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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政策及标准作业

标题

考勤管理制度

制订部门

行政办公室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制度适用于七颗星机构全体员工。

二、考勤方式及对象:

1.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均使用指纹考勤机进行打卡考勤。

2.考勤管理由行政办公室负责。

三、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为:

上午8:

00-12:

00,

下午14:

00-18:

00。

四、打卡管理:

1.员工本人必须按照实际出入公司上下班的时间,自觉打卡。

2.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行政班每天正常录入指纹四次,即上下班各两次。

4.不得弄虚作假,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每次将处以50元罚款。

5.因指纹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打卡的,员工本人至行政办公室处进行签到签退。

6.因公外出不能打卡: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

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7.若员工因忘打卡,应到行政办公室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

每位员工每月忘打卡的次数累计不可超过3次,超过者第4次、第5次分别处以10元/次罚款,第6次以上则予以警告处分即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5%。

8.员工无故未打卡者,一律视作旷工处理即扣罚当天工资,同时给予记过处分即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10%。

 

批准:

审核:

编制:

政策及标准作业

标题

考勤管理制度

制订部门

行政办公室

五、出勤管理:

1.无特殊原因,员工不能按公司要求的上班时间在自己的工作区域内准时开始工作将被视作迟到;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办公地点或指定工作区域将被视作早退;未经部门主管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员工擅自缺勤将被视作旷工;员工当班时间内,未经部门主管批准而擅离职守视作擅离岗位。

2.迟到或早退在规定工作时间10分钟以内的,每次处以罚款10元,月累计3次以上者,予以警告处分即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5%。

3.迟到或早退在规定工作时间1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的,视作旷工半天处理即扣罚半天工资,同时给予警告处分即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5%。

4.迟到或早退在规定工作时间半天以上的,视作全日旷工处理即扣罚当

日工资,同时给予记过处分即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10%。

5.擅离岗位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6.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累计旷工3次者,予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并扣罚当月工资的100%。

七、加班补休管理:

1.加班的定义

1.1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1.2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1.3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

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2.以下情况不属于加班

2.1凡属正常工作范围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

继续上班的。

2.2因公出差期间。

2.3因工作需要出席各种社交场合的、或参加各种培训

 

批准:

审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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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

3.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1加班申报

3.1.1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以4小时起计,不足部分忽略不计。

延时工作在4小时至8个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一天。

3.1.2非休息日晚上延时加班以3小时起计,不足部分忽略不计。

延时工作在3小时以上可申报加班半天。

3.1.3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加班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

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自愿加班。

3.1.4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加班工资的补偿

3.2.1员工在休息日的加班,公司在根据实际工作安排员工事后补休或按1:

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如无法安排补休则支付工资200%的加班费。

3.2.2员工在法定假日加班的,公司按国家标准规定支付工资300%的加班费。

3.2.3补休规定

3.2.3.1员工补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

补休需填写《请(休)申请单》,由行政办公室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3.2当月补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3.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补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3.4员工自行补休的按旷工处理。

 

批准:

审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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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

八、假期管理:

1.总则

为保障公司员工之休假权益及公司正常运营,实现员工休假之统筹安排、规范管理,特对员工假期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2.公司假期的种类

年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加班假、补休假。

3.请假手续

3.1员工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应正确填写《员工假期记录卡》,并按规定逐级报批,以权限签批人签准日期为准假日期。

3.2员工休假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员工假期记录卡》,经相关负责人签批后生效。

3.3除特殊情况外,凡在准假生效前之休假以旷工论处。

4.《员工假期记录卡》填写规范

4.1卡上有关员工基本资料(如姓名、部门等)内容的部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填写。

4.2申请休假天数时,以“D”代表“天”,以“H”代表“小时”,0.5天以分数“

D”表示,0.5小时以分数“

H”,然后在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具体的天数或小时数.如休假3天4.5小时,以“3D4

H”记入卡中相应栏内。

4.3“应有假期天数”为为持卡人所有未休之有薪假期总和。

4.4“休假日期”表示申请人需休假的具体日期。

4.5“余假”为“应有假期天数”减去“休假天数”所剩天数。

4.6凡经批准的假期,如有更改,则需作废前次请假,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在“备注”栏内备注清楚,后再按正常填写要求再次填写。

如需取消已批假期,“备注”栏内应备注清楚。

5.各种假期的定义、适用对象、申请规定、假期性质及说明如下列表格介绍为准:

批准:

审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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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部门

行政办公室

年假

定义

作为公司福利之一,是公司对所有在职员工提供休息的权利。

适用对象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继续在公司任职的员工。

请假原因

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假或部门负责人安排休假。

给假期限

工作年限

年假天数

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

5天

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

10天

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

15天

申请规定

1.员工享受年假前,至少提前一天申请。

2.填写《员工假期记录卡》,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后生效。

3.一次连续休假超过5天(含)者,至少提前7天申请。

4.

签批流程:

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交回行政办公室备案本人执行

假期性质

有薪假期

说明

1.年假不包括法定假日及公休日在内。

2.年假应在产生之日起三个月内休完。

部门负责人在安排员工休年假时,应先安排其休完年假,后安排其补休假。

3.年假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为若干次休完。

4.以下员工不可享受当年年假:

(1)员工在公司以“在职员工”之身份,方可享受“年假”的福利。

如公司与员工在其合同期满时终止劳动关系的,则不得享受年假。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及事假累计2个月(含)以上者。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及事假累计3个月(含)以上者。

(4)累计工作20年以上者,请病假及事假累计4个月(含)以上者。

(5)年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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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

事假

定义

员工若有特别原因需要休假而无有薪假期安排者,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后,方可提出事假申请。

适用对象

全体员工

请假原因

需用工作时间离岗处理私人事务

给假期限

事假不得连续超过20天(含)或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5天,特殊情况经总经理特批除外。

申请规定

1.请假3天(不含)以下的,先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清楚,然后填写《员工假期记录卡》,并逐级审批后执行。

2.连续请假3天(含)以上的,须提前3天填写《请(休)假申请单》,15天以上的须提前10天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并填写好《员工假期记录卡》。

3.填写《请(休)假申请单》的要求:

言明事假理由,写明原已申请事假天数,现申请事假天数,及申请事假累计天数。

4.依公司运营状况需求,部门负责人酌情考量是否批准请假。

5.如因特殊紧急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征得副总经理的批准,于收假回来后马上予以补齐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6.签批流程:

(1)请假天数3天以下:

申请人部门经理行政办公室

副总经理

(2)请假天数3天以上:

申请人部门经理行政办公室

副总经理总经理

假期性质

无薪假期

说明

1.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业务者,部门负责人可不准假或缩短假期或延缓退后假期。

2.事假期间遇法定假期及正休日,不另计假日及正休日。

员工在申请事假时,须先从有薪假期中冲减,冲减部分不扣薪。

3.事件最小计算单位为半日。

批准: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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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制订部门

行政办公室

病假

适用对象

全体员工

请假原因

本人患病或非因工伤需离岗医疗

给假期限

申请规定

1.员工患病必须在医疗机构就诊,于病历记载的就诊时间起24小时内知会部门负责人。

2.申请病假的员工于事后须填写《员工假期记录卡》,附病历(或急诊证明)、医药费发票、医院病假条(盖公章)等,呈交部门负责人,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送交行政办公室复核。

3.连续3天(不含)以下的病假需副总签批后方可生效;连续3天(含)以上病假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签批流程:

(1)请病假天数3天以下:

申请人部门经理行政办公室

副总经理

(2)请病假天数3天以上:

申请人部门经理行政办公室

副总经理总经理

假期性质

有薪假期,计算标准:

先扣除病假天数全额工资,然后将病假天数工资按桂林市最低工资表准的80%计发,即:

病假工资=桂林市最低工资标准×80%×病假天数

说明

1.病假须具备病历(或急诊证明)、医药费发票、医院病假条(盖公章)才有效。

2.病假期间如遇法定假日或正休日,不再另计法定假日或正休日。

申请病假须先从有薪假期中冲减,冲减部分不扣薪。

3.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病假最小计算单位为半日。

批准: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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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

工伤假

定义

指员工发生工伤,需要停工进行治疗并保留薪资的期限

适用对象

全体员工

请假原因

因工伤需要停工治疗

给假期限

1.员工发生工伤申请工伤假时,应当以公司及医院核定的假期为准。

2.由公司综合以下情况合理确定:

(1)工伤员工伤害程度、伤害的部位。

(2)就诊医院出具的有关治疗和休息以及门诊治疗时间的建议。

(3)实际住院治疗时间。

(4)工伤员工所在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的性质。

(5)工伤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

(6)工伤员工本人的意见。

(7)对工伤员工治疗和工作有影响的其他因素。

3.在核定员工的工伤假期时应当保证员工获得必要的治疗时间,同时考虑到公司对人力资源的合理安排。

应该根据工伤员工是否需要住院分别核定其工伤假期。

(1)如果不需要住院的,由公司行政办公室予以核定,每次给假不能超过三天,并出具工伤假的证明,员工可以根据该证明填写《员工假期记录卡》。

(2)若给假三天后未痊愈,员工本人需再次到医院查看病情,医生根据病情再酌情给假,如已恢复到能从事轻微工作的,则建议部门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不再核准假期。

(3)如果需要住院的,其工伤假期包括住院期间以及出院后的休息和治疗期间。

其中出院后的休息和治疗期间由公司行政办公室根据就诊医院的建议和员工的伤害程度和伤害部位,并结合其工作内容等因素综合确定给假。

批准:

审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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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制订部门

行政办公室

给假期限

(4)如因伤情休假需超过三天以上的,可根据医院的休假建议及员工伤情,提出工伤假休假天数的建议,由工伤员工依次呈相关负责人核准后方可休假。

(5)员工所申请的工伤假满后,需到医院由医生(如员工行动不便,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及其部门负责人一同确认)察看伤情后酌情给假或给予休假时间的建议。

如员工已能恢复到能从事轻微工作的,则建议部门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不再核准假期。

申请规定

1.员工发生工伤后,当事人或所在部门应在24小时内填写《员工意外事故报告书》,注明属于工伤,报告中必须如实准确填写:

事故情况、主要原因及后果、处理经过或医治措施、在场见证人及其它事项。

2.当事人须在三天内将报告呈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审批。

3.

审核程序:

申请人部门经理行政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

4.审核确定为“工伤”后,根据伤情确定是否外诊或住院。

5.如需外诊或住院,经公司批准后,必须到公司制定医院就诊。

(急诊可先救治,后补手续)

6.

治疗结束后,须在15天内将有关工伤医疗的病历、诊断证明、假条或住院通知书、医药费发票之原件按申请人部门经理行政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的流程签批后交回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

假期性质

有薪假期

说明

1.员工受伤后,伤情轻微,可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则不能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假日或正休日,不在另行计算。

3.核定的工伤假期满后,员工应及时回公司上班,如因伤势影响从事原工作的,可由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其他工作,薪资

批准:

审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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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考勤管理制度

制订部门

行政办公室

说明

不变。

上班期间如仍需要到门诊治疗的,所在部门应予以适当照顾,保证其在上班期间不影响治疗。

4.工伤员工超过核定的工伤假期不回公司上班的,应当申请事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5.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以员工实际常住处及合理往返路线为准),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员工意外报告书》中之受伤情况被确定为工伤后,由公司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待遇。

如公司认为不是工伤的,而员工认定是工伤的,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7.用药之规定:

工伤期间的医疗用药应遵照医嘱,尽量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并严格遵守国家及自治区有关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用药的相关规定有控制地使用“乙类药品”,对甲乙类药品的费用报销,按国家规定办理。

批准:

审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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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考勤管理制度

制订部门

行政办公室

说明

8.对于以下超标用药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

(1)主要起营养滋补类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器官,干(水果)之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材饮片泡制的各类药酒。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的其他药品。

婚假

定义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22满周岁,女20满周岁),经有关部门批准领取结婚证者(含再婚),可享受婚假。

适用对象

入本公司后才领取结婚证的在职员工

请假原因

本人结婚

给假期限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或再婚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2.对于晚婚(指:

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申请规定

1.提前10天提出申请,填写《员工假期记录卡》,连同结婚证明呈交部门负责人签批,再送交行政办公室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2.

签批流程:

申请人部门经理行政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

假期性质

有薪假期

说明

1.婚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假日或正休日,不另加计假日及正休日

2.婚假一次性休完。

员工若在休假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上班着,按加班计。

3.经批准后的婚假未休完,员工自动返岗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假期,不再以薪金或其他方式作补偿。

4.是否享有公司规定的婚假及享有婚假天数,应以结婚证的领取日为准。

5.婚假最小计量单位为一日。

批准: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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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

产假

定义

女职工从分娩前15天起离岗算产假

适用对象

公司已婚女职工

请假原因

本人分娩

给假期限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2.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

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若男职工配偶符合晚育条件,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护理假应于配偶产假期间使用。

申请规定

1.填写《员工假期记录卡》,后补婴儿出生证明,按正常审批程序办理产假手续。

2.

签批流程:

申请人部门经理行政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

假期性质

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晚育护理假按正常出勤应得工资发放。

说明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女职工方可享受。

2.包括法定假日及正休日一次性休完。

员工若在休假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其销假上班者,按加班计。

3.流产、终止妊娠、难产及多胞胎生育需享受增加假期者,应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4.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上班者,经过医院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病假有关规定处理。

5.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6.男职工享受护理假须凭配偶于医院生产(预产)证明方可使用。

批准:

审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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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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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

丧假

定义

员工亲属去世,可享受有薪假期

适用对象

全公司员工

请假原因

本人亲属去世

给假期限

直系血亲(父母、子女)

3天

姻亲(配偶的父母)

3天

配偶

3天

旁系亲属(亲兄弟姐妹)

1天

申请规定

1.按实际情况呈交证明文件,填写《员工假期记录卡》,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审批后生效。

2.

审批流程:

申请人部门经理行政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

假期性质

有薪假期

说明

1.因丧假有不可预见性,不幸发生时,可事先通知部门负责人,待上班后两天内补写《员工假期记录卡》。

2.按照法律规定,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等同于父母子女的亲属关系。

3.若逾期未补办手续者则按擅自离职处理。

4.丧假包括法定假日及正休日在内,一次性休完。

员工若在休息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销假回公司上班者,按加班计。

5.丧假最小计量单位为一日。

批准: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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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

九、其他

1.本制度中所指扣罚工资计算标准:

日工资=当月工资总额÷30天

2.以往制度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部分,以本制度为准。

十、相关表单

1.《外勤登记表》

2.《未打卡补签申请表》

3.《加班申请表》

4.《请(休)申请单》

5.《员工假期记录卡》

批准:

审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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