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钩工安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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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钩工安全承诺书
把钩工安全承诺书
第1篇:
把钩工把钩工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必须熟悉所使用车辆、防跑车防护装置、工具等的结构和使用性能,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和突发情况。
二、操作准备
第3条
检查跑车防护装置、连接装置、保险绳、钩头和接头以及各种使用工具是否完好、齐全、灵敏可靠,并查看钩头30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有打结、压伤、死弯等隐患,不符合提升要求时严禁提升。
第4条检查斜巷内有无人员工作,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三、操作顺序
第5条检查工作地点及轨道有无影响安全操作的障碍→检查安全设施(阻车器、保险绳、照明灯等)和道岔扳道器、导绳轮、地滚、钢丝绳、钩头、信号设施(电铃、按钮、通讯电话)→挂车→确认→发出信号→收拾工具→交接班
四、正常操作
第6条
检查运输设备或材料的装载情况,重心不稳或未绑牢,不得提升。
第7条确认所挂车辆的数量是否符合规定。
第8条运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的设备、材料等物件,必须有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规定进行操作。
第9条运送爆炸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检查信号装置是否可靠。
如果信号不清晰和不完好、不可靠,严禁运送。
2.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运送。
3.运送电雷管的专用车辆必须加盖、加垫、车厢内用软质物塞紧,防止震动撞击。
4.必须在提升前通知绞车司机和各水平把钩工注意,车辆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5.不得同时运送人员和其他设备、材料或工具。
第10条严禁车未停稳摘钩、挂钩。
第11条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立在距外侧钢轨200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3.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4.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如果双道之间安全间隙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则站在人行道一侧。
5.摘、挂钩完毕后需越过串车,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越过,严禁在两车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第12条摘、挂钩时如遇摘不开、挂不上的情况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专用工具操作,以防车辆移动使身体倾斜摔倒造成事故。
第13条
挂人车首先应详细检查人车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确认完好、灵活可靠。
然后挂好钢丝绳进行试车。
试车时除跟车工外其他人员禁止乘车,确认安全后方可运送人员。
第14条提升物料发现牵引车速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超长时都不得发送开车信号。
第15条特殊设备、材料超长、大物件的提升,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提升安全技术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
第16条每次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各部位、保险绳、连接装置等再详细检查一遍,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了解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上部车场挡车器,把钩工进入躲避硐、信号硐或安全地带,方准发出开车命令。
第17条车辆运行时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和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确定异常事故性质,拿出处理意见。
第18条串车进出车场应做到目接目送,与信号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随时发出停车信号的准备。
第19条在倾斜井巷设置的风门。
当车辆通过后必须能够自动关闭并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意外事故。
五、收尾工作
第20条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现场,将钢丝绳,保险绳,工具和多余不用的连接环、插销等连接装置放置在轨道以外的安全地带,还应检查挡车器或挡车栏是否处于关闭状态,确保无误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现场。
六、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第21条在运行车辆的倾斜井巷,负责监督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第22条倾斜井巷上部车场的阻车器必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放车时方准打开。
第23条认真监督并检查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第24条对检查出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单独放置,交班时交待清楚,并做明显标志,消除隐患。
第25条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第26条忠于职守,不符合提升规定以及违反操作规程严禁提升。
第27条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斜井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28条倾斜井巷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后,提升之前必须对轨道线路、巷道环境和防跑车防护装置等进行详细检查,并且进行一次空车试运行,证实巷道、轨道和各种安全装置没有问题后方可提升。
第2篇:
信号工(把钩工)信号工(把钩工)
一、单项选择题
1、罐笼在运行中,信号工一律不准进行交接班,须等罐笼到位停稳,并打(A)后才准交接。
A.定点信号B.开车信号C.事故信号
2、信号工接班后,应首先与(B)及其它信号工联系好,仔细检查、试验有关信号设备、设施是否正常,待一切安全可靠后方可正式提升操作。
A.班组长B.绞车司机C.调度人员3、信号工在上岗期间,应主动与(C)密切配合。
A.班组长B.绞车司机C.把钩工
4、当(C)向信号工发出发送信号指令后,信号工有责任监视人员及物料情况,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发送信号,做到不安全不发信号。
A.班组长B.绞车司机C.把钩工
5、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的挡车器或车拦,必须经常处于(A)。
A.关闭B.常开C.随便
6、超过(B)的斜井提升,应加装保险绳。
A.15°B.12°C.14°
7、把钩工在检查钩头时须检查钩头(C)以内的钢丝绳不得有打结,压伤,死弯等不安全隐患。
A.30mB.20mC.15m
8、在斜井运输过程中,5吨以下的设备车一钩(A)辆。
A.3B.2C.4
9、发开罐信号前必须和各个层次的(B)联系好,一切工作准备好后,再发开罐信号。
A.班组长B.信号工C.把钩工
10、井底信号工要通过(C)向车房发送信号,不得直接向车房发信号,没有特殊情况严禁使用事故信号。
A.调度室;B.值班室C.井口
11、信号工发出信号后,应不离开(A)内,并密切监视罐笼、钩头的运行情况A.信号房B.绞车车房C.值班室
12、在斜井运输过程中,5—10吨的设备车一钩(B)辆。
A.3B.2C.4
13、在斜井运输过程中,10吨以上的设备车一钩(C)辆。
A.3B.2C.1
14、摘挂钩时,必须站立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C)毫米左右进行摘挂钩。
A.100B.300C.200
15、信号工如发现运行与发送信号不符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发出(A)信号。
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重新发送信号。
A.停车B.减速C.加速
16、信号工要集中精力,及时准确的发送信号,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和(B)联系。
A.信号房B.绞车车房C.值班室
17、信号工发出开车信号后,一般不得随意废除本信号,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时,须先发送(A)信号后再发送更改信号。
A.停车B.减速C.加速
18、在运行正常情况下,信号工只准使用(A)。
A.主用信号系统B.备用信号系统C.综合信号系统
19、信号工在上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先打好定点,(B),并与有关领导请假。
A.关好房门B.闭锁信号C.切断电源
20、摘挂钩完毕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A)越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A.前方B.后方C.中间
三、判断题
1、车辆运行时,把钩工不必观察车辆的运行情况,交给信号工就行了。
(×)
2、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
3、把钩工在提升前必须对轨道线路进行详细检查。
(√)
4、摘挂钩时,要拿牢钩头,防止碰伤手脚。
(√)
5、挂钩时只要用插销插进去就行了(×)
6、摘挂时,严禁抢钩作业。
(√)
7、车与车之间摘挂钩时,必须等车停稳后,用手操作。
(×)
8、挂钩时,必须上好保险绳。
(√)
9、斜井运送物料时,要用一辆矿车作钩头车代钩,严禁拉空钩头。
(√)
10、除车辆通过,阻车器必须处于常开状态。
(×)
11、斜井上下物料设备,必须用三环链,和插销连接,否则不予开钩。
(√)
12、把钩工严禁扒蹬车和蹬钩,(√)
13、把钩工在操作时,只要自己把工作干好就行了,不必与别人协同作业。
(×)
14、把钩工在检查完巷道,轨道,和阻车器之后,就可以提升了。
(×)
15、在斜井运输过程中,5—10吨的设备车一钩3辆。
(×)
16、在斜井运输过程中,10吨以上的设备车一钩1辆。
(√)
17、斜井在轨道维护、掉道处理、检修等工作后,把钩工在提升前必须对轨道线路等详细检查(√)
18、上下物料的装车必须用不小于14mm的钢丝绳捆绑。
(×)
19、斜井人车运行前必须对人车进行认真检查,并放2次空车,证实巷道无问题在运行。
(×)
20、斜井人车信号必须在斜井的任何地方都能和井口联系发送信号。
(√)
21、凡是倾斜井巷上部车场的挡车器或车拦,必须经常处于常开。
(×)
22、斜井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
23、把钩工上岗后,只要详细检查车辆的连接情况就可以了。
(×)
24、把钩工在上岗前,必须扎紧袖口和腰带,做好自身安全保护(√)
25、把钩工必须检查设备,材料的捆绑情况,重心稳定。
(√)
26、把钩工等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
(√)
27、把钩工单道操作时,一般应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一侧。
(√)
28、把钩工双道操作时,应站在双道之间摘挂钩。
(√)
29、摘挂钩完毕需越过串车时,须从车辆运行上方通过。
(√)
30、把钩工摘挂时如遇到摘不开,挂不上时,严禁蹬绳操作必须采用工具操作。
(√)第3篇:
把钩工操作副井把钩工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本队管理的副井上、下把钩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掌握所使用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并能正确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突发情况。
三、安全规定
第4条在绞车运行期间必须精力集中,随时注视指示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安全门、罐链、钢丝绳等设施完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第5条不准非工作人员在井口房内逗留,严禁任何人在井口往井下扒瞧。
第6条人员不得与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同乘一罐。
第7条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第8条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送,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内,除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第9条
升降爆炸材料时,必须事先与井上、下把钩工联系,并得到生产科通知方可装罐。
严禁在井口和井底附近存放爆炸材料。
第10条升降人员时,乘罐人数不得超过20人,不得少于6人;严禁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和物料混合提升。
第11条升降人员时,进车侧的挡车器必须闭合,一切车辆停止往井筒方向运行。
第12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清楚本班安全情况和设备运转情况;接班后要检查所有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四、正常操作
第13条操作程序:
按规定乘人和装罐→关闭罐链、安全门,升起阻车器、摇台→给信号工发开车指令→停车后打开安全门、罐链,升起阻车器、摇台→人员出罐或推出物料
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