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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岗位设置实施办法

中学岗位设置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人社〔2010〕5号),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我校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打下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

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

三、政策依据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

(二)《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人社发〔2008〕275号)和《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人社发〔2010〕105号);(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人发〔2007〕13号)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人社〔2010〕5号)以及《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2011〕3号)。

四、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公办农村初级中学,系省一级学校,在职教职工102人,学生1300人,其中住宿生780人。

主要经费来源为财政核拔,隶属市教育局。

(二)编制和领导职数。

本单位配事业编制116名。

其中:

单位领导正职1名,副职3名。

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

教学处(1正1副)、教研处(1正2副)、政教处(1正1副)、总务处(1正1副)、工会(1正1副)、人事(1人)。

(三)现有教职工情况。

我校现有102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59人,初级职称37人;工勤人员2人。

五、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组成如下:

组长:

文(校长)

副组长:

伟(副校长)、建(副校长)、毅(副校长)

成员:

超(教研处主任)、池(政教处主任)、敏(工会主席)、凌(人事干部)、红(教师)、枚(教师)、英(教师)、棠(教师)。

(二)工作职责

按照上级各部门有关岗位设置的相关文件、结合上级各主管部门的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起草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交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广泛征求意见,修订方案送上级部门审批;方案经审批后,组织实施我学校岗位设置的竞聘与聘用的相关程序。

六、设置岗位情况

我校共设岗位102个。

其中,管理岗位4个,占岗位总量的3.4%;专业技术岗位100个,占岗位总量的98%;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2%。

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8%。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名称

管理领导岗位4个(属双肩挑人员),其中,九级岗位1个,十级岗位3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共设100个。

其中,副高级岗位4个,分别为,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

中级岗位50个。

其中,八级岗位15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5个。

初级岗位46个。

其中,十一级岗位23个,十二级岗位23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名称

工勤技能岗位共设2个。

其中:

技术工四级岗位2个。

(四)教师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

副高级教师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

4:

4;中级教师岗位中八、九、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

4:

3;初级教师岗位中十一、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

5。

七、单位人员聘用及岗位使用实际情况

(一)岗位设置实施前现聘与待聘情况

岗位设置实施前现聘高级2人,待聘2人;现聘中级47人(其中校级4个),待聘12人。

(二)岗位使用情况

对比岗位核准数,高级尚有22个岗位可供竞聘,待聘2人,中级尚有3个岗位可供竞聘,待聘12人。

八、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和《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11〕3号)有关规定执行。

岗位职责详情参照岗位说明书(附件二)。

(一)专业技术岗位首聘基本条件按以下原则确定:

首次聘用专技岗五级的,须已聘原副高职务5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及符合其它聘用条件;

首次聘用专技岗六级的,须已聘原副高职务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及符合其它聘用条件;

首次聘用专技岗七级的,须具有副高职称资格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及符合其它聘用条件;

首次聘用专技岗八级的,须已聘中级职务5年以上,且近5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及符合其它聘用条件;

首次聘用专技岗九级的,须已聘中级职务3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及符合其它聘用条件;

首次聘用专技岗十级的,须具有中级职称资格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称职以上及符合其它聘用条件;

(二)工勤技能岗位首聘条件。

首次聘用技术工三级岗位的,须取得技术工三级(高级)相应证书,从事本工种12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及符合其它聘用条件;

首次聘用技术工四级岗位的,须取得技术工四级(中级)相应证书,从事本工种7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及符合其它聘用条件;

九、聘用程序

(一)公布岗位设置方案:

2011年10月下旬

(二)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按设定的聘任条件提出书面应聘申请,按照岗位考核评分表(附件一)自评,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初审。

初审内容主要有:

有无严重违反师德行为、任职年限、近5年专业技术考核情况、获得荣誉称号等情况。

初审通过后如有疑异,再核查相关人员的材料。

(四)经考核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按照应聘人员申请情况在初审的基础上由学校成立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进行考核评议,并在考核评议基础上确定拟聘用名单。

(五)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研究决定受聘人员:

由校长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名单。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或签订聘用合同补充协议。

十、实施步骤

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实施:

(一)2010年5月24日——2011年9月31日宣传阶段;

(二)2011年10月21日——10月31日政策解读、方案讨论、修改阶段;

(三)2011年11月1日——11月10日方案通过、公示、聘任阶段。

十一、量化考评办法

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情况。

具体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若岗位充足的前提,按量化考评分数的高低聘到相应的岗位。

(具体见附件三)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岗位补充

1.因人事变动等原因造成的空岗,由单位领导小组负责,按所空岗位的聘任程序进行补充,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按相应岗位的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聘任。

所聘期限从实际补聘时间到本聘期期满。

2.单位岗位因聘用人员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影响工作时,须通过主管部门向人事部门申报人员补充计划。

人员补充要根据具体岗位的条件和要求。

(二)岗位管理

根据单位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岗位设置可作调整。

凡经调整的方案须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审议通过,报市教育局审核并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其他

根据上级行政部门规定,本实施办法中的时间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

聘用者首先要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任务、岗位工作标准和岗位聘用条件;如考核评分相同者,聘期长者优先,再工龄长者优先,再担任职务分多者优先,再任毕业班工作长者优先。

 

镇中学(公章)

2011年11月3日

 

附件1

中学岗位设置管理竞争上岗方案

为了推进我校教职员工岗位设置后竞聘上岗工作,根据《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增教人〔2011〕21号)、《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增教人〔2011〕22号)及教育行业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职员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政策,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

通过实施岗位等级设置方案和竞聘上岗机制,建立起符合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管理运行机制,在我校形成真正有效的竞争、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全面发展。

二、工作任务

按照市人社局核定的我校岗位设置方案,以及我校实有人员基本情况,通过组织竞聘上岗,达到现有人员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目标。

并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三、竞聘原则

竞聘上岗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竞争、择优;坚持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四、范围对象

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五、竞聘办法

根据有关岗位设置文件精神,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号)有关首次聘用条件为基础,结合我校实际,按照学校制定的岗位聘用条件,采取量化考评的办法(见附件三)。

对学校人员进行分类量化考评,并根据有关岗位设置进行聘用。

六、竞聘基本条件

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坚守工作岗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

我校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按我校制定的岗位说明书中的任职条件执行。

其次是首聘要严格执行《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号)相关聘用条件。

七、方法步骤

(一)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和岗位说明书、岗位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等事项。

(二)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竞聘上岗。

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小组组织应聘人员按程序根据学校制定的量化表进行量化考评,根据量化考评结果拟定岗位人选,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研究。

(五)研究决定。

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对工作小组意见进行审议,集体讨论决定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结果。

岗位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向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复议。

(七)签订聘用合同。

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上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实行合同管理。

八、有关纪律要求

(一)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首次竞聘上岗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校需要认真对待,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岗位竞聘。

(二)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在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在上交申请时,须同时提交荣誉证书、优秀班主任证、个人业务所获奖励、辅导学生奖、县级以上公开课证明等原件材料。

(三)对不按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和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分数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情节严重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文件相关精神和要求执行;本《方案》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解释。

附件三:

中学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量化考核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2

中学岗位设置管理人员聘用方案

为了推进我校教职员工岗位设置后人员聘用工作,根据《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增教人〔2011〕21号)、《市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增教人〔2011〕22号)和《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人员聘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3号)及教育行业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职员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坚守工作岗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技能和资格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管理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详见岗位说明书)。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专业技术各个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详见岗位说明书)。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按工勤技能岗位说明书要求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详见岗位说明书)。

二、岗位聘用的实施

(一)根据人社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各类岗位各等级岗位结构数,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岗位的职责、任职条件等相关规定,以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聘用条件,在已通过竞岗的人员中择优聘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不能聘用。

(二)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及聘用办法。

根据首次条件,在本次人员聘用时,具有高级职称资格人员全部按其职称等级聘用。

已聘在高级岗位的(即2006年前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按核定的结构比例数竞聘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2007年后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全部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岗位。

(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及聘用办法。

根据首次条件,在本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时,现已聘在中级岗位的(即2006年前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按核定的结构比例数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2007年后己取得中级职称仍聘在初级岗助理级十二级职称岗位的人,按照“一校一案、有岗则聘”和教育局下达的“调整部分高级岗位”分配数进行聘用。

(四)专业技术岗位的初级岗位不设最高比例,按照高级岗和中级岗聘用后的实际人数聘用。

(五)合同管理。

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上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实行合同管理。

三、实施步骤

我校岗位聘用工作总体安排是:

2011年11月10日完成人员聘用工作。

具体步骤如下:

(一)2011年10月31日前制定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和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核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经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2011年11月3日前学校公布岗位;

(三)2011年11月4日前申请人申请应聘;

(四)2011年11月7日前学校完成资格审核;

(五)2011年11月8日前学校组织竞聘上岗;

(六)2011年11月8日前研究决定并公示;

(七)2011年11月10日前签订聘用合同;

四、岗位聘期

岗位聘期为三年,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止。

五、实施人员聘用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拟用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并2011年12月起兑现工资待遇。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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