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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录辅警服装采购招标文件模板

 

XXXX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2019年新招录辅警服装采购

项目编号:

******

 

采购代理机构:

XXXX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17

第四章评标办法20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3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7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XXXX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XX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就2019年新招录辅警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19年新招录辅警服装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2019年新招录辅警服装采购

1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685500.30元整。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的入围企业;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的入围企业。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供应商登陆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XX市政府采购网

(******),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八、公告期限:

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5日。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2月13日10时30分(截标时间)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XXXX市XX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2月13日10时30分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XXXX市XX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开标。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电子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

XX市政府采购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XX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XX市政府采购网(******)、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XX市公安局

地址:

XX市三多路1号

项目联系人:

XXX,联系电话:

********

2.采购代理机构:

XXXX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XX市中山中路19号2楼

项目联系人:

XXX,联系电话:

********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

 

XXXX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23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2019年新招录辅警服装采购

项目编号:

******

2

5

投标人资格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5.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4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的入围企业;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为《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2015版)》的入围企业。

3

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15

采购预算金额及

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685500.30元整。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5.2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有选择的或者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

16.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6

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7

18.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U盘或光盘),须完整提交。

8

18.2

投标文件装订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1款“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标准纸装订,图纸除外)。

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

9

18.6

投标人公章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0

18.7

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

电子版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以U盘或光盘的形式提供,封面应注明响应文件电子版、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1

18.8

投标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此处投标人填写投标截止时间)

12

20.1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标时间:

2020年2月13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标时间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XXXX市XX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逾期送达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3

2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0年2月1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号开标室(XXXX市XX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14

24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共5人。

15

25.1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16

32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2)查询截止时点:

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

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7

33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3.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33.2中标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

18

3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的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缴纳,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

19

35.1

签订合同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0

35.4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21

36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XXXX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10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低于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

22

38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3

39

监督管理部门

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

********

 

一、总则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2019年新招录辅警服装采购

项目编号:

******

2.适应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定义

3.1“投标人”是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2“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3.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供应商领取书面文件、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介上的相关公告,电子邮箱邮件等。

3.6实质性要求:

标注★号项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

4.招标方式、评分办法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5.投标人资格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8.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9.特别说明

9.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标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9.2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9.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0.质疑和投诉

1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10.2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XX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10.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总则;

(3)货物采购需求;

(4)评标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12.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2.3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2.4必要的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2.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修改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3.1投标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3.1.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13.1.2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投标人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2019年9至11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5)投标人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index.html),输入企业名称,进入企业信息主页面的“信息打印”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内容需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栏。

(如有,请提供);

13.1.3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偏离表(必须提供);

(2)“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3)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免费保修期、交付使用期、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5)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采购需求表中有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必须提供);

(6)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投标人2018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投标人2015年以来具有同类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

(10)投标人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1)投标人所投产品为XX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XX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划分标准进行如实申明,如提供虚假申明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有,请提供)

(1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请提供)

(14)投标人可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投标人提供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

13.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3.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4.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采购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5.2投标人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5.3投标报价应包括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安装所需辅材、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16.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17.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8.1投标文件份数: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投标文件装订: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8.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公章无效)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加盖公章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8.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6投标人公章:

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8.7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8投标文件袋(盒、箱)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此处投标人填写投标截止时间)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投标文件递交: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四、开标

21.开标时间及地点

21.1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字,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未按时签字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2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2.开标程序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正式开始,宣布开标程序、开标纪律,介绍项目情况和到会人员;

(2)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确认签字;

(3)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随机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外包装;

(4)唱标,宣读投标截止时间前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表的投标报价、折扣;

(5)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如有)当场签字确认;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7)宣布开标结束,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退场,由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材料移交评标室。

5、资格性审查

23.资格性审查

2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将对投标人企业股东及出资等信息进行查询或者核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审查中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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