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镇“三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与镇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活动方案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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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三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与镇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活动方案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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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三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与镇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活动方案范文.docx

2021年镇“三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与镇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活动方案范文

镇2021年“三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范文稿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意见》肥政文件精神,x镇党委、政府及时研究,迅速部署,拿出着实有效的整治方案,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关口前移,联合执法,强化监管,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3月12日我镇参加完县“三车”综合整治会议后,下午召开了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x镇“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执法分局、财政所、文化广播站、交警中队、交管站、建设办为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做好“三车”整治工作。

  二、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镇安监站、文化广播站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广播宣传网络,采取悬挂横幅、设置安全宣传台、散发宣传单、告驾驶人员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人民群众安全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我镇“三车”整治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三、明确职责,强化监督

  镇直有关部门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本单位对“三车”及相关企业交通安全与营运的监管职责。

  1、镇建设办应当深入建筑施工企业,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监督企业使用有资质的运输企业运输商品混凝土,制定落实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排查安全隐患;

  2、镇行政执法分局应当与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营运责任状,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运输车辆安装GPS终端设备,运输企业设立GPS监控平台,运输车辆在规定位置放大喷涂车辆号牌和企业名称,按要求向企业派驻安全监督员。

  3、镇交管站应当与建筑沙石材料运输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督促企业依法存储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建筑沙石运输车辆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沙石材料的装载是否实现规范化管理、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运输措施进行审查,从源头上治理超限、超载,督促沙石运输车辆安装GPS终端设备,在规定位置喷涂车辆号牌和企业名称,按要求向企业派驻安全监督员。

  4、镇交警中队要加大路面检查力度,设立超载检查站,对违法超载车辆予以重罚,同时负责组织、落实“三车”驾驶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四、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与主体责任

  镇安监站要与建筑施工企业、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建筑沙石运输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监督各企业严格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及时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保障安全生产有效投入。

企业内部层层建立生产责任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实行责任倒查,使得整个企业自下至上,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任,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五、强化监督,确保措施有效落实

  镇“三车”治理领导小组采取定期检查方式,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同时密切关注镇域范围内各沙场运营状况,不定期开展巡查,及时汇总我镇“三车”综合治理情况,上报县“三车”办,确保我镇“三车”治理行动的成效。

镇2021年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活动方案范文稿

  为了巩固和扩大我镇土地执法创建成果,参照县国土资源局相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

  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居)”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土地管理,强化土地执法工作,切实保护耕地,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对于提高各单位对土地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各级领导的土地法制观念;对于依法管理土地,推行精细化管理;对于规范土地市场行动,建立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等,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二、创建活动的工作安排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准备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各村(居)、相关单位接通知后,迅速开展工作,认真研究并制定本单位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居)”活动计划,各村(居)、相关单位要立即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部署,积极动员广泛调动和激发广大干群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大力宣传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居)”的意义、目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形成深厚的创建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12月14日)

  各村(居)、相关单位对照《x镇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居)”考核评分表》有关内容和要求,补缺补差、自查自纠,整改完善。

自查自纠结束后,及时进行创建工作总结,同时向镇创建工作领导组提出检查验收申请,镇国土管理所应及时配合领导组开展检查验收。

  (3)考核评比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1日)

  镇国土管理所配合镇创建工作验收考评组,对我镇的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评比。

凡在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村(居),将在全镇范围内通报表扬,并授予“土地执法模范村(居)”荣誉,对创建活动组织实施不力,暂停各项用地报批,并由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

  三、创建活动的要求和措施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居)”活动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居)委会是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切实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创建合力。

各村(居)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实施计划,把创建活动与日常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与强化土地执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紧密结合,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我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各相关单位按各自职责认真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为规范创建工作,严格标准,确保质量,镇创建活动领导组制定《x镇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居)”考核评分表》(见附件),指导各单位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争当“土地执法模范村(居)”。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居)”既是当前新形势下的需要,更是全面加强土地管理,尤其是加强土地执法工作的需要。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创建“和谐x”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镇国土管理所要积极主动协调各村(居)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和筹划,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

各村(居)必须明确主管领导,将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结合实际、制定计划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将创建活动与改善和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相结合;与日常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普法教育活动相结合;与省国土资源厅加强和规范基层国土管理所建设相结合,统筹兼顾、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3)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重视加强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统筹好、策划好、组织好,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镇宣传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大力宣传中央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心,大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将创建“土地执法模范村(居)”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家喻户晓。

  (4)注重实效、确保质量

  各村(居)、相关单位要通过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本单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验,告别是针对国土资源监管和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出创建成效,要强化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立足从管理上找原因,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尽快建立;对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要拿出落实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和集体决定制度,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在创建质量上下功夫,注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扎扎实实地搞好创建活动,将我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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