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考勤打卡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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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勤打卡制度
2021年学校考勤打卡制度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校长室精神,经班子商量,决定于本学期实行考勤打卡制度。
具体细则如下:
1、周一至周五每日打卡一次,时间为上午8:
00之前,全校教职工在一中门卫室打卡。
若遇到早读或第一节课的教师,必须在早读或第一节课之前到校打卡。
2、打卡时间8:
00-8:
30之间作为迟到,每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者,要求该教师作书面解释,并上交校长室;每月累计3次8:
30之后到校打卡,作为旷课1次。
3、为严肃考勤制度,经学校研究决定,每迟到一次扣除15元。
4、打卡以印有照片、部门的正式卡为准,并只认此一卡,其他卡无效。
5、发现任何请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学校经调查核实,该教师将作书面说明,并上交校长室。
6、办公室与科技中心每月对考勤进行统计汇总,教师可电话查询考勤情况。
7、若丢失或尚未办理正式卡的教师,请速到相关部门办理。
8、本考勤将于下周三(xx月xx日)开始实行。
9、若对考勤打卡有任何建议与意见,请与校长室与办公室联系。
双语学校 办公室
2021年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核领导机构组
长:
杨
勇副组长:
王金魁
成
员:
张勇
蔡春平
任俊
苏波
白冬梅
二、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考勤制度
1、每位在职教师一个学期基础分为100分;
2、请假制度。
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请假,由本人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告知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积分。
婚假(本人结婚)、产假(女教职工),直系亲属丧葬假,函授学习,外出业务培训,因公事出差。
4、事假。
每学期7天假,超过7天者,每天按8课时计算,一课时扣考核基础分0.1分,累计扣除基础分,周日例会按4课时计算。
5、病假:
(1)、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工作,出示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教体局批准后,准予长期病假,每月上交2400元。
学校不考核此人;
(2)请病假不足一个月的,每1天扣基础分0.5分,只计算工作日,公休日不计。
6、一学期出满勤,奖励5分;
7、本考核结果和教学成绩排名综合分排名为本期优秀考核依据。
四、缺勤考核
1、旷课。
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除考核基础分10分。
2、旷工。
上班时间不在校,不知去向,每节课扣除考核基础分15分。
3、迟到:
指上课或集体办公起始时间晚到岗10分钟之内;脱岗:
指上课或集体办公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0钟之内;早退:
指上课或集体办公结束前,早离岗10分钟之内。
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0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工作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5、值班。
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经领导班子研究,依据情节每次扣除考核基础分5——20分。
6、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8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资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五、相关说明
1、在上班时间串岗或在办公室内上网打游戏,按照旷课或旷工记录。
2、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4、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5、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
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巡检镇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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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
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认真遵守考勤制度,因病(需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事[指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因发生重大特殊事宜必须亲临现场等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酌情,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书写请假条(请病假还需同时出示三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因突发事件,事前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请假审批制度。
请假3天以内,由王宝平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3、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准假后,请假期间不扣款、不扣分。
婚假,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3天以内,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17天以内;产假,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正常年龄生育的,90天以内,男女双方均为晚婚,且女方达到晚育年龄(第一胎24岁)的,150天以内,其配偶护理假,7天以内;直系亲属丧葬假,3天以内;(需教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函授学习等。
4、事假。
1天以上(包括1天),每天按8课时计算,每1天扣除本人月基本工资的1/22(不足1天的,按节数计算),并扣考核基础分8分。
因直系亲属病重需陪护,经准假后,按照事假的1/2执行。
二、缺勤考核
1、旷课。
指有课,未给学生上课,每节扣款40元。
并扣除考核基础分10分。
2、旷工。
指无课,坐班时间不在校,每节扣款20元。
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3、迟到:
指上课或坐班起始时间晚到岗10分钟之内;脱岗:
指上课或坐班过程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校园10钟之内;早退:
指上课或坐班结束前,早离岗10分钟之内。
迟到、脱岗、早退超出10分钟,均按旷课或旷工处理。
4、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20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5分。
非上课期间,迟到、脱岗或早退,每次扣款15元,并扣除考核基础分3分。
5、值班。
节假日、双休日及值夜班,一律按平时上课执行,若出现盗窃、安全事故等,依据情节,追究相关值班人员责任。
6、一年以内,旷工累计超过10节课以上,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及晋级、晋职称资格;一年以内,考核基础分累计扣除超过80分者,同时取消本《年度考核》中“合格”及以上等次资格(不能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三、相关说明
1、在上班时间串岗或在办公室内上网打游戏,按照旷课或旷工记录。
2、抽查考勤时,除在实验室准备实验或在图书室借阅教学参考书等正常工作外,其他如捎假等,不作为出勤依据。
3、有事不经请假,擅自相互代课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4、考试监考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违者按旷课处理。
5、无论何种请假,不经准假、不符合请假手续的,一律按照旷课、旷工处理。
6、会议、考试、指令性等工作,及学校安排的活动,均按正常上课考勤;在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由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及业务部门统一组织的活动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视为正常工作时间,按照正常上班考勤。
不经准假,无故缺勤,均按旷工处理。
7、因擅离职守等违规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或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要酌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8、根据教育工作的性质,按照相关规定,不设工龄假(带薪年休假)和探亲假,如有符合条件须休假的,可在寒暑假期间休假。
松塔小学___年___月
第三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通告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学校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完善学校的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制度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发布此通告:
(一)、无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2天以内者,须写请假条,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即可。
员工请假3天以上者,直接由校长审批确认。
(二)、员工填写请假条,经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
(三)、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若需延长假期,应提前请示有关领导。
(四)、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上交请假条的,经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五)、迟到、早退十五分钟以内,若三次以上(含三次),扣发当月全勤奖。
迟到、早退半个小时当旷工半天处理。
请假一个半小时以上的当旷工半天处理。
上班期间不履行请假手续外出者发现一次扣50,两次扣完当月出勤奖。
三次以上加扣年终奖。
___培训学校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第四篇:
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穆家庄九年制学校教师考勤管理制度
一、请假制度
1、请假2周以内由学校审批,2周以上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不超过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审批,事假每学期不超过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丧假7天(指直系亲属死亡),产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请假,护理假7---10天。
3、请假人必须到教务处领取学校专用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应托人请假,来校后及时销假并补办请假手续。
二、考勤制度
1.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校,正常上班时间,无课时有事需离开,必须向学校打招呼,否则视为旷工。
周五需乘早车者,必须经过学校批准后方可离开。
2.有事先请假再离开,拒绝口头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
假满不销假、续假的按旷工对待,外出考试、开会、出差、学习等超过规定时间不请假的按旷工对待。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晚来、早走或中途离开,需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上课铃声落必须进教室,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不得提前下课,教室内不准打电话、玩手机。
不得私自调课、换课。
5.教师考勤情况按周汇报并公示。
三、考核办法
1、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
2、无课时有事需离开不口头请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迟到者,需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不提前说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调课一节扣5元,缺会一次扣10元。
5、无故缺课一节扣10元,3次迟到或早退按旷课一节计算,上课迟到15分钟或早退10分钟按旷课对待。
6旷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过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从绩效工资或奖金中扣取。
四、检查、统计
1、教师考勤由教务处统一管理,每周汇总并公示,学期末统计。
2、上课情况由值周教师每天如实检查登记,校领导监督并每天抽查三次,发现未如实检查登记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师日均绩效工资的2倍。
第五篇:
中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第##中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考勤纪律,增强教职工责任感,确保学校进行正常有序的管理,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大连市第七十九中学学校考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本学校所有部门正式教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是对学校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学校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本制度由各教导主任主管负责执行,校长、副校长负责审批,人事干事负责备案监督和做考勤统计。
第二章
考勤相关标准
第一条按照国务院规定,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外,本学校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
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7:
30-11:
30,下午1:
10-4:
30。
第二条
病假、事假、丧假时间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产假假期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第三条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5元,月度累计超过4次(含)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基础津贴部分。
第三章
考勤管理一打卡管理
第一条
教职工上班通过指纹机打卡考勤,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
迟到是指教职工7:
30以后,8:
30之前到岗,早退指教职工3:
30以后,4:
30之前离岗。
第二条本学校实行早晚两次打卡制,上下班未打卡者,需上交书面说明,未提交原因且无请假单按旷工处理。
二休假管理
第一条
教职工假别。
分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和公假九种。
第二条
教职工休各种非节假日、寒暑假假期前,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需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假前与教导主任及同事沟通协调好工作安排,教导主任需认真审核请假人工作交接是否妥当、合理,以确保学校交易工作日常进行。
2.请假者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时间、请假原因等内容;半天以内的请假由本年级的教导主任签字审批;1天的请假由副校长签字审批;1天以上及外出大连市的请假需经校长审批,以上请假均需交人事干事备案。
第三条
经领导批准的《请假单》作为考勤的依据之一。
职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
三各假种规则
第一条
法定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大型节假日,包括元旦、五
一、国庆、春节等等。
法定节假日休假,以学校依照国家规定发布的放假通知为准,无需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指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外出处理个人事务请休的假期,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如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应按请假程序事先请假,相关审批人应对请假事由予以核实。
事假期间按7元/小时,60元/天标准扣发绩效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3天(含3天)扣发绩效工资基础津贴;年度内累计事假7-10天,扣发年度绩效工资300元;累计事假11天(含11天)以上的扣发年度绩效工资700元。
2.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请假,但遇偶发事件,应及时通过电话或其它途径通知教导主任,并委托他人代为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未及时履行上述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病假。
指教职工因病请休的假期。
教职工请休病假,须凭医院所出具的病休证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教职工因病请假,假前或假后需提交医生签发并加盖医院公章的休假证明、病历证明等予审批人审批,并在学校规定的病假期内作病假处理。
2.教职工确因病无法亲自请假,应委托同事或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办理请假手续;获准假者,必须于假后补办一切手续,提交医院的休假证明、病历证明等。
3.教职工病假按3元/小时,30元/天标准扣发绩效工资。
月累计连续病休超过7天(含7天)扣发绩效工资的基础津贴。
超过1个月(含1个月)扣除其岗位工资。
年度内累计病假15-22天,扣发年度绩效工资300元;累计病假23天以上(含23天)的扣发年度绩效工资700元。
年度内累计病休6个月以内(含)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婚假。
指教职工结婚请休的假期。
婚嫁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根据国家规定,教职工结婚享受3天的婚假假期,初婚符合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额外享受7天的奖励假,婚嫁含法定节假日。
2.教职工休婚嫁需一次性休完。
婚假(包括晚婚奖励假)期间,各项薪酬待遇不变。
第六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
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1.女教职工正常生育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教职工有3天的陪产假。
2.晚育(24周岁后初育)女教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外,享受奖励假30天。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产假。
4.女教职工哺乳期内,每个工作日享受哺乳假1个小时(含路途),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推迟上班1个小时或提前下班1个小时。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每个工作日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哺乳时间不能合并使用。
5.女教职工按计划生育规定怀孕,根据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按病假计算。
6.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其休假时间按事假处理。
7.产假期间待遇执行本市政策,教职工产假期间绩效津贴执行满勤津贴200元。
第七条
丧假。
指教职工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死亡请休的假期。
丧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3天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