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一笔记第三章.docx
《税法一笔记第三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法一笔记第三章.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税法一笔记第三章
第三章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本章要览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内容讲解
本章重点内容
本章主要内容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为2014年教材新增的一章,内容涉及10节。
可以出现在考题的各种题型。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应税服务★★
第四节 税率和征收率★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特殊经营行为和行业的税务处理
第七节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前后相关业务的衔接
第八节 税收减免★
第九节 征收管理
第十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100000001
【本章重点内容】
营改增的应税服务具体范围、税率和征收率、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计算、营改增的应税服务中的税收减免。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100000002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概述
一、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引进与建立:
我国于1979年引进、试点增值税,1984年正式建立,并公布了《增值税条例(草案)》及其实施细则。
2.规范:
1994年税制改革时,增值税作为改革的重点逐步走上规范化的道路。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100000101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
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试行:
(1)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试点。
(2)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3)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并根据增值税特点调整。
纳入改革试点的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可按规定抵扣。
4.2013年8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纳入试点行业。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100000102
二、营改增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
2.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大产业融合;
3.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
4.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100000103
第二节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在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上述应税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二)提供应税服务的界定
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非营业活动,是指:
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100000201
(三)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界定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如: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100000202
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分类与认定
(一)基本标准
除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外,“营改增”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满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
除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100000203
(三)特殊规定
1.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2.航空公司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一律由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四)纳税辅导期纳税人
试点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其实行不少于6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100000204
三、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四、合并纳税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
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100000205
第三节 应税服务
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试点行业
应税服务
具体内容
(一)交通运输业
1.陆路运输服务
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2.水路运输服务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3.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4.管道运输服务
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1.研发和技术服务
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
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含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2)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6.鉴证咨询服务
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7.广播影视服务
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100000301
【例题·多选题】下列服务项目中,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有( )。
A.代理记账
B.房屋出租
C.搬家服务
D.电影放映
E.技术咨询服务
『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不动产租赁不属于营改增的应税服务范围。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100000302
第四节 税率和征收率
一、应税服务的一般税率和征收率
税率和征收率
%
适用范围
(一)税率
17%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1%
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6%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零
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二)征收率
3%
小规模纳税人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401
【考题·多选题】(2012年)从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了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在现行增值税税率的基础上新增的税率包括( )。
A.3%
B.4%
C.6%
D.11%
E.15%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402
二、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从高适用税率。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403
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使用):
当期购进扣税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501
销售额中关注:
1.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
(1)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2.采取折扣方式提供应税服务:
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3.视同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确定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502
(二)进项税额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以票扣税:
2项
计算抵扣:
2项
增值税专用发票
外购免税农产品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接受铁路运输服务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503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3.进项税额转出
(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发生不得抵扣事项;
(2)发生接受的服务中止、购进货物退出、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504
【例题·计算题】(梦想成真-应试指南)东亚航空公司是位于北京的一家大型民营航空公司,2013年9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国内航线取得不含税客运收入4700万元,国际航线取得客运收入2400万元。
(2)将一架配备有机组人员的小型客机租赁给某公司使用三个月,每月月末收取租金100万元(不含税)。
租赁期内发生的机组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公司另将一架不配备机组人员的货机租赁给某物流公司使用1年,本月预收1年的租金500万元(不含税)。
(3)公司提供航空地面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45万元。
(4)公司作为境外某航空公司在境内的代理人,负责该境外航空公司在境内的票务业务,本月销售境外航空国际航班机票共取得价款320万元。
(5)当月公司购进燃油、水等物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合计800万元。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50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东亚航空公司国内与国际航线客运收入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 )万元。
A.517
B.799
C.781
D.1207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境内单位提供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国内与国际航线客运收入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4700×11%=517(万元)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506
(2)东亚航空公司业务
(2)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 )万元。
A.66
B.96
C.102
D.72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
业务
(2)应确认销项税=100×11%+500×17%=96(万元)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507
(3)东亚航空公司应代扣代缴的境外航空公司增值税为( )万元。
A.0
B.31.71
C.46.50
D.37.7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东亚航空公司应代扣代缴的境外航空公司增值税=320÷(1+11%)×11%=31.71(万元)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508
(4)东亚航空公司9月份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 )万元。
A.620.50
B.486.75
C.622.75
D.527.67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业务(3)应确认销项税=45×6%=2.7(万元);业务(5)应确认进项税=800×17%=136(万元);航空公司应纳增值税=517+96+2.7-136=479.7(万元)
航空公司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479.7×(7%+3%)=47.97(万元)
应纳增值税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479.7+47.97=527.67(万元)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509
二、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3%
三、计税方法的特殊规定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510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200000511
第六节 特殊经营行为和行业的税务处理
一、混业经营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从高适用税率。
二、油气田企业:
结合第2章P136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601
三、航空运输企业:
关注以下内容
1.总机构应按照增值税现行规定核算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2.航空运输企业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3.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4.不征收增值税的航空运输服务
(1)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航空运输企业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602
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扣除由出租方承担的有形动产的贷款利息、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的余额为销售额。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603
第七节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前后相关业务的衔接
关注以下问题:
一、关于租赁
试点纳税人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701
二、关于退税补税
1.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2.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的应税服务,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补缴营业税。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702
三、关于购买自用车辆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关于购买运输服务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试点纳税人取得的2013年8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703
第八节 税收减免
一、增值税起征点
二、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解析1】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解析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801
(二)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以下称港澳台运输服务)
(三)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期租、程租和湿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不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零税率。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802
(四)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
1.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3.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4.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5.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发行、播映服务。
6.国际运输服务。
7.港澳台运输服务。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803
8.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
(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服务、期租服务、程租服务、湿租服务。
但不包括:
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优先适用零税率。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804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性优惠政策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个人转让著作权。
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4.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6.随军家属就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城镇退役士兵就业、失业人员就业。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805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806
第九节 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901
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纳税期限:
同一般规定
三、纳税地点:
同一般规定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0902
第十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
1.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货物运输服务,使用货运专票;
2.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之外的其他增值税应税服务,开具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3.提供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旅客运输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定额普通发票。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1001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300001002
本章总结
1.营改增应税服务具体范围;
2.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计算;
3.营改增税收减免项目;
4.混业经营的税务处理。
答疑编号:
NODE0071970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