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建筑项目各类突发性事件综合应急预案.docx
《某建设工程建筑项目各类突发性事件综合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建设工程建筑项目各类突发性事件综合应急预案.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某建设工程建筑项目各类突发性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公司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令);
5、《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8、《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甬政发〔2005〕116号);
9、《宁波市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11〕74号);
10、《宁波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甬政发〔2005〕63号);
11、《宁波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06〕165号);
12、《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07〕160号);
13、《宁波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甬政发〔2005〕40号);
14、《宁波市突发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06〕240号);
15、《宁波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06〕181号);
16、《宁波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甬政办发〔2006〕178号);
17、《宁波市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甬城管建〔2008〕248号);
18、市级和上级单位其它相关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公司负责的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属于本公司及各项目部处置能力所及的,或需要由公司负责协调处置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包括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对准备、监测与报告、应急处置与抢险救援、善后处理等。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
把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作为首要任务。
2、分级负责。
以事件所属施工单位处置为主,按照事件等级及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职责,在公司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团结协作,共同处置。
3、果断处置。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分类处理,分级响应,服从命令,协同作战,在第一时间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件危害。
4、预防为主。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意识培养和应急技能培训,建立以施工单位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做好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工作。
2事件分级
2.1公司概况
宁波明东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是由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实施“东外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PPP项目而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金1.9579亿元,特许经营期为11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8年。
现有员工约20人。
2.2事件分类
根据工程建设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本预案涉及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台风、暴雨、高温、大雪、冰冻和地震等自然灾害;施工现场发生土石塌方,工程建设造成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损坏,已建或在建工程及支架、塔吊等施工机械、大型设施坍塌,施工区域发生交通事故,火灾、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有害气体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工程桥梁、道路、给排水等结构或附属设施损坏或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质量缺陷等质量事故;传染病疫情、群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聚众阻挠施工、哄抢工程物资、违法聚众上访、聚众械斗等公共安全事件。
2.3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可控性和资源可调动性等因素,本预案突发事件分为较大、一般和较小事件三级。
2.3.1较大事件(市级)
1、因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全线或部分标段停工10天以上,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大部分施工人员,或因灾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因施工现场发生土石塌方,已建或在建工程及支架、塔吊等施工机械、大型设施坍塌,因工程建设造成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施工区域发生交通事故,火灾、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有害气体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因发生工程桥梁、道路、给排水等结构或附属设施损坏等质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4、因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危重病人10人以上。
5、因发生围堵施工现场,聚众阻挠施工,哄抢、烧砸工程物资、违法聚众上访、施工人员参与聚众械斗等一次参与人数超过60人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事发工地停工10天以上,或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6、其它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对工程建设造成较大危害的突发事件。
2.3.2一般事件(公司级)
1、因台风、高温、暴雨、大雪、冰冻和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全线或部分标段停工3天以上,10天以下,需要部分转移安置施工人员,或因灾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施工现场发生土石塌方,已建或在建工程及支架、塔吊等施工机械、大型设施坍塌,因工程建设造成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施工区域发生交通事故,火灾、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有害气体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3、因发生工程桥梁、道路、给排水等结构或附属设施损坏等质量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4、因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危重病人3人以上,10人以下。
5、因发生围堵施工现场,聚众阻挠施工,哄抢、烧砸工程物资、违法聚众上访、施工人员参与聚众械斗等一次参与人数30人以上,6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事发工地停工3天以上,10天以下,或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6、其它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对工程建设造成危害或同时涉及两个以上标段的突发事件。
2.3.3较小事件(项目部级)
1、因台风、高温、暴雨、大雪、冰冻和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标段正常施工及建设物资安全,或因灾造成3人以下人员重伤。
2、因工程建设造成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标段施工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火灾、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有害气体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次重伤3人下,或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3、因发生工程桥梁、道路、给排水等结构或附属设施损坏等质量事故,造成标段内一次重伤3人以下,或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4、因标段内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造成一次危重病人3人以下。
5、因标段内发生围堵施工现场,聚众阻挠施工,哄抢、烧砸工程物资、违法聚众上访、施工人员参与聚众械斗等一次参与人数3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影响正常施工,或造成一次重伤3人以下,或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6、公司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事件。
上述事件分级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3组织体系
在宁波通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市级有关部门领导下,成立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为公司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
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组成。
3.1指挥部
3.1.1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
由总经理担任
副总指挥:
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
成员:
由综合办公部、项目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工程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组成。
3.1.2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通投公司及市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确定事件等级,对应急行动做出决策,下达命令并进行监督;
3、指挥、协调成员单位参加应急救援,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4、必要时,统一、准确发布事件信息,接受媒体采访;
5、及时向通投公司和相关市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6、需要扩大应急时,向通投公司和市级相关部门提出启动市级响应的建议;
7、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1.3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项目管理部
1、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工程应急管理和指挥部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指挥部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2、负责工程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并监督实施,编制年度应急管理预算,牵头组织上级对公司应急处置评估意见的整改落实;
3、组织做好日常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接受、处理、汇总、通报事件信息,及时掌握事件动态;
4、负责向市住建委、通投公司和市市政安质站等市级部门报告工程应急管理工作、突发事件信息和处置情况;
5、参与一般(公司级)事件现场处置方案的制订;
6、扩大应急时,负责指挥部与通投公司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7、牵头组织事件调查,负责撰写事件调查报告和应对总结,组织对较小(项目部级)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
8、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牵头组织公司级应急演练;
9、组织领导并检查落实各参建单位建立较小(项目部级)事件应急预案。
10、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影响工程建设的一般(公司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行动方案的拟订及组织实施,调配全线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设备;
11、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确定的应急处置工作职责及具体分工,参与由工程建设引发的一般(公司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12、负责做好参与现场抢险救援的公安(含交警、消防)、城建、安监、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专业部门以及当地政府、其它社会力量的协调工作,因灾造成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等损坏时,负责做好与参加应急处置的产权单位的协调工作;因灾造成或可能造成工程安全事故时,负责与工程设计单位的联络;
13、负责应急处置过程的总结,审核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撰写现场应急处置报告;
14、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5、负责应急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当公司和事件所属施工单位应急资源不足时,负责其它参建单位和外部应急资源的调配和采购;
16、负责处理善后理赔事宜。
17、建立必要的情报信息网络和维稳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评估和预测,向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客观、准确通报信息,加强与属地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
18、了解掌握事件处置情况及人员、财产损失情况,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事件进展情况。
19、参与应急抢险方案的制定,落实勘察、设计单位应急专家资源,事故发生时,负责应急过程中勘察、设计单位的联络;
20、组织勘察单位负责开展抢险工点地质条件的探测、补勘工作;
二、综合办公部
1、参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工程应急管理和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做好节假日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公司内部协调和对上、对外联络工作;
2、配合工程管理部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物资储备;
3、牵头负责工程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文稿起草、媒体邀请、会场布置等准备工作,负责事件应对工作的宣传报道;
4、协助工程管理部等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三、计划财务部
1、审核年度工程应急管理预算;
2、负责应急管理和确需公司支付的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
四、施工单位
1、负责所属标段应急管理,建立本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储备;
2、负责较小(项目部级)应急预案、行动方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组织做好公司对其应急处置评估意见的整改落实;
3、负责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必要时第一时间向公安(含交警、消防)、城建、安监、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专业部门报警,并提出增援的请求,灾害危及当地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负责联系当地政府,因灾造成或可能造成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等损坏时,及时通知产权单位参加应急处置;
4、负责因工程施工、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以及施工人员参与聚众械斗、罢工等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5、及时、客观、准确上报事件信息,负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调查统计;
6、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一般级(公司级)以上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行动;
7、负责现场人员疏散时的各方财产登记、确认和汇总,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
8、组织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技能培训,负责项目部级应急演练。
五、设计单位
1、参与工程抢险技术方案论证;
2、根据事件由低(项目部级)到高(市级),派遣专业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专家,参加现场工程抢险行动。
六、监理单位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综合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行动方案;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抢险技术方案;
3、监督管理事件所属施工单位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3.2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作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在相关部门协助下,负责工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负责工程应急体系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指挥部办公室由项目管理部部门派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项目管理部经理担任。
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指挥部决定事项;
2、负责值班接警,受理、汇总、报告事件信息,初步判断事件等级;
3、负责向指挥部提出公司级应急响应的建议;
4、公司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进入紧急状态,负责指挥部的联络、协调工作,下达指挥部命令,通知相关成员单位赴现场参与应急处置,扩大应急时,负责与通投公司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5、负责公司级事件处置总结;
6、组织做好上级对公司应急处置评估意见的整改落实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
7、负责组织对项目部级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开展评估,监督评估意见的整改落实;
8、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3.3现场指挥部
工程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行动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组成人员一般由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成员单位现场负责人组成。
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指挥部总指挥指定。
现场指挥部职责:
1、在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行动;
2、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调配;
3、组织协调参与应急处置的成员单位和公安(含交警、消防)、城建、安监、卫生、食品安全等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其它社会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
4、确定现场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它强制措施;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受威胁人员和重要物资、财产;
6、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进度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7、需要扩大应急时,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市级响应的建议。
预防预警
4.1预防与应急准备
建立以施工单位为主负责,以工程质量安全为重点的突发事件预防机制。
居安思危,常备不懈。
4.1.1风险评估
1、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开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社会稳定等风险评估工作,明确防范要求。
2、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风险评估报告,建立重大风险源、危险作业场所档案,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3、强化维护社会稳定责任意识,定期分析维稳形势,加强对影响工程建设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特别是苗头性信息的的掌握和研判。
4.1.2现场管理
1、由项目管理部牵头,以工程质量、安全为重点,建立并落实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场所监控、日常检查等安全生产制度,强化监测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及早采取应对措施。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执行规范化、标准化施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杜绝施工方案未经论证审批、施工工序未经明确、施工人员未经岗前培训就贸然开展施工的现象。
2、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根据季节特点,做好防台、防汛、防高温、防冰雪等预防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灾前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充分掌握地质情况,强化维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检查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强对项目部和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和消防措施的落实。
4.1.3应急准备
1、人员准备。
由项目管理部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由具备丰富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特种操作技能的工人为主组成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组织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建立包括通信录、专业分类等内容的应急专家、应急机构和外部抢险救援力量数据库。
2、物资准备。
由工程管理部牵头,制定工程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标准,建立工程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装备数据库。
督促各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相关文件和公司相关要求,配齐配足应急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物资装备性能可靠。
施工单位应将抢险救援物资和装备的储备情况,报监理部门审核并送公司备案。
3、资金准备。
由计划财务部负责,建立工程应急抢险救援储备金制度,落实应急管理和抢险救援经费保障。
公司应急管理、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应急演练等费用列入年度预算。
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相关文件和公司要求,落实抢险救援储备金。
应急抢险救援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帐管理。
遇重大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储备金不足时,所需资金首先由事件所属单位承担,暂无力承担时,由公司协调保证。
4.2预测预警
4.2.1信息收集
指挥部办公室应多途径收集事件相关信息。
主要包括:
收集来自气象、防汛、地震等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汛情、地震趋势等自然灾害信息;来自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场所的监控以及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定期检查分析等安全生产信息;来自公安部门或当地政府发出的人员紧急疏散公告;来自卫生部门发布的疫情预警信息;及时受理施工单位突发事件报警信息。
4.2.2预测预警
指挥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相关信息,结合工程建设实际,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危害的标段,做好灾情预警,并向指挥部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指挥部应迅速召开会议,必要时邀请专家进行会商,对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预判,并对应急行动进行决策。
4.2.3预警行动
根据指挥部决定,由指挥部办公室向工程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发布预警信息,下达指挥部命令。
预警分为较小(项目)级、一般(公司)级、较大(市级以上)级。
各施工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结合实际认真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危害程度,根据实际情况和职责权限,做好预防和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同时,应将有关情况迅速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进入预警状态后,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应急值守。
必要时,按照指挥部命令,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加强事态监控和信息收集;
2、预警管理。
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先期处置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3、减灾避灾。
根据事件的性质和程度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现场人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
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4、人员物资待命。
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进入待命状态;必要时调集工程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先期处置,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切断危险源,停止施工、加强现场监控,控制事态发展,力争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取证。
当发生人员伤亡时,按照“先自救后救人”和“先人后物”的原则,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自救互救,尽一切可能将人员伤亡数减到最低,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必要时直接向公安(含交警、消防)、医疗卫生等部门寻求帮助。
事件所属施工单位应迅速做出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相应的应急行动方案,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同时,应立即向指挥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现状和先期处置情况。
对不明原因引起的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或有可能人为故意引发的事件,因立即报警。
属于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还应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4.2分级响应
根据事件的级别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较小(项目部级)事件,由所属施工单位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2、一般(公司级)事件,由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城投公司或市级有关部门支援、配合和保障事项,由指挥部办公室或现场指挥部报通投公司或市级有关部门协调联系;
3、较大(市级)事件,在市级指挥部领导、指挥、协调下,由公司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上一级应急响应启动时,本级及以下级别应急响应应先行启动。
4.3信息报告
4.3.1报告时间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所属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
不得虚报、瞒报,贻误时机。
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由项目部应急管理日常办事机构(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续报,同时应随时上报抢险救援情况。
续报时,除因情况紧急可采用电话上报外,一般应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形式见附件1。
首次续报材料应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完成。
指挥部办公室应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事件基本情况、先期处置情况和下一步处置方案上报通投公司和市级有关部门。
4.3.2报告内容
1、首报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地理地名和标段)、事件类别、人员伤亡、失踪情况;②事件的发现人、现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续报内容:
①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②事件的原因、性质、发展趋势的初步判断和对可能造成危害的估计;③事件先期处置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④当前现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⑤事件的报告部门、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3、上报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地理地名和标段)、事件类别、人员伤亡情况;②事件所属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等相关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基本情况等);③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④事件的原因、性质、发展趋势的初步判断和对可能造成危害的估计;⑤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⑥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联系地址等。
4.3.3报告程序
1、施工单位报告程序
1)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有明显发生迹象时,事件发现人应立即向班组长、安全员等现场负责人报告情况;
2)现场负责人经核实后,第一时间向项目部(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和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遇发生火灾、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等事故灾难时,应立即向市级相关部门报警。
发生危及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管线等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通报产权单位;
3)项目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项目经理,同时报告项目管理部经理上报;
4)项目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