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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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
神,加快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强化源头思维、系统治理、依法管理、共同缔造思想,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提升行动紧密结合,以推行清洁直运和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一体化垃圾处理系统,不断夯实部门协作、重心下移、全民参与、人人动手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基础,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修养,为全面实现五大战略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程分类,统筹推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源头思维,系统治理。
实施范围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一般分为四类,公共区域可根据不同场所垃圾产生源确定收集容器设置种类。
工作目标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2020年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
到2025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拉卜楞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全面动员部署。
按州、县既定的工作目标,因地制宜编制操作性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
县直各部门按具体职责分工分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2.完善组织架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充实人员配置,有效运作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开展业务培训。
2020年5月中旬前,组织拉卜楞镇政府、县
城环卫队、各小区物业等单位从事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分批组织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垃圾分类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2020年5月底前,完成全县垃圾分类培训工作,并根据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情况,将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4.创建示范社区。
2020年5月初,选定条件较好的社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社区工作,按分步推进实施的要求,制定试点社区实施方案,将该社区管辖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及公共区域纳入垃圾分类试点范围,组织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力争2020年12月底前构建起试点社区垃圾分类体系。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1.建立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
由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定垃圾分类责任区域,公示垃圾投放管理责任单位。
辖区内各单位、住宅小区和商业、农贸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委托物业企业管理的,物业企业为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管理的,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为管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公园、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管理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委托的服务单位为管理责任单位。
各管理责任单位应当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监督员,做好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日常监督、纠错、协助收运及台账记录,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
2.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
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完善投放设施。
完善街道两侧、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分类垃圾桶设置,方便投放垃圾;按照门前四包要求,临街门店自备分类垃圾容器;夜宵摊位、流动摊贩自备分类垃圾桶或垃圾袋;物业管理小区设分类垃圾桶或封闭式垃圾站;各类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应分类袋装化,分类包装、定点投放。
倡导绿色消费。
组织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餐饮行业光盘行动,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加强限塑管理。
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和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
鼓励引导餐饮、旅馆经营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抓住关键源头。
开展厨余垃圾家庭处理试点,可在社区试点逐步推广厨余垃圾处理器,鼓励对家庭厨余垃圾进行处理,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
推行净菜入市。
加大对农贸综合市场、商铺的监管力度,设置满足需求的垃圾分类容器,将理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菜叶菜头、骨头碎渣等归类为厨余垃圾,进行收集处置。
3.强化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保障。
结合实际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或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的体制机制,制定《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轨道。
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建立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全面监督的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建设工作
1.坚持分类投放。
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统一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或生产经营场所、城市住宅小区按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可以分投全类型垃圾的容器,严格按类型投放;其他公共区域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合理确定投放容器设置种类,至少设置可以分投两类以上垃圾的容器,确保垃圾收运便捷。
监督员引导、教育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
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社会诚信体系设施配置。
根据生活区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大小和人员数量,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桶的采购、配置。
各责任部门督促管辖范围完成分类垃圾桶的设置;抓好垃圾分类转运车的采购,确定直运线路。
投放要求。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责任制度,各管理责任单位督促管理责任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分类规定的投放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负责与收运部门对接,确保需要转运的垃圾无缝对接分类收运网络。
对投放不规范的个人或单位,通过教育引导纠正其行为,并逐步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县委、县政府对管理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实行分类收集。
根据州政府要求,建立与州上统一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由投放管理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按照规范标准合理设置容器,保持容器干净整洁。
设置必要的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引导提醒分类行为,倡导使用智能设备。
严禁露天倾倒进行二次分拣。
严格执行收运要求。
可采用固定点收集、流动收集等模式收集分类垃圾,收集作业时垃圾不得洒落,不得污染环境;分类收集应按照收集区域规定的收集频次、时间作业,可回收物可由居民自行卖给回收机构,或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采用固定、流动或预约方式进行回收;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分类投放管理单位负责,与城区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对接,按要求收集运往市容环卫部门指定处理点;有害垃圾收集至环保部门指定暂存点,暂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对接收的有害垃圾进行检验并填写有害垃圾移交接备案表。
居民小区的分类收集方式、时间、位置、作业单位、责任人联系方式应公示。
建立责任倒逼机制。
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对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多次违规拒不整改的单位,收运单位可以拒绝收运。
同时,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问责办法》,对工作不实、执行不力、屡督不改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做到压力传导与解决问题相统一。
3.加强分类运输。
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配足
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并喷涂统一规范的标识。
合理规划收运路线、确定收集站点、设置相关标识、配置设施设备,尽快建成分类直运体系,具体收运时间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确定,对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别运输。
有害垃圾必须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厨余垃圾收运采用密闭的专用车辆,做到日产日清或一日两清;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收运、定期收运方式,由专门运输车辆进行清运,县环保队应对可回收物回收数量进行统计;其他垃圾收运利用现有环卫收运系统运输。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实现对分类垃圾的暂存、称量、减量等功能,有条件的可以增加分选设施,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布局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运混处问题。
4.完善分类处理。
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评估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使用期限,加强规划、用地保障,新建、扩建、改建一批生活垃圾处理厂,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有害垃圾的利用、处置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由依法取得许可的企业进行处置。
加快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合理布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具备条件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要自建处理设施,统筹解决厨余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
加快生活垃圾热气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
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
可回收物处理。
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规范回收站点管理,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的计量统计,并将该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
探索可回收垃圾免费收运、让利保洁员等经济手段,激发居民和保洁员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厨余垃圾处理。
厨余垃圾由收运单位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全面提升厨余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能力,探索在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设置专门设施对餐厨垃圾就地处理。
加强对厨余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
有害垃圾处理。
建立有害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供规范的有害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服务。
对接生态环境部门,选择合理位置,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有害垃圾贮存设施,积极与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企业沟通衔接,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采取异地处理的方式,将有害垃圾转运至处理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
其他垃圾处理。
其它垃圾由收运单位统一收运,运送至指定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理。
加快建设新工艺垃圾热气化处理设施,减轻现有垃圾填埋场处理压力。
全力推动社会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1.公共机构先行。
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社会组织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2020年底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带动国有企业、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2.社区党员带头。
强化社区党建的引领作用,鼓励党员带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服务机制,引导群众逐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3.学校教育培养。
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内容,教职工率先垂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
到2020年底,县城内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实现全普及、全覆盖。
4.宣传动员引导。
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编制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
培育青年志愿队伍,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社会组织、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寺院等活动,主动上门宣传指导,将垃圾分类知识传递到每个居民,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
5.强化示范引领。
及时总结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的经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观摩学习、开展互查互评等活动,正视差距、补齐短板,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启动部署阶段。
县政府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细化分类处置设施建设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试点推进阶段。
县城区4个廉租房小区、4所中小学和2所幼儿园开展试点工作,各党政机关同步推进;至少有一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重点实施阶段。
加快推进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进一步提高。
全面完成阶段。
县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社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确保顺利通过州政府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验收。
迎接省政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验收,总结经验。
四、保障措施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全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强化资源保障。
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制定政策,引导人才、资金、技术向相关领域集中。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示范先行单位,要在单位办公经费中安排一定资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对辖区工作的检查考核,对管理责任单位履责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实行季报,于每季度首月底前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强化教育培训。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辖区内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特别要强化对行业主管部门、乡镇、社区的负责人、工作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分类管理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