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合并财务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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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合并财务报表
第25章 合并财务报表
来源:
东奥会计在线 时间:
2010-9-2914:
19:
40
第25章合并财务报表(重点,19分)
第一节 合并财务报表概述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是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反映的对象是通常由若干个法人(包括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组成的会计主体,而不是法律主体。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者或编制主体是母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
一、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控制——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二、控制标准的具体应用
(一)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是母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的最明显的标志,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通常包括如下3种情况:
直接拥有、间接拥有、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
(二)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情况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新】判断母公司对子公司是否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能仅仅根据投资比例而定,而应贯彻实质重于形式要求。
【归纳】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的:
1.协议拥有半数以上
2.有决定权
3.有任免权
4.占多数表决权
—→认定为子公司
—→纳入合并范围
(三)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对潜在表决权的考虑
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四)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五)判断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体应当考虑的主要因素
1.经营活动:
母公司为融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特定经营业务的需要直接或间接设立特殊目的主体。
2.决策方面:
母公司具有控制或获得控制特殊目的主体或其资产的决策权。
3.经济利益方面:
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具有获取特殊目的主体大部分利益的权力。
4.风险方面:
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承担了特殊目的主体的大部分风险。
四、所有子公司都应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下列被投资单位不是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应当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一)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原子公司
(二)已宣告破产的原子公司
(三)母公司不能控制的其他被投资单位,如:
联营企业(重大影响)、合营企业(共同控制)。
第二节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
(一)【新】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二).编制合并工作底稿。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各项目的金额进行汇总和抵销处理,最终计算得出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
(三)将母公司、子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项目的数据过入合并工作底稿,进行加总,计算得出个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项目合计金额。
(四)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将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影响进行抵销处理。
1.对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合并时,还应当首先根据母公司为该子公司设置的备查簿的记录,以记录的该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对该子公司提供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2.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原来用成本法核算)调整为权益法,也需要在合并工作底稿中通过编制调整分录予以调整,而不改变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簿记录。
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借记或贷记的均为财务报表项目,而不是具体的会计科目。
(五)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金额。
1.资产类各项目(+借-贷)。
2.负债类各项目和所有者权益类各项目(+贷-借)。
3.有关收入类各项目(+贷-借)。
4.有关费用类项目(+借-贷)。
(六)填列合并财务报表。
第三节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集团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财务报表,由合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组成。
一、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一)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如果不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则不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只需要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即可。
(二)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
除了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外,还应当根据母公司为该子公司设置的备查簿的记录,以记录的该子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二、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反映
(一)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增加子公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反映
1、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2、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从购买日开始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二)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反映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三、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格式
与个别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基本相同,主要增加了4个项目:
1.在“无形资产”项目之下增加了“商誉”项目。
2.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增加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
3.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增加了“少数股东权益”项目。
4.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之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之前,增加了“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
合并工作底稿中,调整、抵销分录:
一、对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的调整(调整分录)
(一)同一控制:
仅在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时调整。
同一控制下,对母公司个别报表的调整:
(体现一体化存续)
借: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贷: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二)非同一控制:
根据备查薄,购买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差额。
第1年
第2年
(1)将子公司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
(帐价→公允价)
借:
固定资产【公允价-帐价】
无形资产【公允价-帐价】
贷:
资本公积
(2)补提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等:
(调整子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净利润)
借:
管理费用【(公允价-帐价)/年限】
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
(3)转回购买日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在净利润中加上)
借:
递延所得税负债【摊销额×T】
贷:
所得税费用
转回的所得税费用相当于增加了利润。
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时,(净利润+转回的所得税费用)×母%
(1)将子公司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
(帐价→公允价)
借:
固定资产【公允价-帐价】
无形资产【公允价-帐价】
贷:
资本公积
(2)补提以前年度累计折旧、摊销,转回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
借:
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
未分配利润—年初
(3)补提本年折旧、摊销,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等:
借:
管理费用
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等
借:
递延所得税负债
贷:
所得税费用
二、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调整为权益法(调整分录)成本法→权益法:
第1年
第2年
(1)子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
借:
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后的净利润×母%】
贷:
投资收益
若应承担子公司亏损份额,做相反分录
(2)投资当期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借:
投资收益
贷:
长期股权投资
(3)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
长期股权投资
贷:
资本公积
同时,调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借: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1)应享有子公司上年实现净利润的份额:
借:
长期股权投资
贷:
未分配利润—年初
资本公积
(2)当期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借:
投资收益
贷:
长期股权投资
(3)子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
借:
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后的净利润×母%】
贷:
投资收益
(4)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
长期股权投资
贷:
资本公积
同时,调整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借: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调整后的净利润=净利润-补提折旧、摊销+递延所得税负债
=净利润-(公允价-帐价)/剩余年限×(1-T)
三、编制合并报表时应抵销的项目(抵销分录):
(一)(母)长期股权投资——(子)所有者权益的抵销:
借:
股本 【子公司】
资本公积—年初 【子公司,非同一控制时,年初+帐价→公允价时的调整额】
—本年 【子公司】
盈余公积—年初 【子公司】
—本年 【子公司】
未分配利润—年末【子公司,年初+本年实现净利-分派股利-盈余公积-补提折旧+递延所得税负债】
*商誉[不变]【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期末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递延所得税负债)×母%】
或【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递延所得税负债)×母%】
贷:
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递延所得税负债)×少%】
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公允价-帐价)×T】([免税合并时,不变])
*营业外收入(贷差,以后期间,换成“未分配利润——年初”)
【注意事项】:
1.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的区别:
同一控制
非同一控制
(1)
同一控制下,不产生差额,不形成商誉或计入损益的因素。
非同一控制下,有差额,
借记“商誉”,贷记“未分配利润——年初”。
免税合并时,会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
(2)
合并日编制: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合并日编制:
合并资产负债表。
(3)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
(此分录每年都有,金额不变)
将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借:
资本公积(以股本溢价额为限)
贷:
盈余公积(子公司合并前实现的×母%)
未分配利润(子公司合并前实现的×母%)
免税合并时,计算商誉:
(1)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公允价-帐价)×T
(2)商誉=合并成本-(投资时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递延所得税负债)×母%
2.商誉的2种算法一定相等,因为:
商誉金额确定之后,除发生减值之外,一般不会发生变化,可用于验算商誉是否正确,此分录的所有数据均不要倒挤得出。
3.分录中,“期末子公司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如未知,可由投资时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推算出,或将借方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累加得出。
4.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免税合并时,则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商誉的金额,从商誉中扣除。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的抵销:
(无差额)
借:
投资收益【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子公司的调整后净利润×母%】
少数股东损益【子公司的调整后净利润×少%】
未分配利润—年初【子公司】
贷:
提取盈余公积【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子公司当年宣告股利】
未分配利润—年末【子公司】
【注意事项】:
1.不区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抵销思路一致,无差额。
2.“未分配利润——年初”已知,以后期间为上年年末数,“未分配利润——年末”从上笔抵销分录直接抄录。
【净利润是否需要调整】:
(1)在取得投资时存在资产的帐价与公允价不一致时,在确认投资收益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分录时,需要调整对子公司净利润。
(2)若形成投资以后发生的内部交易,则在编制合并报表中已抵销了未实现内部损益,所以在合并报表中不需要对子公司的净利润进行调整,直接以子公司净利润×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净损益=净利润-补提折旧、摊销(公允价-帐价)/剩余年限+(免税合并时)递延所得税负债-子公司存货(公允价-帐价)×售出部分-内部交易(售价-成本)×留存部分-逆流交易固定资产(售价-成本)+多提逆流折旧(售价-成本)/年限
四、权益法核算——联营、合营企业顺流、逆流交易在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
内部交易涉及
逆流交易——调资产
顺流交易——调收入
存货
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
存货【(售价-帐价)×母%】
借:
营业收入【售价×母%】
贷:
营业成本【账价×母%】
*投资收益【(售价-帐价)×母%】
固定资产
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售价-帐价)/年限×母%】
贷:
固定资产 【(售价-帐价)×母%】
五、内部债权、债务、存货交易的抵销:
(一)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的抵销:
初次编制
连续编制
(1)抵销债权、债务:
借:
应付账款(含税额)
贷:
应收账款
(2)冲销坏账准备:
借: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
资产减值损失
(3)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所得税费用
贷:
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递延所得税资产:
期末余额=应收帐款期末余额×T
本期发生额=应收帐款期末余额×T-上年计提数
(1)抵销债权、债务:
借:
应付账款
贷:
应收账款
(2)冲销上年坏账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
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
递延所得税资产
(2)冲销本年坏账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贷:
资产减值损失
借:
所得税费用
贷: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应付债券——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抵销:
(1)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销;
借:
应付债券【期末摊余成本】
*投资收益【债券投资的余额>应付债券的余额】
贷:
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摊余成本】
*财务费用【债券投资的余额<应付债券的余额】
(2)内部投资收益、财务费用的抵销:
借:
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利】
贷:
财务费用
(3)分期付息时,应收、应付的抵销:
借:
应付利息【面值×票利】
贷:
应收利息
(三)无形资产内部交易的抵销
初次编制
连续编制
1.抵销本期无形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1)产品:
借:
营业收入
贷:
营业成本
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
借:
营业外收入(售价-原帐价)
贷:
无形资产
或:
借:
无形资产
贷:
营业外支出
2.抵销本期多提摊销:
多提折旧额=(售价-原帐价)/摊销年限
借: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
管理费用
1.将期初无形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
未分配利润——年初(售价-原帐价)
贷:
无形资产
2.将期初累计多提摊销抵销:
借: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期初累计多提摊销)
贷:
未分配利润—年初
3.将本期购入的固定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1)产品:
借:
营业收入
(2)资产:
借:
营业外收入
贷:
营业成本贷: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4.将本期多提折旧抵销
借:
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贷:
管理费用
(四)存货内部交易的抵销:
初次编制
连续编制
(1)本期抵销:
A、
借:
营业收入【售价】
贷:
营业成本
借:
营业成本【(售价-成本)×期末结存量】
贷:
存货
B、因抵销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存货×T)
贷:
所得税费用
(2)存货跌价准备
按原成本计价:
全额或部分冲销存货跌价准备:
借:
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贷:
资产减值损失
抵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所得税费用
贷:
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编制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抵销分录时:
(1)不考虑增值税。
如果给出的收入为含税收入,应还原为不含税收入。
(2)不抵销运杂费。
(3)期末抵销存货价值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时,如果各批存货的毛利率不等,则还应考虑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如先进先出法等)。
(1)抵销期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未分配利润——年初(年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贷:
营业成本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年初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T)
贷:
未分配利润——年初
(2)抵销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营业收入(本期内部商品销售产生的收入)
贷:
营业成本
借:
营业成本
贷:
存货(期末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存货×T)
贷:
所得税费用
(3)存货跌价准备:
A、抵销期初存货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存货——存货跌价准备抵销后余额=(可变现-原成本)×期初结存数
贷:
未分配利润——年初
借:
未分配利润—年初(抵销额×T)
贷:
递延所得税资产
B、抵销本期销售商品结转的存货跌价准备,以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为限:
借:
营业成本(本期准备/件数×本期销量)
贷:
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C、调整本期存货跌价准备、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抵销数:
借:
存货——存货跌价准备
贷:
资产减值损失
借:
所得税费用
贷:
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部分冲销后: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存货可变现-原成本)×期末结存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存货及跌价准备按贷方为正、借方为负合计×T
结果为正在借方,负在贷方。
【解题思路】:
1.对第1年部分:
(1)按售价调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按未售出部分调整营业成本和存货,发生减值的,冲销多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对比母、子公司计提的,确定是否全部冲销子公司计提的全部减值损失)。
(2)用货方确认的存货和借方冲销的存货——存货跌价准备做差额,用此差额×T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
2.对第2年部分:
(1)根据上年(按未售出部分调整营业成本和存货)金额,用未分配利润——年初替换(即先假定本年将上年部分全部卖出),同时若本年仍未全部卖出,则按未售出部分继续调整营业成本和存货。
(2)减值损失先用未分配利润——年初替换上年分录,同时,做相反分录冲销因卖出存货结转成本而转回的减值准备。
(3)利用新的可收回金额确认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只有低于母公司的成本,才需要确认减值)。
(4)递延所得税资产发生额=(存货货方-存货跌价准备借方+贷方)×T-上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
(五)固定资产内部交易的抵销
第一种情况:
卖方是自产产品,买方是固定资产:
初次编制
连续编制
(1)抵销本期购入的固定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
营业收入
贷:
营业成本
固定资产——原价(售价-帐价)
(2)抵销本期多提折旧:
多提折旧额=(售价-帐价)/折旧年限
借: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贷:
管理费用
(3)发生减值:
借: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
资产减值损失
(4)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
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原价-累计折旧-减值)×T
(即:
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固定资产丁字帐户余额×T)
【注】:
(1)不抵销增值税,若收入为含税价,应还原为不含税价。
(2)不抵销运杂费、安装费。
(3)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
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
1.未发生变卖或报废的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抵销
(1)将期初固定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
未分配利润——年初(售价-成本)
贷:
固定资产——原价
(2)将期初累计多提折旧抵销:
借: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期初累计多提折旧)
贷:
未分配利润—年初
(3)将本期购入的固定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
营业收入
贷:
营业成本
固定资产——原价(售价-成本)
(4)将本期多提折旧抵销
借: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售价-成本)/折旧年限
贷:
管理费用
2.发生变卖或报废情况下
(内部交易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清理期间的抵销处理)
将上述抵销分录中的“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项目用“营业外收入”项目或“营业外支出”项目代替。
(1)将期初固定资产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抵销
借: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
营业外收入(期初原价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
(2)将期初累计多提折旧抵销
借:
营业外收入(期初累计多提折旧)
贷:
未分配利润—年初
(3)将本期多提折旧抵销
借:
营业外收入(本期多提折旧)
贷:
管理费用
第二种情况:
买卖双方都是固定资产:
初次编制
连续编制
(1)抵销处置损失(收益)与原价中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借:
固定资产——原价(原帐价-售价)
贷:
营业外支出
或:
借:
营业外收入(售价-原帐价)
贷:
固定资产——原价
(2)抵销本期少提折旧:
借:
管理费用【(售价-原帐价)/折旧年限】
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1)抵销期初处置损失:
借:
固定资产——原价 (原帐价-售价)
贷:
未分配利润
(2)抵销期初累计多提折旧:
借: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