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行政.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2251626 上传时间:2023-04-17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58.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社会行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社会行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社会行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社会行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社会行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社会行政.docx

《社会行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行政.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社会行政.docx

社会行政

第九章 社会行政

第一节社会行政的涵义与功能

一、社会行政的涵义

(一)什么是社会行政

社会行政是由英文socialadministration翻译而得的概念。

法国管理学家法约尔在建立其管理理论时曾使用administration这一概念,学者们倾向将它译成“行政”而不是译成“管理”,以使它与management(管理)相区别。

在学者们看来,行政是指对执行、运用或处理进行指导或监督,基本涵义是服从指令和服务;而管理的主要是指取得某种结果,和取得这些结果的管理者的个人责任。

在二者的关系上,管理的概念宽于行政的概念。

对于社会行政,学者们有不同的界说,如有人认为社会行政是社会工作行政。

基德内(JohnC.Kidneigh)认为社会工作行政是把社会政策变为社会服务的过程,不但如此,他认为社会工作行政还包括用执行政策所得到的经验去修改政策。

这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定义。

社会行政也称社会福利行政。

有人认为社会福利行政有广、狭两种涵义。

狭义的社会福利行政是政府的社会福利行政主管机关依照国家的立国思想、社会政策和社会立法,在其辖区内的有关社会福利的措施。

广义的社会福利行政则是针对全体人民的,是社会福利行政主管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有关社会福利的各种措施。

社会政策不但有宏观的意义,也有微观的表现。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政策既包括政府制定国家和区域政策,也包括机构制定的政策。

这样,在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中进行机构管理,推行社会政策也可称为社会行政,这是更窄意义上的社会行政。

崔克尔(HarleighB.Trecker)认为社会行政包括如下基本内容:

(1)社会行政是一个连续的行动过程;

(2)这个过程在于促进达致共同目标;(3)在这一过程中要妥善运用各种资源;(4)以协调与合作的方法去运用资源;(5)在这个过程中计划、组织和领导是重要的。

实际上,这是一种过程性而非实质性界定,它是一般行政概念在社会福利服务领域的运用。

综合以上意见可以认为,社会行政是依照行政程序,妥善利用各种资源,实施社会政策,以向有需要者提供社会服务的活动。

社会行政的核心内涵是执行、实施社会政策。

(二)社会行政与社会管理、公共行政的区别

由于administration也有管理的涵义,因此区分社会行政与社会管理两个概念是必要的。

在我国,社会管理是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概念;它是指对整个社会系统的运行过程的有目的的影响。

这种管理具有整体性特点,即不但其对象是整个社会,而且其效果的评价也以社会系统的协调运行为标准。

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管理、行政管理等部门和行业管理,后者只是社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

公共行政涉及的是社会生活中的公共领域,诸如公共安全、交通、教育等。

公共行政是对这些领域活动的行政管理,其目的是使公民们享受上述服务以正常地生活和工作。

公共行政不同于经营性管理,它不是牟利行为而是向公民提供公益服务的活动。

但是公共行政与社会行政或社会福利行政又有不同:

第一,社会行政涉及的对象一般较公共行政狭窄,只是公民中在日常生活方面遇到困难者,是社会弱势群体;第二,社会行政的内容带有更强的福利性,而不是一般服务;第三,就行政过程而言,社会行政多带有社会工作的特征。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社会管理、公共行政、社会行政三者有如下关系:

第一,就涉及范围而言,社会管理是针对整个社会的,公共行政则涉及社会的公共领域,社会行政涉及的是所遇到的社会问题的一部分,它属于社会工作领域。

第二,就直接目标取向而言,社会管理追求整个社会的协调运行,公共行政关心的是全体公民的公共福利,社会行政关心的主要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第三,就其执行者来看,从事社会管理的是对整个社会运行负有责任的部门,如整个政府及其综合管理部门,公共行政的承担者是与公共福利有关的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机构,社会行政责任的承担者是社会福利行政机关及社会福利机构。

二、社会行政的层次

把社会政策变为对社会成员的社会服务要经过不同环节的连续努力,这是社会行政过程。

如果我们对之进行一个粗略的划分,社会行政可以分为宏观社会行政和微观社会行政。

它们又与所执行的社会政策的层次相关。

(一)社会政策的层次

通常,人们将政策理解为政府为实现某一目的而采取的策略。

由此,政策具有政治策略的涵义。

在这个向度上,政策也表现为不同的层次,如国家政策、地区政策等。

实际上,政策也常常有更具体的、更微观的解释,如单位政策是指只在本单位内部起作用的政策。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对政策的另一种见解:

政策并不一定是由政府制定的,社会组织也可以成为政策主体。

在后一种意义上,政策也并非一定具有政治涵义,它所反映的主要是利益分配。

这样,一个基本的认识是:

宏观政策是由较高层级政府制定的、具有政治性的、影响相当广泛的政策。

微观政策则是由基层政府部门或某一社会组织及团体制定的,以协调内部利益关系、指导其成员活动的行为规划。

社会政策也具有上述特征,即具有层次性。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是全国性社会政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不同城市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政策,而各企业制定的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则是单位内部政策,一些富裕农村实行的老年农民退休制度则是村级政策。

于是,不同层级的政府及单位所制定的福利政策就具有层次上的差别。

一般说来,高层政府制定的社会政策涵盖面大,政策规定也较笼统。

基层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福利政策则比较具体,更具操作性。

(二)宏观社会行政和微观社会行政

社会政策层次上的差异性造成了社会行政的层次性。

我们可以把在较高层次上执行宏观社会政策的活动称为宏观社会行政,把执行具体社会政策的活动称为微观社会行政。

当然,在许多情况下,二者的区分是相对的。

如上所述,宏观社会行政实际上是在较大范围内执行社会政策,它一般与政府行为有关,因为一般说来,只有政府才有在如此广大的范围内推行和落实社会政策的能力。

于是宏观社会行政常常表现为政府的职能行为,是政府官员在一定范围内推行社会政策,指导、帮助、监督、检查、评估政策的落实情况的活动。

如民政部、省民政厅、县(市)民政局通过行政措施去推进农村“五保”制度的落实,市、区劳动和民政部门推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国妇联和省、市妇联监督和检查妇女权益保护情况等,都属于宏观社会行政的范畴。

当然,对于大规模的非营利组织(比如国际性、全国性组织)来说,也存在宏观社会行政。

微观社会行政是将社会政策变为具体的社会服务环节上的行政活动。

在社会福利机构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它常常表现为社会福利机构的统筹与管理活动,即通过机构(组织)的筹集资源和有效地配置资源,更有效地提供服务。

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实施社会福利政策的情况下,社会行政则表现为这些单位具体负责福利服务分配的部门如何落实政策,而将服务传递到服务对象手中。

如单位的工会、妇联等部门如何去推动相关社会福利政策的落实,对违反社会政策的行为如何予以纠正,等等。

但是,从理论上来说,即使微观社会行政也不是具体的服务工作,而属于统筹、协调和管理范畴。

如上所述,宏观社会行政与微观社会行政具有某种程度的相对性。

就是在实际推动社会福利的部门,仍可能有高层、中层、基层行政管理之分。

这样,从政府部门到具体实施福利服务的机构和单位,就构成了一个社会福利行政的层次序列。

从宏观到微观,社会行政的内容逐渐具体化。

这不但表现为抽象的社会政策变得更加具体,更加符合当地和企事业单位的实际,而且社会行政的措施也更加具体,更有利于福利政策的落实。

宏观社会行政与微观社会行政的相对性和执行政策的连贯性使二者之间具有密切联系。

一般说来,宏观社会行政对微观社会行政有直接影响,这不但是因为上层行政人员对政策的理解会影响政策的方向,而且上层行政人员的角色行为常常对下层行政人员产生示范效果,即上行下效。

比如,当上层对发展项目的扶贫贷款有政策性偏离时,下层也难以正确地贯彻扶贫贷款政策。

由于上级对下级具有领导褴督和评价职能,就可能发生自上而下的偏离政策的行为。

反过来,微观社会行政对宏观社会行政也有一定影响。

由于政策是步步落实的,因此,任何下一级的行政行为都会对整个政策的执行产生影响。

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基层行政人员在社会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具有决定性作用(米尔切·黑尧,2004)。

三、社会行政的地位与功能

(一)社会行政的地位

1.社会政策的意义

社会行政的地位与社会政策的重要意义有关。

按照一般理解,社会政策是国家或机构为解决社会问题,增进成员福利,实现社会进步所采取的基本原则或方针。

它是与人们的基本生活和生存有关的政策。

社会政策追求的直接目标是社会公平,它对社会弱者的权益具有明显的保障作用。

正因为如此,社会政策对于一个社会的稳定、进步和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功能。

社会政策的功能具体表现为如下几个层面:

第一,它直接通过利益分配的形式使社会弱者受惠,改变他们的生活处境,过正常的社会生活;第二,它可以减缓社会问题所造成的压力,从而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第三,这种稳定局面反过来可以支持社会成员的正常活动,促进社会的进步。

由此可见,社会政策所解决的是有关社会公平、社会进步的基本问题。

社会政策的意义还在于它的作用空间的广阔性,即它不是处理少数人的问题,而是要改变相当数量的有困难者的共同性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政策的影响范围大,它在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方面具有独特作用。

当然,社会政策的意义必须以它的落实为前提。

2.社会行政的地位

社会政策的重要意义决定着社会行政的地位。

由于当政策被执行、被落实时才真正具有价值,所以社会行政的关键作用是显而易见的。

没有社会行政过程,任何社会政策只能是一纸空文。

社会行政人员依其对社会政策的理解、解释和推动影响着社会政策功能的发挥。

具体说来,这些影响因素包括:

行政人员对社会政策的理念和方向的正确把握程度,他们对政策的作用范围和政策标准的准确理解,行政人员有效配置和协调各种资源的程度,政策执行者与政策对象合作去实现政策目标的努力等。

社会行政的地位还在于它在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体系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长期以来,在社会工作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社会工作多以直接服务为主,即社会工作者多以个案工作方法、小组工作方法去帮助受助者,而社区工作也是在小范围内实施具体的服务。

这种直接的社会服务帮助受助者解决了他们所面临的重要困难而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反映出直接社会服惫的不足:

第一,社会工作者不能在更大范围内为有需求的人提供服务,从而出现少数人获得服务而多数有需要者被冷落的状况;第二,社会工作者只在既定的政策指导下从事实际工作,而对社会政策的正确性及政策执行过程缺乏影响力,从而直接提供服务的效果也不甚明显。

这就是说,社会工作者只扮演着依靠自己的价值观念和技巧为小部分人服务的角色,而缺乏在更大范围内对有需求者提供帮助的能力。

这显然未能更好地体现社会工作的理想和目标,同时也不利于社会工作的声望和社会地位的提高。

正是因此,20世纪50年代后期伯恩斯(Burns)等提出社会工作应该干预社会政策,在宏观层面上负起自己的责任,并把社会行政纳入社会工作专业范围。

在美国,“美国社会工作院校联合会课程委员会”1982年在其课程政策声明中指出,行政是一种可选的专攻方向。

至今,美国的大部分社会工作院校都设有社会行政方面的课程。

而在英国,社会行政在20世纪50—70年代就有了快速发展。

社会行政进入社会工作专业范围不但使社会工作由“不完整的专业”变得相对完整,而且大大提高了社会工作的效能。

由于社会行政并不直接提供服务,因此被称为间接社会工作方法。

然而,间接服务并不表明其不重要。

相反,当社会问题的影响范围较广泛、社会问题较严重、问题的解决需要经过复杂的行政程序时,社会行政的重要性就显现出来。

社会行政侧重于从宏观的、政策的角度考量社会福利服务,并借助行政体系推进社会福利服务的落实,从而在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在社会工作专业体系不发达的情况下,社会行政的重要地位更加明显。

(二)社会行政的功能

社会行政是将社会政策变为有效的社会福利服务活动的过程,它在增进社会福利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

这主要表现为如下一些方面:

1.将社会政策变为社会服务行动

如前所述,社会政策是国家或机构依据其占支配地位的价值观念解决社会问题、增进成员福利的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要变为实际的福利服务活动并真正受惠于有需要的成员就需要一种转换机制,这就是社会行政。

社会行政在将社会政策转变为具体服务的过程中要将宏观政策具体化,从而具有解释政策的功能。

此外,社会行政要为社会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制定行动方案,其中包括确定具体执行该社会政策的责任者、他们所拥有的权力和资源、他们落实政策的社会动员系统和方法、确定政策落实时限和评估标准等。

通过一系列的操作化,社会政策变为提供服务者的具体行动,在其中社会行政发挥着重要的计划功能。

2.合理运用资源,促进有效服务

社会行政不但在宏观层面上策划社会服务,而且在具体服务的临界层面上对其进行具体的统筹和管理,即具体地配置各种资源以形成社会服务的能力;建构良好的环境以支持社会服务的提供;督促社会服务的进程,并对之进行评估以提高服务效率。

在这个意义上,社会行政是对具体的社会服务活动的管理,是微观社会行政。

社会行政虽然不是具体的、直接的社会服务,但作为对直接社会服务的统筹、组织、协调和监督活动,它的优劣影响着直接服务活动的开展和效果。

3.总结社会政策的执行经验,提出修订建议

社会行政人员的责任不但在于高效率地执行社会政策,而且在于执行好的社会政策。

一个良好的社会政策至少同时满足两个基本要求:

第一,它符合社会福利的价值,有助于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第二,它能够被贯彻落实。

社会政策的这种合理性和可行性可以在理论上进行评价,但更主要的是通过实践来检验。

由于社会行政是社会政策的贯彻过程,并且执行政策者对由此转化而成的社会服务有深入的了解,因此,社会行政人员就具备了评价社会政策的合理性的能力。

他们通过总结经验,可以向决策者提供意见,修订和完善社会政策,使之更具有现实合理性。

一般说来,社会政策难免对实际情况有偏离,这种偏离既有政策制定者方面的原因,也可能与政策执行过程、社会服务的实施和接受过程有关。

因此,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社会政策是必要的,社会行政人员在这方面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

实际上,任何社会政策的合理调整都是在社会行政和政策实施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

第二节社会行政的内容

社会行政是行政的一种。

对于行政的内涵学者们有较多分析和归纳,管理学家法约尔(H.Fayol)认为行政是一种管理活动,它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五个方面。

管理学家古利克(L-Gulick)则认为行政包括计划、组织、人事、领导、协调、报告、预算等七项内容。

以下结合社会福利的实践对社会行政的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社会服务的计划

(一)社会服务计划的内容

在社会政策变为社会服务的过程中,预先对社会服务的提供进行科学的设计和计划,对于顺利和有效地提供服务是十分必要的,因为社会服务的提供不但是与资源分配相关的经济一政治过程,也是与服务传递相关的社会互动过程。

这一过程的复杂性要求有必要的计划,以增加社会服务的可行性。

此所谓“预则立,不预则废”。

社会服务的提供是社会政策的具体化和操作化。

它直接涉及的是社会福利资源的分配问题。

尽管在社会政策已定的情况下,与执行政策相关的社会价值是比较确定的,但是由于具体的政策执行过程要涉及有关社区、人群的诸多因素,因此,对与提供服务相关联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结构等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是十分必要的。

为了顺利而有效地提供服务,要搞清楚社会服务的需求状况和福利资源的储备情况,搞清楚在提供社会服务时可能遇到的来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结构、社会心理的支持力量和阻力。

这是社会服务计划要考虑的问题。

除了对环境因素进行估计外,还要对具体的社会服务提供过程进行计划。

其中包括搞清楚该服务项目的具体目标是什么?

它要使那些人受益?

服务提供者所拥有的资源(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如何?

怎样使需求和服务资源实现较好的配合等。

这些社会服务的技术方面,也需要认真分析。

在计划过程中,编制预算是一项重要任务。

预算是对进行某一服务所需资金的计算,是获得财政支持的前提。

预算有以下几种类型:

(1)科目预算,是按照开支项目逐项进行的预算;

(2)成果预算,是依据服务效果进行的预算;(3)方案预算,以一个方案为单位的预算。

(二)社会服务计划的过程模式

从一般意义上来说,社会服务的计划就是对即将实施的社会服务的方式和途径的选择。

这也是一个决策过程。

传统的决策理论推崇理性决策模型,即认为决策就是要寻求最佳决策,要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收益。

理性决策模型建立在以下假设之上:

获得关于决策的全部信息,找到实现目标的全部方案,能准确地预测出每一方案的执行结果。

实际上,这种理想化的决策模型在上述几个方面常会遇到难以逾越的困难,因此理性决策并不具有真正的现实性。

查尔斯·林德布洛姆和赫伯特·西蒙批判了理性决策思想,分别提出渐进决策模型和有限理性模型,为复杂的社会决策提供了具有参考意义的思路。

社会服务计划是一种社会计划,社会计划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决策过程。

以下我们参考卡恩(A.J.Kahn)的计划过程模型,对社会服务的计划过程进行初步概括。

卡恩认为,计划是计划鼓动者根据现实需要界定任务、形成工作方案和执行方案进行评估和反馈的整个过程。

在确定工作方案的过程中要考虑资源、利益群体、社会价值、行政体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当我们把社会行政看作是实施社会政策的过程时,社会服务的计划过程就大致遵照如下模式进行(图9—1)。

图9-1社会服务计划过程示意图

这个模式表明,社会服务计划的制定要考虑到与此相关的各种社会因素,评估它们的现状、在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变化及对计划行动的影响。

不但要考虑它们中的每一个对计划行动的影响,而且要考虑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对计划行为的影响;不但要考虑外部因素,而且要对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在这种理论模型下,渐进决策和有限理性选择是适宜的。

二、社会服务的组织

(一)组织的涵义

社会服务的有效提供需要一定的组织作基础。

对于组织可以从行动和结构两个方面去认识。

按照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解,组织是为了实现某一特定目标而有意组成的社会群体。

从行动或过程的角度看,组织则是人们有意识地协调相互之间行动的体系。

实际上,行动和结构是相互联系的,行动是组织的实质,结构是反映这种实质的外在形式。

在考察社会服务的组织时,从行动和结构两个角度去理解都是必要的。

在社会服务计划即工作目标确定之后,如何将各种资源统筹配合去达致目标和选择怎样的组织形式能更有效地实现目标都十分重要。

应该提起注意的是,把组织看作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技术系统的观点对理解社会服务组织是有启发的。

卡斯特认为,组织是处于环境超系统之中的,由目标和价值子系统、技术子系统、结构子系统、社会心理子系统和管理子系统组成的系统。

在组织内部,目标和价值子系统较为重要,它反映了社会对组织的要求,即通过加工来自环境的资源向环境输送产出。

技术子系统是完成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和各种技术。

结构子系统指组织为完成工作任务而特意组建的正式结构。

社会心理子系统由相互作用的个人和群体组成。

管理子系统包括制定目标、制订工作计划、设计结构和实施控制等内容。

在卡斯特看来,组织的各个子系统互相交织,使其成为一个复杂的为实现目标而努力的动态体系。

(二)社会服务组织的结构

社会服务组织也称社会工作机构,即从事社会工作或社会服务的机构。

在社会工作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从事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的组织机构是专业化的。

在我国,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组织的专业化水平较低。

任何承担社会服务的组织机构都有一定的组织形式,组织内部通过角色(成员)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完成着社会服务的任务。

组织内部各部分之间的这种相对稳定的联系方式形成了社会服务组织的正式结构。

组织的结构类型有直线型、职能型、直线一职能型、事业部型和矩阵型等多种形式。

对社会服务组织来说,直线型和矩阵型常常作为重要的形式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直线型组织结构呈金字塔形状,是一种自上而下通过严格分工和权力分层而形成的组织形式。

韦伯的科层制刻画了这种组织结构的基本特点。

当然,社会服务组织在采用这种组织设计时可以用其架构,而舍弃科层制的过分机械性的特点。

这将能保障社会服务组织的高效运转。

一般说来,在社会服务的任务比较单一的情况下,直线型结构是适宜的。

某些社会工作机构所承担的社会服务任务是多元化的和变动的,为了更好地运用组织人力资源开展服务,组织可以采用矩阵结构。

矩阵结构是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配置组织成员而形成的多种工作任务并存的较为灵活的团队式组织形式。

其特点是将机构看作一个人力资源库,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而进行多种搭配。

在现代社会服务中,工作团队具有重要的地位。

所谓工作团队是指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民主合作的小组,他们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思考和工作,成员们共同工作,判断问题和选择、确定应对方法。

工作团队既是工作群体,又是互依求索的群体,它与靠行政命令行事的组织框架不同,是一种共同参与、全面协作的组织安排。

(三)组织成员的招聘及录用

社会工作是依靠社会工作人员的智力和技巧为有需要者提供服务的活动,社会工作机构是人力资源密集型组织。

要完成社会服务的任务必须拥有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人员,招聘、录用合格成员并建构合理的工作团队是社会行政人员的任务。

在我国,社会服务机构、工作团队的组建有两种方式:

一是原有社会组织的转型,即原来的非社会服务机构变为社会服务的承担者,或一般行政机构变为社会服务机构。

二是根据任务需要新建社会服务机构。

后者既包括政府所属部门也包括民间机构。

第一种方式是机构工作任务的转换,并不一定需要招聘多少新成员。

第二种方式则从招聘成员开始建构新组织。

考虑到第一种组织方式也要根据社会服务的任务向其成员提出新要求,所以以下还是以第二种方式为主介绍成员招聘和录用的基本方面。

成员招聘是通过机构的工作任务和人力需求的对比确定的,在招聘时要考虑其必要性。

其中包括是否社会服务的关键岗位缺员,有否可能通过内部调剂解决缺员问题,是否可以以兼职方式解决这一问题,某一岗位缺员的补充是刻不容缓的吗,从机构的进一步发展来看眼下某一岗位缺员是否具有长远影响,等等。

根据上述统筹考虑,可以列出机构人员招聘的优先次序,开始招聘、录用工作。

社会服务机构招聘人员的一般程序是:

公布拟招聘人员的岗位、工作任务、缺员数量和申请资格,会见应聘人员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拟聘用范围,试用并深入了解应聘人情况,最后决定是否录用。

社会服务机构在招聘、录用人员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应聘者对社会工作价值观的认同,应聘者的人生及工作经历,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合作精神。

这些对于那些实行内部成员转换的社会服务机构来说也是有参考意义的。

三、督导与激励

(一)督导

在录用新成员、承担新任务的情况下,由经验丰富、对工作任务有深入而全面认识的机构领导者对其下属进行督导是必要的。

督导的词义是监督、控制和监视。

社会服务机构中的督导是机构中的行政人员为更好地完成机构所承担的任务对被督导者的工作给予指导、协调、强化和评价的活动。

督导是一个渗透了社会工作价值观、工作技巧、人际关系、工作规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性活动。

督导被认为是传道授业,它不但有助于社会工作任务的完成,而且有利于员工的成长。

它具有行政、管理、教育和支持等功能。

由于组织所面对的员工的素质及其从事的具体工作不同,行政人员的督导行为也有不同。

应该说,社会工作机构中的督导是十分复杂和多样化的。

然而它们又可大略地分为几种类型。

按照菲特勒(F.E.Fiedler)和何希(P.Hersey)等人的权变领导理论,督导形式与被督导者的成熟程度有关。

所谓成熟程度是指一个人独立、自主、良好地理解自己的角色地位、判断其角色行为意义的程度和较好地完成其角色行为的能力。

对于很不成熟的工作人员,采用指示型督导方式是适宜的。

所谓指示型督导即手把手地教给下属应如何去做。

这种教导行为是示范性的,它展示了一种工作标准,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表格类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