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点环境因素辩识与控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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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点环境因素辩识与控制管理制度
危险源(点)环境因素辩识与控制管理制度
1范围
本规定描述了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方法及分级控制的相关管理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施工的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方法及分级控制及对项目部有关重大风险作业、重要环境因素分级控制的实施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2.2CPIPEC70409020000-2008《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管理规定》
3定义与术语
3.1危险源辨识
是指能够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3.2重大风险作业
作业条件危险因素辨识、评价法(LEC)评价出的不可接受的风险作业。
3.3环境因素
作业活动、管理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3.4重要环境因素
用多因子法评定为3级及以上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且没有适宜的控制措施的,具有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
4职责
4.1项目部
4.1.1成立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工作组,下设三个小组:
评价组、执
行组、监督组。
评价组主要由技术人员组成。
组长由项目部总工担任,组员分别为各专业专工、各参建单位的总工及相关技术人员担任。
执行组由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参建单位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及专业工地主任担任。
监督组组长可由项目安全主管或安全副总监担任、组员由各参建单位安全负责人等担任。
4.1.2项目部总工负责组织各单位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将统一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清单格式,下发给各单位组织各专业进行辨识与评价,并将属于重大风险作业的清单单独列出来,在汇总后组织监理、施工、调试等单位进行评审,确定项目部《重大风险作业及控制措施清单》、《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
经项目部总工审批后执行。
审批后的《重大风险作业及控制措施清单》、《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应发至各施工单位。
4.2项目监理部
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对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方法及分级控制与措施落实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针对其承包范围内的重大风险作业、重要环境因素做出预控措施。
应督促施工单位根据每月的工程进度情况上报下月的《重大风险作业及控制措施清单》、《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并负责汇总施工单位每月的《重大风险作业及控制措施清单》、《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进行每月的发布与监督检查。
4.3施工单位
4.3.1施工单位必须有效地将重大风险作业清单中属于各自标段中的的清单内容与编写的作业方案中的作业风险控制计划相对应或统一。
由方案编制人组织进行安全交底。
4.3.2施工单位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工地主任、班组长在落实安全工作任务时必须根据作业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中编制的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措施实施人,措施实施人根据措施的编号和控制方法进行逐项检查落实,重大风险作业危险控制措施验证表由实施责任人签字确认。
5管理要求
5.1危险源辨识及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参照附录A《危险源辨识与环境因素评价、识别方法》
5.2重大风险作业、重要环境因素识别
5.2.1为统一各单位的重大风险作业、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格式,项目部安全和工程管理部应先确定统一的表式,可采用公司重大风险作业、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格式,由施工、调试等单位根据LEC法、多因子评价等方法识别各自工作范围内的重大风险作业、重要环境因素,汇总并评审后形成本项目的《重大风险作业及控制措施清单》、《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并报公司安全和工程管理部。
5.2.2新开工的项目部应以公司发布的最新的《重大风险作业识别及控制措施清单》、《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为参照,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施工、调试单位予以重新识别,形成项目的《重大风险作业及控制措施清单》、《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对于新增加的重大风险作业和重要环境因素要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5.2.3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施工、调试单位进行其承包范围内的重大风险作业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
督促施工单位针对重大风险作业和重要环境因素做出预控措施并进行分级控制。
施工、调试单位的《重大风险作业及控制措施清单》、《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及分级控制措施应提交项目监理部审查认可。
5.2.4施工、调试单位根据项目部统一要求的表式,组织本单位作业活动的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并形成本单位的《重大风险作业及控制措施清单》、《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清单》,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认可,项目部备案。
5.2.5项目监理部每月根据当月的施工情况编制安全旁站清单,主要针对当月各单位重大风险作业活动的监督到位情况。
参建单位各级安全监督人员作出相应的监督旁站记录。
5.3重大风险作业、重要环境因素分级控制的原则
5.3.1对重大风险作业的预防控制计划应突出分级控制的原则,即施工单位必须对识别出的重大风险作业进行再分级,应分为显著风险(D值在70-160)、高度风险(D值在160-320)、极其重大风险(D值大于320)三类,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控制属于极其重大风险(5级)的作业活动;专业工地组织控制属于高度风险(4级)及以上的作业活动;施工班组组织控制属于显著风险(3级)及以上的作业活动;项目监理机构、项目安全主管参与4级风险以上的作业活动监测;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亲临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验证。
5.3.2对重要环境因素的预防控制计划应突出分级控制的原则,即施工单位必须对识别出的重要环境因素进行再分级,应分为显著环境因素(X值在15-20)、高度环境因素(X值在20-25)、极其重大环境因素(X值大于25)三类,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控制属于极其重大环境因素的作业活动;专业工地组织控制属于高度环境因素的作业活动;施工班组组织控制属于显著环境因素的作业活动;项目监理机构参与高度环境因素以上的作业活动监测;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亲临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验证。
5.3.3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结合识别出的其承包范围内的重大风险作业、重要环境因素制定针对性的预控措施,即《重大风险作业危险控制措施表》(参照附录表式),并需要明确以下要点,并在详细交底后执行。
5.3.3.1控制方法(W:
见证、H:
停工待检、S:
连续监护、R:
记录确认)。
5.3.3.2控制时机(P:
作业开始前、D:
每天至少一次、T:
活动连续过程停顿或中断后重新开始作业前)。
5.3.3.3实施人:
各项措施的具体实施人。
5.3.3.4监测人:
为班组安全员、工地安全员、安监主任、安全监理。
5.3.4在每项施工作业开始前,施工单位制定《重大风险作业危险控制措施验证表》,(参照附录表式),由各级安全监督人员(班组安全员、工地安全员、安监主任、安全监理)按照分级职责对作业前安全预防措施的落实进行检查和检测,并在《重大风险作业危险控制措施验证表》上进行签字确认。
5.3.5班组安全员、工地安全员、安监主任、安全监理要根据每月发布的重大风险清单理出本岗位参与监督检查的清单,要求安全监理形成监理旁站记录。
6记录
6.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70409020000-01)(附表1-规范性)
6.2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表(70409020000-02)(附表2-规范性)
6.3重大风险作业及控制措施表(70409020000-03)(附表3-规范性)
6.4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表(70409020000-04)(附表4-规范性)
6.5重大风险作业危险控制措施验证表(70409020000-05)(附表5-规范性)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表
原文编号:
NO:
序号
工程名称
施工项目
作业活动
危险因素
可导致事故
作业中危险性评价
危险
级别
L
E
C
D
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
原文编号:
NO:
序号
工程名称
施工项目作业活动
环境因素
排放去向
环境影响
评分法
控制措施
a
b
c
d
e
xi
X
重大风险作业及控制措施
原文编号:
NO:
工程项目:
机组号:
作业过程/活动:
执行时间:
序号
危险因素描述
措施
序号
控制措施
控制
方法
时机
实施人
监测人
编制:
审核:
批准:
注:
控制方法:
W:
见证H:
停工待检S:
连续监护R:
记录确认
控制时机:
P:
作业开始前D:
每天至少一次T:
活动连续过程停顿或中断后重新开始作业前
重要环境因素及控制措施表
原文编号:
NO:
序号
作业活动
环境因素
排放去向
数量
频率
环境影响
X
控制措施
重大风险作业危险控制措施验证表
原文编号:
NO:
工程项目:
机组号:
2#作业过程/活动:
执行时间:
序号
措施编号
控制
实施单位或部门
实施人(签字)
监测部门或单位
监测人(签字)
方法
时机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编制:
审核:
批准:
注:
控制方法:
W:
见证H:
停工待检S:
连续监护R:
记录确认
控制时机:
P:
作业开始前D:
每天至少一次T:
活动连续过程停顿或中断后重新开始作业前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评价方法
1危险源评价方法
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可采用安全检查表法、矩阵法或LEC法。
1.1安全检查表法
为系统地找出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应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实施相应的检查进行定性的评价。
1.2矩阵法
首先将危险源可能造成事故的伤害程度分为轻度伤害、伤害和严重伤害三种;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即概率分为高度不可能、不可能和可能三种;再将伤害程度与事故发生的概率进行简单的组合来确定风险等级,如表1。
通过矩阵法确定的风险等级分为五级,1级为轻微风险;2级为一般风险;3级为显著风险;4级为高度风险;5级为极其重大风险。
1级、2级为可接受危险,可不必追加安全措施,3级需要有效措施,4级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5级不能继续作业。
1.3LEC法
LEC法是一种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综合评价来确定系统人员伤亡风险的方法,三种因素即: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导致的后果),LEC的乘积为风险值,用D表示。
1.3.1L值的确定,见表2。
1.3.2E值的确定,见表3。
表1矩阵法风险等级评价表
发生概率
伤害程度
轻度伤害
伤害
严重伤害
高度不可能
轻微风险
(1)
一般风险
(2)
显著风险(3)
不可能
一般危风险
(2)
显著风险(3)
高度风险(4)
可能
显著风险(3)
高度风险(4)
极其重大风险(5)
表2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L值对应表
L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表3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频繁程度与E值对应表
E值
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1.3.3C值的确定,见表4。
1.3.4D值及风险等级的确定,见表5。
表4事故后果与C值对应表
C值
后果
100
数人以上死亡,或造成很大财产损失
40
一人死亡,或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
15
重伤,致残程度较重,或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
7
重伤,致残程度较轻,或较少的财产损失
3
轻伤,或很小的财产损失
1
引人注目,不利于基本安全卫生要求
表5风险等级与D值对应表
D值
风险程度(对应风险等级)
>320
极其重大风险,不能继续作业(5)
160-320
高度风险,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4)
70-160
显著风险,需要有效措施(3)
20-70
一般风险,需要注意
(2)
<20
轻微风险,可以接受
(1)
2环境因素评价方法
环境因素的评价方法可采用经验法或多因子法。
多因子评价法考虑的因素有:
2.1因子a——环境因素的发生频率;
2.2因子b——排放与相关法规标准值比较;
2.3因子c——环境影响涉及范围;
2.4因子d——环境影响可恢复性或可持续性;
2.5因子e——公众和媒体的关注程度。
2.6综合评价得分X=a×xi(xi为b、c、d、e中的最大值),通过X值确定环境因素的重要性,见表6,其中a、b、c、d、e各值确定方法见表7。
表6环境因素重要性与X值对应表
X值
环境因素重要性(对应风险等级)
25
极其重大环境因素(5)
20---25
高度环境因素(4)
15---20
显著环境因素(3)
10---15
一般环境因素
(2)
≤10
轻微环境因素
(1)
表7a、b、c、d、e各值确定方法
对应值
环境因子
发生频率a
与标准值比较b
环境影响范围c
可恢复性/持续性d
公众或媒体关注程度e
5
每日一次及以上
≧90%
全球性
不可恢复
社会极度关注
4
每周一次及以上
80—90%
全国性
半年以上
地区性极度关注
3
每月一次及以上
50—80%
重大地区性
一周到半年
地区性关注
2
每年一次及以上
30—50%
较轻地区性
一天到一周
地区性一般关注
1
一年以上一次
<30%
基本无
一天以内
一般不关注
3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的确定
3.1符合下述任意一项或多项的应作为重大危险源或重要环境因素:
3.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且没有适宜的控制措施的。
3.1.2相关方提出的经确认为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3.1.3曾经发生过事故或环境影响仍无有效控制措施的。
3.1.4客观具有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环境影响的。
3.1.5用矩阵法、LEC法或多因子法评定为3级及以上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
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评价方法
A.1危险源评价方法
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可采用安全检查表法、矩阵法或LEC法。
A.1.1安全检查表法
为系统地找出系统中的不安全因素,应列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实施相应的检查进行定性的评价。
A.1.2矩阵法
首先将危险源可能造成事故的伤害程度分为轻度伤害、伤害和严重伤害三种;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即概率分为高度不可能、不可能和可能三种;再将伤害程度与事故发生的概率进行简单的组合来确定风险等级,如表1。
通过矩阵法确定的风险等级分为五级,1级为轻微风险;2级为一般风险;3级为显著风险;4级为高度风险;5级为极其重大风险。
1级、2级为可接受危险,可不必追加安全措施,3级需要有效措施,4级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5级不能继续作业。
A.1.3LEC法
LEC法是一种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三种因素综合评价来确定系统人员伤亡风险的方法,三种因素即:
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导致的后果),LEC的乘积为风险值,用D表示。
A.3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的确定
A.3.1符合下述任意一项或多项的应作为重大危险源或重要环境因素:
A.3.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且没有适宜的控制措施的。
A.3.1.2相关方提出的经确认为合理抱怨或要求的。
A.3.1.3曾经发生过事故或环境影响仍无有效控制措施的。
A.3.1.4客观具有或可能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环境影响的。
A.3.1.5用矩阵法、LEC法或多因子法评定为3级及以上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