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完整版半月谈.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2368935 上传时间:2023-04-18 格式:DOCX 页数:60 大小:86.1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半月谈完整版半月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0页
半月谈完整版半月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0页
半月谈完整版半月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0页
半月谈完整版半月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0页
半月谈完整版半月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半月谈完整版半月谈.docx

《半月谈完整版半月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半月谈完整版半月谈.docx(6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半月谈完整版半月谈.docx

半月谈完整版半月谈

《半月谈》2010年第2期

必须从根子上铲除“拉票”行为

坚持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扩大民主,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

党中央前不久颁布的《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专门就扩大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

干部选拔工作中的民主程序是干部工作的生命,缺失民主程序的干部选拔工作不仅是没有群众基础,而且贻害无穷。

任何事物在发展进程中,都不会一帆风顺,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比如,近年来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扩大民主,随之却出现了一些“拉票”现象。

“拉票”行为破坏了干部选拔工作的正常秩序和民主的真实性,影响极坏。

因此,必须从根子上铲除“拉票”这个毒瘤,这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干部工作的重点。

所谓“拉票”就是在干部推荐过程中,打招呼或者暗示具有推荐资格的一些同志投票推荐自己,从而使自己达到升迁的目的。

这种靠“拉”,不靠“干”的行为,不符合党的干部任用工作原则。

如果纵容这种行为,就会形成一种误导:

“干得好”不如“拉得好”。

有些人平时不是把心思用在干好工作上,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经营关系上。

整天吃吃喝喝,工作上马马虎虎,关系方面却是左右逢源。

随着打击和查处“拉票”行为力度的加大,“拉票”行为从原来的的赤裸裸地进行,转变成了悄悄地进行。

拉票者把工夫用在了“诗外”,用在了平时。

变换花样的“拉票”行为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新特点。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送人情。

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公权私用,该坚持的原则不坚持,做老好人,搭顺水人情。

甚至,明明是正常的工作,也要暗示对方对自己心存感激,让对方背上人情债。

这种人对上如此,对同级、下级也是如此。

可以想象,以这样的态度和工作出发点,能不耽误工作和事业!

当然,在这种人看来,耽误工作和事业不要紧,要紧的是自己的选票不能丢!

他们认为,坚持原则,不光得罪人,还丢了选票,没有群众基础,你干得再好也是白搭。

更何况,评价有些工作好与不好没有硬性指标,对这种人来说,上下拥护,大家“认可”才是最重要的。

二是依靠手下亲信帮忙。

手下培植几个信得过的人,平时在有意无意间帮自己鼓与呼,往自己脸上烫金。

这实际上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有一条共同的“利益链”。

这些“抬轿子”的人,一般都是领导干部的亲信,都是靠依附某位领导受提拔重用的,平时领导信任,关键时刻为领导挺身而出。

这些亲信们时时处处维护领导权威,利用手中的职权,与方方面面搞好关系。

这种行为看起来是无可厚非,实际上在拿组织原则做交易,他们是在用公权为上司争取“票仓”。

三是在亲朋好友中搞感情投资。

民主是个好东西,好就好在它对权力起到了约束和反制作用。

以前,在人们的印象中,有些人为了职务升迁,总往领导家里跑。

如今,情况有点变化,他们的亲朋好友们平时也会主动“出访”,走家串户送出自己的“关心和爱护”。

事实上,对于这种感情投资,大家都心知肚明。

他们去的人家,一定是对他们有用的,是手中有选举权的人,那些没有选举权的人自然不会享受到如此待遇。

四是“大款朋友们”出面保驾护航。

这些年,领导干部傍大款现象屡禁不止。

在查处的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中,往往是领导干部的大款朋友出了事,自己也被牵扯出来。

领导干部的大款朋友往往神通广大,凭借手头阔绰,他们结交了方方面面的“朋友”,结成了一张张的关系网。

到了关键时刻,没有这些大款摆不平的事。

领导干部平时结交大款朋友,认真经营关系,关键时刻大款们会异常活跃,到处游说,为他们的领导朋友卖力地争取每一张选票。

上述种种行为,比干部自己直接“拉票”危害更大,这些手段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必须加大力度予以根治。

在选人用人问题上,要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

首先,要认真分析、比对,把干部平时的表现和考核获得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科学论证,防止工作简单化、公式化和理想化。

其次,要早预防,要建立起防止和杜绝“拉票”行为的相关工作机制,让那些“拉票”者无可乘之机,无可钻之空,无生存的土壤。

第三,要加大查处力度,要有钢性的措施,对“拉票”行为决不手软。

铲除毒瘤要下猛药。

要从舆论上形成声势,在举措上形成机制,让“拉票”行为无处藏身,没有市场,没有机会。

在这个基础上,还要让被查实的“拉票”者受到严肃处理。

只有这样,才能从根子上铲除“拉票”行为。

2010年第1期

拒绝“城市二元化”

 

 

城市化,在当下中国人的脑海中,有着特别丰富的想象。

它是引领现代化巨轮远航的飘扬的旗帜,它是撬动全球化大国崛起的神奇的支点,它是普通中国人从传统走向未来的一个璀璨的梦想。

在中国应对后危机时代挑战、加快经济发展模式转型之际,城市化又被赋予特殊的使命。

可是,当我们激情澎湃地去鼓呼、去追赶、去推进的时候,有没有思索过、诘问过:

城市化的真谛、城市化的意义是什么?

我们需要的究竟是怎样的城市化、为谁的城市化?

聆听各级政府宏大叙事中的城市化构想,投身今日中国呼啸前进

的城市化浪潮,我们首先应当关注、应当警惕的,不是城市化的速度和指数,而是城市化的内质和价值。

许多地方正铺开改天换地的“新造城运动”。

乡村城镇化、郊区城市化、县城城区化,由此引发了紧锣密鼓的“圈地运动”,更有暗潮汹涌的“圈县运动”。

可是,如果脱离制造业服务业的支撑,仅仅靠爆炒房市股市做大资产泡沫就能举托新城崛起?

在城市空心化的格局中,新市民生存发展、就业谋生的机会在哪里?

许多地方正热衷经济增长的“新城市拉动”。

意在加快城市化进程,拉动进城打工农民和失地农民的消费升级,进而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创新。

可是,在城市GDP化的偏向中,百姓消费的基础是什么?

城市化并非仅仅是建制的扩大、土地的圈占和人口的膨胀,城市功能的开发,公共空间的拓展,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福利的普及与提高,如何及时跟进?

许多地方正推进城市经营的“新地标活动”。

政府一味追求“现代城市形象”:

更高的楼房,更豪华的商务区,更宏大的花园广场,更具动感的都是韵律……令人目眩的种种商业地标、产业地标、文化地标,往往变成造价惊人的工程,变成财富和技术的炫耀。

可是,在城市化泡沫化的幻象中,普通人的地位和尊严如何提升?

在人类历史的演进中,城市化意味着什么?

是一种新的发展,人的创造力量的解放和财富源泉的涌流;是一种新的生活,人的生活方式的变革和生活品质的提升;是一种新的文明,人的道德精神的进步和人文价值的升华。

城市化的灵魂应是以人为本。

践行以人为本的重心在哪里?

在于坚守社会的公平正义,在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于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的生存条件和发展机会。

我们的城市化除了要努力开掘“管理者的财源”、打造“投资者的乐园”,更当努力建设“劳动者的家园”。

看一看身边的城市化浪潮,我们应当警惕:

不少城市借助于区区一纸户口登记的户籍改革,借助于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制度创新,便拥有了更多的土地资源和发展空间,同时也产生了众多的从乡村涌向城市的失地农民。

当城市化难以为其提供基本的生存条件、足够的就业机会和有效的福利保障时,“失地”和“变市民”更可能换来的仅仅是无业市民的身份。

还有亿万进城谋生的打工农民,承受着危机冲击和产业转型的巨大压力,甘冒着减薪欠薪和随时失业的现实风险,支付者种种职业病患的侵害和留守子女的成长的人生代价,托举起城市的高楼大厦,召唤出城市的昌盛繁荣。

可是,至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还被拒绝于城市的发展之外、社会之外、体制之外。

读一读媒体关于南京农民工冻死街头桥洞的新闻吧,我们如何卸下心头这不能承受之重?

看一看眼前的城市化景象,我们亦当清醒:

交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密集,然而,与之伴随的是机动车对路道资源的一再扩张,是自行车道、步行者道的一再被挤占、被压缩,有的地段甚至已被断然取缔。

中国是一个自行车大国,是一个恰逢低碳社会到来、无法重复美国消费故事的国情,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仍是我国城市居民出行的主要方式,占绝大多数的中低收入者还难以进入“有车一族”,他们日常的出路又在哪里?

他们行走的路权如何保障?

房地产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火热,然而,与之伴随的是房价对普通百姓的重压和裹挟。

有业内人士表示,房改十年最大的遗憾就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问题。

当时希望通过经济适用房既解决百姓住房,又拉动经济增长,却出现了有钱人买了多套经济适用房,有的城市还没有廉租房的政策。

后来,国家下达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结果也基本踩空,从而造成民生住房体系的严重缺位。

于是,我们在一些大都市中,随处可见这样的场景:

马路一边的高档社区里居住的是拥有一套或多套房产的“有钱人”,而仅一墙或一路之隔的“棚户区”里则挤满了城市低收入人群和外来流动人口。

社区围墙,成了贫富的“楚河汉界”。

还有,城市普通教育发展中门槛不断抬高的择校和地产与名校牟利的“勾兑”,文化设施建设中竞相攀比的豪华和风格样式的崇洋,道路环境整治中对马路摊点的清理和对“美丽城市”的追求,等等,日益加剧城市平民生活的窘迫和艰辛。

当我们还在问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艰难求解之时,一个新的城市二元结构图像又已隐约浮现。

这里,有城市的财力问题,有发展的阶段问题。

但更重要的问题,是政府的执政理念,是发展的价值取向,是城市化得路径选择。

人民城市,应当人民做主,人民创建,人民共享。

《半月谈》2009年第22-24期

《半月谈》2009年第22期

从何处拉动消费

高增长出口风光不再,大规模投资不可持续,如何重振经济,转型升级?

政府把殷切的目光、热切的期望寄予最具潜力也最为疲弱的“一驾马车”:

中国老百姓的消费。

当我们从严冬走进暖冬,已经从统计数据中读到了令人欣喜的早春的气息:

居民消费出现明显回升势头。

可是,我们有没有冷静地思考,这回升的是什么样的消费?

这一势头对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又具有怎样的意义?

今年的节假日消费分外看好。

但这还是常规性消费,其中亦有危机应对中的“口红效应”、“土豆效应”。

因生活的沉重,人们需要增加轻松的消费如文化娱乐和户外活动来自我调节。

因经济的趋紧,百姓更加青睐那些廉价的生活必需品消费和打折式购物活动。

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农机下乡,还有农房改造,也是社会看好的消费复苏。

每当经济增长出现难题、工业产品开始滞销,政府首先想到的便是农民,虽然农村更需要拉动的是投资而非消费。

对于亿万农民来说,政府补贴消费,这是一个惊喜,自然是件好事。

只是由于农民的攀比心理,一些地方的“钓鱼工程”,也刺激了部分农户的一些非理性消费。

这种补贴性消费,是艰难时刻的救急之举,十分必要。

但是,政策的拉动,有效亦有限。

它取决于政府的财力和意愿,是不稳定的,也是不均衡的。

住房消费强劲,是被相关部门津津乐道的。

今年1~10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66369万平方米,已是中国房地产市场最火爆的2007年销售面积的136%。

社会的高通胀预期、少投资渠道、强政府顶托,开发商的争抢地王、捂盘惜售、囤地倒地,投机者的暴富冲动、“炒房团”的轮番热炒,开发商、地方政府、银行三位一体利益链的强力驱动,使得房价从原来卖方市场的强势定价,逐步演变为“人有多大胆,房有多高价”的“喊价”。

中国老百姓在远远超过发达国家的房价收入比、住房租售比面前,一再迷失方向。

听一听那些农村籍大学毕业生沉痛的叹息:

“买房愁,不买更愁”,“进城容易,落脚太难”,“租房没啥,可孩子不能总是‘黑户’吧?

再说,今后孩子怎么上幼儿园、怎么上学?

高房价压力,使他们个人、家庭的发展空间倍受挤压,成为他们融入城市社会的最大障碍。

再听一听后青年辛酸的自嘲:

“因为房子,我们害怕事业;因为房子,我们不敢创业;因为房子,我们被迫啃老;因为房子,我们不敢养育下一代!

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自是功不可没。

但是,房价的恶性疯长,诱导出的是许多普通消费者的恐慌性消费。

它是对民众未来消费能力的过度透支,是对社会潜在消费资源的巨大破坏,是对经济发展良性运行的潜藏隐患。

消费给广大民众带来的,本应是快乐,享受,幸福。

可是,我们在这种“被消费”的生活境遇中所能咀嚼到的又是什么滋味?

能不能换一个视角思考,老百姓更需要、更盼望的是什么?

是自主性消费,是建立在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基础上的合理消费欲望的自由释放,是建立在稳定社会保障环境中的生活丰富需求的自主选择。

为什么这些年来消费年均增长低于GDP平均增速?

为什么消费率自上世纪80年代后尤其是2000年后急速下降?

为什么拉动经济增长的消费“马车”多年疲弱乏力?

最根本的,是普通民众的消费能力孱弱。

看一看国民收入分配中的居民消费率。

2008年我国居民消费率为35.3%,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最低点,比发达国家更是低了30个百分点。

还有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已由1997年的53.4%下降到2007年的39.74%,而同期的企业资本收入和政府财政收入都是持续上升。

同样不可忽略的,是利益的分配失衡和收入的贫富悬殊,导致居民消费的阶层分化和城乡分裂,催生了房地产市场的邪恶泡沫和普通消费者的生存困境。

要强化消费拉动、实现经济转型,不可盲目乐观,还需从长计议,不可饮鸩止渴,还需固本培元。

治本之策,还在于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重构群体利益格局,在于遏制暴富机制作用下的财富积累不公和社会急剧分化,阻止特殊利益集团生成中的公共资源占有和增长成果攫取,在于强化政府调控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在于赋予人民更大的财富支配能力,为消费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障,让全体民众共同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真正的社会公平,实现民众消费能力的稳步提升。

我们欣喜地看到,保民生、调结构、促消费已是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重中之重,政策取向已然明晰,重大举措接连出台。

关键在于各项宣示如何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如何及时跟进。

时下社会热议“神木现象”:

短短几年间,陕北神木县在全国率先推出城乡居民综合养老保险,实施包括高中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推出全民免费医疗。

放眼全国,经济发展、财政收入超过神木县的地方不知多少,问一问每个地方的执政者:

我们在解决贫富分化、建立民生保障方面有过多大作为,在提高居民收入、培育消费能力方面做出多少业绩?

拉动消费,当从这里起步。

 《半月谈》2009年第23期

共同拯救我们的家园

12月7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在童话王国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旨在为我们生存的这个地球开出“降温”良方。

全球气候变暖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成为人类面临的生死攸关的挑战。

气候变化超越国界。

人类化解安全危机,应对金融危机,未来更大的挑战来自生态危机,生态危机正危及我们共同的家园。

世界气象组织的数据显示,1998年至2007年是有气象记录以来最热的10年;近百年来,全球地表平均温度上升了0.74摄氏度,地球在“发热”。

随着全球变暖,通过动物传播的传染性疾病将不断滋生蔓延极地冰雪融化也会释放史前病毒;物种变化加剧,生物物种活动范围的迁移将导致生物链混乱;岛国马尔代夫不得不斥巨资买地整体搬迁,纽约、东京等也将不得不花费数百亿巨资建拦海大坝……

生态危机产生了“蝴蝶效应”,资源争夺战随之而来,我们的家园将不得安宁。

一个更危险却往往被人忽视的事实是,全球变暖如果进入恶性循环,如果跨越了自然界大规模碳排放的临界门槛,人类将难有生存的空间。

令人欣慰的是,我们看到了变化,看到了艰辛的努力。

我国政府11月26日宣布,决定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到45%。

这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

国际社会也按照《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要求努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经济。

但面对哥本哈根大会两大“拦路虎”,即发达国家的中期减排目标问题和资金问题,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必须拿出最大的诚意,共同拯救人类的家园。

必须指出的是,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发达国家的减排是公约规定的义务,而发展中国家提出的措施是自主行动。

对发达国家的“奢侈排放”应予限制,而对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排放”和“发展排放”应予保障。

没有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减排。

面对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善其身,也没有哪个人能够幸免其害。

发达国家应该正视其历史累积排放的责任和当前高于世界人均排放的现实,率先大幅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切实兑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的承诺;发展中国家也应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根据本国国情,积极采取适当的减排措施。

国际社会只有携手合作,方可有效应对这一事关全人类生存发展的重大挑战,实现互利共赢。

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正在成为各国决策者和人民的共识。

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成为救治全球气候变暖的关键性方案。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低碳不等于低质,不等于贫困,发展低碳经济应为了增进人类的福祉;低碳经济不是烧钱机器,我们最终的目的是减少排放,降低成本;低碳不应成为“壁垒”,要警惕少数国家借此向我们套上“绞索”;发展低碳经济要有科学规划应制定明晰的“路线图”。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尽管面临发展经济的头等需求,但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从未动摇,行动也从未松懈。

我国政府通过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大力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植树造林等领域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2009年上半年,我国单位GDP能耗已在2005年基础上累计降低13%,有望实现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20%左右的目标。

这意味着我国5年内少排放的二氧化碳总量将达到15亿吨以上。

发展低碳经济既是挑战更是机遇。

我们要将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作为一种新的战略选择,作为转变发展模式的“杠杆”,抢占低碳经济和绿色经济的制高点。

拿就业来说,从风能和太阳能利用人员、城市废弃物管理技术人员、碳捕获和储存技术人员,到能效技术工程师、碳排放交易员、生态投资银行家……在与绿色技术应用直接关联的领域中,就业机会正迅速增长。

这是发展低碳经济带给我们的惊喜。

应对全球变暖,关乎地球上每个国家和地区,关乎每一个人。

全社会都应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意识,加快形成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随手关灯、步行上班、减少电梯使用、购买小排量汽车、使用环保购物袋、教材循环利用、废物再利用等行为应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地球不是我们从父辈那里继承来的,而是我们从自己的后代那儿借来的。

”温家宝总理在出席第五届中欧工商峰会的闭幕式时引述《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的话,为我们提出了警示,更昭示着未来的责任——共同拯救我们的家园。

 《半月谈》2009年第24期

直面非理性维权之痛

一个民主法治不断进步的时代,必定是一个权利高扬的时代。

权利只有得到维护,才能显示其真正的意义与价值。

正如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指出,权利只有在持续不断地与否认、侵害权利的力量进行斗争中才彰显其存在,为权利而斗争是每个人的神圣义务。

观察中国当下之情形,在社会变革的猛烈冲击下,在市场经济大潮的裹挟中,公民的权利意识快速地觉醒并茁壮地生长着。

然而,在这一进程中,一系列非理性维权事件却给世人敲响了警钟。

为了证明自己身患尘肺职业病,河南新密市农民工张海超不惜“开胸验肺”;在上海打工的孙中界为证明自己不是“黑车”司机,一怒之下自断手指以示清白;成都市民唐福珍因抵制房屋拆迁而自焚身亡;宁夏农民工王斌余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未果,还遭到打骂,在极度绝望和愤怒之下,连杀4人,重伤1人。

类似的例子,太多太多!

一桩桩带有悲剧色彩的维权案件,牵涉对象无一不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

这些“小人物”的命运最终引起全社会高度关注,无一不是由于舆论的介入,或者推动了问题的解决,或者引发了全社会的深思。

不过,如果将目光投向这些“小人物”因维权而付出的昂贵代价,难免让人感到苦涩和悲壮:

他们有的已经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有的以自残等极端的方式,让身体永远留下了难以弥合的伤痛和疤痕。

维护权利的最好方式,是每一个人都能点点滴滴、持之以恒地对个人权利反复坚持。

作为一个受害者,谁都有权维护自己的权利,但采取非理性的方式是不可取的,尤其不应该用暴力来反对不公正,不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自己也因此付出了极大代价。

生命或已逝,权利何所归?

一件件非理性维权的悲剧告诉我们,无论是个体性的暴力还是群体性的激烈行为,都早已被证明不是最好的推动社会良性发展的方式,只有合法的、和平的理性维权行为,才更容易得到更多的人理解、支持和响应,有理有利有节的维权更有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

当然,面对诸多的非理性维权导致的悲剧,有关政府部门必须深刻反思。

事实告诉我们:

在一些地方,理性维权已成为弱势群体享受不起的“奢侈行为”,因此,理性维权,不仅是公民所要学习的,相关部门更要为其创造好的条件。

公民理性维权的成本必须降低。

毋庸讳言,当前过高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法律成本让许多维权者在依法维权的道路上望而却步。

以工伤维权为例,有专家计算过,将所有的程序走一遍大概需要3年9个月左右,大多数受伤农民工无法及时得到赔偿,而且很多农民工因为自身法律知识欠缺,导致法律维权难上加难。

再比如民工讨薪,要经过多道程序,时间长还未必有效,因此,一些农民工干脆放弃通过正常渠道讨薪,而采取跳桥、跳楼、绑架等极端手段来讨公道。

当维权的成本超过了维权者可承受的能力时,一些非理性甚至是暴力的自我救济的表达就在所难免。

因此如何简化程序,降低维权门槛,降低维权成本,是政府部门当下必须要做的事情。

必须建构弱势群体维权的“绿色通道”。

现实生活中,不少地方官员常常把直接向上反映问题的群众视为“刁民”。

事实上,这在理念上已经堵死了普通民众的理性维权的通道。

因此,如何让广大百姓更为顺畅地表达自己的心声诉求,如何更为实在地让他们拥有平等的话语权利,如何避免制度救济通道的失灵,这对于化解非理性维权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必须首先为维权群众提供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一条明路,解决维权方式、维权思路上的信息不对称;其次,要畅通理顺已有的公共维权的渠道和机制,加大监督问责力度,让相关责任部门在面对群众维权时,不能也不敢推三阻四、冷漠无情;再次,从体制上找症结。

时下,由非法、暴力拆迁所引发的暴力维权事件接二连三。

野蛮拆迁方往往是拥有权力和资本的强大团体,遭受损失的一般是普通百姓,而此过程中大多是“开发商在前”、“政府在后”,老百姓处于弱势。

这一切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完善有很

大的关系。

因此,从根本上修改或废除一些不合时宜的法律制度,对于化解非理性维权现象将会起到重要功效。

令我们欣喜的是,在民主法治进程中,政府依法行政正大踏步前进。

越来越多的施政者明白了公权力的运行规则——“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知悉了公权力边界的,而非“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式的为所欲为。

同时,当为打造法治政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开始运作,当“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成为头剑时,政府的行为日渐变得规范,“决策前拍脑袋、决策中拍胸脯、出了问题拍屁股”的拍决策”行为,正逐渐被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和听取民意制度所取代。

依法行政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和谐。

近年来,一些地方屡屡发生项目引发的环境维权事件,从2008年厦门PX项目引发的“散步”,到2009年广东番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市民理性维权前听取民意等等,都表现出公民对国家权力机构的信任表现出政府部门对民意的尊重。

我们更愿意看到这样的场景:

在理性维权面前,公民与政府实现双赢!

《半月谈》2009年第19-21期

《半月谈》2009年第19期

力戒“口惠民生”

“民生”这几年已经成了社会生活中分外响亮的“主题词”。

政府出台“民生政策”之密集,媒体推出“民生话题”之深入,百姓关注“民生热点”之强烈,可谓前所未有。

如何使每一级政府的惠民之举,托起每一个百姓的幸福生活?

显然,我们还有许多的结

待解。

走进基层,常常遇到一些令人忧虑的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小学作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