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艺协会的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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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艺协会的章程
花艺协会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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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宗旨:
提高当代大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文化素质,活跃大学校园气氛,给广大同学创造一个展示才华的舞台。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
郑州轻工业学院花艺协会实行会员制,凡经过花艺协会批准进行登记注册的学生均可成为该会会员,享受有关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加花艺协会活动的权利;
2、对本会及下属的各社团的工作有建议、监督和检举的权利;
3、对本会的工作有参加讨论的权利;
4、其他规定的权利。
(2)义务
1﹑遵守花艺协会的章程和决议;
2﹑服从本会的领导,积极完成本协会委托的工作和任务;
3﹑维护协会的集体荣誉,勇于同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做斗争;
4﹑在享受有关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其它组织或个人的利益。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
花艺协会设会长1名,书记1名,副会长1名,副书记1名。
第八条: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花艺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若因特殊情况可提前或者延期,但应通过主席团表决通过,并报社团指导中心和学校团委审查同意。
第九条:
主席团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由协会会长组阁,由书记,副会长,副书记,各部部长充当理事。
花艺协会主席团会有以下权利:
制定本会职权范围内的一切大政方针和工作条例;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条:
花艺协会设有主席团、团支部、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技术部。
第五章职责和管理
第十一条:
郑州轻工业学院花艺协会主席团成员由分团委分管老师具体指导,主席团成员确定本协会的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统筹全校社团的工作,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学生社团工作情况;负责花艺协会的日常工作,主持召开花艺协会例会;督促并帮助花艺协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1)主席团职责:
组织策划花艺协会大型活动;做好协会的活动项、服务工作;在协会活动开展前进行细致的调研工作,分析活动可执行性,并对活动进行审批。
(2)团支部职责:
主持协会党员和团员的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协会成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定期做相应的思想汇报,服从上级党委和团委领导,响应上级党委和团委的号召,在每个学期对协会会员的思想以及工作评优评先。
总结筹划社团各阶段性活动。
与会长,副会长共同统筹管理协会。
(3)秘书部职责:
制定花艺协会学期工作计划,及时总结花艺协会各项工作;起草、汇总花艺协会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花艺协会通知及会议记录;负责花艺协会档案整理工作,保证档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管理花艺协会人事及其他社团负责人档案;负责活动时会员的签到与统计;会员分数的记录与汇总。
(4)组织部职责:
提议、组织各种活动,安排教学时间、场地、参加会员;组织并联系各个会员;编排花展日程;组织会员在学校的花卉展览中维持展览秩序,确保花卉展览的顺利进行;协助做好各部与社团和学校的工作。
(5)宣传部职责:
利用校内外各种宣传资源做好政治文化等具体活动;做好花艺协会自身的宣传,树立花艺协会的良好形象;组织其他部门做好各项活动;规范协会的宣传工作,监督协会的出版与发行;编辑出版协会刊物,及时反映协会动态。
(6)外联部职责:
联系其他协会和文艺组织,协商组织活动,到其他商业机构拉赞助。
(7)技术部职责:
收集并掌握更丰富的手工花卉制作技术,加强与外校花卉协会的技术交流,在自己掌握的同时向其他人员教授花卉制作技术。
第十三条:
本协会各部门组织各种活动和会议,必须向秘书部书面申请,并由秘书长报与分团委批准。
申请书上必须说明活动或会议的内容,参加人员,时间及地点等。
由主席团全面负责做好协调工作,组织宣传部负责具体活动的通知和宣传,以及组织和开展。
第十四条:
协会的各类活动必须遵守学校团联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各部门每学期初写好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秘书处,接受协会或学校社团联的考核。
第十六条:
各部门的组织活动及其会议前必须事先写好详细的活动或会议计划。
第十七条:
协会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组织部门必须做好点名工作,其它部门开会或者开展活动由各部部长安排,认真做好点名登记工作,每月月底上报秘书部。
第十八条:
本协会实行积分制管理。
奖罚情况均由主席团成员共同评定。
1﹑每位会员开始都为零分,根据以后工作表现加分或扣分,分数可为负。
2﹑对在本社团活动中积极参与的会员加1分。
对有特别贡献的会员加两分。
对表现不积极的会员扣1分,情节更严重者加重扣分或开除。
例如迟到,完成任务不积极等。
3﹑对提升社团声誉的会员加一分或多加分。
例如在系级以上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对严重损坏社团声誉的会员按情况扣分或开除。
4﹑分数作为对会员进行年终评定的重要指标。
以上奖罚制度对本协会中任何会员都适用。
第十九条:
本协会每月举行一次全体理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
第二十条:
本协会活动场地的申请严格遵守《郑州轻工业学院社团活动场地使用申请办法》。
第六章经费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学校活动经费。
2、外来赞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工作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和挪用。
纳入商业模式后,协会会根据各成员的劳动所得予以分配,此由会长,书记及相关人员共同商议。
第二十三条:
会费的使用与审批手续:
1、本协会会费使用严格遵守《郑州轻工业学院社团指导委员会财务管理条例》。
2、本协会会费用于协会的活动。
3、本协会在活动之前须向分团委提交活动财务预算,经分团委同意后方可举办活动。
社团活动结束后,需向分团委提交活动财务开支细表和活动中开据的所有发票。
4、发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发票的抬头应为本协会的名称;
(2)发票开据的日期应该在活动的开展期间;
(3)发票上应有其具体的款项开支,不能笼统的写文具,办公用品;
(4)分配经手人的姓名及其职务;
(5)本协会会长的意见,签名及日期。
第七章换届选举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每年5月份进行改选换届。
第二十五条:
改选过程严格遵守《社团换届选举制度》、《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社团干部管理制度》
第八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每学期修改一次,修改内容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决定,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与学校有关制度相抵触的,服从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由花艺协会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和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
修订的章程提交花艺协会常务委员会讨论认可后组织具体实施。
特殊情况下,由花艺协会请示学校有关部门后,直接实施章程的修改、终止和补充,并及时向社团联合委员会通报。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郑州轻工业学院花艺协会。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备注:
除章程外其他条例均视为分则。
郑州轻工业学院花艺协会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