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某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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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某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

某某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为做好各种自然灾害的预防和灾后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确保灾区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防灾减灾和灾后救助工作相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的适用范围

在我镇辖区内发生的风雹、洪涝、滑坡、泥石流、干旱、病虫灾等各类自然灾害。

(三)预案的工作原则

根据“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报告、先行处置、相互配合、协同应对、公众参与的原则,切实保障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二、预案启动的条件和方式

(一)预案启动的条件

不同的自然灾害种类应区别对待,但预案启动的条件是一样的,那就是灾情发生后,所在村(居)委会启动本级救灾应急预案后还不能阻止和抗拒灾害的继续发生或漫延,还有部分灾民处在危险地带未能及时转移急需救援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启动镇级救灾应急预案。

(二)预案启动的方式

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接到灾情报告后,视灾害损失大小,经核实后,灾害损失达到启动预案条件的,填报预案启动响应等级呈批表,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响应二级以上的,镇政府立即成立救灾应急指挥部,由指挥长发布启动预案相应等级命令,各成员单位处于战备状态,及时到位,听候指挥长的安排。

各应急分队按照指挥长的命令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深入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启动一级响应时可视灾情发生、发展、漫延和紧急情况适时拉响警报。

三、应急响应组织机构和职责

由镇人民政府组织设立救灾应急指挥站,指挥站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应急大队。

第一应急大队由镇人武部组织若干个民兵应急分队组成;第二应急大队由政法委组织政法系统各部门应急分队组成;第三大队由镇人民政府组织镇直各机关单位应急分队组成。

(一)应急指挥站的人员组成

1、镇人民政府救灾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指挥长: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镇人武部部长)

....(镇政法委书记)

成  员:

....(镇党政办负责人)

....(镇派出所所长)

2、镇救灾应急指挥站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民政办,由镇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镇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文化站、卫生院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信息报道组、现场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和救灾捐赠组等,从各有关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组成。

3、镇人武部组织民兵成立第一应急大队,由人武部部长任第一应急大队长,下设若干个应急分队。

4、镇政法委组织政法系统成立第二应急大队,由政法委书记任第二应急大队长,下设若干个应急分队。

5、镇政府组织各镇直单位成立第三应急大队,由分管农村工作副镇长任第三大队长,镇辖各单位成立应急分队,分队长由各单位负责人担任。

(二)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及时向指挥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与现场救灾应急指挥长和上级救灾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2、负责灾情发展情况监视、预测、了解救灾工作进度。

3、负责审查和发布灾情新闻宣传报道,组织调运救灾物资及经费安排。

4、安置转移出来的灾民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建设等。

5、负责处理救灾应急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长交办的其它事项。

6、向上级请求救灾援助和接收救灾捐赠款物。

(三)各应急大队(分队)的主要职责

1、迅速深入灾区,抢救伤亡人员和灾区群众的财产,组织疏散灾区群众,临时安置灾民,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并保证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4、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救灾通信畅通。

5、尽快恢复被毁坏的供水、供电设施,保证灾区用水用电。

6、组织、调运粮食及灾区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负责救灾款、物的调拨、分配、运送和发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7、对需搬迁的灾民办理搬迁地址的土地划拨、建设规划等手续,负责观测、预测灾情的发生、发展情况,评估、预测灾情的扩展蔓延或结束的情况。

8、调配因灾毁损的农作物恢复所需种子、农药、农具的供应,负责灾区畜禽疫情的防治和控制,防止畜禽传染病的蔓延。

9、负责灾情的拍摄、新闻的采写和报告灾情情况。

四、应急响应准备

(一)救灾应急的人员、装备情况

各应急分队人员装备应在6-10人之间,根据各分队人数情况自行确定,装备应有车辆一辆,常用的通信联络设备、抢险救灾物资、救生设备等。

(二)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和分布情况

常用的救灾应急物资由镇民政办储备,备交通中断时之需。

民政办储备库存量要保证常有粮食、棉被、棉衣、单衣、帐篷等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

(三)救灾资金准备

根据灾害损失大小确定救灾资金需要量,先使用镇民政办救灾资金专户上的现有资金,民政救灾资金专户上的现有资金使用完后仍然不够的,由镇政府救灾准备金中支付,两者都用完还不够的,向上级申请救灾援助。

(四)救灾资金和物资运输准备

根据救灾前线的需要,由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后勤保障组安排和联系运输车辆、分配和运送救灾资金和物资,送往救灾前线,由前线指挥所安排分发到受灾群众手中。

(五)应急避难场所准备

灾情发生前,政府要根据当地情况,明确利用现有地势较高、宽敞、平坦的公共设施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动员和转移灾民到指定的应急避难场所避难。

(六)宣传、培训和演练

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赶集天、群众集会、会议、喇叭等广泛宣传避灾、防灾、抗灾、减灾知识,增强公民的自救互救知识,定期培训应急骨干队员,适时组织开展救灾抢险应急演练。

五、临灾预警响应

灾情发生前,根据灾情监测部门报告,采取如下防灾减灾措施。

(一)灾害监测与报告

由国土所、民政办负责灾情监测,安排24小时值班,发现灾情隐患,由镇政府发布临灾预警响应。

(二)临灾预警发布

镇政府接到相关单位灾情隐患报告后,立即成立救灾预警指挥部,根据灾害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和发展情况发布临灾预警,各应急分队进入临灾应急准备阶段,听候指挥长命令,若灾情紧急,经有关单位报批后,由指挥长下令拉响灾情报警器,各应急分队立急到指定地点集中,听候指挥长的调遣。

(四)预警响应措施

临灾预警响应发布后,各单位必须采取预警响应措施,如安排应急值班、信息报告和应急准备的检查、确定应急避难场所、救灾款物调拨准备、部门协作机制和专题会议研究制度建立等。

(五)预警响应升级和终止

若灾情发生后,灾害损失程度达到启动三级响应以上的,预警响应自动升级为应急响应,各应急分队立即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若灾情未发生或发生但损失不大,达不到启动三级以上应急响应的,预警响应自动终止。

六、救灾应急响应

灾情发生后,根据灾害损失程度,达到启动救灾应急预案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报批后,启动相应等级救灾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规模

1、一级响应

我镇境内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由镇人民政府启动镇级救灾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组织本级救灾应急大队开展抢险救灾和灾后救助工作。

同时,立即核实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报告。

若是本级不能应对的重特大灾情(特殊情况下可越级直接报告地级人民政府),及时请求上级救灾指挥站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开展全民动员,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特大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灾害发生对发生地居民的生产与生活危害十分严重,其破坏和损失程度在8成以上的灾害。

主要表现为人畜伤亡惨重,死亡人口10人以上,房屋倒塌100间以上,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000人以上,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4.7级以上,财产损失巨大,工农业生产基本停产无收,人们生产生活陷入严重的困难境地,伴随灾害甚至会出现灾荒和社会不安定等现象。

2、二级响应(即乡镇一级响应)

我镇境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由镇人民政府先启动镇救灾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组织本级救灾应急分队开展抢险救灾和灾后救助工作。

同时,立即核实灾情向镇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报告,若发生本级不能应对的特大灾情,及时请求上级救灾指挥部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和灾后救助工作。

镇人民政府接到村级灾情报告后,立即根据灾情情况启动镇级救灾应急预案二级响应,出动救灾应急大队,赶赴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民政部门,争取上级部门援助。

重大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灾害发生对发生地居民的生产与生活危害严重,其破坏和损失程度在5至8成内的灾害。

主要表现为人畜伤亡较小,死亡人口10人以下,倒塌房屋30-100间,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00-10000人,发生一般破坏性地震4.7级以下,财产损失和农业生产减产减收在5至8成内,人民生产和生活为此发生较大困难,甚至出现缺粮断炊,无家可归等现象。

3、三级响应(即乡镇二级响应、村一级响应)

我镇境内发生一般性自然灾害时,由所在行政村委会启动村级救灾应急预案,组织本级救灾应急分队开展抢险救灾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及时核实灾情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级灾情报告后,要迅速启动乡镇救灾应急预案二级响应,及时深入灾区,调查统计灾情,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宣布灾区进入灾后应急期;由设立的救灾应急领导小组指挥救灾应急分队开展救灾应急工作。

镇民政办要及时向镇政府提出救灾建议,镇政府派遣救灾应急分队到灾区开展救灾和慰问工作。

一般性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灾害发生对发生地居民的生产与生活危害较轻,其破坏和损失程度在3成至5成内,灾害涉及范围不超过一个行政村的灾害。

主要表现为未造成人员伤亡,倒塌房屋30间以下,紧急转移群众1000人以下,财产损失和农业生产减产减收在3至5成内,灾民生产与生活的正常秩序受到一定影响。

(二)应急响应报批程序

灾情发生后,达到启动三级应急响应以上的,经过核实确认后由镇民政办填报应急响应呈报审批表,一级响应由书记签字批准并发布命令,二级响应由分管镇长签字批准并发布命令,三级响应由分管副镇长批准并发布命令。

(三)应急响应的处置

1、灾情的搜集、评估与报告

各应急大队(分队)按照指挥长的安排进入灾区后,要安排人员与当地灾情信息员一起核实灾情,对灾情损失情况进行搜集、统计、评估后由灾情信息员汇总报告指挥站办公室。

2、人员搜索和救援

若有人员伤亡、淹没、掩埋、被困等急需救援的,应急分队应立即组织搜救,并发动灾区人民组织自救和互救行动,医疗分队要及时组织对伤员的紧急救治,对外界的支援由前线指挥长接待并安排任务。

3、转移安置的组织实施

因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台风、冰雹等灾害需要转移安置的灾民,由国土、水利、供电分队对安置点进行勘测、规划以及转移路线的选择确定和安置点的通水通电,由卫生分队对安置点进行防疫、消毒以及受伤人员的治疗,由公安分队组织群众进行转移,动员群众管好自己的财产,由民政分队安排临时住房、食品及日常必须品供应。

4、灾区紧急救援的动员和支援

根据灾害损失程度评估和确定恢复重建灾区所需的资金和物资,组织筹措和调集、运送、发放日常用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发动灾区群众互助互济、自救互救,开展社会捐赠活动,支援灾区建设。

5、部门协作落实保障措施

进入灾区的各应急分队按照分工,既有分工又要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协调,努力搞好救灾抢险和灾民安置工作,确保交通、通讯畅通,保障灾区供水供电,成立灾区治安联防队,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6、灾情信息管理发布

各级灾情信息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认真搞好灾情统计、核查和报告。

充分利用现有的镇、乡、村三级灾情信息员认真核查、统计灾害损失情况,镇级灾情信息员在认真统计核实灾害损失情况,报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镇政府审批,分管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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