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2091213 上传时间:2023-04-17 格式:DOCX 页数:28 大小:28.7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8页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8页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8页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8页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ocx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docx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天气变化框架合约

本合约各缔约方,

 

认可地球天气的变化及其不利影响是人类共同关怀的。

 

感觉忧愁的是,人类活动已大幅增添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这种增添增强了自然温室效应,均匀而言将惹起地球表面和大气进一步增温,并可能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产生不利影响。

 

注意到历史上和当前全世界温室气体排放的最大多数源自觉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人均排放仍相对较低;发展中国家在全世界排放中所占的分额将会增添,以满足其社会和发展需要。

 

意识到陆地和海洋生态系统中温室气体汇和库的作用和重要性。

 

注意到在天气变化展望中,特别是在其时间、幅度和地区格局方面,有好多不确立性。

 

认可天气变化的全世界性要求所有国家依据其共同但有区其余责任和各自的能力及其社会和经济条件尽可能展开最广泛的合作,并参加有效和合适的国际对付行动。

 

回顾1972年6月16日于斯德哥尔摩经过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的相关规定,

 

又回顾各国依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拥有主权权益按自己的环境和发展政策开发自己的资源,也有责任保证在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活动不对其余国家的环境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处区的环境造成伤害。

 

重申在对付天气变化的国际合作中的国家主权原则。

 

认识到各国应当拟定有效的立法;各种环境方面的标准、管理目标和优先序次应当反响其所合用的环境和发展方面状况;并且有些国家所实行的标准对其余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可能是不合适的,并可能会使之肩负不该有的经济和社会代价。

 

回顾联合国大会关于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的

1989年12月22日第44/228号决议的

规定,以及关于为人类今世和后代保护全世界天气的

1988年12月6日的第43/53号、

1989

年12月22日第44/207号、1990年12月21日第45/212号和1991年12月19

日第

26/169号决议。

 

又回顾联合国大会关于海平面上涨对岛屿和沿海地区特别是低洼沿海地区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的1989年12月22日第44/206号决议各项规定,以及联合国大会关于防治沙漠化行动计划实行状况的1989年12月19日第44/172号决议的相关规定。

 

并回顾1985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合约》和

1990年6月29日调整和修正的

1987年

《关于耗费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注意到1990年11月7日经过的第二次世界天气大会部长宣言。

 

意识到好多国家就天气变化所进行的有价值的解析工作,以及世界气象组织、联合国环境署和联合国系统的其余机关、组织和机构及其余国际和政府间机构对交换科学研究成就和协调研究工作所作的重要贡献。

 

认识到认识和对付天气变化所需的步骤只有基于相关的科学、技术和经济方面的考虑,并依据这些领域的新发现不停加以重新议论,才能在环境、社会和经济方面最为有效。

 

认识到对付天气变化的各种行动自己在经济上就能够是合理的,并且还可以有助于解决其余环境问题。

 

又认识到发达国家有必需依据明确的优先序次,马上灵巧地采纳行动,以作为形成考虑到所有温室气体并合适考虑它们对增强温室效应的相对作用的全世界、国家和可能议定的地区性综合对付战略的第一步。

 

并认识到地势低洼国家和其余小岛屿国家、拥有低洼沿海地区、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易受水灾、旱宵和沙漠化影响地区的国家以及拥有纤弱的山区生态系统的发展中国家特别简单遇到天气变化的不利影响。

 

认识到其经济特别依赖于矿物燃料的生产、使用和出口的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因为为了限制温室气体排放而采纳的行动所面对的特别困难。

 

申明应当以兼备兼备的方式把对付天气变化的行动与社会和经济发展协调起来,省得后者遇到不利影响,同时充足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实现连续经济增添和除掉贫穷的正当的优先需要。

 

认识到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需要获取实现可连续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发展中国家为了迈向这一目标,其能源耗费将需要增添,固然考虑到有可能包含经过在拥有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条件下应用新技术来提升能源效率和一般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信心为今世和后代保护天气系统。

 

兹协议以下:

 

第1条定义

 

为本合约的目的:

 

1.“天气变化的不利影响”指天气变化所造成的自然环境或生物区系的变化,这些变化对自然和管理下的生态系统的构成、复原力或生产力、或对社会经济系统的运作、或对人类的健康和福利产生重要的有害影响。

2.“天气变化”指除在近似期间内所观察的天气的自然变异以外,因为直接或间接的人类活动改变了地球大气的构成而造成的天气变化。

 

3.“天气系统”指大气圈、水圈、生物圈和地圈的整体及其互相作用。

4.“排放”指温室气体和/或其前体在一个特定地区和期间内向大气的开释。

5.“温室气体”指大气中那些汲取和重新放出红外幅射的自然的和人为的气态成份。

6.“地区经济一体化组织”指一个特定地区的主权国家构成的组织,有权办理本合约或其议定书所规定的事项,并经按其内部程序获取正式受权签订、赞同、接受、赞同或加入相关文书。

7.“库”指天气系统内储存温室气体或其前体的一个或多个构成部分。

8.“汇”指从大气中除掉温室气体、气溶胶或温室气体前体的任何过程、活动或系统。

9.“源”指向大气排放温室气体、气溶胶或温室气体前体的任何过程或活动。

第2条目标

 

本合约以及缔约方会议可能经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最后目标是:

依据本合约的各项相关规定,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固在防范天气系统遇到危险的人为搅乱的水平上。

这一水平应在足以使生态系统能够自然地适应天气变化、保证粮食生产免受威迫并使经济发展能够可连续地进行的时间范围内实现。

 

第3条原则

 

各缔约方在为实现本合约的目标和执行其各项规定而采纳行动时,除其余外,应以以下作为指导:

 

1.各缔约方应当在公正的基础上,并依据他们共同但有区其余责任和各自的能力,为人类今世和后代的利益保护天气系统。

所以,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当当先对付天气变化及其不利影响。

2.应当充足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特别是特别易受天气变化不利影响的那些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详细需要和特别状况,也应当充足考虑到那些按本合约一定肩负不行比率或不正常的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详细需要和特别状况。

3.各缔约方应当采纳预防措施,展望、防范或尽量减少惹起天气变化的原由,并缓解其不利影响。

当存在造成严重或不行逆转的伤害的威迫时,不该当以科学上没有完整的确定性为原由推延采纳这种措施,同时考虑到对付天气变化的政策和措施应当讲究成本效益,保证以尽可能最低的花费获取全世界效益。

为此,

这种政策和措施应当考虑到不一样的社会经济状况,并且应当拥有全面性,包含所有相关的温室气体源、汇和库及适应措施,并涵盖所有经济部门。

对付天气变化的努力可由相关的缔约方合作进行。

4.各缔约方有权并且应当促进可连续的发展。

保护天气系统免遭人为变化的政策的措施应当合适每个缔约方的详细状况,并应当联合到国家的发展计划中去,同时考虑到经济发展关于采纳措施对付天气变化是至关重要的。

5.各缔约方应当合作促进有益的和开放的国际经济系统,这种系统将促成所有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可连续经济增添和发展,从而使它们有能力更好地对付天气变化的问题。

为对付天气变化而采纳的措施,包含一方面措施,

 

不该当作为国际贸易上的任意或无理的岐视手段也许隐蔽的限制。

 

第4条承诺

 

1、所有缔约方,考虑到他们共同但有区其余责任,以及各自详细的国家和地区发展优先序次、目标和状况,应:

 

(a)用待由缔约方会议议定的可比方法编制、按期更新、宣告关依照第12条向缔约方会议供应关于《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各种源的人为排放和各种汇的除掉的国家清单;

(b)制定、执行、宣告和常常地更新国家的以及在合适状况下地区的计划,此中包含从《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源的人为排放和汇的除掉来着手减缓天气变化的措施,以及便利充足地适应天气变化的措施;

(c)在所有相关部门,包含能源、运输、工业、农业、林业和废物管理部门,促进和合作发展、应用和流传(包含转让)各种用来控制、减少

或防范《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的技术、做法和过程;

(d)促进可连续地管理,并促进和合作酌情保护和增强《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所有温室气体的汇和库、包含生物质、丛林和海洋以及其余陆地、沿海和海洋生态系统;

(e)合作为适应天气变化的影响做好的准备;拟定和详细拟定关于沿海地区的管理、水资源和农业以及关于遇到旱灾和沙漠化及洪水影响的地区特别是非洲的这种地区的保护和恢复的合适的综合性计划;

(f)在它们相关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政策及行动中,在可行的范围内将

天气变化考虑进去,并采纳由本国拟定的和确立的合适方法,比方进行影响评估,以期尽量减少它们为了减缓或适应天气变化而行的项目或采纳的措施对经济、公共健康和环境质量产生的不利影响;

(g)促进和合作进行关于天气系统的科学、技术、工艺、社会经济和其余研究、系统观察及开发数据档案,目的是增进对天气变化的因由、影响、规模和发生时间以及各种对付战略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结果的认识,和减少或除掉在这些方面尚存的不确立性;

(h)促进和合作进行关于天气系统平和候变化以及关于各种对付战略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结果的科学、技术、工艺、社会经济和法律方面的相关信息的充足、公开的迅速的交流;

(i)促进和合作进行与天气变化相关的教育、培训和提升公众意识的工作,并鼓舞人们对这个过程最广泛参加,包含鼓舞各种非政府组织的参加;

(j)依照第12条向缔约国会议供应相关执行的信息。

 

2、附件1所列的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其余缔约方详细承诺以下所规定:

 

(a)每一个此类缔约方应拟定国家政策和采纳相应的措施,经过限制其

人为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保护和增强其温室气体库和汇,减缓天气变化。

这些政策和措施将表示,发达国家是在带头依循本合约的目标,改变人为排放的长久趋向,同时认识到本10年终使二氧化碳和《蒙特利尔议定

书》未予管制的其余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回复到较早的水平,将会有助

于这种改变,并考虑到这些缔约方的起点和做法、经济结构和资源基础方面的差异、保持强有力和可连续经济增添的需要、能够采纳的技术以及其余个别状况,又考虑到每个此类缔约方都有必需为了实现该目标而作的全世界努力作出公正和合适的贡献。

这些缔约方可与其余缔约方共同执行这些政策和措施,也能够协助其余缔约方为实现本合约的目标特别是本项的目标作出贡献;

(b)为了推进朝这一目标获得进展,每一个此类缔约方应依照第12条,在本合约对其奏效后6个月内,并在以后按期地就其上述(a)项所述的政策和措施,以及就其由此展望在(a)项所述期间内《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其余温室气体和汇的除掉,提出详细信息,目的在个别地或

共同地使二氧化碳和《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于管制的其余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回复到1990年的水平。

依照第7条,这些信息将由缔约方会议在其第1届会议上以及在以后按期地加以审评;

(c)为了上述(b)项的目的而计算各种温室气体源的排放和汇的除掉时,应当参照可能的最正确科学知识,包含关于各种汇的有效容量和每一种温室气体在惹起天气变化方面的作用和知识。

缔约方会应在其第1届会议上考虑和议定进行这些计算的方法,并在以后常常地加以审评;

(d)缔约方会议应在其第1届会议上审评上述(a)项和(b)能否充足。

进行审评时应参照能够获取的关于天气变化及其影响的最正确科学信息和

评估,以及相关的工艺、社会和经济信息。

在审评的基础上,缔约方会

议应采纳合适的行动,此中能够包含经过对上述(a)项和(b)项承诺的修正。

缔约方会议第1届会议还应就上述(a)项所述共同执行的标准作出决定。

对(a)项和(b)项的第2次审评应不迟于1998年12月31日进行,以后按由缔约方会议确立的按期间隔进行,直至本合约

的目标达到为止;

(e)每一个此类缔约方应:

(1)酌情同其余此类缔约方协调为了实现本合约的目标而开发的相关经济和行政手段;和

(2)确立并按期审评其自己有哪些政策和做法鼓舞了以致《蒙特利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的人为排放水平因此更高的活动。

(f)缔约方会议应至迟在1998年12月31日以前审评能够获取的信息,以便经相关缔约方赞同,作出合适修正附件1和2内名单的决定。

(g)不在附件1之列的任何缔约方,能够在其赞同、接受、赞同或加入

 

的文书中,或在以后任何时间,通知保留人其有意接受上述(a)项和(b)

项的拘束。

保留人应将任何此类通知通知其余签订方和缔约方。

 

3、附件2所列的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其余发达缔约方应供应新的和额外的资本,以支付经议定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为执行第12条第1款规定的义务而导致的所有花费。

它们还应供应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所需要的资本,包含用于技术转让的资本,以支付经议定的为执行本条第1款所述并经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同第11条所述那个或那些国际实体依该条议定的措施的所有增添花费。

这些承诺的执行应试虑到资本流量应充足和能够展望的必需性,以及发达国家缔约方间合适分摊负担的重要性。

 

4、附件2所列的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其余发达缔约方还应帮助特别易受天气变化不利影响的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支付适应这些不利影响的花费。

 

5、附件2所列的发达国家缔约方和其余发达国家缔约方应采纳一的确际可行的步骤,酌情促进、便利和资助向其余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转让或使他们有机遇获取无害环境的技术和专有技术,以使他们能够执行本合约的各项规定。

在此过程中,发达国家缔约方应支持开发和增强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自生能力和技术。

有能力这样做的其余缔约方和组织也可协助便利这种技术的转让。

 

6、关于附件1所列正在朝市场经济过渡的缔约方,在执行其在上述第2款下的承诺时,包含在《蒙特利尔议定书》未予管制的温室气体人为排放的可资参照的历史水平方面,应由缔约方会议赞同它们在必定程度的灵巧性,以增强这些缔约方对付天气变化的能力。

 

7、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能在多大程度上有效执行其在本合约下的承诺,将取决于发达国家缔约方对其在本合约下所肩负的相关资本和技术转让的承诺的有效执行,并将充足考虑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及除掉贫穷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首要和压倒全部的优先事项。

 

8、在执行本条各项承诺时,各缔约方应充足考虑依照本合约需要采纳哪些行动,包含与供应资本、保险和技术转让相关的行动,以满足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因为天气变化的不利影响和/或执行对付措施所造成的影响,特别是对以下各种国家的影响,而产生的详细需要和关注:

 

(a)小岛屿国家;

(b)有低洼沿海地区的国家;

(c)在干旱和半干旱地区、丛林地区和简单发生丛林退化的地区的国家;

(d)有易遭自然灾祸地区的国家;

(e)有简单发生旱灾和沙漠化的地区的国家;

(f)有城市大气严重污染的地区的国家;

(g)有纤弱生态系统包含山区生态系统的国家;

(h)其经济高度依赖于矿物燃料和相关的能源密集产品的生产、加工和

 

出口所带来的收,和/或高度依赖于这种燃料和产品的花费的国家;和

(i)内地国和过境国。

 

其余,缔约方会议可酌情就本款采纳行动。

 

9、各缔约方在采纳相关供应资本和技术转让的行动时,应充足考虑到最不发达国家的详细需要和特别状况。

 

10、各缔约方应依照第10条,在执行本合约各项承诺时,考虑到其经济简单遇到执行对付天气变化的措施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之害的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的状况。

这特别合用于其经济高度依赖于矿物燃料和相关的能源密集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出口所带来的收入,和/或高度依赖于这种燃料和产品的花费,和/或高度依赖于矿物燃料的使用,而改用其余燃料又特别困难的那些缔约方。

 

第5条研究和系统观察

 

在执行第4条第1款(g)项下的承诺时,各缔约方应:

 

(a)支持并酌性进一步制定旨在确立、进行、评估和资助研究、数据采集和系统观察的国际和政府间计划和站网或组织,同时考虑到有必需尽量减少工作重复;

(b)支持旨在增强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系统观察及国家科学和技术研究能力的国际和政府间努力,并促进获取和交换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处区获得的数据及其解析;和

(c)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别关注和需要,并展开合作提升他们参加上述(a)项和(b)项中所述努力的自生能力。

 

第6条教育、培训和公众意识

 

在执行第4条第1款(i)项下的承诺时,各缔约方应:

 

(a)在国家一级并酌情在次地区和地区一级,依据国家法律和规定,并在各自的能力范围内,促进和便利;

 

(1)拟定和实行相关天气变化及其影响的教育及提升公众意识的计划;

(2)公众获取相关天气变化及其影响的信息;

(3)公众参加对付天气变化及其影响和拟定合适的对策;和

(4)培训科学、技术和管理人员。

 

(b)在国际一级,酌情利用现有的机构,在以下领域进行合作并促进;

 

(1)编写和交换相关天气变化及其影响的教育及提升公众意识的资料;和

 

(2)拟定和实行教育和培训计划,包含增强国内机构和交流或借调人员来特别是为发展中培训这方面的专家。

 

第7条缔约方会议

 

1、兹成立缔约方会议。

 

2、缔约方会议作为本合约的最高机构,应按期审评本合约和缔约方会议可能经过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书的执行状况,并应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为促进本合约的有效执行所必需的决定。

为此目的,缔约方会议应:

 

(a)依据本合约的目标,在执行本合约过程中获得的经验和科学与技术知识的发展,按期审评本合约规定的缔约方义务和机构安排;

(b)促进和便利就各缔约方为对付天气变化及其影响而采纳的措施进行信息交流,同时考虑到各缔约方不一样的状况、责任和能力以及各自在本合约下的承诺;

(c)应两个或更多的缔约方的要求,便利将这些缔约方为对付天气变化及其影响而采纳的措施加以协调,同时考虑到各缔约方不一样的状况、责任和能力以及各自在本合约下的承诺;

(d)依照本合约的目标和规定,促进和指导发展和按期改进由缔约方会议议定的,除其余外,用来编制各种温室气体源的排放和各种汇的除掉的清单,和评估为限制这些气体的排放及增进其除掉而采纳的各种措施的有效性的可比方法;

(e)依据依本合约规定所获取的所有信息,评估各缔约方执行合约的状况和依照合约所采纳措施的整体影响,特别是环境、经济和社会影响及其累计影响,以及当前在实现本合约的目标方面获得的进展;

(f)审议并经过关于本合约执行状况的按期报告,并保证予以发布;

(g)到任何事项作出为执行本合约所必需的建议;

(h)依照第4条第3、第4和第5款及第11条,想法动员资本;

(i)成立其以为执行合约所必需的隶属机构;

(j)审评其隶属机构提出的报告,并向他们供应指导;

(k)以协商一至方式议定并经过缔约方会讲和任何隶属机构的议事规则和财务规则;

(l)酌情追乞降利用各主管国际组织和政府间及非政府机构供应的服务、合作和信息;和

(m)执行实现本合约目标所需的其余职能以及依本合约所给予的所有其余职能。

 

3、缔约方会议应在其第1届会议上经过其自己的议事规则以及本合约所成立的隶属机构的议事规则,此中应包含关于本合约所述各种决议程序未予规定的事项的决议程

 

序。

这种程序可包含经过详细决定所需的特定多数。

 

4、缔约方会议第1届会议应由第21条所述暂时秘书处招集,并应不迟于本合约奏效日期后1年举行。

以后,除缔约方会议还有决定外,缔约方会议的常会应年年举行。

 

5、缔约方会议特别会议应在缔约方会议以为必需的其余时间举行,或应任何缔约方的书面要求而举行,但须在秘书处将该要求转达给各缔约方后6个月内获取最少1/3缔约方的支持。

 

6、联合国及其特地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以及他们的非本合约缔约方的会员国或观察,均可作为观察员列席缔约方会议的各届会议。

任安在本合约所涉事项上具备资格的集体或机构,不论其为国家或国际的、政府或非政府的,经通知秘书处其愿意作为观察员列席缔约方会议的某届会议,均能够予以采纳,除非列席缔约方最少1/3反对。

观察员的采纳和参加应依照缔约方会议经过的议事规则。

 

第8条秘书处

 

1、兹成立秘书处

 

2、秘书处的职能应为:

 

(a)安排缔约方会议及依本合约成立的隶属机构的各届会议,并向他们供应所需的服务;

(b)汇编和传达向其提交的报告;

(c)便利应要求时协助各缔约方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汇编和转递本合约规定所需的信息;

(d)编制关于其活动的报告,并提交给缔约方会议;

(e)保证与其余相关国际机构的秘书处的必需协调;

(f)在缔约方会议的全面指导下订立为有效执行其职能而可能的行政和合同安排;和

(g)执行本合约及其任何议定书所规定的其余秘书处职能和缔约方会议可能决定的其余职能;

 

3、缔约方会议应在其第1届会议上指定一个常设秘书处,并为其执行职能作出安排。

 

第9条隶属科技咨询机构

 

1、兹成立隶属科学和技术咨询机构,就与公众相关的科学和技术事项,向缔约方会议并酌情向缔约方会议的其余隶属机构及时供应信息和咨询。

该机构应开放供所有缔约方参加,并应拥有多学科性。

该机构应由在相关特地领域胜任的政府代表构成。

该机构应按期就其工作的全部方面向缔约方会议报告。

 

2、在缔约方会议指导下和当先依赖现有主管国际机构,该机构应:

 

(a)就相关天气变化及其影响的最新科学知识提出评估;

(b)就执行合约所采纳措施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估;

(c)确立创新、有效率的和最新的技术与专有技术,并就促进这种技术的发展和/或转让的门路与方法供应咨询;

(d)就相关天气变化的科学计划和研究与发展的国际合作,以及就支持发展中国家成立自生能力的门路与方法供应咨询;和

(e)回复缔约方会议及其隶属机构可能向其提出的科学、技术和方法问

题。

 

3、该机构的职能和职权范围可由缔约方会议进一步拟定。

 

第10条隶属执行机构

 

1、兹成立隶属执行机构,以协助缔约方会议评估和审评本合约的有效执行。

该机构应开放供所有缔约方参加,并由为天气变化问题专家的政府代表构成。

该机构应按期就其工作的全部方面向缔约方会议报告。

 

2、在缔约方会议的指导下,该机构应:

 

(a)考虑依第12条第1款供应的信息,参照相关天气变化的最新科学评估,对各缔约方所采纳步骤的整体合计影响作出评估;

(b)考虑依第12条第2款供应的信息,以协助缔约方会议进行第4条第2款(d)项所要求的审评;和

(c)酌情协助缔约方会议拟定和执行其决定。

 

第11条资本系统

 

1、兹确立一个在赠予或转让基础上供应资本、包含用于技术转让的资本的系统。

该系统应在缔约方会议的指导下执行职能并向其负责,并应由缔约方会议定定该系统与本合约相关的政策、计划优先序次和资格标准。

该系统的经营应拜托一个或多个现有的国际实体负责。

 

2、该奖金系统应在一个透明的管理制度下公正和匀衡地代表所有缔约方。

 

3、缔约方会讲和受托管奖金系统的那个或那些实体应议定实行上述各款的安排,此中应包含:

 

(a)保证所资助的对付天气变化的项目符合缔约方会议所拟定的政策、计划优先序次和资格标准的方法;

(b)依据这些政策、计划优先序次和资格标准重新考虑某项供资决定的

 

方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城乡园林规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