位责任制。

查责任制

2、突出危险性区域预测、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工作面预测预报、局部防突措施及措施效果检验等管理制度。

查相应制度

3、建立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投产前防突专项验收和移交生产的管理制度。

查相应制度

4、煤与瓦斯突出所有图纸资料收集、整理、技术资料系统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措施以及煤与瓦斯突出技术资料归档等管理制度。

查相应制度

5、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的日常检查、维护、检修等管理制度。

查相应制度

突出危险性预测仪表及工器具

1、突出矿井至少应配备2台及以上的”WTC”或“MD-2”预测仪表以及秒表、瓦斯流量表、压力表及突出危险性预测所需的工器具。

以满足矿井突出危险性预测为准。

查仪器仪表及工器具配备数量。

2、所有的防突仪器仪表必须建立台账,编号管理。

还应建立仪器仪表发放、使用管理台账:

仪器仪表维护检修时间、校核时间、在井下使用时间,超期服役或未校核和损坏的仪表不得使用。

查阅相应的管理使用台账。

3、矿井应有专门的仪器仪表储存、维护检修室。

防突部门必须有专人负责防突仪器仪表维护检修和校核工作。

经检修和校核完好的仪器仪表应贴完好标签,并有记录可查。

不完好的仪表或器具不允许下井使用。

查维护检修和校核记录。

矿井巷道布置及巷道断面

1、采区内必须有贯通采区全高(宽)的三条上山:

一条提升、一条人行、一条专用回风上山,专用回风上山不得行人。

查现场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与通风系统图。

2、主要进回风巷道不得布置在有突出危险和自然发火的煤层中;采区各区段必须有独立的进、回风石门与采区上山相连接。

查现场和采掘工程平面图。

3、每个区段应布置底(顶)板瓦斯抽采专用巷道,巷道必须贯穿采区走向全长。

查现场和采掘工程平面图。

4、区段底(顶)岩巷(包括瓦斯抽采钻场)与突出煤层法线距离不得小于10m。

查现场和采掘工程平面图。

5、矿井至少有两个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小于30m。

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查现场和采掘工程平面图。

6、所有巷道和硐室断面必须满足设计或《煤矿设计规范》的规定,并满足通风的要求,风速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现场实测。

防突设计与防突工程计划

1、突出矿井应编制矿井、采区防突专项设计,专项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并报上级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查阅防突专项设计。

2、保护层开采前应编制保护层开采设计;预抽煤层瓦斯作为区域措施的矿井应编制瓦斯抽采方案和绘制抽采工程施工设计图。

查阅相关设计资料和图纸。

3、矿井应结合采掘部署、活动范围至少应编制年、月防突实施计划,年度防突计划应包括:

防突工程、材料设备、资金计划以及保障措施等基本内容。

查阅相关实施计划。

4、矿井应落实防突工程资金,建立专门的防突资金投入使用明细台账(表)。

查阅资金使用明细表。

矿井通风系统

1、风井必须安装2台同等性能的主要通风机,实现双回路电源供电;附属装置齐全,能力满足需要。

查风井现场。

2、矿井应实现分区通风,采区通风系统必须独立、可靠;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严禁半段进风、半段回风;

查现场和通风系统图。

3、主要进回风之间的切断风门必须设置2道,且做到强度足够、严密不漏风;矿井回风系统不应设置风阻。

查现场和通风系统图。

4、风桥的断面满足通风需要,其风速不得大于8m/s,且必须严密不漏风。

现场检查测定。

5、调节风墙墙体厚度至少不得小于0.5m,四周必须刻槽,刻槽深度不小于0.2m,且必须见硬底硬帮。

风窗设计安装符合要求。

查现场及设施验收台账。

6、矿井、采区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并有一定的富裕系数。

现场实测和查阅测风报表。

7、采掘工作面必须实现独立通风系统,回风系统严禁设风阻;一个工作面的回风流严禁截断另一工作面唯一的安全出口。

查现场和通风系统图。

8、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道断面不得小于设计断面;回采工作面安全出口的高、宽满足要求。

现场实测。

9、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无瓦斯超限作业。

现场实测和查阅瓦斯报表。

10、局部通风机安装处全风压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

风机控制开关、闭锁开关等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处于进风流中。

查风机安装现场和查阅测风报表。

11、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两闭锁”完好、有效。

查现场和相关试验记录。

12、防突风门、风筒状态传感器安装位置正确,设施、传感器完好能正常使用。

查现场和监控室显示屏。

13、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与局部通风机之间必须设置坚固的防突风门,穿过风筒的孔洞必须设置逆止门,所有穿过门墙的管线孔洞必须封堵严实。

查防突风门。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1、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与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均应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3条,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查阅区域预测报告。

 

2、有保护层开采的矿井应优先选用保护层开采作为区域防突措施,并同时抽采被保护层煤层瓦斯;无保护层开采的矿井应采用底(顶)板穿层钻孔预抽煤层瓦斯。

查矿井(采区)防突专项设计和井下现场。

3、开采保护层的矿井应对被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检验,对保护范围进行考察。

保护效果检验、保护范围考察结果应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查效果检验和保护范围考察报告。

4、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必须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检验结果应经矿井技术负责人批准。

突出煤层采掘作业前,应对预抽防突效果进行评判,编制评判报告经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差措施效果检验单和评判报告。

5、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钻孔控制回采巷道轮廓线外侧范围:

急倾斜煤层上邦20m,下帮10m;其他各15m。

查钻孔施工设计图和竣工图。

6、穿层钻孔预抽揭煤石门煤层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线距离7m以前实施;钻孔控制石门轮廓线外不得少于12m。

查钻孔设计图和钻孔竣工图。

7、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采用直接测定煤层瓦斯残余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

并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43条第3项判定其突出危险性。

查钻孔设计和措施效果检验报告。

8、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布置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并具有针对性,施工钻孔符合设计要求。

测试数据准确,并有效果检验报告,签字完整。

查效捡孔设计图及措施效果检验报告。

9、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57条的方法和要求对区域措施进行最后验证。

查措施验证报告单。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1、石门揭煤应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71条规定的方法进行预测;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按第74条规定的方法以及第75条的要求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

查预测报告单中的(方法和指标)。

2、测试钻孔施工前必须打前探孔,探明工作面前方有无地质构造和突出预兆。

预测钻孔布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前探孔、预测钻孔必须有施工设计图。

查钻孔施工设计图和预测报告单。

3、预测报告单数据收集完整,填写规范。

并有工作面煤结构素描图和测试钻孔施工正视图与剖(切)面草图,尺寸标注应完整。

查预测报告单。

4、报告单有突出危险性预测分析结论和允许进尺、安全屏障厚度意见。

预测人、部门负责人及矿井技术负责人签字完整。

查预测报告单和允许推进通知单。

5、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应有防突措施施工设计图,措施钻孔施工原始记录和措施竣工图。

设计图、竣工图和原始记录应报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查钻孔设计图、施工原始记录、竣工图。

6、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实施局部防突措施后,必须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效果检验报告单应报矿井技术负责人审阅,签署是否同意采掘作业的意见。

查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

采掘部署

1、矿井应编制年度防突实施计划,将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统一安排,确保矿井形成“三区配套两超前”的治灾格局。

查防突计划和采掘工程平面图。

2、突出矿井“四个煤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区域措施保护,无区域措施保护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组织采掘生产。

查现场和采掘工程平面图。

测算矿井“四个煤量”。

3、采区内同一区段同一煤层只允许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同一区段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相向开采。

查现场和采掘工程平面图。

4、同一区段被保护层掘进工作面必须滞后保护层开采工作面至少3倍以上层间距,且不得小于100m。

查现场、复核收尺基点。

5、突出煤层以外的掘进巷道(含瓦斯抽采钻场)距离突出煤层的法线距离小于10m时,必须采取边探边掘的措施,确保最小法线距离不得小于5m。

查现场和采掘工程平面图。

石门揭煤及采掘工作面作业

1、石门工作面距煤层10m之前应至少打2个穿透煤层全厚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探明煤层的层位和赋存状态。

并绘制石门揭煤预想剖面图。

查地质探孔设计图和预想剖面图。

2、石门揭煤预想剖面图至少应交矿调度室、施工队各1分。

每班必须收尺填图,准确掌握石门见煤的距离。

查剖面图填图和调度记录。

3、石门揭煤或突出煤层采掘作业之前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认真贯彻学习,考试合格上岗。

并有试券可查。

查防突专项设计和考试试券。

4、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中必须明确石门揭煤的程序和边探边掘的措施;近距离煤层群开采的矿井也必须采取边探边掘(采)的措施,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并有探孔施工设计图。

查防突专项设计及探孔设计图。

5、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开工或投产前,矿井必须组织防突专项验收,参加防突专项验收的人员必须在验收表或验收记录上签署是否允许开工投产的意见。

查防突专项验收表或防突专项验收记录。

6、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收尺基点,挂设防突牌板,并认真填写。

打眼工进班时应认真阅读防突牌板,复核上班进尺与防突牌板所填写进尺是否吻合,安全屏障厚度是否足够。

当班施工炮眼深度不得超过允许进度。

查防突牌板、核实收尺基点和当班实际进尺(眼深)。

7、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放炮位置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放炮前必须请示矿井调度室,并由调度室填写放炮卡。

未得到调度室放炮指令前,不允许起爆。

查规程、调度记录、放炮卡及填写情况。

十一

防突技术工作及防突技术管理

1、经评估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和生产矿井新水平应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测定煤层瓦斯参数,对开采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查瓦斯参数测定和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

2、矿井应根据煤层赋存状态、开采煤层层数,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巷道布置以及采煤方法等编制矿井防突专项设计,明确煤与瓦斯突出治理方案。

查阅矿井防突专项设计。

3、采掘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必须由地测部门或地测专业人员提供瓦斯地质资料。

设计和规程审查签字完整。

查防突设计和作业规程及地质说明书。

4、矿井应随着采掘工程的进度收集煤层厚度、瓦斯地质与突出危险性预测资料及突出孔洞等,编绘瓦斯地质图。

查阅瓦斯地质图。

5、矿井应根据地质钻孔、物探资料、瓦斯地质图等资料预测分析煤与瓦斯突出因素;随着采掘工作面的推进应定时、定点开展瓦斯地质预测预报。

查地质预测预报通知书或通知单。

6、建立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收尺计量台账,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定时收尺计量,防止超采,超掘。

查阅采掘工作面收尺台账。

7、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遇煤柱、保护层未保护范围至少5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有关领导、矿井调度室和施工队发出通知。

以便提前采取防突措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查采掘工作面地测通知单。

8、监控室每天必须打印监控日报和重点防突头面瓦斯监控曲线交通风防突部门和有关领导审阅、签字。

分析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趋势,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

查阅瓦斯监控日报。

9、矿井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突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落实隐患整改负责任人、验收负责人。

做到检查有记录,处理有通知,验收有结果。

查隐患整改通知单及隐患整改验收记录。

10、矿井技术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每周召开一次综合防突分析列会。

检查分析上周防突工作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安排布置下周防突工作。

查阅防突列会记录。

11、采掘工作面发生突出必须及时调查、分析突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填写突出卡片。

查阅调查报告和突出卡片。

十二

避险系统及安全防护措施

1、地面压风站至少应安装2台同等能力的压风机,能力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压风机必须实现双回路电源供电。

查压风站现场。

2、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装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站安装的位置和自救袋的个数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查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及作业规程。

3、井底车场附近和采区内应设置避灾硐室,硐室内的安全设施齐全,并能正常使用。

硐室内必须有压风系统、供水系统,并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通讯电话。

检查井下避灾硐室及其设施。

4、地面应有不小于200m3的高位水池,井下必须铺设供水施救系统直接到各采掘工作面。

供水管网每100m应安装1个分水闸阀,安装皮带运输机的巷道每50m应安装1个分水闸阀。

查现场和防尘供水系统图。

5、地面主要通风机房、变电所和井下各机房、硐室、井底车场以及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通讯电话。

检查现场和通讯系统图。

6、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实现双电源供电,并有2h不间断后备电源。

监控室必须有人24h值班,每天打印监控日报。

并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检查监控室和监控日报。

7、井下机房硐室、采掘工作面应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规定安装瓦斯传感器。

查机房硐室和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安装与地面终端显示。

8、矿井应按规定安装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分站位置正确,能准确监控矿井各区域、各采掘工作面人员进出情况。

查井下系统安装和监控室。

9、突出矿井必须配备隔绝式自救器,其数量应满足下井职工的需要,且有不少于20%的备用量;每个下井职工必须佩带隔绝式自救器。

查储存、发放室和下井职工佩带情况。

10、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安装隔抑爆系统,辅助隔爆棚区的长度不小于20m,水袋的容积、安装间距、间隙符合规定。

查井下隔爆棚区及用水量。

十三

应急救援

1、突出矿井至少应有人数不少于12名兼职矿山救护队员,兼职救护队员必须经有关单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查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和资格证。

2、兼职矿山救护队的装备必须齐全,能正常使用。

并有专门的装备储存、维护检修室。

查装备台账和救护装备。

3、矿井应与就近的县(区)专职矿山救护队签订有救护协议,确保矿井抢险救灾需要。

查救护协议。

4、矿井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并分析总结演习中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确保救援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查演习总结报告。

5、矿井应编制煤与瓦斯突出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签协议的矿山救护队备案。

查应急预案和备案回折单。

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检查表编制说明:

1、安全检查表层次结构。

煤与瓦斯突出检查会诊表一共有13个大项,即:

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突出危险性预测仪表及工器具、巷道布置与巷道断面、矿井通风系统、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局部综合防突措施、采掘部署、石门揭煤与工作面采掘作业、防突技术工作与防突技术管理、紧急避险“六大系统”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等13个大项,91个小项。

为方便检查本应分为2部分同时检查(地面检查和井下检查)。

但由于很多项目地面和井下的检查内容相互交叉,不仅有地面所需要检查的资料,而且还要有井下所需要检查的内容,才能得出该项目合格与否的结论。

所以,安全检查表格是按照其工作程序而拟定。

检查时,可以根据各个检查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地面和井下所检查内容综合后,决定其检查结果。

2、检查表的结果栏暂出现“合格”与“不合格”,也可根据每个大项的重要程度附以权重系数,并将每个大项检查实际评分×权重系数后计入矿井得分。

3、由于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安全检查表中可能有错漏的地方。

敬请各位专家和领导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

王建湘于巡场镇2014年8月27日至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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