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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监理细则

4.VFP的三种工作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工作方式。

9.编写一个按学号删除的程序,删除CJK.DBF数据表(结构同第8题)中的指定记录。

即:

输入一个学号,在数据表中查找是否有此学号,如果没有则给出相应提示,如果存在此学号,则从数据表中将其删除。

要求可以多次删除,直到输入的学号为“000”时,结束程序的运行。

accept"姓名:

"toxm

b=t

exit

numa=numa+1

casen=4

return

【答案】C

【答案】6位

高速公路工程

合同监理细则

 

监理咨询公司

x工程

 

I

合同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审批:

 

一、总则………………………………………………………1

二、合同管理工作依据………………………………………1

三、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1

四、合同监理实施程序………………………………………2

(一)合同管理……………………………………………2

(二)计量支付和工程变更方面…………………………19

(三)工程进度控制方面…………………………………33

(四)劳务用工合同的签定和民工工资发放方面………37

(五)安全生产管理………………………………………37

(六)承包人标化建设和管理方面………………………38

(七)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40

 

合同监理细则

一、总则

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了工程建设的自始至终、方方面面、无处不在。

有人说质量安全重要,但也只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部。

合同管理囊括了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费用、信息、安全、等等全方面的内容。

工程建设的参予各方无不依据合同条款行事。

无不受合同条款的约束。

合同是监理工程师行为的法律依据。

合同如同一条线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种事件联系起来,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二、合同管理工作的依据

合同工程师在实施监理工作中必须服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并以构成合同的下述文件在先者为准: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

4)合同专用条款及数据表(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部分);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7)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

8)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投标书附表;

10)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三、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

针对本工程具体情况合同管理内容:

安全监理

质量监理

进度监理

费用监理

信息监理

工程变更、分包劳务、延期、索赔等合同事宜

四、合同监理实施程序

(针对本项目特点,侧重几个方面叙述如下)

(一)合同管理

1、分包

(1)规定

a、承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的全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基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

b、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c、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

d、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2)管理职责

a、监理办按照合同约定和建管处下发的【项目分包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负责对所监理合同段的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及时发现并制止承包单位的违法分包行为,并通知建管处;

b、建管处和监理单位分别落实相应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施工分包的日常管理工作;

c、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队伍也应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d、项目管理机构应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复杂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

e、工地临时试验室应由承包人自行设立并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分包人不再设立工地临时试验室。

(3)审批分包

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承包人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

a、分包人的资质证明。

包括企业概况、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施工机械状况等。

b、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

c、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

d、分包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施工规范与验收标准。

e、分包工程的工期。

f、承包人与分包人合同责任

g、分包协议

总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之后,经业主批准,向承包人签发分包工程批准单。

(4)备案程序

建管处对承包单位拟分包的工程项目实行合同审查备案,以此认定进场施工单位与所签订合同承包人主体的符合性,并作为动员预付款和工程开工的前提条件。

在进场初期,承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提交分包合同审查备案表,经监理单位核查,报建管处备案。

(5)分包工程的管理

a、监理办对分包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分包单位所属主要管理人员和主要机械设备等需变更调整时,承包单位应及时提出申请,报监理单位和建管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b、承包单位有权依据承包合同自主选择符合资格的分包队伍,提倡承包单位以招标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分包队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违规制定分包。

c、承包单位和分包队伍应参照x省制定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统一格式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分包合同应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要求。

承包单位应在分包工程实施前,将建立单位审查后的分包合同报建管处备案,未经备案同意的分包合同不应实施。

分包合同审查与备案应遵循以下程序和要求(劳务合作不涉及设备情况):

1.承包单位自查并提出分包合同备案申请。

承包单位自查拟分包专项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查验拟选定分包队伍的资格、注册资金、管理与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等情况,提供拟签订的分包合同,并填写施工分包合同备案表,报监理处审查;

2.监理单位组织审查。

监理单位按照相应要求,对拟分包专项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拟分包队伍的资格、注册资金、管理与技术人员和施工设备等情况以及拟签订的分包合同进行审查;

3.建管处备案受理。

建管处将经监理单位审查符合要求并同意的分包合同进行备案。

(6).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分包管理制度和台账,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分包队伍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相关制度和台账须归档备查。

按照笨办法和合同约定对分包工程的实施向建管处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单位的责任或者义务。

(7).分包队伍应根据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实施有效控制。

分包队伍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单位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建管处承担连带责任。

(8).行为管理

1.不应将所承包的公路工程进行转包。

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管理,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转包:

a.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的;

b.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

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转包行为。

2.不应出现违法分包公路工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a.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对分包工程的活动实施有效管理的;

b.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的;

c.分包队伍以他人名义承揽分包工程的;

d.承包单位将合同文件中明确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进行分包的;

e.承包单位位于分包队伍依法签订分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

f.分包合同未经监理单位审查或未报建管处备案的;

g.分包队伍将分包工程在井陉层层分包或者转包的;

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3.按照x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的有关规定,承包单位和分包队伍应当互相开张信用评价,并向建管处提交信用评价结果。

建管处应对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提交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核定,并且报送x省交通运输厅。

4.承包单位授权分包队伍进行相关采购时,应报监理单位审查,经建管处书面同意。

5.承包人与分包人均应严格遵守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加强合同段和分包专项工程的会计核算。

分保款项的结算支付应符合如下要求:

a.承包单位和分包队伍应按照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对所承(分)包的工程应单独记账,并按规定进行核算。

b.分包结算支付内容应与分包合同内容相符,收款单位应与分包人名称一致,收(付)票据应合法有效;

c.分保款项应根据实际工程计量进度按期进行结算,不应以预支工程款、借款等名义回避结算;分包工程款应通过承包人开设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不应使用现金支付;

d.以上设计资料须归档备查。

2、工程延期

(1)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在确认下述条件满足并报建管处批准后受理工程延期:

1)工程由于非承包人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2)承包人在延期情况发生的一个月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期延期报告。

3)承包人承诺继续按合同规定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延期的详细情况资料,并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需要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4)总监理工程师在延期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延期申请资料。

(2)延期类型

1)额外或附加工作;

2)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3)由业主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

4)不是承包人的过失、违约或由其负责的其它特殊情况;

5)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何延误原因。

(3)临时延期

如果影响延期的事件有连续性,驻地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提交临时报告后,先给予临时延期。

在收到并确认承包人最终情况报告后,再给予该事件的最终延期。

但最终延期不能少于累计的临时延期。

(4)受理程序

1)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延期报告后,应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人员受理该延期,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2)审查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收到承包人正式延期申请,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a、延期申请的格式满足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b、延期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即列明延期的项目及编号;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所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延期测算方法、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审查通过后,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应建议承包人收回申请。

3)延期评估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a、承包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定的需要;

b、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必须准确;

c、申请延期的理由必须正当与充分;

d、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

根据监理的现场记录有关资料,进行修订并就修订的结果与业主和承包人进行协商。

4)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a、正文

评估人员的受权依据及名单;受理承包人延期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延期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认的延期测算方法及由此确认的延期天数和结论。

b、附件

(a)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延期的评论。

(b)、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5)确定延期

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审查报告并确认的结论之后,签发延期审批书,报业主审定。

3、费用索赔

(1)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确认下述条件满足时,报建管处批准,受理费用索赔。

1)承包人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业主索取额外的费用。

2)承包人在出现引起索赔事件的一个月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意见,并同时抄送业主。

3)承包人承诺继续按规定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说明索赔数额和索赔依据等详情材料,并根据总监理工程师需求随时提供有关证明。

4)总监理工程师在索赔事件终止后的一个月内,收到承包人正式提交的索赔申请。

(2)索赔数额

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有关规定,并与承包人协商,提出最终的索赔数额报经业主批准后,通过期中付款证书予以支付。

(3)类型

1)难以预见的情况所引起的;

a、异常气候

b、外界障碍(化石、古物、地下建筑)。

c、战争入侵、叛乱、暴乱等。

d、通常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任何一种自然力。

2)业主责任引起

a、未按合同规定和承包人合理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供对现场的占有权和出入权。

b、未按规定向承包人付款。

c、延误提供图纸

d、占用或使用永久性工程区段而造成损失和损害。

e、违约使合同中途终止。

3)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引起

a、延误签发图纸、指令

b、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

(4)受理程序

a、收集资料、做好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索赔意向后,应立即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同时授权有关监理人员受理该索赔,并负责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各种文件资料与信息。

2)审查承包人的索赔申请

收到承包人正式索赔申请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a、索赔申请的内容符合规定。

即列明索赔发生、发展的原因及其依据的合同条款;附有索赔数额计算的方法、价格与数量的来源细节和索赔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料、图纸等。

b、审查通过后,报总监批准,可开始下一步的评估,否则应建议承包人收回申请。

3)索赔评估

评估主要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评定:

a、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满足评审的需要。

b、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必须正确。

c、申请索赔的理由必须正确与充分。

d、申请索赔额的计算原则与方法应恰当。

数量应与驻地监理记录和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一致,价格与取费的来源能被业主接受。

可根据监理的现场记录和小组掌握的资料,修订承包人的计算方法与索赔并与承包人进行协商。

4)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由以下文件组成:

a、正文

评估人员的授权依据及名单:

受理承包人索赔申请的工作日期;工程简况;确认的索赔理由及合同依据;经调查、讨论、协商、确定的测算方法及由此确定的索赔数额结论。

b、附件

a)总监理工程师对该索赔的评语。

b)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包括涉及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5)确定索赔

建管处在收到监理送交的审查报告并批准后;签发索赔审批书。

4、争端与仲裁

(1)争端的规定

1)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

同时对争议的解决提出建议,报建管处批准后,发出书面决定,通知承包人。

2)总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91天之内,如果承包人不要求仲裁,则决定为最终决定。

3)合同只要未被放弃或终止,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继续精心施工。

(2)仲裁的规定

总监理工程师应做以下工作:

1)在仲裁通知发出后的56天之内,对争议设法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应执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2)在仲裁期间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

3)在仲裁后执行裁决。

5、承包人的违约

(1)规定

1)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总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一般违约:

a、给公共利益带来伤害、防碍和不良影响。

b、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政策与法规。

c、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d、不严格执行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2)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总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

a、无力偿还他的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业整顿,或物质被扣押等,因而放弃合同。

b、无正当理由开工或拖延工期。

c、无视总监理工程师的警告,一惯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d、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的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

(2)处理

1)总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属一般违约后,作以下工作:

a、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纠正。

b、提醒承包人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

c、上述无效时,书面报业主。

d、承包人自行纠正违约,但已给业主费用带来的影响,办理扣除承包人相应费用的证明。

2)总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业主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后,应做以下工作:

a、指示承包人将其为该合同的目的而可能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利益,如材料和货物的供应、服务的提供等转让给业主。

b、认真调查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之后,办理并初签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的支付证明,报业主。

6、保险与保函

(1)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督促承包人进行保险。

(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有关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承包人的保险进行检查:

1)保险的种类;

2)保险的数额;

3)保险的有效期;

4)保险单及数据;

(3)总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规定内容提交合同的保险单时应;

1)提示承包人尽快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补办或补充办理保险;

2)承包人依旧不办,报项目业主建议补充办理保险;

3)保险最终由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从承包人应得款额中扣除与业主补办或补充办理的保险所花费等值的费用。

4)如果业主也不补办,总监理工程师则通知承包人和业主,根据合同有关规定,未经发生与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将由责任方承担和赔偿。

7、信息管理

施工阶段的信息收集

工程的施工阶段大量的信息发生、传递和处理的阶段,监理工程师的信息管理工作,也主要集中在这一阶段。

(1)收集业主提供的信息

业主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在施工中按合同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条件,并要不时表达对工程各方面的意见和看法,下达某些指令。

应及时收集业主提供的信息。

当业主方负责某些材料的供应时,需收集提供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货地点、提货方式等信息。

如一些工程项目,业主方对钢材、木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在施工过程中以某一价格提供承包商使用,业主应及时将这些材料在各个阶段提供的数量、材质证明、试验资料、运输距离等情况告诉有关方面。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这些信息资料。

业主方在建设过程中对各种有关进度、质量、投资、合同等方面的意见和看法,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同时也应及时收集业主方的上级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各种意见和指令。

(2)收集承包商提供的信息

承包商在施工中,现场所发生的各种情况均包含了大量的内容,承包商自身必须掌握和收集。

经收集和整理后,汇集成丰富的信息资料。

承包商在施工中必须经常向有关单位,包括上级部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它方面发出某些文件,传达一定的内容。

如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各种计划、单项工程施工措施、月支付申请表、各种工程项目自检报告、质量问题报告、有关的意见等等。

监理工程师应全面系统地收集这些信息资料。

(3)建设项目监理的记录

此处的记录是总工程师的监理记录,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历史记录、工程质量记录、工程计量和工程款记录、竣工记录等内容。

1)现场监理人员的日报表。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当天的施工内容,当天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数量等);当天施工用的机械(名称、数量等);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当天的施工进度与计划施工进度的比较(若发生施工进度拖延,应说明其原因);当天的综合评语;其它说明(应注意的事项)等。

2)工地日记。

主要包括:

现场监理人员的日报表;现场每日的天气记录;监理工作纪要;其它有关情况与说明等。

3)现场每日的天气记录。

主要内容:

当天的最高、最低气温;当天降雨、降雪量;当天的风力及天气状况;因气候原因当天损失的工作时间等。

4)驻施工现场监理负责人的日记。

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当天所作的重大决定;当天对施工单位所作的主要指示;当天发生的纠纷及可能的解决办法;该工段项目监理总负责人(或其他代表)来施工现场谈及的问题;当天与该工程项目监理总负责人的口头谈话摘要,当天对驻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的指示;当天与其他人达成的任何主要协议,或对其他人的主要指示等。

5)驻施工现场监理负责人周报。

驻施工现场监理负责人应每月向工程项目监理总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一周内所有发生的重大事件。

6)驻施工现场负责人月报。

驻施工现场监理负责人应每月向监理总负责人及业主汇报下列情况;工程施工进度状况(与合同规定的进度作比较);工程款支付情况;工程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工程质量情况与问题;工程进展中主要困难与问题,如施工中的重大差错,重大索贴事件,材料、设备供货困难,组织、协调方面的困难,异常的天气情况等。

7)驻施工现场监理负责人对施工单位的指示。

主要内容:

正式函件(用于极重大的指示);日常指示,如在每日的工地协调会中发出的指示;在施工现场发出的指示等。

8)驻施工现场监理负责人给施工单位的补充图纸。

9)工程质量记录。

主要包括试验结果记录及样本记录等。

(4)收集工地会议信息

工地会议是监理工作的一种重要方法,会议中包含着大量的监理信息,这就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重视工地会议,并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议制度,以便于会议信息的收集。

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名称、主持人、参加人、举行会议的时间、会议地点等,每次工地会议都应有专人记录,会议后应有正式会议纪要等。

工程竣工阶段的信息收信

工程竣工并按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时,需要大量的对竣工验收有关的各种资料信息。

这些信息一部分是整个施工过程中,长期积累形成的;一部分是在竣工验收期间,根据积累的资料整理分析而形成的,完整的竣工资料应由承包商编制,经监理和有关方面审查后,移交业主并通过业主移交管理运行单位。

监理信息的加工整理和储存

监理工程师除应注意各种原始资料的收信外,还要对收信来的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当时收集到的信息所作的决定或决定有如下几个方面:

(1)依据进度控制信息,对施工进度状况的意见和指示。

监理工程师每周、每月、每季度都要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对比并做出综合评价,包括当月整个工程各方面实际完成量,实际完成数量与合同规定的计划数量之间的比较。

如果某一部分拖后,应分析其原因、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何解决的意见。

(2)依据质量控制信息,对工程质量情况的意见和指示。

监理工程师应当系统地将当月施工中的各种质量情况,包括现场检查监理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施工中出现的重大事故,对各种情况、问题、事故的处理情况,除在月报、季报中进行阶段性的归纳和评价外,如有必要可进行专门的质量定期情况报告。

(3)依据投资控制信息,对工程结算情况的意见和指示。

工程价款结算一般按月进行,要结合投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作一些短期预测,以便对业主在组织资金方面提出咨询意见。

(4)依据合同管理信息,对索赔的处理意见。

在工程施工中,由于业主方的原因或客观条件使承包方遭受损失,承包方提出索赔要求;或承包方由于违约使工程遭受损失,业主方提出索赔要求。

监理工程师可对索赔提出处理意见。

信息的储存是将信息保留起来以备将来应用。

对有价值的原始资料、数据及经过加工整理的信息,要长期积累以备查阅。

信息储存的设备主要有三种,纸、胶卷和计算机存储器。

监理信息的检索和传递

无论是存入档案库还是存入计算机存储器的信息、资料,为了查找的方便,在入库前都要拟定一套科学的查找方法和手段,作好编目分类工作。

8、组织协调

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

组织协调与工程各方及有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沟通信息及有关工程情况,保证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工程项目建设。

组织协调的工作方法

(1)建立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协调发展单位、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协调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办法,并遵照执行。

(2)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议,重大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内容应形成书面的会议纪要。

会后,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监督纪要内容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及在下次会议中进行通报;

(3)协调处理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按合同条款的要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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