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制度.doc
《招聘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聘管理制度.doc(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人事招聘制度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健全人才选用机制,保证公
司各部门、各岗位能及时有效地补充到所需要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因岗择人、择优录用、先内后外、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任用原则,并
以发挥员工的智慧潜能为目标,务必将最适合的人才安排在最合适的位置上,帮助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三、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分公司的招聘管理工作。
四、录用标准
(一)、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健康状况及适合所需的条件为准,采用笔试和面
试两种,依照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二)、本公司每一个工作岗位均需招聘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与该岗位匹配的胜任素质的员工,“德
才”兼备是公司确定人才的标准:
1、“德”指具备以下品格
(1)、基本的道德素质:
诚实、守信、正直、勤奋、尊重他人并尊重自己;
(2)、与公司匹配的价值观:
认同公司价值观;
(3)、崇高的敬业精神:
热爱本职工作,以公司发展为己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4)、团队精神:
具备合作精神,能时刻以大局为重,关心团队的整体目标。
2、“才”指具备以下资质
(1)、能力的具备度:
达到所处岗位对员工胜任素质的要求呢;
(2)、能力的潜质度:
能正确认识紫的的工作目标和发展目标,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具备学习知
识与技能的能力并能够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五、招聘制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未满16周岁;
2、在向公司求职过程中提供虚假的个人履历、劳动关系证明文件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的;
3、在指定医院或卫生防疫站检查身体不合格的;
4、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史的;
5、吸食毒品或有其他不良嗜好的;
6、无法完成公司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
7、被剥夺政治权力者或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8、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员工或其他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的。
六、人员编制及需求的确定
(一)、每年12月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下一年业务目标,制定各部门下一年度人员编制草案,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后,人力资源总监提交公司高层会议讨论后,报总裁批准。
(二)、各部门须认真执行“定岗、定编、定员”的规定,严格控制员工的编制数。
(三)、编制内:
各部门原本岗位空缺,或因员工离职、调动、提升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需要增加人员,原则上在每个月1日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月度人员需求计划表》。
(四)、编制外:
各部门需要增加人员,原则上在每个月1日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月度人员需求计划表》。
(五)、《月度人员需求计划表》审批流程:
月度人员需求计划表审批流程
等级类别
部门负责人
分管副总裁
人力资源部
总裁
编制内
申请
审批
审批
/
编制外
申请
审核
审核
审批
七、招聘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分工
(一)、确定招聘需求后,如需大量招聘时,由人事主管起草招聘工作计划,包括费用预算、招聘
渠道、招聘方式、招聘时间安排、参与人员等。
招聘工作计划经人力资源总监审核,报总裁审批。
(二)、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集团总部人员招聘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相关部门根据招聘活动需求,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参与招聘活动。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决策层以下岗位的招聘组织;董事会负责公司决策层岗位的招聘组织,人力资源部协助。
(四)、人力资源部在招聘前负责组织用人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进行测评内容的设计。
八、招聘渠道
(一)、人力资源部对公司招聘的渠道进行研究,确定不同工作岗位的有效招聘渠道,以有效完成
招聘工作。
(二)、员工招聘的途径主要有两种,即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
1、内部招聘
可通过公司内部招募、内部提拔、横向调动、岗位轮换等方法实现。
2、外部招聘
主要通过招聘网站、人才招聘会、媒介发布招聘信息、猎头和推荐等方式实现。
九、招聘甄选
(一)、个人资料收集
人力资源部负责从公司发布的各种招聘渠道收集应聘者个人信息资料。
(二)、资料筛选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收集到的应聘者个人资料进行筛选,筛选内容包括:
年龄、
学历、工作经历、专业技能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剔出,其中适合其他岗位的资料推荐给相关岗位的
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资料送交用人部门进行审核,审核认可的应聘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面试。
十、面试
(一)、主管以下
1、人力资源部组织初试,并填写面试意见。
2、初试通过者,由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并填写面试意见。
3、复试通过者,由人力资源部部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公司的薪资标准,确定其工资级别。
4、由人力资源部部相关负责人与应聘者一起填制《入职确认表》,并约定到岗时间等。
(二)、主管及以上
1、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复初试,并填写初试意见。
2、复初试通过者,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进行复试,并填写复试意见。
3、复试通过者,由人力资源部上报应聘资料至公司总裁,进行终试。
4、终试通过者,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根据其工作岗位和公司的薪资标准及总裁的意见,确定其工资级别。
5、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与应聘者一起填制《入职确认表》,并约定到岗时间等。
十一、背景调查
(一)、公司有权在适当的时候核查求职者的工作背景
1、关键岗位的人员,公司在决定录用之前,可根据岗位的情况进行相关背景调查,调查的内容
括工作期限、综合素质、真正离职原因等,尽量降低用工风险。
2、适用背景据调查的岗位:
财务经理、营销经理、出纳、公司决策岗位等。
十二、录用
(一)、对公司面试合格确定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向待录用的应聘人员发出通知,确定报到
时间,告知其报到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需延迟应与人力资源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如在通知规定时间内不能报到又未申请延期者,人力资源部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对于内部招聘的员工,批准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
十三、人事档案
公司对人事档案进行恰当的管理十分重要,它体现了公司对每位员工的重视。
为此每位员工都有责任:
(一)、在填写《应聘申请表》或其他表格时应对其填写的个人情况及资料真实性负责。
(二)、在办理入职手续的同时向人力资源部门交齐以下资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4、最高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劳动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地户籍)及退工单/离职证明(需原单位盖公章)
6、健康证(如需)
7、个人公积金账号(如有)
8、本人中国银行卡复印件
9、其他需要递交的资料
(三)、除业务所需,不得私下打听其他人的个人情况。
(四)、申请表或其他表格中所填写的情况发生变化时,须变更后的5天内书面通报人力资源部门以便更新资料,否则由此可能导致的后果将有员工本人承担。
十四、劳动合同管理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1、新员工报到当日由人力资源部招聘岗位的需求及应聘者的情况确定与其签订合同的类型(《劳
动合同》、《劳务协议》或《实习协议》),如有特殊情况,当日不能签订的,则必须在三十天内签订完毕;
2、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有关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有述。
合同签订时公司与员工本人在平等自愿的
基础上签订的;
3、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等依照国家、地方劳动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期限
1、公司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可以与员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的期限以合同载明为准。
2、员工必须在入职后的三十天内签订合同,员工拒绝签订的,公司可以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3、合同的起始日期(入职日期)以人力资源部们核准的日期为最后依据。
(三)、合同变更
经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文本,公司留存1份,员工留存
1份。
(四)、岗位、职位的调整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能力、经验、技能、健康以及其他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包括本
手册在内的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条件下有权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种类(职务、等级)。
具体包括升级降级,员工对该调整有意见的,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理由,但未得到公司同意的,应当服从公司的决定。
对于经理级以上的员工,公司有权将其工作岗位调整到合同订立地方以外的分公司,但公司应当考虑该调整给员工带来的工作和生活上的负担,在具体工作安排上给予相应的便利。
(五)、合同的另行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其他条款:
1、归于公司认定的涉及商业秘密的岗位,公司可以依法与员工另行订立包括保密、竞业限制等事项在内的约定条款或补充合同。
2、由公司出资对员工进行专项培训的,公司可与员工另行订立包括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在内的约定条款或补充合同。
(六)、合同期内的考核公司按照制定的程序和办法对员工工作绩效、技能和表现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其结果作为员工考核工资及奖金发放、调整岗位或职务(等级)以及工资水平的依据之一。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如双方均认为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均无必要的,则无需再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乙方工作不能达到公司所普遍期望的水准;
2、无法达到其岗位之基本目标的。
3、依公司考核规定连续三次或一年内累计五次不合格的。
(1)、甲方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调动或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拒不服从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即刻通知员工离职,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偿: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员工;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按照公司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向公司提供虚假的个人情况及资料的;
(5)、员工同事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员工在应聘时若有隐瞒不适合其工作岗位的疾病,视为欺诈方式,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