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沙田乡宝云村组级公路硬化项目路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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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沙田乡宝云村组级公路硬化项目路面
宁乡县沙田乡宝云村组级公路硬化项目(路面)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NXSTNJZB-2017-032
招标人:
宁乡县沙田乡宝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
宁乡县沙田乡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制时间: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编号:
沙农交告(2017)第032号
我中心受理的宝云村公路硬化项目(宝云至石江、九二茶场、双合组公路),依据《宁乡县沙田乡农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采取公开投标、合理低价法选定项目承包人,欢迎有意者到我中心咨询报名。
项目情况和报名要求公布如下:
交易项目名称:
宝云村公路硬化工程项目(路面)
交易项目编号:
NXSTNJZB-2017-032
交易项目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在宁乡市沙田乡人民政府网站下载)
交易项目要求:
合格
交易项目限价:
上限价为350元/立方,总长度3700米,此价格为含税价。
交易报名要求: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2、居住在沙田乡宝云村的村民;
3、报名时需交保证金2万元。
交易报名期限:
至2017年12月6日下午15时止。
宁乡县沙田乡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1月28日
此公告同时在沙田乡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并在沙田乡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宝云村务公开栏各张贴一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宁乡县沙田乡宝云村民委员会
地址:
宁乡县沙田乡宝云村四组
联系人:
苏金堂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宁乡县沙田乡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宁乡县沙田乡沙田村7组
联系人:
刘斌
电话:
8(传真)
1.1.4
项目名称
宁乡县沙田乡宝云村公路硬化工程项目(路面)
1.1.5
建设地点
沙田乡宝云村十五组、跃进组,双合组。
1.2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自筹。
合同价款支付:
公路验收合格,市补资金到位后,支付工程款的50%。
1.3.1
招标范围
全长3700米,路幅宽约3米,混凝土强度等级:
C25,厚度20厘米。
路面平整光滑,每4.5米长切割伸缩缝一条;4、伸缩缝用沥青浇注。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12月10日
计划交工日期:
2018年2月9日
1.3.3
质量要求
路基3米,高度0.2米,水泥使用南方牌或天井冲水泥厂水泥,全河沙,河卵石无杂。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见附录1
业绩要求:
见附录2
其他要求:
见附录3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7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各投标人以现金交纳或转帐方式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
宁乡县沙田乡宝云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
宁乡县农村商业银行沙田支行
账号:
34012
注:
请在“款项来源”注明“宝云村公路硬化工程项目(路面)”项目名称
3、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本章3.7.3条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1份
3.7.5
装订要求
见本章3.7.5条
4.1.2
封套上写明
内层封套:
投标人的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宁乡县沙田乡宝云村四组
招标人名称:
宁乡县沙田乡宝云村民委员会
宝云村组级公路硬化项目(路面)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2017年12月6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12月6日15时00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宁乡县沙田乡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1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宁乡县沙田乡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1
开标程序
投标文件送达先后顺序
6.1.1
评审小组的组建
评审小组构成:
3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沙田乡农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人
7.1
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一名
7.3.1
履约担保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估算投资的10%
2、本项目要求预交履约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捌万元整
3、预交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各投标人以现金交纳或转帐方式至以下帐号:
帐户名:
宁乡县沙田乡宝云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
宁乡县农村商业银行沙田支行
账号:
34012
注:
请在“款项来源”注明“宝云村公路硬化工程项目(路面)”项目名称
4、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预交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未中标的其预交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法定中标公示期(3天)满后5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预交履约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
9.5
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
沙田乡纪委
地址:
宁乡县沙田乡人民政府
电话:
邮编:
410643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居住本村村民。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201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完成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工程业绩。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
其他要求
全额垫资77万元左右承诺。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附录1、附录2条件。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规范;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人身份证明;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资格审查资料;
(7)承诺函;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填写工程量清单。
3.2.2本次招标报价方式为:
投标人根据项目所在地的市场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在保证质量、工期、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招标人提供的上限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上限价的视为不合格投标单位。
3.2.3投标人的报价为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本次招标工程范围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税金和拟获得的利润、与其他承包人的施工配合费用等,并充分考虑了承担除不可抗力外的一切风险。
根据湖南省政府192号令,中标人的中标价即为工程合同价,签订合同时不得改变。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按图施工。
投标人的报价是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各项应有费用,也包括按照国家及湖南省规定的各项试验费在内的报价。
3.2.4报价编制依据:
A、《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
B、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和湖南省交通厅编制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简称计量规则)
C、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
D、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简称范本)
E、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文;
F、材料价格参照同期《湖南交通造价》、《宁乡建设造价》、《长沙建设造价》及市场行情确定。
3.2.5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
(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5.2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5.5>)的内容应由投标人亲笔签署姓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
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封套的封口处应由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4.1.2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内、外层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必须亲自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供招标人验证:
个人身份证。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招标人申请方代表、投标人员、评审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读交易大厅交易纪律、介绍参与交易的相关领导、评审小组成员、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等,并宣布交易开始。
(3)招标人申请方代表讲话,阐明按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交易评定的办法。
(4)招标人申请方代表、评审小组或工作人员审核投标人资格。
(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书,记录人记录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书的时间和顺序。
(6)工作人员按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书的顺序拆封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书。
(7)主持人根据投标文书签收单记录顺序,宣读每份投标文书的报价,记录人予以记录,投标人签字确认。
(8)评审小组人员宣布投标文书的有效性,记录人予以记录。
(9)评审小组人员根据情况现场评定交易结果或由评审小组人员在评审室评定交易结果。
(10)招标申请方代表宣布交易评定结果,交易成交的双方在交易成交书上签名确认。
(11)主持人宣布交易结束。
5.2.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废标:
(1)投标报价中的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的上限价时。
5.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6.评标
6.1评审小组
6.1.1评标由沙田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小组负责。
评审小组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未通过评审小组审查时,另行组织招标。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审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履约担保
7.3.1预交履约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以银行到账为准。
中标人的预交履约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担保。
7.3.2投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预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元)
备注
签名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月日
附表二: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审小组,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审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附表四: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
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
(姓名)。
项目总工: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
(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六: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月日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投标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调价函及调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的内容,应由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