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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税务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篇一:

XX年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工作总结

  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工作总结XX年,我局在市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的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及时部署,认真落实,深入开展了行政调解工作,为深入推进“363”工作计划,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现将我局行政调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为全力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把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同行政调解工作,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工作同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行政调解工作,,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措施保障。

设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调解工作办公室,并明确了专人负责,紧紧围绕行政调解工作中心,不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水平。

同时,把行政调解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

(二)建立健全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有章可循制定了等,以制度建设促进行政调解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篇二:

XX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资中县司法局

  XX年人民调解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司法局、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在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认真按照省、市、县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坚持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健全完善调解络,强化工作指导监督,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积极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取得了较好工作成绩。

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注重强化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夯实基层基础

  1、落实领导责任。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领导人民调解,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新一轮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督查重要内容,县目标督查办、县综治办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实施意见,为调解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组织保障。

  2、健全组织络。

按照《人民调解法》和《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规定,我县进一步健全了镇(乡)、村(社区)和行业的调解组织,吸收了一批有威望、有能力、懂法律、身体好、群众信任的同志充实人民调解队伍。

目前,全县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503个,其中镇(乡)调委会33个,村调委会392个,社区调委会58个,企业调委会17个,行业调委会3个,基本达到了应建则建。

目前,全县人民调解员备案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将在今年7

  月底之前结束.形成了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县、镇、村三级调解络体系。

  3、强化经费保障。

为了确保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县政府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个案补贴经费3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进一步保障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注重创新方法,切实完善措施,构建工作新机制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

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建立了村(社区)每半月一次、镇(乡)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在经常性排查的同时,还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时期开展集中排查,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帐,落实了牵头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调处要求和调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挂牌督办。

加大对特殊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专题调处力度,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确定开展专题调处,防止因纠纷调处不及时而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发生,XX年上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1件,调处401件,调解成功389件,各级人民调委会调解纠纷3604件,调处成功3593件、调解成功率达%,履行3593件,履行率达100%,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4件6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件6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件49人。

  3、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

注重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多方参与、互相配合、协同作战的方法,对纠纷进行综合治理,形成“大调解”格局。

构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同公安、计生、民政、国土、税务、法庭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领导重视、建立络、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如为推动医疗纠纷案件得到及时解决,聘请了10名具有较高法律知识水平和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成立了资中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4、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反馈机制。

按照市、县综治工作要求,制发了《资中县县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月报表》,镇乡、部门定期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规范报送内容,重要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

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群工局、综治办、维稳办定期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重要时期天天报告、天天研判。

  5、建立调解队伍教育培训机制。

建立调解员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经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分批分级培训两次,重点学习《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和调解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现行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

今年由县司法局部牵头,对各级调委会主任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履职尽则的能力。

  三、开展“五进”活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全县大局

  今年5月来,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调解体系人民调解“五进工程”活动。

此项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积极以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和“人民调解化解矛盾攻坚行动”为载体,按照市、县的工作要求,使人民调解窗口走进最基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疑难纠纷,有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正视不足,再鼓干劲,再树新功

  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调解资源的配置不尽合理。

调解组织络体系不够严密,调解组织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或相互推诿现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

  二是行业、企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滞后,尚未形成规模。

  三是规范化、制度化程度不高。

调解程序不规范,调解协议不统一,存在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轻文书等问题。

  四是队伍素质需提高。

部分调解员由干部兼任,法律专业知识欠缺,专业技能匮乏,调解方法简单粗糙,依法调解、公平调解的水平还不高。

  五是管理和指导力度不足。

由于全县司法助理员严重缺编人

  员,甚至还有个别乡镇无专职司法助理员,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无法高效运转,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紧紧抓住全县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完善措施,充分调动各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构建“和谐资中”再树新功。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规范制度管理。

强化人民调解员教育培训,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完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提高整体素质。

按照“六有”和“六统一”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

  二是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意义、模范事迹以及调解案例的宣传,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形成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形成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观念。

  三是进一步创新思路和方法,确保调解实效。

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公安、信访、安全、综治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巩固我县“大调解”工作格局,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新一轮平安建设、“六五”普法等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在“调处”和“解决”上下功夫,努力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篇三:

新田县地方税务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

  新田县地方税务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机构建设,明确工作责任

  自成立矛盾纠纷受理室以来,与日常接访、办信的实际工作相结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接访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抽调优秀干部专职负责“大调解”的日常工作,并制作了矛盾纠纷受理室分流流程图、登记表、受理分流指派通知单等相关表册资料,将流程图贴板公示于受理室醒目位臵。

同时明确了组长、副组长、成员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本单位“大调解”工作的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运作程序

  一是坚持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县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室分流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对受理室的主要工作职责、受理分流原则、受理分流工作流程、受理时间、地点、办理回报和归档以及工作责任等几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受理分流工作运作程序。

二是建立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督办调研制度、信息工作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等多项制度,多措并举,确保社

  会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就地、及时化解。

  (三)注重源头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始终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和特殊时期随时排查化解制度,通过经常性定期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同时在重大活动期间、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掌握信访动向。

一是坚持按月排查矛盾纠纷。

每月初对上月来信来访情况进行分类排查,把排查情况及时反馈到乡(镇)和部门,对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或人员落实包案人,限期解决,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处臵在源头,化解在初信初访环节;二是特殊时期实行排查上报制度。

重大活动及“两会”期间、上海世博会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信访矛盾纠纷及信访突出问题拉式摸底排查,并在重要时段实行当天排查当天上报、当天信访当天上报制度,第一时间进行有效稳控,确保重大活动社会和谐稳定;三是集中交办,限时化解。

上半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40件,经分类梳理,以师联办发[]1号、2号文件进行集中交办,对反映基本合理的限期解决;反映不合理的认真细致做疏导稳控工作;涉及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积极协调解决;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妥善处理;对诉求不合理但反复缠访闹访的,按相关工作程序移交解决信访问题联合工作组依法处理。

同时实行销案制度,没有及时化解的列为下一批继续交办,不解决不销案。

  (四)整合调解资源,加大调处力度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充分整合领导接访、“大调解”、“联合调处”等信访调处资源,加大调力度,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打造和谐、平安。

一是继续坚持每周五开展县委、政府领导接访活动,并将接访(约访)时间等相关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站进行长期公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使其真正成为新时期从源头上调处矛盾纠纷的有力措施。

二是在日常接访、办信过程中,对符合调解要件的社会矛盾纠纷,按调解原则和工作流程,引导当事人进入调解程序,分流指派到相应的调解工作室,限期调处。

三是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在受理的信访案件中,认真分类、梳理,将群众合理诉求和非正常上访案件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按时移送联合工作组办理,同时协助工作组做好有关工作,促进信访问题的最终解决。

目前已移送联合工作组群众合理诉求信访案件24件,处理结案22件,移送非正常上访案件2件。

  (五)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

  进一步畅通矛盾纠纷受理渠道,重点抓好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和督查几个环节的工作。

对来信来访反映的纠纷问题详细登记,进行初步的分类疏理,依据相关法律、政策能现场解决的事项当场予以解决并答复信访人;对于需要通过乡(镇)或部门协调、现场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按照“属

  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书面形式分流交办至乡(镇)调解中心或相关调解工作室;对于解决难度大,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重要信访事项,及时向矛盾调解中心领导汇报,由相关乡(镇)调解中心或相关调解工作室联合研究解决,并告知信访人。

每件分流交办的信访事项,适时进行跟踪督办,督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今年以来下访督办各类重要案件16件次,确保了上级下转重要案件、重大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除和调处。

同时,对受理的每一件矛盾纠纷问题,建立了工作台账,办结的纠纷问题及时进行了整理归档。

  (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

  经常召开例会,组织分析研究重要案例,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新近出台、下发的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及业务技能,并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不断为工作人员充电,着力提高调处队伍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调解工作技能。

以来,共召开会议研究重要案例56件次,开展学习交流活动21次,一批重要纠纷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同时工作人员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进行交流,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同时,工作中实行责任查究,对未按规定登记、受理、分流造成严重后果的;推诿、敷衍、拖延受理事项办理的;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投诉请求未予支持的;在处理受理事项过程

  中,作风粗暴,激化矛盾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进行行政问责,确保每一件矛盾纠纷问题得到及时受理、分流、办理,取得高质量、高效率的办理结果。

自矛盾纠纷受理室成立以来没有出现以上违规行为。

  (七)加强信息工作,努力构建信访信息络

  坚持信息工作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及时向县信访局报送信访工作信息,县信访局积极向市信访局、县委办、政法委、县政府办报送工作信息及调研报告等,充分发挥信访信息员作用,全县信访信息络初步形成。

今年以来按规定已向以上单位报送信息40余篇,被采用8篇,其中被曲靖日报采用1篇、被市局采用5篇。

此外,国家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实行信访动态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各类信访信息心中有数。

  如哈巴河县地税局设立了税收管理员下户工作日志,实行了纳税人与管理员“双签制”,充分发挥了税源管理和日常检查的作用;福海县地税局实行“工作底稿”制度,税收管理员要将每天的工作情况详细记录在《工作底稿本》上,做到“岗前有计划,岗中有记录,岗后有结果”。

  篇四: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汇报

  司法行政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各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府的工作重点,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改革和完善司法行政体制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证,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努力创造和谐稳定、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XX司法局也在县委县府的精心指导下,体系不断完善,队伍不断壮大,达到了现有班子成员6人,乡镇司法所30个、律师事务所5个、公证处1个、法律服务所26个。

正编人员54人,法律服务人员98人(其中律师51人)的庞大规模。

几年来,我局狠抓司法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打造“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人民调解维稳工程、基层基础加固工程”三大精品工程,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干部履职”三大水平,以“三个三”为抓手,努力开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XX年,率先在全市成功创建人民调解示范县;“五五”普法,XX县荣获全国先进,成为全国少有、XX唯一获得“五连冠”的全国普法先进县;XX年,XX县评为首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XX年XX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被省委省府评为XX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率先在全市建成

  首家高规格、规范化法律援助受理大厅,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多件。

XX个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并率先在全省顺利实现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两所”分离,切实加强了队伍的教育和规范化管理,司法局的内外形象明显提升。

  根据X号文件或领导要求,我局进行了认真对照自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制宣传进万家,普法依法工作进一步推进

  经过了“五五”普法的验收,我局听取了各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汇报,对五年来的普法工作进行了梳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五年规划和“六五”普法议案,已提请县人大审议并正式通过,为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加快依法治县建设进程,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年里,主动结合“四下乡”这一良好契机,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向群众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如《百姓常用法律知识问答400问》)等资料5000多份,解答法律咨询350多人次;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针对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法律进村入校活动,举办街头法制宣传100余场、广播法律宣传200余次、学校法制宣传300次,共印发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

同时利用报社、电视台、互联等新型的宣传平台,通过“以案说法”、“记者视角”、“走进三农”、“法制之声”、“农民工维权专访”等专题栏目,多形式的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满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

另外组织建立法制文艺团队,巩固法制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扩展了普法宣传工作对外交流的窗口,。

  二、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职能高效履行,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认真履行法律服务职能,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开辟法律“绿色通道”。

我县有律师事务所5个,注册律师51人,我局发挥主管部门的引领作用,切实加强了对律师的教育和监督,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解决社会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开展“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选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全县的法律顾问。

5个律师事务所分别各负责6个乡镇法律事务的指导。

X年里,共办结法律服务案件3500件。

为确保服务质量,我们认真开展“开门评案”、“案件评查”、“满意度测评”、“当事人测评”和协会理事查案件质量的“四评一查”活动;每季度对律师的办案质量进行抽查评比,不定期走访当事人、法院和检察院,了解律师的执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建立了法律服务行业不良诚信档案及不良行为公示制度,有针对性地对个案进行回访,规范了从业行为,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办案公正规范廉洁、服务及时热情周到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人民调解在基层维稳中的基础作用突显。

一是通过开展“人民调解进万家,化解矛盾在基层”、“八进”等创建活动,创新工作机制,为打造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品牌,探索一条专业化的人民

  调解队伍之路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定期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规范调解行为,全县形成了以县级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为主导,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体,村(居)调委会为基础,企事业、行业性调委会为补充,调解小组为延伸的多层次、宽领域、立体化调解工作络,使基层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化解。

三是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着力打造品牌调解室30个;创建“五好”司法所10个;培养选拔人民调解能手10名;精心打造为民服务示范窗口5个。

今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XX余次,受理矛盾纠纷2159件,调解2159件,调解成功2120件。

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中心因其工作出色多次受到省市县领导的好评,成为了我县大调解工作的窗口单位,亮点工程。

  三、抓好社会管理创新,强化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法律援助工作

  司法行政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承担着重要职责。

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监狱劳教、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职能,全力打造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的“三道”防线。

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年”和“服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紧紧抓住“建设、管理、创新”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行对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村(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司法所”“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注重实际,扎实做好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加强社

  会志愿者队伍的建立和培训工作,强化社会责任,为安置矫正工作打好社会基础;二是强化衔接管控工作,防止脱管漏管,把“三无”人员和有重新违法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重点管理;三是每月定期与辖区派出所联系,相互通报情况,共同处理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置矫正工作稳步推进;四是联合人社部门,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失业登记,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创业培训;五是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将符合低保或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六是加强与工商、税务部门的配合,对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人员给与政策扶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七是开展针对服刑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活动。

  四、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素质提高,司法局的形象明显提升

  

(一)、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

  加大投入,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团结和谐的人际环境。

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获得县委县府、人大、政协领导的充分肯定,在硬件设备、人头经费、司法所建设、人员扩充方面都给予了大力保障,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0个乡镇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司法所的工作受到各地党委、政府普遍好评。

  

(二)、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

  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进一

  篇五:

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现实情况与对策经验总结

  当前,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特点和规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带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一、涪陵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涪陵区属重庆中部,幅员面积2941平方公里,辖3个工业园区,8个街道,18个乡镇,总人口113万人。

全区建立各级各类调委会607个,调解人员5374人。

近年来,涪陵区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党政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思想,积极探索调解手段,落实纠纷调处责任,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表现在:

  

(一)调处了大批量的民间纠纷。

近四年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达30394件,调处成功29786件,成功率达%。

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物业管理等,且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不加强。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委会按照“六统一、五有、四制度、三表”的要求全面达标,全部设立了调解室,统一佩戴调解员徽章,全面使用《人民调解文书格式》。

村居调委会加大了规范化建设力度,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使用面扩大,调委会印章全面启,各调委会建立了调解民间纠纷的台帐,一般和疑难案件制作了调解文书,整理了案件档案,有力提高了调解纠纷质量。

  (三)调解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不断强化。

依托村级换届选举把一些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能人选为人民调解员,普遍为村(居)主任和社长兼任人民调解员。

区乡两级按照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调解技能的要求,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采取分级分类的方法,基本实现对调解员培训的全面覆盖。

4年来,全区共培训调解人员达3600余人次。

  (四)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

一是建立了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

与区人民法院紧密配合,在法院设立了调解工作室,实施诉前调解。

去年下半年以来,共调处纠纷278件,有力地维护了稳定,减少了司法成本。

李渡办事处、百胜镇等在当地派出所设置调解室,做到警民联动化解纠纷。

二是建立了区域联防机制。

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

全区先后与武隆、南川、巴南、长寿、丰都、垫江等区县建立协作机制,同乐、增福、原聚宝乡等与相邻区县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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