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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检测管理细则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沪杭铁路客运专线二标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

2009年4月13日

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沪杭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大力发挥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在工程施工中的保障作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和总指《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实施细则》,针对沪杭铁路客运专线二标管段内的工程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试验室负责管段内工程质量检测与试验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第三条本细则主要适用于在本管段内的工程质量及原材料质量的检测与试验管理工作。

第四条检测试验工作分类

检测试验,对属于自己应该检测试验的项目实施检测:

1.自己独立检测:

在本单位的检测试验机构内进行检测。

2.委外进行检测:

因本单位检测试验条件有限,对无法完成的检测项目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代行检测。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仪器采购

第五条组织与管理

1、本试验室的名称为:

沪杭铁路客运专线二标项目部中心试验室。

2、中心试验室归沪杭铁路客运专线二标项目部直接领导,具体业务由专业试验工程师负责安排。

3、京沪高速铁路的对口建设、监理、咨询单位机构为:

京沪高速铁路建设总指挥部技术质量部、京沪高速铁路天津指挥部技术质量部、甘肃铁一院京沪高速铁路工程监理一标项目部中心试验室和监理分站试验室、铁道科学研究院铁道建筑研究所。

4、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及项目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批准后实施,并按规定进行随机见证取样送检。

第六条仪器设备

1、按照沪杭铁路客运专线技术规范和投标承诺要求,中心试验室配备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所有仪器设备及设施。

2、需采购的仪器采取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全部仪器设备由试验工程师和试验室负责人组成招标小组进行招标配置,报项目部领导最终审定。

3、所辖工程的仪器设备由试验室负责管理和使用,试验室必须妥善保管好各种仪器设备。

中途因工作需要,须添置仪器设备时,应书面报项目部批准。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现场建立的试验室,有计量测试中心的组建文件和授权书,其计量认证与母体检测机构一致。

试验室的规模大小、仪器设备和人员配备等应与承担检测试验任务相适应。

第八条试验室及其职责

1.试验室必须具备与所施工工程相适应,并满足合同文件和检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要求的检测手段和资质条件;

2.从事检测试验的工作人员均应培训合格和持证上岗;

3.至少在开工前14日,将其试验室建设详情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其内容应包括:

(1)试验室平面设置和房间分布情况;

(2)试验室的资质文件(包括计量测试中心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承担业务范围等复印件)及计量测试中心下发的组建文件和授权书原件;

(3)试验室人员的配备情况(姓名、性别、岗位工龄、学历、职务、职称、专业或工种);

(4)检测试验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好情况及其主要性能),仪器仪表的标定及检验合格证,对于检测中所使用的特殊设备还应同时附送其操作说明书复印件;

(5)各类检测、试验记录表及报表的格式;

(6)检测试验人员守则及试验室工作规程;

(7)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或建设单位要求报送的有关材料。

4.如利用委外机构进行检测试验,则应报建设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同意。

试验室工作职责

一、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规、标准、规程、和规范以及设计和施工的有关技术要求,解决试验工作中发生的有关技术问题,随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保持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二、负责钢材、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砂石料、石材材质鉴定与复验;负责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审核,半成品、成品的试验、检验。

三、负责平行和见证试验检验工作。

四、参与工地施工调查,协助选定砂、石产地。

五、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结合设计、施工需要,进行必要的试验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八、负责试验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使用,做好试验计量仪器送检和自检工作。

九、做好试验资料的整理、保管,整理上报各种试验工作报表。

试验室主任兼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试验室的建设和全面管理,领导所属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试验工作和检测任务。

二、负责组织外接联系,洽谈协商各项检测项目。

三、组织安排各种检测项目的实施,协调全室工作,计量器具的使用,试验研究的办法,及时处理试验结果过程中的矛盾和事故。

四、负责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字,保证各项试验检测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承担试验检测报告责任。

五、制定试验室工作细则和规章制度,组织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比对和维修,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六、负责本室各类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对本室各类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七、指导和检查工区试验人员取样送样和施工检查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委外试验的联系和办理工作。

九、负责统计分析,总结试验资料,定期汇总上报。

质量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在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检验工作质量,负责质量体系并组织实施,协助主任管理日常工作,制定质量活动计划,实施质量管理。

对质量管理及其质量体系的有效性负责。

二、在主任的授权下,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签字。

三、协调、处理解决试验检验中所遇到的问题。

四、协助主任对试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监督和指导。

五、落实仪器设备的检定和自检工作。

六、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试验工程师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按要求组织试验工作。

二、配合其它各岗位工程师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真实填写试验报告,编制检验、试验计划和项目试验方案。

三、负责指导试验员的工作,对试验员进行技术和业务指导。

四、对试验室的工作情况及试验设备和人员进行管理。

五、对原材料、试件做好质量、数量、规格的验收,督促分工区及时对原材料、试件做好标识,并分类保管,有效保存。

六、各种试验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反馈试验结果。

七、组织做好试验室各种计量器具的检测,按周期进行检定和经常性保养。

负责做好计量器具的建档和保管工作。

八、督促检查本部门试验人员,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始记录,完善各项试验台帐。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试验人员职责

一、在试验室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遵守本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自觉完成上级的各项检测任务。

二、对各自试验检测工作质量负责,严格按照检测规范、规程进行试验,如实填写试验记录,准确计算试验结果,认真整理试验资料,及时提供试验报告。

三、熟练掌握所用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四、对保管和使用的仪器设备勤保养、勤擦洗,做到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

五、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常规试验项目的操作规程和试验方法。

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资料员工作职责

一、建立技术文件控制系统,对外来文件进行编号控制保管,建立检验报告档案,保管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档案、人员技术档案,保管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

二、建立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系统,对质量体系文件编号进行控制管理,建立质量体系文件档案、行政文书档案、保管样品档案,保管质量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文件。

三、负责试验检测报告的盖章、登记、发出。

四、负责试样的接受、标识、保管。

五、按要求及时填写有关报表。

六、负责试验室文件的收发、传递。

七、对文件的保密性负责。

仪器设备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建立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档案。

二、制定仪器设备检定、校验计划和采购计划,按期做好仪器检定、校验工作,监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和更新。

三、有权制止违反仪器设备和量值溯源程序的偏离行为,并责成当事人予以纠正。

对仪器设备的完好性负责。

样品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接受委托,对委托单(合同)内容的完整、正确负责,负责样品的交接、清晰标识和样品流转、保管、退样和处理。

二、负责委托书、样品流转等相关记录的保存。

三、维护样品的贮存环境对样品进行妥善保管。

四、对样品的保密要求负责,有权制止一切有违保密原则的行为。

五、负责样品的规范管理,对有环境要求的样品、特殊样品要按规定保养或保管,以防污染、混淆。

试验报告技术责任制

技术责任制是试验、检测报告的正确性、科学性和全面性的基础,是试验、检测报告质量的保证,也是考核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成绩的重要依据。

为此,对试验技术人员明确如下责任:

一、试验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全室的试验、检测工作,并对试验室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技术负责人负责试验、检测的技术工作,对检测质量和经审核批准的试验报告负技术责任。

三、质量负责人对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负责,并保证质量措施的贯彻执行。

四、试验检测人员对试验、检测工作的全过程及试验报告的正确性负技术责任。

五、试验人员对自己承担试验检测项目,对提供的试验、检测数据及原始记录的正确性承担技术性责任。

六、试验、检测报告的打印。

需经试验检测人员校对,打印人员对试验、检测报告的打印质量负责。

七、试验报告应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应完整,数据无误,结论确切公正,不允许涂改,如需改动时,在改动处划两条斜线并加盖公章。

八、试验检测报告需由试验室主任、试验人员、复核人员签字,必要时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试验专用章和资质章方为有效。

第四章试验检验工作

第九条取样工作

1、开工前的料源调查、取样工作,由各标段中心试验室牵头,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调查,见证取样试验室进行试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取样遵循客运专线有关技术条件的规定,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

属于甲供材料的,如发现不合格品,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确认,协商解决。

2、材料进场检验:

各标段进场前由材料人员会同试验人员进行取样,送达所属中心试验室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货,在使用原材料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原材料报验申请,并提供合格材料的材质证明或出厂合格证书和进场检验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见证试验,并审核进场材料报验单,签字。

发现不合格材料,立即通知有关方面清除出场,通知以书面传达。

中心试验室按客专要求的频率进行平行检测或见证试验。

第十条试验工作

1、试验样品取样后,试验室负责人必须按规定程序尽快安排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试验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各项试验。

试验结束后,立即按规定程序填发报告移交技术负责人。

发现不合格时,立即通知有关方面尽快采取措施,防止不合格品流入施工现场,能知以书面形式传达。

2、样品室的样品,有些项目需要进行委外试验时,试验室负责人应尽快安排付诸实施。

3、试验中不得弄虚作假,填发假报告。

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试验室试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追究试验室主任的责任。

第十一条施工检查控制工作

1、施工中的试验检验检查控制工作,由试验室派遣专业监理负责完成。

工程施工时,专业监理必须按照规定的频率和方法,一丝不苟地做好施工中的见证工作,并认真按规定表格如实填写好有关检验数据。

发现不合格,应及时通知施工方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采取有效对策。

2、工区试验检测工程师负责组织抽查施工检查控制的执行情况。

3、检验中不得弄虚作假,填写假记录。

一经发现,将追究试验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试验检测资料的管理

第十二条试验检测资料的形成、积累、汇总、总结、整理、移交、归档

1、试验记录、报告用表的规范使用和执行。

执行沪杭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工程监理和施工用表》中试验检测部分表格,试验原始记录一律用碳素墨水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不允许随意涂改,确需改动时在改错的位置上划一杠,旁边写上正确的数字及内容。

试验过程要履行复核手续,记录要有试验、复核者亲笔签字。

2、试验结束,记录、计算确认无误后,计算机打印试验报告,提出试验结论。

试验报告最终形成后,由试验者、复核者、批准人签字,加盖试验专用章登记台帐并存档,作为施工和竣工资料的依据。

试验报告不允许有任何改动迹象。

3、所有试验资料必须是唯一性编号,并一一对应。

4、试验室负责本室所有试验检测资料的形成、积累、立卷、整理、移交、归档工作;负责收集本管段的有关试验资料和报表,整理汇总;负责本单位的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件和自检记录的整理,按单位工程分门别类立卷管理,作为本单位竣工移交归档的依据。

5、按照沪杭铁路客运专线指挥部的要求,按时汇总逐级上报每周、每月的试验检测工作情况和专题报告,

6、年终提出年度试验检测工作总结报项目部。

7、竣工文件必须做到与施工同步进行,确保试验检验资料的规范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公正性。

做到各种资料齐全完整、真实可靠、清晰整洁、签字齐全、法律手续完备。

确保所有资料符合归档要求。

第六章试验室验收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试验室的申报、审批和验收程序

(一)试验室申报应提交下列资料:

1.试验室组织机构设置(含部门划分、房间面积和布局等);

2.试验室的资质文件和母体试验机构委托检测试验的授权书;

3.试验室人员配备;

4.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清单,仪器仪表的计量检定合格证;

5.试验室管理制度,试验人员岗位职责;

6.试验检测工作实施细则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7.各类检测试验记录、报告样表;

(二)试验室验收程序

试验室、混凝土拌和站在具备生产条件并试运营后,按照业主下发的现场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程序指南准备相关资料向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报告;经指挥部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

第七章仪器设备的管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全体试验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2、正确了解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仪器设备实行定期定人保养管理,操作之前认真检查电压及仪器运转情况,操作后及时保养,做到工完场清仪器净,周六进行大扫除。

4、仪器设备出现事故及时报告,严禁擅自拆修和带电检修。

5、计量仪器按计划定期检定,确保仪器准确无误。

6、有计划、有步骤地添置和更新仪器设备,做好购置、检定和报废工作。

7、及时建帐立卡,认真做好技术档案工作。

8、人为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视情节追究责任、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用于检测和试验的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到具有检测仪器设备检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定期检定,并获取标识(志)。

未经检定或检定过期的检测仪器设备不得用于工程质量检测。

(一)经检定的仪器设备均应在显著位置粘贴检定标识。

标识应注明设备的基本信息、参数和检定结果(合格、准用或停用);

(二)对于出厂检定合格后不必再行检定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其使用状况。

周期性检定后必须及时检定和更换标识;

(三)对于无法检定,需进行比对试验或自验的仪器设备必须是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在运输、安装、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后,应及时检查仪器设备的状况,必要时重新检定。

第十五条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台帐,至少应包含规格型号、购置时间、检定记录等。

第十六条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检查

试验室负责本单位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检定和管理工作,并对设备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负责;定期对试验室的仪器设备状况进行检查;

第八章检测试验报告

第十七条试验室检测试验报告格式均按总指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试验室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均应做到填写规范整洁、纸张格式和书写颜色符合存档要求、数据全面、结论准确、印章签字齐全、形式合法有效、对工程质量具有追溯性。

第二十三条试验室应及时出具检测试验报告,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般项目应在接受委托后的48小时内出具试验检测报告,并对其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结束语

本实施细则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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