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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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09-2020年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

 

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编制单位: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局长:

王五一

审定:

李素萍

 

承编单位:

安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公司

 

总经理:

王松根

主编:

张桂祥

参加编制:

王晓明惠阳程桂兰陈戈

李素萍李雅莉李淼张礼顺

审核:

王晓明

 

附表

1、阜阳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2、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3、阜阳市区调整地下水开采地段

4、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5、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6、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概算一览表

7、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经费分解落实简表

附图

1、阜阳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

2、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

3、阜阳市区地下水开采方案规划图

附件

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

1.1规划目的

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计划地开展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地质灾害是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阜阳市目前较为突出的是地面沉降、采空塌陷、膨胀土变形灾害。

1.2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和谐社会。

动员社会多方面的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的稳定。

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1.3规划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2、《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2020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3、《安徽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细则》,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4、《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纲要》(2001-2015年),国土资源部;

6、《阜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阜阳市人民政府。

1.4规划适用范围、适用期限、基准年

规划适用范围:

阜阳市辖的三区(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五市县(界首市、太和县、临泉县、阜南县、颍上县)行政区域。

规划适用期限:

近期2009-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规划的基准年:

2008年。

第二章地质灾害的现状、发展趋势与防治工作进展

2.1地质灾害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阜阳市地质灾害主要有四种类型:

地面沉降、采空塌陷、膨胀土变形、河岸崩塌。

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214处,其中,地面沉降灾害1处,采空塌陷灾害3处,膨胀土变形灾害点210处。

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9.74亿元,其中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6.11亿元,缓变性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63亿元。

潜在经济损失约12.7亿元,威胁人口约7800人。

2.1.1地面沉降

1、地面沉降现状

截止到2008年10月,阜阳市区地面沉降面积约715.7平方千米,中心最大沉降量达1567.2毫米。

沉降的范围北至伍明、南至袁寨,长约30千米;西至程集、东至正午,长约28千米,不均匀的地面沉降(下同)在形状形成近于中部深周边浅的椭圆锅形。

阜阳城区地面沉降是在城市中心过量集中开采深层地下水所致,地面沉降已使阜阳市区中心地带多处深层地下水开采井的井管上升、井台破裂,颍河节制闸的4号、6号、8号闸墩曾发生开裂,颍河、阜裕、泉河等跨度较大的公路大桥曾多处发生开裂、错位、变形。

初步估算,阜阳市辖区地面沉降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3.56亿元。

2、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

初步统计全市各县(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均有深度大于50米的深层地下水开采井,能正常使用的开采井总数800个,每日开采量约32万立方米左右,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深层地下水的开采井、开采量、开采深度将会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阜阳市区50平方公里范围内凿有深层地下水开采井260个,开采量4500万立方米/年(12.5万立方米/天),开采中心静水位达62米。

因长期过量、集中且单一开采深层地下水造成了严重的地面沉降,预测若近期和远期仍单一集中开采深层地下水,地面沉降将会继续发展,灾害损失将会更加严重。

现状各个县(市)城区深层地下水的水位持续下降,水位埋深均大于30米,如果仍过量集中开采深层地下水必然导致地面沉降的发生,且相距较近的集中开采区(阜阳市、太和、界首、临泉)届时将可能连成一个大范围的地面沉降区。

所属各县(市)要认真总结阜阳市区地面沉降的经验和教训,应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地下水的开采布局。

2.1.2采空塌陷

1、采空塌陷的现状

现状采空塌陷分别由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谢桥煤矿和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隶属的刘庄煤矿采掘煤炭资源引发的。

采空塌陷区有三个,分布在颍上县北部谢桥镇、迪沟镇、古城镇,采空塌陷面积达12平方千米,塌陷区中部的深度3.0-5.0米,塌陷规模均为大型。

因采空塌陷整体或部分迁移的村庄有10个,迁移居民近万人。

2、采空塌陷的发展趋势

谢桥煤矿1997年建成投产,可采煤层总厚度24.61米,井田设计两个开采水平,分别为:

-6lO米和-900米;刘庄煤矿,2005年建成投产,可采煤层总厚度27.8米,井田设计开采水平为-762米。

两个矿区的矿井开拓方式均为立井、集中大巷、分区开拓、分区通风、集中出煤,顶板采用冒顶管理。

根据矿区开采规划,预测谢桥和刘庄两个矿区,最终地面塌陷变形总面积达94平方千米。

预测到2020年,颍东区和颍上县境内将有5个目前正在建设、勘探的煤矿(口孜东矿、口孜西矿、刘庄深部矿、罗园矿、连塘李矿)将先后投产,煤炭年生产能力可达2610万吨,根据淮南矿区采煤塌陷变形率推算,届时累计地面塌陷变形面积约150平方千米。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霍邱铁矿勘查过程中,沿成矿带追索发现在颍上县南部陶坝一带,埋深200~370米有铁矿床1处,控制资源储量1936.9万吨。

目前正在进一步开展勘探工作,其开采方式等技术要素不确定,现状不易预测产生采空塌陷的规模和趋势。

2.1.3膨胀土变形

1、膨胀土变形灾害的现状

膨胀土广泛分布在河间地带,总面积约为6900平方千米,占规划区面积的70%。

膨胀土的自由膨胀率(δef)为40.0%~60.0%,具有弱膨胀潜势。

初步统计现状全市膨胀土变形灾害点210处,直接经济损失684.1万元,威胁人口6261人,威胁财产12270万元。

主要危害对象为轻型低矮建筑物以及道路,尤其是对基础埋深浅,墙体连结性差的农村居民住房破坏性较大。

2、膨胀土变形灾害的发展趋势

随着地区性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新农村的规划建设实施,墙体连结性较差的砖瓦结构民房逐渐被砖混结构、框架结构的房屋所替代,膨胀土的危害将会大大减轻。

2.1.4河岸崩塌

1、河岸崩塌灾害的现状

根据以往调查的资料,境内颍河(沙颍河)、洪河(洪汝河)易发生河岸崩塌。

现场的核查发现随着“沙颍河(安徽段)治理工程”和“洪汝河(洪河)下游河道(安徽段)治理工程”的实施,以往发生的59处河岸崩塌灾害,已逐步得到有效治理。

2、河岸崩塌灾害的发展趋势

河岸崩塌灾害主要集中分布在河岸土体松散、坡度陡、流量大、流速较快的河流,河岸在流水的侵蚀作用下发生崩退。

颍河和洪河沿岸岸崩59处,总长度为26610米,崩退距离1~2米,规模为小型。

通过近年来河道综合治理,规划期内河岸崩塌灾害会得到有效遏制。

但河道采砂业的发展,将在一定程度上诱发或加快河岸崩塌的发生和发展,若不能有效规范河道采砂活动,河岸崩塌灾害将会进一步发展。

2.2地质灾害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阜阳市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已造成沉降区供水、供气、供电、交通等城市公共设施不同程度的破坏,产生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

近年来随着水资源短缺的加剧、供水成本的增加、公共设施保障能力和地面沉降区土地使用功能、升值潜力的降低,对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已有所显现。

2.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2.3.1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管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2.3.1.1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

成立阜阳市人民政府领导牵头,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建设委员会、交通局、水务局、财政局、经贸委、地震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卫生局、红十字会、规划局等部门参加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3.1.2实施地质灾害隐患区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

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层次、分重点、逐级落实管理责任,一般灾害点由乡镇政府负责,较重要灾害点由县(县级市、区)政府负责,重要地质灾害点由市政府负责。

2.3.1.3建立汛期防灾预案、险情巡查、灾害速报制度

根据汛前调查了解的地质灾害现状,结合降水趋势的气象预报等因素,编制印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明确重点防治区段及重要灾害隐患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建立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进行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发现险情及时要求有关单位予以处置;严格执行灾害报告制度,发生灾害及时按规定上报。

2.3.2贯彻国家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程

将贯彻国家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通过“防灾减灾日”、“地球日”、“环境保护日”等公众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意识进一步提高。

2.3.3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资质管理

2.3.3.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的法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时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即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预申请要件的组成部分,同时监管评估单位按相应的资质等级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2.3.3.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质管理

对承担阜阳市境内的专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2.3.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情况及其效果

2.3.4.1搬迁避让

近年来,颍上县境内谢桥矿区和刘庄矿区及时对采空塌陷危险区内的居民进行搬迁避让,安置受威胁群众近万人。

被安置的居民不仅彻底避开了塌陷危险区,而且居住环境良好、生活稳定。

2.3.4.2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

初步建立了阜阳市区地面沉降监测系统,各县(市)城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和采空塌陷区监测系统,在汛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潜在的岸崩地段和危害性较大的采空塌陷变形区进行踏勘、巡查,编制了重要地质灾害点的防灾方案和预案。

2.3.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3.5.1地质灾害调查研究工作滞后

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已发生多年,在省内外均具有典型性,其分布特征和危害情况等仍有待进一步调查;分县(市)区的专门性地质灾害调查研究和城市地质环境调查等工作尚未开展。

2.3.5.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城市经济发展不适应

随着阜阳市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对土地特别是建设用地的要求在增加,而现状无论是缓变性还是突变性地质灾害都以破坏土地或降低土地对建设用地的适宜性为特点,地质灾害的防治已成为影响城市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同时地表水污染严重,地下水开采强度增加,诱发和加剧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险性与日俱增,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更加艰巨。

2.3.5.3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系统有待完善

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防治体系刚刚起步,尚不能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较为充分的支持。

市(县)级监测机构尚未健全,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处于基本数据库建设阶段,还不能提供快速动态查询。

2.3.5.4防治经费不足,管理难以到位

由于防治经费不足的制约以及管理协调的复杂性,危害严重的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修复研究和调查防治的困难较大。

在调整和控制深层地下水开采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等方面,均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加大管理和协调的力度,以期达到全市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进一步增强,使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发展。

2.3.5.5新水源地开发滞后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发现阜阳市发生大面积地面沉降以来,只建设了茨淮新河水厂未开发阜阳市周围已勘查的浅层地下水,也未调整市内深层地下水的开采地段。

 

第三章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与目标

3.1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3.1.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3.1.2全面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期实施。

根据阜阳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害程度,分轻重缓急,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示范,推动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3.1.3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对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要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各级政府进行治理。

3.1.4坚持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工程实施科学化。

3.1.5加快开发浅层地下水,调整深层地下水开采地段,实行工业用水与生活用水分质供水,控制市区地面沉降。

3.2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3.2.1地质灾害防治的总体目标

3.2.1.1地质灾害防治的总要求

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将地质灾害防治从过去零散的、被动的、盲目的向有组织的、主动的和有预见性的方向发展,促进地质环境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3.2.1.2地质灾害防治的总目标

依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用5-10年的时间,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严格控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性工作,掌握地质环境的变化趋势,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3.2.2分期目标

根据阜阳市地质灾害现状、演变趋势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为:

近期(2009–2010年)和远期(2011–2020年)两个阶段。

3.2.2.1近期(2009–2010年)目标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本市的地质灾害类型、特征,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法规宣传贯彻到乡村。

2、实行地质灾害调查制度

随时掌握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变化的现状,分析致灾地质作用的规律,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并做好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编制防灾预案和方案。

3、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的整体评估。

4、搬迁避让和地质灾害防治

及时完成受煤矿采空塌陷威胁的居民搬迁避让工作;及时通告阜阳市区因地面沉降造成的高程损失,为水利、城建等部门做好供排水、防汛、除涝等相关的防治工作提供资料。

5、控制地面沉降,调整市区集中单一开采深层地下水的方式为市郊分散开采,以开采浅层地下水为主的方式。

3.2.2.2远期(2011-2020年)目标

1、开展城市地质环境调查和重大工程建设区的地质环境综合调查。

2、对威胁严重的地面沉降地质灾害进行专门研究,深入、全面地掌握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使区域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建设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3、提前做好煤矿采空塌陷区的居民点搬迁安置,矿山开采要严格遵照《安徽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在阜阳市区地面沉降中心地带选择适宜地段开展深层地下水回灌试验,遏制不均匀地面沉降的发展;完成现状采空塌陷区土地复垦的综合治理。

5、加大新水源的勘查开发,完善阜阳市区以及各县(市)城区的地下水供水体系,将自备井纳入统一管理。

阜阳市区在调整已有深层地下水开发的同时,启用先期已勘查探明的浅层地下水(14万立方米/天)。

 

第四章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

4.1地质灾害易发区

按照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的原则和方法,阜阳市划分为两个高易发区,两个低易发区和一个非易发区(见附图1、附表1)。

4.1.1阜阳-界首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1)

有水准测量控制的地面沉降灾害分布于阜阳市区,其地面沉降量在逐年增加、沉降范围也在随之扩大,1980~1990年累积最大沉降量为817.6毫米,沉降速率74.33毫米/年,1990~1995年累积沉降量380.4毫米,沉降速率76.08毫米/年,1995~2001年累积沉降量220毫米,沉降速率36.7毫米/年。

2002年中心沉降量达1501.82毫米,2008年中心最大沉降量已达1567.2毫米。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推测界首、太和、临泉深层地下水集中开采区已有地面沉降的发生。

根据近年来地下水开采降落漏斗扩展趋势推断在本规划期内地面沉降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范围将从阜阳市辖区向西北方向扩展到→太和县城→界首市区→临泉县城一带。

本区松散土体厚度在800~1300米,储存着较丰富的深层地下水资源,是当地生活、生产的主要供水水源。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将形成以乡镇和中心城镇为中心的集中供水水源地,其供水人口将超过400万人。

近期地下水开采量已达每天30万立方米,预测远期超过每天35万立方米,地面沉降将可能快速向西北方向扩展,若不能有效解决替代水源,预测规划期内阜阳市辖区地面沉降与界首、太和、临泉地面沉降区相连,地面沉降总面积可能达2200平方千米,涉及51个乡镇。

本区除主要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外,还有分布广泛、危害轻微的膨胀土变形地质灾害。

4.1.2老庙-陈桥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A2)

该区是淮南煤田潘谢矿区的煤系地层分布区,在行政区域上涉及颍上县的谢桥、迪沟、陈桥、黄桥、江口、古城,颍东区的口孜、乌江、老庙、正午、插花等11个乡镇,总面积超过1000平方千米。

现状开采的有谢桥煤矿和刘庄煤矿,预测规划期内口孜东矿、口孜西矿、老庙矿、刘庄深部矿、罗园煤矿相继投产或进入详勘。

目前共有3个大型采空塌陷区,分布在颍上县谢桥镇、迪沟镇、古城镇,塌陷面积达12平方千米,塌陷中心深度3.0-5.0米,整体或部分迁移的村庄有10个,搬迁避让的居民近万人。

根据新集矿区的塌陷指数3.1亩/万吨,预测2010年规划区采空塌陷面积9610亩,2020年规划区采空塌陷面积102920亩。

4.1.3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4.1.3.1阜南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1)

现状深层地下水开采井的深度一般在200~250米,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期本地区深层地下水自流高度达1.7~1.9米,进入八十年代随着深层地下水的集中开采水位逐年持续下降,现状集中开采区深层地下水静水位埋深在25米左右,动水位超过45米。

根据阜阳市区地面沉降诱发的原因和现状,推测阜南县城有发生地面沉降的可能。

同时阜南县城距离阜阳市区较近,两个地区集中开采地下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多种因素的变化,可能会发生干扰。

由于阜南县城的规模较小,地下水的开采量远小于阜阳市区,因此预测在规划期内地面沉降的易发性较低,可能易发地面沉降的面积约179平方千米。

4.1.3.2颍上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2)

现状颍上县城区深层地下水开采井有42个,开采深度在100~180米的供水井有22个,开采深度在180~300米的供水井有20个,累计日开采量在3.5万立方米左右。

已形成了以造纸厂为中心的地下水降落漏斗,漏斗中心静水位埋深30米左右,动水位超过45米。

根据阜阳市区地面沉降诱发的原因和现状,推测颍上县城在规划期内有发生地面沉降的可能,根据城市的规模、地下水开采量的大小,预测颍上县城地面沉降的易发性要比阜阳市区低,属于低易发区,推测规划期内地面沉降低易发区的面积约103平方千米。

4.1.4地质灾害非易发区(D)

地质灾害非易发区约占规划区总面积的70%。

该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膨胀土变形和河岸崩塌,地质灾害规模均为小型,地质灾害特征是危害性小、危险性小、易于防治。

膨胀土的岩性为粉质粘土,属于第四纪上更新统的沉积物,试验测定的自由膨胀率在(δef)为40.0-60.0%,属于弱膨胀土。

初步统计现状因膨胀土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684.1万元,威胁人口6261人。

主要危害道路和基础埋深浅、墙体连接性差的普通民房。

随着地区性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们对膨胀土危害的认识提高,房屋结构和基础处理的改进,膨胀土的危害程度将会大幅度降低。

2000年以来,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洪河、颍河进行退堤、加固、加高堤防、疏浚、节制等工程的实施以及规范河道采砂的综合治理,不仅提高了河道的防洪除涝能力,而且有效地遏制和消除了岸崩隐患。

随着河道采砂的计划性、规范性的进一步加强,河水冲刷侵蚀诱发河岸崩塌地质灾害将大幅度降低。

4.2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划分原则和方法,阜阳市地质灾害防治划分为两个重点防治区(Ⅰ)、五个次重点防治区(Ⅱ)、一个一般防治区(Ⅲ)(见附图2、附表2)。

4.2.1重点防治区(Ⅰ)

4.2.1.1阜阳市辖区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Ⅰ1)

阜阳市辖区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以阜阳市中心城区为中心,主要涉及颍东区的插花镇、正午镇、新华办、袁寨镇,颍州区的王店镇、三十里铺镇、袁集镇、程集镇,颍泉区的周棚办、宁老庄镇。

多年的水准测量表明本区地面沉降量逐年增加、沉降范围在随之扩大。

在长期大量开采深层地下水资源的背景下,深层地下水水位埋深增加、降落漏斗扩大,地表以下层状分布的岩土体结构发生了改变,原生地质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诱发了严重的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由于这类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的成因决定了阜阳市地面沉降具有缓变形性、不均性、长期性和难以恢复的特征,这不仅对城市的基础设施会造成严重破坏,而且严重阻碍着城市可持续发展。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近期

1、控制深层地下水开采,现状深层地下水开采井的开采量控制在6万立方米/天以内,将自备井纳入统一管理;

2、调整地下水开采层位,将地下水的开采由深层调整到浅层,开发已探明的14万立方米/天浅层地下水;

3、调整供水结构,建立“优水优用分质供水”体系,将颍河水作为工业用水。

4、将生活供水井布置在已探明的三条浅层古河道内,做到深浅结合、分层开采(见附图3和附表3);

5、加强对地下水动态的监测,进一步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的网络。

远期

1、按《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资源开采;

2、通过媒体定期发布地下水的动态(水位、水质、开采量)和地面沉降演变公告;

3、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的约束机制,调整和控制城区深层地下水的开采,将关闭的开采井统一管理,作为应急供水井。

4、研究地面沉降的机理,可选择关闭的开采井实施回灌试验,有效遏制地面沉降的发展。

重点防护对象

人口集中居住和活动区,如建成区、开发区、医院、村庄、学校等。

重要交通干线:

京九铁路、漯阜铁路、濉阜铁路、阜淮铁路、阜六铁路;阜淮高速公路、阜六高速公路、商阜高速公路。

重要工程设施:

城市主干给排水管网,淮北大堤、颍河堤、泉河堤,跨颍河、泉河的桥闸,阜阳电厂(4×600兆瓦)等重要基础设施。

4.2.1.2颍上县北部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Ⅰ2)

涉及颍东区老庙镇、口孜镇和枣庄镇以及颍上县谢桥镇、陈桥镇、迪沟镇、古城镇。

本区松散层厚度在150~700米不等,由东向西厚度增加。

松散层以下广泛分布着古生代煤系地层,蕴藏着丰富的煤炭资源,已探明的可采煤层有10~20个,可采煤层总厚度大于20米,是我省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

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

近期

1、开展塌陷区地质调查,建立采空塌陷专业性监测网络;

2、设立矿区采空塌陷引发地面变形的警示标志;

3、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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