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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

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试行)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作用,保障学生会的健康发展,增强学生会成员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的信念,和全院“爱我工商、兴我工商”的集体主义观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成员应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严守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优秀。

第三条学生会的主要任务是:

围绕学院学生工作建设具有工商(职业)学院特色的校园文化,为同学们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环境。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是具有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承认本会章程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参与讨论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

2、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3、通过学生提案等方式对学院与学生相关的各项工作向本会提出建议、意见以及要求将其转达学院的权利。

4、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5、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被处分期间不享受此项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荣誉。

第三章学生会组织机构

第七条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成立学生总会,总会下设秘书处、监察组、特勤队、高职分会和学历分会。

1、学生总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三人,秘书处干事若干;总监察长一人,副检察长三人,监察组干事若干;特勤队队长一人,副队长三人。

2、各分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按分会实际情况而定);秘书处干事若干。

3、各系会下设秘书处、纪律部、生活部、宣传部、学习部、文体部和外联部一处六部。

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2名(按各系情况而定);各部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按各系情况而定);各部干事若干。

4、学生会所属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学生会所属机构的另行设置须经主席团决议之后,主席批准方可设立。

5、学生会全体成员由主席团负责领导。

第八条学生会各部门职能

一、总会各部职能:

1、秘书处的职能:

协助总会主席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学生会的文件起草及各分会上交材料归档;做好学生会大型活动的安排与协调,活动会场的布置及后勤工作;协调各部之间的分工合作,日常监督及管理、大型活动的策划和办公室内部日常工作的管理等;负责学生会财务管理及财务支出情况统计使用报告。

定期对主席团的总结做好初稿起草工作。

2、监察组的职能:

严格进行纪律、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监督学生会内的纪律检查;维护学院大型活动的入场秩序及会场秩序;对学生不文明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公寓、餐厅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秘书处下设秘书组、权益部、网络信息部、编辑部和礼仪队。

(1)秘书组的职能:

负责起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汇报,贯彻上级下达的各类文件、精神、各项事宜以及通知;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协助主席健全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对各部的监督;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

(2)权益部的职能:

为切实保障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而专门成立的新部门,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方针,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和“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实事求是为同学”的基本原则,以开拓创新的工作方式,立身于广大同学的无限空间中,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学院的领导反馈同学们的意见和心声,并通过权益热线、权益信箱等形式,切实发挥好学院与学生的桥梁纽带作用,从根本上解决同学们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难题。

(3)网络信息部的职能:

主要负责院学生会网页的设计制作、维护、更新和完善工作,并对院学生会所举行的重大活动进行网上跟踪宣传报道。

构架网上交流、网上互动的信息平台,增强大家的学习、交流与合作,起到向学生会内部以及全校范围内进行技术咨询、服务、交流、普及网络知识等作用。

(4)编辑部:

建立前瞻的教育、管理、知识平台,充分发挥报刊的独特优势,推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为学院建设发展服务,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

不断探索办报的方法和途径,提高水平和质量,努力做到思想性、指导性、资料性和可读性的统一。

(5)礼仪队的职能:

主要在各种重要会议、大型活动中引导嘉宾、颁奖、担任校内导游等。

所有的队员进入部门后都会接受个人形体及礼仪文化知识方面的培训,旨在展示当代学子风采,普及礼仪知识,为所有在校生提供一个了解各地礼仪风俗及相互交流的平台。

二、分会部门职能:

分会秘书处的职能:

主要是起上传下达的作用,在总会的指导下领导各系学生会,做好学生会活动的安排,协调各系学生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各系的日常监督及管理,定期向院学生会秘书处递交总结与各系的报告。

三、各系各部门职能:

1、秘书处:

负责系学生会的文件制作、管理和各部门会议记录的收集与整理;负责系学生会财物的管理;掌握本系学生会的活动动向和资料;负责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2、纪律部:

每周定期到各班查早、晚自习和上课情况,督促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积极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及时收集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好的建议上报主席团;在举办活动时,负责维持会场秩序;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抓好本系学生组织纪律管理,开展各班的纪律评比工作。

3、生活部:

检查教室、宿舍卫生并做好检查记录,美化同学生活环境;收集并反映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卫生宣传;组织后勤工作;与各部门保持联系,使工作有序进行。

4、宣传部:

通过我院学生会网站、广播、院报等渠道及时、准确的报道学生会开展的各种活动,促进内外交流,增强宣传力度;深入师生,多渠道获取新闻资料,宣传系内的先进、感人事迹;组织调动学生在各宣传媒体上进行投稿;负责每次的版报制作、摆放及管理;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5、学习部:

举办具有本系专业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关注专业发展动态,反馈前沿信息;负责搜集英语、计算机过级率和考试及格率等情况;收集和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系教学领导反映;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6、文体部:

引导和组织全院同学的文体类活动,要求该部成员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文艺专长或体育特长。

主办系里的大型文体活动,承办全院性质的大型特色活动;举办各类文体讲座、专题讲座,搞好文体普及工作,倡导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的文艺理论水平和欣赏水平,陶冶情操,丰富同学们的第二课堂。

7、外联部:

以销售的形式宣传某单位,企业的产品,利用赞助商提供的赞助金举办活动,宣传其产品。

这些活动不仅弥补了活动经费的不足,使活动顺利展开,而且扩大学院在校内外的影响,树立了良好形象,在举办活动的同时使同学们得到了利惠,也加强了学院同外校,社会各方面的交流。

本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生会的外事活动。

(2)加强与兄弟系学生会的联系和合作。

(3)负责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礼仪接待工作。

(4)为同学们提供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机会及为学生会争取经费支持。

第九条学生会各成员职能

一、总会成员:

1、主席:

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者,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制定本学年的工作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活动。

指导分会开展工作,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的活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负责召集和主持主席团会议、代表学生会参加各种组织举行的会议和活动;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对生活、文体、学习和其他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负责院学生会对外的公关事务,提高我院学生会在同类院校中的威望和地位;履行代表权、决策权;积极配合学院开展工作。

2、副主席:

负责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情况;监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遵守情况,对违纪成员做出及时处理;完成分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协调;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3、秘书长:

负责指导学生会的日常管理。

协助主席团制定工作计划,起草年度总结;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向主席团反映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成员的表现情况,向各部门传达有关工作精神等;参加学生会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负责对学生会的有关文书、文件起草后的具体审核,提出建立和健全学生会各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对学生会活动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审阅学生会各部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迅速及时地将学生会的活动近况上报主席团。

4、副秘书长:

管理学生会的各种文件、文书、学生干部档案、财务及有关物品;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和有关院校联系;安排学生会正常值班;做好各部门的后勤保障工作。

5、各部部长、副部长:

负责本部干事在主席团的指导下认真负责、大胆、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坚决服从主席团的安排,并对本部干事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负责,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不断提高和加强自身的能力及政治修养。

二、各分会成员:

1、主席、副主席:

管理、监督各系会是否工作到位;传达会议精神,加强对各系会的领导;做好总会和分会的联系、沟通工作;负责做好学生会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2、秘书长:

协助领导掌握全面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和反馈有关信息;监督各系会的工作;做好各系活动的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主席团例会,研究部署学生会工作。

三、各系学生会成员:

1、主席:

决策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和活动,指导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与各系学生会紧密联系,及时汇报学生会的情况,及时向同学传达上级的指示和安排;及时调整学生会的工作,保证学生会的工作的高质量与高效率;代表系学生会参加各种活动和会议。

2、副主席:

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掌握各班级的情况,意见与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协助改进学生会的工作;主席不在或受主席委托,代替主席行使各项职责。

3、秘书长: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协调学生会内部关系,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负责学生活动活动经费的登记和报帐工作;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考勤;整理各部门上交的计划、总结、档案;主席、副主席不在时,代替主席主持各项日常各部门的职责。

4、副秘书长:

协同秘书长协调学生会内部的工作;不断完善秘书处的各项规定;协助秘书长做好学生会的会务工作、考勤工作;秘书长不在时,代理秘书长完成秘书处的工作。

5、纪律部部长、副部长:

领导纪律部干事做好本系的纪律工作;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纪律和行为习惯的要求,制定本期纪律工作计划;组织对学生教室、宿舍的检查、评比;在学院举办活动时,维持会场秩序。

6、生活部部长、副部长:

带领指导干事每周进行教室、宿舍卫生检查;做好文明宿舍、教室的评比工作;了解和搜集学生在生活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向学院提出建议协助解决;定期召集各班卫生委员开会,及时收集情况、反映意见。

7、宣传部部长、副部长:

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负责处理部内重大事项,指导宣传部内部工作,制定每月工作计划;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力求整个部门精益求精。

8、学习部部长、副部长:

组织开展以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为主体的学习交流、学习竞赛活动;负责各班学生分数的核查统计,做到及时准确;负责各班学习委员的指导工作;对本系学生学习问题,以调查表的形式统计、解决。

9、文体部部长、副部长:

策划、组织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和体育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举办各类文体讲座、专题讲座,搞好文体普及工作,倡导校园文化。

10、外联部部长、副部长:

负责学生会的外事活动;加强与其他院系的联系与合作;充分了解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为其所举办的活动寻求资金资助;扩大本系的影响力。

11、学生会干事:

应认真完成部长分配的任务,并协助其他部门搞好日常工作。

干事可根据活动情况,向部长提出全面的建议。

在活动中体现自己的特点和主动性,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促进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虚心向他人学习。

第四章人员管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每人每年向所在系部学生会缴纳会费拾元整,各系部学生会每年向总会上交30%的会费。

第十一条新选举产生的学生会成员必须由本系秘书处登记注册,将成员信息上交分会秘书处,由分会秘书处上报总会秘书处,备案归档方才有效。

第十二条每位同学自愿加入学生会时,须向所报部门递交书面申请。

部长协同副部长共商后,向秘书处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录用。

第十三条后期加入学生会的同学要在秘书处补齐档案后方可加入。

第十四条所有学生会成员的申请书必须有班主任、系书记(主任)的推荐意见。

第十五条每学期放假时,各部部长召集本部成员进行假期安排,开学后向秘书处汇报工作计划及成员报到情况。

第十六条学生会各部成员退出学生会时,应向本部部长递交辞职申请书,部长应向秘书处递交公函一份,成员在部长批准后,方可退出学生会,同时将工作笔记和工作证交回秘书处。

第十七条各部部长要求退出学生会,须向主席团递交辞职申请,经批准后可推出学生会,同时召集本部成员告知,亦应将部长人选、工作笔记、工作证上交秘书处。

第十八条主席有权任免各部部长及副部长,当各部部长或副部长因工作不力或严重违纪时,主席在征得主席团同意后,可以免去其部长职务。

第五章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学生会实行三级管理机制,下级对上级负责。

第二十条各部部长在开学一周内向秘书处递交新学期工作计划和本月工作计划。

每学期期末总结,每月月底递交本月工作总结,开展各项具体活动须向秘书处递交申请及详细方案经主席团同意方可开展。

第二十一条各部海报、通知、板报等文字性宣传材料须递交秘书处审核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二条秘书处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各部门所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各分会秘书处要定期将各系情况上报总会秘书处

第二十四条学院有关部门需要学生会某一部门配合工作时,该部门须得到主席团的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不予执行。

第二十五条该程序全体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

第六章工作细则

第二十六条为保证学生会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工作质量,特制定如下细则:

1、学生会在成立初召开一次成立大会。

2、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干部例会,各部例会。

3、主席团会议由主席主持,干部例会由秘书处主持,各部例会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秘书处负责记录、检查。

4、各分会纪律部也属于监察组领导,在调用人员时,监察组要与各分会主席(副主席)联系。

第七章学生会请假制度

第二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应统一参加学生会的有关活动或本部门活动,因故不能参加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经批准后方可有效。

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或不到者,一律按无故不到,给予处分。

第二十八条准假权限

1、在集体会议或活动中,部长因故不能参加时。

必须向秘书长递交书面请假报告。

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未经批准而离去者,按无故不到给予处分。

2、本部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时,必须向本部部长履行请假手续。

3、主席或副主席不能参加活动时,须经主席团批准,再把请假报告转交秘书处备案。

第二十九条学生会成员履行请假手续,到期后必须注销。

第三十条此制度自公布即日起实施,全体学生会成员应严格遵守。

第八章学生会奖惩制度

第三十一条学生会成员个人总积分的基准分为100分。

第三十二条受到学院严重警告通报批评或开除学籍等处分的,立即给与开除学生会处分。

第三十三条凡学生会干部、干事被全体学生会大会表扬或主席团表扬者,给与在个人总积分上一次加5分奖励。

受学院表彰的学生会干部、干事,给与在个人总积分上一次加10分的奖励。

第三十四条每学期从全体学生会成员中以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异,工作表现突出,综合能力较强作为年度或五四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评优标准。

第九章学生会成员违纪处分条例

为维护正常的学生会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学生会形象。

提高学生会成员的自我约束力,特制定此条例:

第三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应模范带头遵守校规校纪和学生会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学生会成员不能抽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第三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工作按规定程序履行,未履行工作规定程序而产生不良后果,由部长或当事人承担责任。

同时给与严重警告处分。

第三十八条学生会成员若有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均按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警告或通报批评或开除学生会等处分。

第三十九条学生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若发现学生会各部成员有违纪现象时,可直接向本人劝阻,按规定给与当事人相应的处分,同时向所属部长和秘书长汇报。

第四十条此条例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章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反映和监督学生会财产物资的报关和使用情况。

保护学生会财产物资的完全完整,提高各项财产和资金的使用效果,完善现金的使用和保管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四十一条为加强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的财务工作的管理,保证我会财务正常运转,保障我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四十二条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秘书处协助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管理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的日常财务工作。

第四十三条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财务工作实行统一收支。

第四十四条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各系各项事务的财务支出必须交由主席团并委托各系秘书处统一管理。

第四十五条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所有活动经费和日常支出实行预决算制度,各系在组织活动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预算,同时按照《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规程》的相关规定以提案形式向主席团会议申报,经主席团会议审议批准后,由分管的主席团成员监督执行。

活动结束后必须编制相应的财务决算,报总会主席团审批。

第四十六条各系财务支出办理时应当开具认可的发票。

在报销款项时,须在发票醒目位置注明系、用途,并完成以下程序:

1、由经手人、各部部长、分管该系的主席团成员以及学生会主席签字审批;

2、凭审批后的发票向总会主席换取报账单并详细填写;

3、凭报账单到总会主席处审核、领款;

4、领款之后,报账人需将报账单交予总会主席处统一备案。

第四十七条报账单必须由报账人详细填写报账日期、资金的用途、经手人、以及对应发票的编号。

第四十八条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的账目由主席委托秘书处管理。

秘书处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做好账目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账目分为日常款项和专项活动款项。

秘书处应该根据不同款项认真做好账目编制工作。

同时,账目每月定期交由主席团审查。

第五十条账目编制须由日记账和报账原始资料(发票和报账单)构成,确保所有签字完整、报账单填写完整、发票编号和报账单编号对应。

第五十一条保管人必须建立现金帐目,定期向主席汇报学生会财务状况,不得任意挪用。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未尽事宜由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十三条自公布之日起,山西工商(职业)学院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此条例。

第十一章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使院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学生会各项工作做到有据可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院学生会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秘书处负责档案的记录,归类,整理。

第五十五条档案内容:

1、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档案:

包括各部的工作计划,工作小结及重大活动后的经验总结。

2、院际交流档案:

整理兄弟院校的各类材料、文件,归档备案。

3、学生会人事档案:

学生会招新表,学生会成员名单,由秘书处制作并存档备案。

4、常用表格档案:

工作中使用的各类表格,如考勤表、活动申请表、干事干部评优考核表等。

5、学生会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

6、工作简报和新闻广播稿。

7、学生会活动的照片及其底片。

第五十六条由秘书处统一收集、整理各类材料并存档。

第五十七条档案管理

1、学生会秘书处设立专用的档案柜进行档案管理。

2、各类档案分类放置。

3、每个部门有各自的文件夹,用于放置部门活动的相关档案,如计划、小结、总结等。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章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了规范值班人员的言行举止,使学生会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五十九条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中午12:

00——13:

50,下午15:

40——18:

00(冬季)

中午12:

00——14:

20下午16:

20——18:

30(夏季)

周六、周日早上8:

00——11:

30下午14:

30——18:

00

第六十条值班由秘书处统一安排,个别人员因特殊原因临时调换值班日期,须提前上报秘书处说明原因,递交请假说明,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若无故旷班者扣五分。

第六十一条值班要求

1、值班的学生干部、干事必须准时到岗,并做好值班日志;

2、收发和整理报纸、文件和信件;

3、负责接纳来访、来电;并做好记录,传达上级指示,协助各部门当天工作;

4、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主席或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

5、不得随意带外来人员进出办公室;

6、严格禁止用办公室电话打私人电话,否则将对当事人做严厉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

7、值班人员应打扫办公室卫生勤倒垃圾,保持学生会办公室清洁;

8、办公室禁止吸烟,随地吐痰,垃圾不得随意乱扔,违者扣一分处理;

9、在值班结束前检查公物有无垃圾或遗失,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切断;

10、最后由值班人员完成值班记录并签字。

第六十二条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及打闹,必须保持我院学生会工作系统的良好形象。

第十三章学生会量化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的工作,实现对各分会、系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提高各分会、系会成员的素质和学生会工作效率,促进各分会、系会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各分会、系会必须遵守执行。

第六十三条各分会、系会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各项考核总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

第六十四条每月考核一次,秘书处每月月底将本月考核结果在例会上公布,每学年末进行总结,考核结果由秘书处制表,主席团审核。

该考核将作为学年末“优秀学生会”等评选的重要参考。

第六十五条对该月考核结果有歧义的分会或系会可以在考核成绩公布一周之内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并由主席团调查后给予最后的决定。

第六十六条每周主席团例会,迟到每人每次扣2分,旷会每人每次扣4分,请假应当以假条为准,否则按旷会处分,迟到15分钟亦按旷会处分。

第六十七条各系干部例会,主席迟到扣2分,其他干部迟到每人每次扣1分,旷会每人每次扣3分,请假应当以请假条为准,否则按旷会处分,迟到15分钟亦按旷会处分。

第六十八条总会、分会系会临时会议,迟到每人每次扣1分,旷会每人每次扣2分。

第六十九条三次旷会直接开除。

第七十条各分会、系会主席无故找人代开会议者每人每次扣2分,代开会议人必须是分会或系会主席团成员,若由他人代开扣5分。

第七十一条分派到各系、各分会的任务,若有不到者或到场情况不好的,按情况扣1—5分,提前到者加1分,积极完成任务者按情况加1—3分。

第七十二条各系举办活动,全院型活动每次加4分,系内活动每次加2分。

第七十三条各分会、系会承办总会的活动,举办成功加5分,按活动情况而追加3-5分。

第七十四条各系举办活动未按时交资料,以秘书处制定时限为准,每次扣1分,未经分会,直接交与总会者扣2分。

第七十五条各分会、系会未按时交秘书处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每次扣2分,所交资料不达标者扣0.5分。

第七十六条各系派人到总会、分会办公室帮忙工作者,每人每次加0.5分,上限依情况而定。

第七十七条总会、分会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5分、表现积极者,按情况加1—5分。

第七十八条不积极配合其他系活动者,每次扣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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