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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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总结
主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主动作为,服务大局保障发展成效明显
(一)积极争取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加强与发改等部门的沟通,提前谋划,抓紧落实省重点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批。
在落实用地计划组卷报批方面,密切配合有关乡镇、部门完善组卷资料,加快组卷报批速度。
在此基础上,加大跑市进厅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省控指标和市统筹指标,为我县各项事业建设最大限度提供用地保障。
同时,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严格把关、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编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用地请示文和审理意见书等,做到各批次的报批要件齐全、内容规范、材料真实。
对转征后的建设项目用地能按规定时间做好”两公告一登记一批准”工作,确保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能及时供地和落地,确保我县经济建设的发展。
截至12月31日,我县新增建设项目用地已获得省上用地批文13个批次及3个单独选址项目(兴头水库1043.19亩、西城迎宾大道475.98亩),共计44个项目,用地面积3487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320.36亩,兴头水库淹没区1011亩只征收为国有土地不转为建设用地;已通过网上审批待出批文3个批次6个项目,用地面积270亩;已上报省厅待网上审查3个批次6个项目,用地面积1529.55亩(横五线1225.70亩)。
城南园工业储备用地471.74亩也已上报待审批。
另外,农村村民住宅小区用地获得市政府审批3个批次,用地面积55.53亩,另有3个批次用地面积133.41亩正在市政府审查,等待审批。
(二)严格把好”三项”建设用地的审理、审核关。
为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大产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做到保重点、保开工、保民生,在项目用地报批件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做到报件齐全、行文规范,并建立健全审批台帐,同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对用地审批严格实行内部会审,集体研究。
一年来,全县共审批(转批)三项建设用地53宗,用地面积3038.64亩(含代征道路),其中耕地820.85亩。
其中出让用地31宗(工业19宗,商住12宗),用地总面积1353.65亩;划拨用地20宗,用地面积1646.99亩;使用集体土地2宗,用地面积38亩。
(三)努力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五”和谐征地工作法,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在批次征地过程中做到征地前期程序到位,征地补偿标准合法,建立征地补偿资金专户,并确保安置途径可行,被征地农民能得到妥善安置,生产、生活有所保障。
(四)认真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编报2013年度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在省、部及县政府政务网上公布。
二是认真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制作及用地开工、竣工数据的填报工作。
三是做好省级政务网的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报批网上申报、建设用地供地的在线录入和各项用地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
二、坚守红线,土地节约集约工作扎实有效
(一)加快基本农田划定和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编制进度。
在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基础上,完成数据库整理、基本农田保护图件编制、数据统计汇总等成果。
制定示范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方案,落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布局,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4个专题研究,并建立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
(二)依法依规审查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
一是认真执行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认定制度。
在项目选址阶段,对项目是否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图上核实和现场勘查,禁止非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随意占用基本农田。
二是严格坚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按规划、计划以及集约利用五项定额指标审查建设项目用地,坚决核减超标准用地面积,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和集约利用水平。
截止12月31日,建设用地预审94宗,用地总面积6676.39亩,其中农用地5722.7亩(其中耕地1878.5亩)。
三是依照规定程序编制使用有条件建设区方案。
全年编制41个使用有条件建设区方案,调整面积为801.7亩。
(三)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制,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及时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以及耕地补充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并于今年3月与15个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42.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65万亩。
(四)做好耕地补充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2013年,市政府下达我县1300亩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1600亩任务。
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一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监管力度,验收8个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规模13239.9亩,新增耕地1372.65亩。
二是积极开展旧村复垦工作,经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旧村复垦项目10个,旧村复垦规模623.21亩,村庄复垦新增耕地478.45亩。
同时,做好全县废弃园地调查,查清全县共有废弃园地7123亩。
三、盘活存量,土地收储出让力度明显加强
(一)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力度,全力盘活土地资产。
年初以来,为了解全县土地储备资源,掌控土地市场,做到工作有的放矢,连续十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地块现场办公进行实地踏看,帮助协调有关问题。
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土地储备计划,并报经县政府批准实施。
按照土地储备计划,一是围绕老城区抓好零星存量土地的储备;二是围绕火车站繁华地段、工业园区抓好工业用地的储备;三是围绕重点项目抓好重点地块的储备。
今年以来,共收储国有建设土地8宗,面积268.37亩,其中**县火车站地块5亩、三车佳园GO3地块19.2亩、**中宾馆地块53.64亩、三车G12地块37.26亩、耀华高新精细化有限公司地块32.1亩、火车站站前广场11.02亩、汽车检测线地块53.14亩、水东G2区地块57.01亩。
同时,按照城市建设东扩的要求,对三奎头自然村进行改造,收储三奎头片区建设范围土地约2972.1亩,现三奎头片区城关村、埔头村和通演村已完成收储工作,收储面积城关村8.55亩、埔头村2245.07亩、通演村718.48亩;按照城市建设西连的要求,收储锦云园片区619亩,其中耕地202.69亩。
土地收储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证了城市规划的实施,增加了政府土地收益,促进了城市建设和发展。
(二)超前做好拆迁等土地出让前期工作,确保及时供地。
为努力达到”净地出让”工作目标,避免因交地时间及交地条件不确定而拖欠出让金的情况发生,实现土地交易工作全过程的良性循环。
一方面,强化了与相关项目指挥部的动迁联动合作机制,全力推进居民动迁工作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了土地储备项目地块的前期开发力度,不断细化和量化交地条件和标准,加强与县规划部门和市政基础配套设施各建设单位的协作,努力做到出让地块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与地块的开发建设进度协调一致。
(三)加强土地资金管理,力求防范土地资金风险。
土地收购储备资金需要量较大,为保证收储中心工作正常运行,我们一方面加强与财政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科学合理用好储备资金。
中心建立了以地块为载体的封闭式管理制度,并通过土地抵押,使每一笔借款都落到相应的储备项目。
专款专用,所有贷款资金都用于土地收购储备。
通过多种方式来保障资金正常运转,防范土地储备资金的风险。
截止目前,中心借款余额39500万元,资金运转状况良好。
(四)严格规范做好土地出让工作。
我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务院第39号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范》相关规定和程序出让土地,做到出让底价由市场评估,集体决策,综合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
政府批准同意出让后,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公告制度,宗地招拍挂前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日报、海峡资源报、**电视台进行公告,并将出让结果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
2013年我县通过招拍挂及协议出让用地共24宗,用地面积996.63亩(含代征道路),出让金额84863.8461万元,其中工业用地出让13宗,出让面积781.32亩,出让金额7535万元;商住及商服用地8宗,出让面积213.27亩,出让金额76904.7万元;协议出让住宅用地3宗,用地面积2.04亩,出让金额424.1461万元。
四、多措并举,资源保护利用秩序更加规范
(一)认真做好矿政管理日常工作。
一是根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实施普通建筑用石料采矿权挂牌2宗,收取采矿权价款79.5万元。
二是认真做好采矿证审批管理,共审理采矿证3宗,其中采矿证延续1宗、协查省市办理2宗,县级收取采矿权价款39.63万元,生态保证金63.84万元。
三是扎实做好采矿证年检工作,对37个矿山进行实地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制止并要求限期整改各类违法开采行为4起。
四是抓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2013年度共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275.4万元。
五是做好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与评价。
对全县20家应参加”三率”调查与评价的矿山企业进行实地调查,收集数据并录入国土资源部下发的”三率”调查专用软件,形成纸质和电子资料,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是认真做好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共有7个矿山开展了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并编写了储量动态检测报告,除三鑫公司因特殊原因未参加评审外,其余6个矿山的年度报告均由市局规划所评审通过。
七是加强临时石料场审批管理,由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临时石料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2个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临时石料场的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
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对各临时石料场进行现场勘查,对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临时石料场予以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临时石料场,责成相关责任人按照文件精神进行治理。
共审批临时石料场15个,收缴保证金120万元。
(二)扎实做好地质勘查项目管理。
一是做好现有勘查项目监督管理,我县共有勘查项目51个,目前有效期勘查项目12个,勘查项目中有硐探工程的有5个。
对这些勘查项目,不断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不按设计方案、越界、以采代探违法勘查行为,及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维护良好的勘查秩序。
二是做好新立、延续探矿权材料初审上报。
今年受理新立探矿权2个,延续4个,通过市场挂牌出让探矿权1个。
三是做好勘查项目到期通知,防范无证勘查行为的发生。
四是做好矿产资源压覆材料初审及报送工作。
五是做好矿山储量汇总工作。
(三)多层次开展矿业秩序专项治理整顿。
一是召开全县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对全县范围内非法违法采矿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加强矿山巡查,多次组织工作人员深入重点乡镇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查处越界开采矿山4个,同时协同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采矿证已到期的矿硐进行全面封堵,并建立健全影相资料等档案,严防盗采行为的发生。
二是根据省上关于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有关要求,开展了安全生产整治百日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共组织103人次对57家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并取缔无证非法采矿9起,收缴罚没款5.7万元。
三是全面开展过期采矿权清理工作。
以我县在册矿山数与省厅矿业权网络审批系统数据库和部采矿权统一配号系统数据库中的采矿权数据进行比对,通过比对结果,向29个过期采矿权人下发了《采矿权过期告知书》和《过期采矿权调查表》。
并逐一分析,初定予以保留的采矿权25个,予以注销的采矿权11个,目前我县采矿权清理工作有关资料已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待上级批准后予以公告实施。
(四)强化对矿产品流通领域的管理。
对全县矿产品运销全部实行准运单制度。
一年来,共完成矿产品申报1.55万车,申报总量45.45万吨,其中铅精矿5305吨,锌精矿39565吨。
共开展路面稽查400多人次,其中夜间稽查120多人次,查获无证运销矿产品车辆105车,依法给予立案查处105起,执收罚没款54.05万元,其它收入200.71万元,有效地规范了矿产品流通管理。
(五)保护生态扎实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是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县铅锌产业环境整治的工作要求,聘请江苏华东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县铅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扎实推进我县矿山选矿环境治理。
二是将大排石料场”青山挂白”复绿工程列入省国土厅和财政厅”青山挂白”治理示范工程,下拨治理经费50万元。
三是结合涉铅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对梅仙铅锌矿区的弃碴场、采矿工业场和遗留的采矿历史破坏地等进行坡面整理、植被恢复治理,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和环保、林业、水土保持等相关要求做好拦碴坝、排水沟、沉淀池等工程,同时对退役的采矿井硐口进行全面封堵。
目前涉及到的19家矿山企业除三鑫公司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以外,其余矿山企业已基本按文件要求对弃碴场进行了”青山挂白”治理,对退役采矿井硐口进行封堵,对弃碴场建设拦渣坝、沉淀池、排水系统,基本达到了整治要求。
五、关注民生,地灾防治群防群测全面落实
(一)认真编制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我们在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的基础上,编制了《2013年**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下发实施。
方案对我县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落实措施。
督促各乡镇制定相应的防治方案,并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落实地灾危险点防灾措施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措施,有14个乡镇编制了《群众转移预案》。
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发布气象预警预报,公布了监测人、值班人员的联系电话及报警号码,确保在灾情发生的时候,能做到层层联动,各司其责,行之有效。
(二)重视高陡边坡地质灾害的监测防范。
今年4月以来,我县接连强降雨,从兄弟县市地灾发生情况来看,房前屋后高陡边坡与隐患点一样,是地质灾害高发地段,相对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更具有隐蔽性,受威胁群众的防范意识更差。
因此今年把高陡边坡的地灾防范也作为重点,5月16日我局发出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乡镇将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纳入重点巡查对象,从而建立运转有效的群测群防体系。
(三)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工作。
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危险区内建设用地的地质灾害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评估资质、等级进行严格审查,做好备案工作,今年我局已对35宗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为用地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四)做好地质灾害巡查和值班工作。
我们在汛前对全县15个乡镇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地质灾害摸底检查,对14个新地质灾害点进行了重点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生的灾害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对危及住户的地灾点,要求乡镇政府督促其搬迁避让,避免人员伤亡。
同时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坚持不离岗、不顶岗、不漏岗。
六、依法行政,国土资源执法水平显着提升
(一)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
为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采取多形式加强宣传。
一是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组织法制宣传,围绕不同宣传日的宣传主题,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方案,运用多种宣传形式,联系现实生活中的国土资源法律诉讼活动、典型案例和国土资源法制建设先进典型等,从不同角度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开展富有成效的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活动。
二是抓住集中整治违章搭建、卫片执法检查和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的有利契机,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树立典型,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
(二)深入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打击违法用地行为。
2012年度,我县土地卫片遥感监测图斑达205个,疑似违法用地图斑达154个,为了做好2012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局在年度变更调查时就提前介入,全面研判,提早谋划,与县政府督查科、县监察局多次对有关乡镇进行实地督查,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有关乡镇进行通报,发出13期的督查报告,县政府先后对7个乡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2个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诫勉教育一次,使得整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
在整改工作中,拆除5处违法建筑物,复耕19处违法地块,补办7个农村住宅项目农转用和82个农业设施项目用地手续,补办12个农村住宅供地手续。
最终将违法用地减少至38宗,其中立案查处32宗,立案率达84%,非立案查处6宗已自行恢复植被,履职到位率为100%,整改查处到位率为100%。
没收违法建筑物12.45万平方米,罚款87.68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5处、面积1.42万平方米。
落实32宗违法用地案件所没收的违法建筑物移送财政部门接收工作,落实6宗违法用地案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提出并落实对6宗违法用地案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处分工作。
通过持续的整改,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从最初的32%,下降至7.71%,通过了上级检查验收。
(三)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共组织153人次对重点矿区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制止违法开采行为25次。
全县共发现13个无证非法开采矿点和6个越界开采矿山,13个无证非法开采矿点全部取缔;6个越界开采矿山全部责令退回矿区内开采,封堵越界处,并消除了安全隐患;共对2个非法开采点申请矿产资源破坏鉴定,均涉嫌构成犯罪,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组织人员对中仙乡境内的矿山进行整治,取缔中仙乡境内非法采矿点6个;立案查处6个,罚没款8.51万元。
顺利通过市政府对我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工作的验收。
(四)认真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为建设平安**、维护社会稳定、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大信访查办反馈力度;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密切关注信访动态,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N”调解室作用,密切与群众之间的有效联系,实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目标。
对省、市转办的信访件,坚持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人员逐件到实地调查、调解,并及时将查处情况向上级反馈。
持续开展村级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大排查、大调处”活动。
今年全县排查出涉及需要我局解决的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4件,已解决3件。
经过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今年以来,我县涉及国土资源信访问题明显减少,信访件与去年同期减少25件,减少38%。
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件51件,已办结反馈44件,7件正在办理,切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坚持做好执法动态巡查工作,遏制违法行为。
为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规范了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切实发挥动态巡查的作用。
今年来国土资源监察工作在力保卫片涉及的违法用地全部处理到位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的情况下,全县共动态巡查559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6份,巡查发现并制止违法用地92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0起,查处违法用地面积57.16亩,其中耕地43.01亩,退、收回土地57.16亩,收缴罚款25.62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面积1465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2800.43平方米。
巡查发现无证开采13起,取缔无证开采点13个,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5起,收缴罚没款8.51万元。
通过巡查、制止、查处工作,有效的打击了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执法中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七、克难攻坚,新城拆迁开发建设稳步推进。
(一)稳妥有序推进三奎新城开发建设。
按照”理念超前、站位高远、生态自然”的理念,围绕”两心、两轴、三片区”的空间布局,稳妥有序推进三奎新城开发建设。
一是抓好规划提升,借鉴各地新城建设的成功做法,坚持保护性开发原则,充分尊重和利用原有地形形貌,在已完成三奎头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由原设计单位对原有规划进行优化提升,把三奎头组团规划为生态自然、宜业宜居的山水新城。
二是抓好企业征迁。
征迁工作是新城开发的前期基础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了征迁范围内的民房拆除工作,涉及的28家企业(其中无产权的14家),已完成企业资产评估14家,征迁协议签订3家。
三是抓好项目建设,对三奎头组团开发建设时序进行科学、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城市新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开发工作。
争取年底前启动安置区基础工程建设,确保2014年5月供地自建,2014年底完成80%的拆迁居民安置回迁工作。
同时加快清和大道、河滨景观大道、河滨景观公园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奎新城商住房开发建设,实现在短期内形成集聚效应,确保”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大见成效,五年基本形成”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水东新城建设安置户回迁安置按时完成。
目前水东一、二、三期的项目已基本完成,进入各项目工程结算阶段。
水东片区自建房共计52幢,148户,306个单元。
目前除7户自建房未封顶外,大部分已经完成封顶。
(三)锦云园片区开发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锦云园片区开发建设涉及土地面积约619亩,建筑面积约5427平方米。
涉及个人房屋户数40户。
目前正处于土地征收阶段,部分拆迁户已陆陆续续自行拆除,新区征占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八、夯实基础,国土资源整体功能得到加强
(一)抓好基础测绘专项规划的实施,提升基础测绘保障能力。
一是完成中心区域及农村区域大比例尺数字地形图的测制与更新,深入各乡镇调查落实新农村建设基础测绘情况,配合县住建局布置今年新农村建设规划项目,为我县争取新农村建设规划13个行政村指标,规划面积13平方公里。
二是加强对测绘行业的引导和监管,对**县规划勘测设计院等2个丙级单位和**县土地勘测规划队等4个丁级单位的测绘资质进行了年度注册审查。
三是加强测绘成果管理,已完成县建制镇大比例尺测绘成果收集汇交,并统一整理后上报市局。
四是积极配合省测绘院建设国家现代测绘基准体系**GNSS基准站。
五是局直属土地勘测规划队完成了土地勘测定界175宗,拔地定桩放样12宗、城镇地籍宗地图界址测量65宗、工业园区宗地图测量35宗,实现了城区土地发证宗地图坐标化管理。
(二)做好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资产评估工作。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内转程序,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办理两证和抵押贷款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含变更)、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承诺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减为12个工作日,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承诺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减为3个工作日,同时将每月5日、20日上报审批,更改为每月10日、20日、30日上报审批。
2013年,共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171本,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459宗,办理划拨补出让70宗,整理装订土地登记档案3320多份。
共审理土地估价报告77宗,面积796亩。
其中受理土地委托评估报告53宗,面积318亩,审理土地抵押评估报告24宗,面积478亩。
土地评估总价值价54414万元。
(三)积极推进我县地籍信息系统建设。
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县积极开展数字县域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建设及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经县政府批准,已成立”**县国土信息管理中心”,该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名。
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核拨。
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共招投标确定了软硬件中标单位,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正有序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抓学习。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业务学习教育相结合,特别是对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
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和视频培训等形式开展廉政教育和业务学习,努力建立学习型机关。
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县干部读本》及”五治五促五争”主题活动一系列文件。
邀请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检察院同志给全县国土系统干部、职工上课。
一年来,共有500多人/次参加。
二是抓制度。
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年初,局党组与各股室、基层所签订了《**县国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