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2181700 上传时间:2023-04-17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33.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docx

《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docx

施工方大部分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

施工方大局部都是在最低让利后中标的,这就造成了施工方会在结算时想尽一切方法多要一点,几条施工方常用的结算技巧,供大家参考。

1、虚报工作量。

认真核对工作量可以防止;

2、重复报量,重复报洽商。

同一变更内容往往会有两份以上的洽商变更;

3、曲解合同条款;

4、模糊洽商部位。

有一个施工单位上报预算,曾利用洽商模糊不清的部位及建设单位结算人员不熟悉工地及工作态度的不认真,通过一份洽商偶多要了600多万元;

5、涂改洽商内容;

6、变换定额编号;

7、对于人工费取费的工程,更改定额人工费含量到达工程造价的加大;

8、更改预算软件自动计算的工作量,如高层建筑超高费等;

9、虚增工作工程;

10、不光明的手段。

意见及观点:

1、做为施工方结算时多报的情况是环境造成的,因为总要给审核方留有一定的审核余地。

实事求是的报也会被审掉一局部的。

2、说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但究其原因,也是各为其主、各尽其责而亦。

但只要不违背定额规定、文件精神,双方都能过得去就到达最高境界了,这也是我们做造价人员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3、每个问题都要辩证地去看,买卖不同.但是施工方往往处于弱势哟

4、还是要讲究公平公正!

 

审查工程预结算的技巧

  编制工程预结算是一项资料多、分析计算量较繁重的工作,有许多政策性和技术性的问题,因此对造价咨询报告的复核审查也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经济性强的工作。

审查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工程量计算和预算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各项费用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定等。

如果做好审查前的准备工作和采取适宜的审查方法、技巧,那么审查工程预结算就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做好审查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施工图纸。

施工图是编审预结算分项数量的重要依据,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核对所有图纸,清点无误后依次识读。

  2、了解预结算包括的范围。

根据预结算编制说明,了解预结算包括的工程内容。

例如配套设施、室外管线、道路以及会审图纸后的设计变更等。

  3、弄清所采用的单位估价表。

任何单位估价表或预算定额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应根据工程性质,收集熟悉相应的单价、定额资料。

  〔二〕审查工程预结算的技巧。

  为实现工程预结算的快速审查,就要按照从粗到细、比照分析、查找误差、简化审查的原那么,对编制的预结算采用比照,逐项筛选和利用统筹法原理迅速匡算等技巧、方法,使审查工作到达事半功倍的实效。

  1、分组计算审查法。

分组计算审查法是把预结算中的工程划分为假设干组,并把相连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工程编为一组,审查或计算同一组中某个分项工程量,利用工程量间具有相同或相似计算根底的关系,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计算的准确程度的方法。

如:

〔1〕地槽挖土、根底砌体、根底垫层、槽坑回填土、运土。

  〔2〕底层建筑面积、地面面层、地面垫层、楼面面层、楼面找平层、楼板体积、大棚抹灰、大棚刷浆、屋面层。

  〔3〕内墙外抹灰、外墙内抹灰、外墙内面刷浆、外墙上的门窗和圈过梁、外墙砌体。

  在第〔1〕组中,先将挖地槽土方、根底砌体体积〔室外地坪以下局部〕、根底垫层计算出来,而槽坑回填土、外运的体积按以下确定:

  回填土量=挖土量-〔根底砌体+垫层体积〕

  余土外运量=根底砌体+垫层体积

  在第〔2〕组中,先把底层建筑面积、楼〔地〕面面积计算出来。

而楼面找平层、顶棚抹灰、刷白的工程量与楼〔地〕面面积相同;垫层工程量等于地面面积乘垫层厚度,空心楼板工程量由楼面工程量乘楼板的折算厚度;底层建设面积加挑檐面积,乘坡度系数〔平层面不乘〕就是屋面工程量;底层建筑面积乘坡度系数〔平层面不乘〕再乘保温层的平均厚度为保温层工程量。

  在条〔3〕组中,首先把各种厚度的内外墙上的门窗面积和过梁体积分别列表填写,再进行工程量计算。

先求出内墙面积,再减门窗面积,再乘墙厚减圈过梁体积等于墙体积〔如果室内外高差局部与墙体材料不同时,应从墙体中扣除,另行计算〕。

外墙内抹灰可用墙体乘定额系数计算,或用外抹灰乘0.9来估算。

  2、比照审查法。

本方法是用已建成工程的预结算或虽未建成但已审查修正的工程预结算比照审查拟建的类似工程预算的一种方法,比照审查法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应根据工程的不同条件区别对待。

  〔1〕两个工程采用同一施工图,但根底局部和现场条件不同,其新建工程根底以上局部可采用比照审查法;不同局部可分别采用相应的审查方法进行审查。

  〔2〕两个工程设计相同,但建筑面积不同。

根据两个工程建筑面积之比与两个工程分项工程量之比例根本一致的特点,可审查新建工程各分局部项工程的工程量。

或者用两个工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以及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各分局部项工程预结算是正确的,反之,说明新建工程预结算有问题,找出过失原因,加以更正。

〔3〕两个工程面积相同,但设计图纸不完全相同时,可把相同的局部,如厂房中的柱子、放架、屋面、砖墙等,进行工程量的比照审查,不能比照的分局部项工程按图纸计算。

  3、分解比照审查法。

是把一个单位工程,按直接费与间接费进行分解,然后再把直接费按工种和分部工程进行分解,分别与审定的标准预结算进行比照分析的方法。

比照分析审查法一般有三个步骤:

  第一步,全面审核某种建筑的定型标准施工图或复用施工图的工程预结算,经审定后作为审核其他类似工程预结算的比照根底。

而且将审定预结算按直接费与应取费用分解成两局部,再把直接费分解为各工种工程和分部工程预结算,分别计算出他们的每平方米预结算价格。

  第二步,把拟审的工程预结算与同类型预结算单方造价进行比照,假设出入在1%—3%以内,根据本地区要求,再按分局部项工程进行分解,边分解边比照,对出入较大者,就进一步审核。

  第三步,比照审核。

其方法是:

  〔1〕经分析比照,如发现应取费用相差较大,应考虑建设工程的投资来源和工程类别及其取费工程和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定;材料调价相差较大,那么应进一步审查材料调价统计表,将各种调价材料的用量、单位价差及其调增数量等进行比照。

  〔2〕经过分解比照,如发现土建工程预结算价格出入较大时,再进一步比照各分项工程或工程细目。

在比照时,先检查所列工程细目是否正确,预结算价格是否一致。

发现相差较大者,再进一步审查所套预算单价,最后审核该项工程细目的工程量。

  4、其他审查方法。

  〔1〕全面审查法。

对于一些工程量比拟小、工艺比拟简单的工程,编制工程预结算的技术力量又比拟薄弱,可采用全面审查法。

此方法具体审查过程与编制预算根本相同,比拟全面、细致,经审查的工程预算过失比拟少,质量比拟高,但工作量大。

  〔2〕重点抽查法。

重点审查工程量大或造价较高、工程结构复杂的工程,补充单位估价表,计取的各项费用的计费根底、取费标准等。

此方法审查时间短,重点突出,效果好。

  〔3〕利用手册审查法。

把工程常用的预制构配件,如洗池、大便台、检查井、化粪池、碗柜等按标准图集计算出工程量,套上单价,编制成手册,利用手册进行审查,可大大简化预结算的编审工作。

  〔4〕筛选审查法。

建筑工程虽然有建筑面积和高度的不同,但是他们的各个分局部项工程的工程量、造价、用工量在每个单位面积上的数值变化不大,把这些数据加以聚集、优选、归纳为工程量、造价、用工三个单方根本值表,并注明其适用的建筑标准。

这些根本值犹如“筛子孔〞用来筛选各分局部项工程,筛下去的就不审查了,没有筛下去的就意味着此分局部项的单位建筑面积数值不在根本值范围之内,应对该分局部项工程详细审查。

此法适用于住宅工程或不具备全面审查条件的工程。

 

结算汇总必看

1、 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

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

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

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

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

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

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

   答:

此问题的焦点在是否按定额计价结算方式。

因此在双方确认按定额价结算时有无签认,如果有无论价格多少都是正确的。

如果没有,双方得重新确定结算方式后再办理结算。

2、 清单结算时,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清单子目内容有调整时应如何结算,按合同约定?

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的价格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如果是清单工程所包括的内容发生变更,增加或减少应如何处理呢?

另外,如果甲方规定变更单项子目价格在某限额之内不予调整,应如何躲避风险?

同时前述的清单内容变更后的价格是否使用该条款呢?

   答:

在结算时,材料价差、暂估价调整应该按合同约定。

清单项的变更有两局部,第一是工程量的变化,第二是工作内容发生变化。

第一种完全按单项子目价格的限额要求调整。

第二种要根据合同对设计变更或签证的具体要求。

   3、清单计价模式招标工程,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有几个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合同注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不考虑是否超过清单误差〕:

 ⑴工程量出现了增减,可按投标单价计算分局部项工程费;那么原投标价中的措施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

⑵直接费或者包括措施费调整后,原投标中的规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

⑶税金是否也随之调整?

   答:

工程量出现增减后,分局部项按实进行调整,措施项要分析是否是由工程量的变化而引起的变更,如果是按合同约定属于索赔的范围。

   不管什么原因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按结算额进行调整。

   4、 招标工程结算中新增工程综合单价的组价,材料价格是按施工单位投标时所报材料价格还是按工程施工过程实际材料价格组价。

比方原招标根底为带基,后变更为满堂根底,满堂根底须重新组价?

   答:

按合同对结算项的具体要求,要分析材料价是否包干及清单项内容发生变化是否引起措施项的变化。

如果没有要求,应该按实际材料价格组价,如果清单项发生变化也应重新组价,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的认可。

5、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在结算时应怎样解决?

   答:

按合同对结算条款的具体要求执行。

如没有要求,要分析此合同类型,是开口合同还是闭口合同,一般情况是双方协商结算办理,补充明细合同条款后再进行结算。

   6、现在有一个工程,采用清单计价,合同是可调单价合同,决算造价不含甲供材料为1000万,另外有500万甲供材料,甲方认可给我们10%采保费,现在要退甲供材料,问题是这500万是否记取措施费及规费?

另外,那10%采保费50万是否也记取措施费及规费?

   答:

甲供材料与措施费是两个独立的费用,之间可以没有任何关系。

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措施项是不能变化的,是完成合格工程必须发生的费用。

至于甲供材料在退回时,施工单位只留保管费。

当然结算额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应该相应地调整。

   7、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初步预算的工程总价,劳动保险费应为18万余元,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15万元包干。

后因建设方的资金原因使工程停工且长达18个月不能复工。

双方在解除合同并对实际完成工程进行结算时,按正常取费标准,只应取8万元的劳动保险费。

施工方认为,合同签订为“包干使用〞,即工程不管增加或减少,都应以15万元包干,不再调整。

而建设方那么认为,原合同劳保费在18万元的预算根底上下降到15万元,现实际完工的劳动保险费亦应按同等比例下调,应在劳动保险费8万元的根底上按比例下调?

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

   在前述情形下,工程实际结算总价款远远小于合同发包时工程总价,临时设施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也被下调。

但施工方称,临时设施费在施工前期已按工程规模一次性投入,且因建设方原因使临时设施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建设工期,临时设施已无多少残值可利用,故临时设施费应按原合同预算金额不变。

本人认为施工方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不知按行业规那么,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

此问题属于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的结算方法,原那么按合同中对合同终止结算条款的要求,如果无任何要求,双方协调确定结算方法,但决不能按工程正常运作的结算方法。

常规来说按实进行结算,这就不存在临时设施费按比例下调的问题,除此之外还要增加由于合同解除发生的索赔。

   8、如果总包方把防水工程大包给别人,且对方有单价明细〔是材料费+人工费〕并由甲方签字认可。

故我方结算时按甲方认可单价装入结算,但是审计方只同意调整主材费用,不同意调整定额含量和人工费用。

原那么是2001定额市场价、定额量。

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结算?

   答:

第一,结算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是总包方的大包不大包没有关系。

合同约定按实,甲方签字是认可的,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按定额进行结算,无论甲方是否签字必须找到变更结算依据的证据,如果没有不能认可。

   9、机械大开挖的工程,合同既没有约定,甲方也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了挡土墙及砂袋护坡,是否应计入结算造价?

   答:

如果此工程是采用招投标,投标方案是否采用挡土墙,如果是就不能单独计取,如果是其它方案,在改变方案时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及监理的同意,如果有签认手续应该增加,如果没有就不能增加。

   10、我在实际工作第一次用清单结算,请教各位大侠综合单价可以因为材料价格或者实际情况的变化改变吗?

在合同中没有约束时,能改变多少?

比方:

土方开挖过程中,运距的增加或者使用的设备的改变,综合单价能变吗?

如果能变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材料价格的变化很大,投标时石头的单价为65元,由于工程工期较长,石头出厂价变为110元,可以改变综合单价吗?

或者怎么结算才能让双方都比拟适宜?

   答:

一般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考虑一局部风险,只要工作内容没有改变材料价格是不应调整,能不能调整要根据合同对结算条款的约定,如没有约定,双方协商解决。

11、招标工程的中标价在竣工决算时,工程量变更,能否对投标书局部重新计算,还是只计算变更局部?

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在竣工决算时能否调整?

〔签订的是可调价格合同〕

   答:

要根据合同约定,一般只能对变更局部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算,至于材料价格仍要依据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只能对变更局部按实结算,投标书局部不应调整。

对于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12、工程合同签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综合单价是按花岗岩沙浆铺设计算的,洽商为改用进口微晶石粘接剂铺设,结算时施工单位将原工程量也加大了,请问诸位同行,工程量的变化允许么?

   答:

要依据合同对变更条款的约定,从此问题来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是两个不同的清单项,在结算时变更后的清单项重新组价由建设方确认,工程量是允许变更的。

   13、总价包死的合同,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时怎么报结算资料?

   答;很简单,如果没有任何变更合同额等于结算额。

如何有变更按合同约定是否可以调整,如何可以调整加上变更费用。

其次还要根据合同约定增加索赔费用。

   14、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工程造价结算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如果工程一经招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必须按投标价+签证+变更的形式计算,如果双方在结算方式中约定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决算,能否对招标报价中遗漏的工程量和工程〔实际已完成〕进行追加。

   答:

准确的说,法律法规中不会硬性规定,必须用哪种结算方式结算。

如果双方结算方式约定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可以做为合同的补充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招标报价中遗漏的工程量和工程可以进行追加。

15、施工挖孔桩土方工程工程,包工不包料,其中合同规定土方按实计算,遇到塌方时另行计算,现在甲方代表和监理因为对甲方不满,随意签证,造成土方数量、塌方数量增加很多,请问作为甲方该怎么结算?

   答:

这是甲方内部管理的问题,如果甲方代表和监理都签证认可,应该给施工单位结算。

如果甲方发现内部人员失职,应出示充分证据资料或走法律程序。

   16、关于甲供材在结算中应该怎么退还,一直有争议,想请教一下?

   答:

甲供材料应甲乙双方自行商定。

一般采用正常结算后,甲供材按结算价扣除。

甲供材的采购市场价与结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料的保管费。

   17、我公司最近有一个工程竣工,正在进行最后结算工作,此工程的承包价很低,而且有近三分之一的工程量属于甲供材和甲方分包工程,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按01定额及相关取费后下调10%执行,而本工程的洽商核减量很大,(甲方工程师在签证时注明,由于一些洽商是我方提出的,不再计入经济变更内,而核减确实计入)如果按合同约定核减局部也按此规定执行,我们的损失较大,我认为本工程的合同价本来很低,而且有很大一局部是甲供或甲方分包工程,此局部根本是一个固定数,而做为核减,只能是甲方分包及甲供材之外我们的实际工作量,所以我认为核减局部不能按此合同执行,请给以明示。

   答:

结算应该是从预算中先行扣除甲供材料和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所剩工程款作为合同价款,然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增加的工程工程〔按约定下浮〕。

18、我现在做的一个结算工程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包方在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与竣工实际工程量有出入时,按当地部门的规定,应该是多列局部不予扣除,按相应清单量的中标价结算;漏项和少列局部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及指导价结算。

我现在遇到问题是我们中标的预算书中配电箱安装子目报价太低,主要是预算中配电箱报价过低造成,按规定不能调整。

但如果是有些配电箱漏算〔甲方发包时的工程量中〕我是应按中标预算书中的类似配电箱的子目综合单价报结算,还是按实际的设备价格计入子目,按新的综合单价结算?

   答:

一般来说施工图纸、经甲方签认的施工方案、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有效的竣工资料都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有的甲方会规定作为结算经济依据的资料必须专门签认装订,为防止结算时扯皮尽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19、合同中约定结算依据为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

该工程在办理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隐蔽资料可作为结算依据,行吗?

   答:

隐蔽工程可以做为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依据,不过还得补充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

   20、今年电缆、电线的价格上涨幅度太大了,我在结算时要求甲方给我们调整价差,但甲方不给我们调整,甲方说这在合同中已约定,包括了风险系数。

请问这样的风险也太大了,不知可以要求甲方给我们调整。

另外,不知道关于铜的上涨是不是有什么文件规定,上涨在多少到多少范围内不予调整,上涨在多少到多少范围内需在合同中有约定但任可以调整。

而且,我用什么方法才能让甲方给我调整差价。

   答:

按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案例只列出了清单的工程特征,并没有说明甲方提供的土方工程量是否是按“垫层面积*挖深〔垫层底部〕〞计算的,所以不好判断甲方是否漏算。

施工方需要验证一下,如果确实漏算需要向甲方提出加上这局部工程量。

4、包干价里遇到新增工程要不要加施工措施费呢,比方新增一道墙,要不要计算脚手架呢?

   答:

应该看合同约定。

正常来说包干价中不包括新增工程,新增工程后,如果因为该项施工引发了额外的施工措施费〔一般是指技术措施费〕,那么需要计取。

   5、我所在的一净水厂工程,近日遇到一个索赔问题,我方在土方开挖施工组织没有正式提交监理和业主前,经监理及业主同意情况下进行土方大开挖,基坑挖深度为4.5M,上口长98M宽46.5M,在基坑一侧有一已完工投产的沉叠池,在开挖前我方以口头形式要求在靠近沉叠池一侧按设计要求打两排钢板桩,但业主和监理以造价太高为由拒绝,于是我方采取自然放坡的形式开挖,后由于靠近沉叠池一侧土方局部坍塌和不均匀沉降,导致原沉叠池边一排水管破裂,土方在水浸泡下大面积坍塌,事故发生后我方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在靠近沉叠池一侧重新打两排钢板桩并做砼护坡,调来四台抽水机连续抽水。

事后我方要求索赔,但监理和业主以以下两个理由拒绝签证:

   〔1〕我方的土方施工组织是在事故发生后才正式提交给监理

   〔2〕监理和业主口头拒绝了打两排钢板桩,但没有拒绝打一排钢板桩为由认为是由于我方施工组织不全,施工措施不周导致的事故。

   请问监理的理由合理吗?

我方能否提出索赔?

   答:

如果从书面材料来讲,监理和业主的理由是合理的,施工方不能索赔。

具体原因如下:

1.施工方要求打两排钢板桩,但业主和监理以造价太高为由拒绝。

但是业主没有叫你不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从题面上可以看作是业主希望乙方采取造价低的措施,但乙方没有继续提出合理化建议,而采取的自然放坡措施没有保证好施工质量。

所以乙方要承当主要责任。

2.乙方的土方施工组织是在事故发生后才正式提交给监理,说明业主和监理没有认同乙方的施工措施方案,不能形成正式协议,所以乙方是在没有和甲方监理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进行的施工,后果当然由乙方承当责任。

   6、按蓝图实施后才来的设计变更存在返工的问题,问签证应该签的范围是什么?

是已经做了的,加撤除局部,要不要把设计变更要求的重新实施局部也作为签证的内容之一呢。

比方原蓝图200厚墙,2.9M高。

变更下来前已经做了2M高,现在变更要求变为120厚,那我签证的范围应该是已经做了2M高的240厚砖墙的费用、撤除费用。

那么请问重新按变更要求实施的120厚墙是按变更直接进入结算还是签证?

   答:

对于已经施工完成局部因为返工全部浪费,按完成的工程量结合合同条款,计算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另外需要计算撤除费用,完成的局部需要撤除,要计算相应的人工费、机械费(假设有),垃圾搬运费;至于按设计变更重新施工局部〔120厚墙〕,可以不要签证,今后根据设计变更单直接纳入结算。

   7、做安装工程造价时,实际布线的管线往往与图纸有出入,图纸所画的管线为看了清楚起见,会防止交叉,所以与实际施工相差很多,我们认为应按实际的管线走向结算。

但施工方就是坚持说应该按照图纸结算,并说这个竣工图纸也是这样画的,可我们这竣工图纸是施工方画的,我们工程部也就没有仔细看就签字了,这种情况是按实际发生的结算,还是按竣工图纸结算?

   答:

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按理说水暖按图量算,量会少点,电器会多很多,实际设计只是一种示意性的表达,所以应该按实际的最正确路线计算,比方水暖立管,应该按标准要求的离墙距离来确定,平管的尺寸就是唯一的了,电气工程,要按最短的直线距离来算,最好有隐蔽资料,按资料来计算就没有分歧。

   8、某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清单),合同只约定:

假设发生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其增减额相加与总价相比,在±5%以内的不作调整。

假设原合同价为100万,设计变更导致造价增加8万,变更价款超出了原合同价的±5%,那么,结算价款应=100+8=108万,还是应=100+〔8-5〕=103万?

   答:

合同中对超过5%的情况未做详细说明,实际上可能造成双方理解歧义。

出现歧义后按合同法的精神有可能会向有利于承包人的方法解释,即按全额调整。

二、工程量计算局部

   1、构造柱钢筋在施工时,是在柱顶和柱底的框架梁内预留插筋,等到构造柱施工时,构造柱的钢筋跟上下预留钢筋分别搭接就可以了,请问我算的时候,是不是要把上下的预留钢筋,中间的柱筋分开来,按三个简图计算啊?

还是可以合在一起一次计算?

答:

可以合在一起来算,这是框架结构内填充墙的构造柱,正常情况下软件按一个搭接长度计算,处理这种构造柱时,可以将构件属性中的搭接长度调为两个搭接长度值,问题就解决了。

   2、屋面角度为55度,屋脊和屋檐口高差达11米,斜屋面外墙脚手架按规那么高度算到屋檐口还合理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教育 > 职业技术培训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