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精编修订修订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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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精编修订修订3
内部核算管理和经费审批权限的规定
严格而科学的内部核算和健全而完善的经费审批制度是搞好财务工作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财务制度,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行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审批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
一、本单位财务工作受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监督和局长领导,办公室负责单位财务计划、财务核算、财务管理、编制总的财务收支预算,并监督预算计划的实施。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检查本单位执行财务制度情况。
二、财务工作管理实行局长领导下的办公室负责制。
局长全面管理本单位财务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财会工作的管理(包括检查、监督和协调),会计和出纳负责承办具体业务工作。
三、开支审批权限
(一)局长职责
1、负责审批专项支出费用;
2、负责审批经常性支出费用;
3、经批准召开的各种会议费用的审批;
4、异地购置物资款汇票的审批;
5、其他支出费用的审批。
以上各种支出,不论金额大小,均由局长审批。
(二)办公室主任职责
1、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等由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局长审批;
2、日常开支、公务费(含接待费)、业务费(含差旅费)由会计稽核、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局长审批;
3、办公设备等各种物资的采购均由会计稽核、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局长审批。
(三)会计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检查、总结。
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改进财务会计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经常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定期向领导提供资料,反映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
5、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执行财务计划,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6、负责编制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帐、总帐,编制各种报表,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科目适当,核算准确,登帐及时,按时报送各种报表。
7、管理好各种会计凭证、报表、帐簿及有关资料,防止丢失或损坏。
8、负责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
9、负责单位收支、节余的明细核算。
10、办理各项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
对往来款项,建立必要的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11、按规定正确计算应提取的各种职工福利基金、公积金,并进行帐务处理。
(四)出纳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及领导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填写支票领用单,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
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
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
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
(1)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并结出余额。
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银行存款的帐面余额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
对于未达帐款要及时查询,月末及时结帐。
(2)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保管好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
4、保管好有关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对于空白收据、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内部财务稽核制度
为健全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令、法规,保证会计人员正确地执行《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内部财务稽核制度如下:
一、审查财务收支计划
审查收入项目是否切实可行,计算是否正确;根据支出计划要求,审查是否按财务规定要求,按会计明细项目编制,收支指标是否衔接,购置或开支是否合理,资金是否有来源。
二、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以及内部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乱挤乱摊现象。
三、审查原始凭证、会计凭证和帐表
审查原始凭证是否使用统一票据,单位名称及公章是否齐全,年月日是否正确,发生的业务是否真实,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是否相同,经办人及领导是否签字。
记帐凭证中会计分录是否正确,年月日及凭证是否填全,摘要填写是否正确,凭证填写是否有更改,印章是否齐全。
帐簿是否按规定的要求设置和使用,总帐是否平衡,帐帐关系是否相符,帐证是否相符,帐实是否相符,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是否与帐簿相符。
各种报表是否真实,数字填写是否帐表相符,报送时间是否及时。
四、其他项目的审核
审查购置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是否有上级审批文件。
五、审核时间可随时安排,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单位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同时参加审查。
降低经费开支、节约费用制度
一、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思想,尽可能地压缩行政支出,降低费用。
二、严格按照财政批复的财务支出计划,核定好各类支出,不得突破预算支出指标。
三、固定资产等大额开支,必须根据需要及计划执行,严格控制各类社会控购商品的购置,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控办批准后方可购买,不得违控购置。
四、加强对出差补助等费用开支的管理。
属正常性的业务工作所需的住宿、伙食等补助费用应严格按照财政制度执行。
五、有效控制邮电通讯费用的增加,尽量减少电话费开支。
六、安排好工作用车,加强出车考核及运行耗油率的考核。
减少车辆维修费用支出,正常维修应事先报告办公室,到指定的修理厂维修并以转帐结算。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否则对所造成的一切责任,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七、外出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要严格执行财政有关规定。
凡超标准规定的,一律不以报销,特殊情况经局长审批。
八、要注意节约办公楼房的水电费用,做到人走灯关。
九、要压缩会议开支,控制外出参加和不必要的外地学习人数,出差人员不得借道游山玩水和探亲访友,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十、积极执行廉政制度,尽量节省一些不必要的应酬接待
银行支票、凭证及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使用的管理
1、现金使用的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它支出。
(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
2、现金的管理
(1)每天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金额。
(2)各项现金收入必须存入银行,支出现金按计划向银行提取,严禁坐支现金。
(3)提取现金支票应由出纳员专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4)对现金结算不得给予比转帐结算更优惠的待遇。
(5)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按规定办理控办手续,必须采用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6)对确需在集市使用现金购买物质的,凭开户银行审核后,可以支付现金。
(7)现金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二、支票的使用管理
1、转帐支票的管理
(1)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以支票或者银行支票支付。
(2)支票不得外借,不得将支票存放在对方单位或个人家里。
(特殊情况如遇会议,宾馆要压支票结算,要填写限额、用途和结算期限,对方还必须出具收条)。
(3)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必须留有密码,防止丢失;出纳员在签发支票时,应填写收款单位名称及用途,由出纳本人到银行支付。
2、银行结算凭证的管理和使用。
(1)通过银行结算托收我单位的款项,财务人员必须在银行承付期前核查无误后,给予付款。
(2)如因承付款项有异议,需要全部或部分拒付的,经办人必须在银行承付期前一天提出申请拒付理由,交财务办理拒付手续。
(3)需要办理汇款事项,经办人应写明地址、开户银行、帐号和事由,并签字,由办公室主任签字,会计核实签名,再由局长审签后,才给予汇款。
收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税收管理和财务监督,保护合法经营。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发票管理办法》,按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来原始发票的管理
1、购买一切单位和个人的商品和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他业务活动的开支,都要收取有税务机关“监制章”的发票,交纳事业单位的一切费用,要收取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费“专用章”的收据。
无上述印章的发票不予接收。
2、发票要填写户名、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单价以及大小写累计金额、经办人、开票日期等,单位盖有公章。
个体的要盖有经营人章。
若有缺项或错填项目,一般不予接收。
3、对全民所有制的银行、保险、邮政、电讯、铁路、水运、航空等单位的专业票据(如车船票、飞机票等),可以不使用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专用章。
二、自填收据的管理
1、从事其他业务活动,在取得收入时,均应向付款方如实开具财政部门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统一收费“专用章”的收据,不得向外出具其他形式的发票。
2、在开具时收据,按规格填全项目,并加盖公章。
3、对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完整保存,对其各联应注明作废字样,不得私自销毁,如有丢失收据,应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处理。
4、在填收据时,要用圆珠笔填写。
5、收据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填写发票。
三、空白收据的管理
空白收据必须由专人统一购买和保管,并建立购买领用、登记手续,如实进行统计,按要求定期报表、定期核销。
差旅费报销制度
一、出差人员须填写“工作人员出差登记簿”,经领导批准方可出差。
二、预借差旅费,借款人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借款,并经财务审核,不得无故多借。
三、出差借款须提前1-2天填制借款单,写明用途和金额,由单位局长签字批准,通知财务办理提款手续。
四、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地点常规的路途出差,因私绕道者不予报销。
五、差旅费开支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六、出差人员回单位后,7天内应向财务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对无故拖欠者,经催促无效,财务部门有权冻结工资及奖金。
七、出差单据,车、船、机票不得丢失,丢失者一般不予报销。
如遇特殊情况,须写书面报告,经股室负责人签字,单位局长批准后酌情解决。
会计工作规范化要求
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文字和数字必须字迹端正、工整、清晰,汉字字体限于正楷和行书,所书写的文字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文字规范要求。
3、书写在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上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有适当空距,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宽的二分之一。
4、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要用蓝黑墨水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但下列情况可以用红色墨水记帐:
(1)按照红字冲帐的记帐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2)在不设收付栏的多栏式帐页中、登记减少数。
(3)在三栏式帐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的方向,在余额栏内登记页数余数。
(4)会计制度中规定用红字登记的其它记录。
5、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中发生的差错必须按《会计制度》规定的更正错误方法进行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经办人名章,名章应为长方形,严禁涂改、挖补刮擦或用药水消除字迹。
6、坚持明确分工,相互制约的制度。
会计与出纳必须分开,不得由一人兼办。
银行支票应由出纳员保管和经办,支票和付款委托书的印鉴必须有两个人以上,并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和会计分别保管和盖章。
7、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内容:
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等。
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全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
8、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章。
同时必须有本单位的经办人员和指定的审批人员签章,实物凭证还必须有验收人员签章。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部门的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签章。
9、不同经济业务性质的事项,应分别编制记帐登记。
编制的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记录。
10、记帐凭证各栏目填制的要求:
(1)凭证日期:
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
(2)凭证编号:
应按期编制顺序号。
(3)“会计科目”:
应根据经济业务事项内容,依照《会计制度》规定正确使用,不得任意更改、简化、增添、拆并科目和使用代号。
11、记帐凭证摘要,要求简明、扼要,反映概貌。
下列经济业务,摘要中应着重说明的内容:
(1)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款项:
应写明收付的对象和款项主要内容。
(2)购入实物事项:
应写明品名、数量、用途。
(3)暂存、暂付事项:
应写明对象及业务主要内容。
(4)调整帐目事项:
应写明被调整帐目的凭证所在月份、册数、编号。
12、记帐凭证必须经过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会计才能进行登帐。
13、记帐人员应根据记帐凭证逐笔登记明细帐。
每笔记帐后,应在记帐凭证打上“√”符号表示已记帐。
14、记帐凭证应定期汇总、编制“汇总记帐凭证”据以登记总帐。
汇总时间每次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15、记帐凭证和汇总记帐凭证上的“制表”、“审核”、“记帐”、“会计主管”等处,各有关人员在履行职责后,应加盖名章。
其中制表与审核原则上不得由一人兼任。
16、各单位应按规定设置总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并根据经济业务需要设置明细帐和辅助帐。
17、各类明细帐必须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帐户,凡要求按单位、个人或按规定细目设置帐户的,应按全称分别设置,不得设置综合性帐户,不得任意以表代帐。
18、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采用订本式。
各分类明细帐可采用活页式。
19、订本式帐簿,应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按自然数列编定页号,各类活页明细帐,应按户名依顺序编列“分页号”。
年终归档时按自然数列统一编制“总页号”。
20、各类帐簿应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以红色墨水划线注销,斜线应置从收方金额栏左下角划至余额栏右上角,并由记帐人员在斜线中央加盖名章。
21、发现漏记帐目时,应进行补记,补记日期仍按原始凭证日期填写,并在摘要栏加注“补记”字样。
22、银行存款日记帐,应按记帐凭证中所附银行存款收支凭证序时逐笔登记。
现金日记帐,按记帐凭证序时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必须按日结出余额。
23、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的“√”栏作为对帐时划勾对符号之用。
银行存款日记帐“凭证”中的“种类”栏,记载款项收付所采用的银行结算方式简称。
24、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的“摘要”应写明收付对象(或经办人)时间和内容(或用途)。
25、各类明细帐的“摘要”应简单、明确、具体。
26、结帐时,应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用蓝字将计算的数额填入相应的余额栏内,并在摘要栏注明“本季合计、本年合计”字样”。
27、年终结帐时,所有总额的帐户都应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
28、年度更换新帐户时,凡有余额的帐户,不需要通过编制记帐凭证,直接将余额过到新帐相应帐户第一行的余额栏内,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并在旧帐年末数字最后一行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将余额填写在“余额”栏内。
但往来款项帐户的余额,应按构成余额的明细内容逐笔移帐。
29、各项专用基金,应依据规定标准按期提取。
提取时应填制“专用基金提取计算表”,作为编制记帐凭证的附件。
30、各种帐目经常核对,总帐与日记帐、明细帐,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往来明细帐,应及时清查核对;建立现金管理制度,杜绝白条顶库,做好现金管理工作,现金日记帐余额与库存现金必须核对,以保证帐帐、帐款相符。
31、正确使用银行结算帐户,各项收入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支出按规定通过银行结算,并严格支票等凭证的管理,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
月度终了,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余额并清理未达帐项。
32、会计报表应根据《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上报及时,说明清楚。
33、会计报表上报前,必须指定专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审核,并报经单位领导和会计主管人员审阅后上报,各种会计凭证必须印章齐全。
34、会计部门要按照国家关于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定期装订成册,整理立档,并妥善保管。
35、单位的收据、银行支票等应有专人保管,建立领发登记手续。
36、登记后的会计凭证应分月按顺序装订成册。
37、会计凭证装订时,应加具封面,封面上的各项内容,要填写完整。
38、除允许跨年度使用的帐簿以外,订本帐簿体质原样,活页帐簿可取出空白帐页,然后按年装订成册,编制顺序号,并加上封面,帐簿封面的各项内容,要填写齐全。
39、会计报表应分季度、年度,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的表号顺序,装订成册,财务情况说明以及有关分析材料,应附于会计报表内一起装订。
在报表右上角逐页编号。
40、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会计编造清册,暂由会计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