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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oCAD机械设计

第2章AutoCAD2013机械绘图前期的设置

绘图环境的初步设置

在使用AutoCAD2013绘图前,需要对绘图环境进行相应的设置,使其符合自己的使用习惯,从而提高绘图效率。

2.1.1设置绘图单位

设置绘图单位是指定义绘图时使用的长度单位、角度单位的歌声以及它们的精度。

在菜单栏中依次执行【格式】→【单位】命令(或在命令行中输入UNITS命令),即可弹出【图形单位】对话框,如右图所示

【图形单位】对话框中各个选项组的含义如下:

1.【长度】选项组

该选项组用于确定长度单位的格式及精度。

●【类型】:

用于确定长度单位的格式。

下来列表框中有【分数】、【工程】、【建筑】、【科学】和【小数】5个选项。

其中【工程】和【建筑】提供英尺和英尺显示并假设每个图形的单位表示1英尺;其他格式则可以表示任何真实世界单位。

新手注意:

在我国的机械绘图中,长度尺寸一般采用【小数】格式。

●【精度】:

用于设置长度单位的精度,只需根据需要从列表中选择单位格式的小数位数即可。

2.【角度】选项组

该选项用于确定图形的角度单位,精度以及正方向。

●【类型】:

用于设置角度单位的格式。

下拉列表框中有【百分度】、【度/分/秒】、【弧度】、【勘测单位】和【十进制度数】5个选项,默认选项为【十进制度数】。

●【精度】:

用于设置角度单位的精度,从对于的列表中选择即可。

●【顺时针】复选框:

用于确定角度的正方向。

勾选次复选框,表示顺时针方向为角度的正方向;反之取消勾选次复选框,白色逆时针方向是角度的正方向,即AutoCAD2013的默认角度正方向。

3.【方向】按钮

单击【方向】按钮,将会弹出【方向控制】对话框,如右图所示。

该对话框中的“东”、“北”、“西”和“南”单选项,分别表示“东”、“北”、“西”和“南”方向作为角度的0°方向。

如果选择“其他”单选项,则表示以其他某一方向作为角度的0°方向,此时可以再“角度”文本框中输入0°方向与X轴正方向的夹角,也可以单击对应的【角度】按钮,从绘图区域上直接指定。

新手注意:

设置绘图单位后,AutoCAD2013在状态栏以上对应的格式和精度显示光标的坐标。

2.1.2设置绘图界限

绘图界限即绘图范围,也称为图限。

在AutoCAD2013的菜单栏中执行【格式】→【图形界限】命令(或在命令行中输入“LIMITS”命令,即可设置图形界限。

在世界坐标系下的图形界限由一对二维点确定,输入其左下角与右上角的坐标即可。

在输入“LIMITS”命令后,命令行将显示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

【开】(ON)】

打开图形界限检查,此时不能在图形界限之外结束一个对象,也不能使用“移动”或“复制”命令将位移点设到图形界限之外,但是可以指定两点绘制圆,圆的一部分可以在图形界限之外。

【关(OFF)】

禁止图形界限检查,此时可以在图形界限之外绘图或指定点。

下面将在AutoCAD2013中绘制一张A4(201x297)的图纸,详细介绍图形设置的具体操作步骤。

Setp01:

在命令行中输入“LIMITS”命令,然后按下【Enter】键,如下图所示:

Setp02:

在命令行出现“指定左下角点或【开(ON)】/【关(OFF)】<0.0000,0.0000>:

”提示信息后,按下【Enter】键,保持默认设置,如下图所示:

Setp03:

在命令行出现“指定右上角点<420.0000,297.0000>:

”提示信息后,指定图形界限右上角坐标为“297,210”按下【Enter】键,如下图所示:

Setp04:

在状态栏中单击【栅格】按钮

,即可查看设定的图形界限,如下图所示:

2.1.3设置绘图背景

默认情况下,AutoCAD2013绘图区域的背景颜色为黑色背景白色光标,根据个人习惯,可以通过【选项】对话框对绘图区域的背景和光标等的颜色进行设置

下面将绘图区域的背景颜色更该为白色,介绍设置绘图背景的具体操作步骤。

Setp01:

在菜单栏中执行【工具】→【选项】命令,弹出【选项】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Setp02:

在【选项】对话框中单击【显示】按钮,切换到【显示】选项组,如下图所示:

Setp03:

在【显示】选项组中单击【颜色】按钮,弹出【图形窗口颜色】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Setp04:

在【图形窗口颜色】对话框中【上下文】列表框中选择【二维模型空间】选项,然后在【颜色】下拉列表框中选择【白】选项,如下图所示:

Setp05:

在【图形窗口颜色】单击【应用并关闭(A)】按钮,返回【选项】对话框,在】【选项】对话框中单击【确定】按钮,完成绘图背景的设置。

2.2设置绘图辅助工具

如果要在AutoCAD中精确地、快速地绘制图形,这就需要拾取一些参考点或关键点进行定位,例如端点、圆心和两个对象的交点等。

如果只凭肉眼观察进行参考点的拾取,那么是不可能非常准确地找到这些点的。

因此,AutoCAD2013提供了这些辅助功能。

2.2.1捕捉模式

在绘制图形时,尽管可以通过移动光标来指定点的位置,但却很难精确指定点的某一位置。

因此,要精确定位点,必须使用坐标输入或启用捕捉功能。

【捕捉模式】用于设定鼠标光标移动的间距。

使用【捕捉模式】功能,可以提高绘图效率。

如下图所示,打开捕捉模式后,光标按设定的移动间距来捕捉点位置,并绘制出图形。

用户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打开或关闭【捕捉】功能:

●状态栏:

单击【捕捉模式】按钮

●键盘快捷键:

按F9键

●【草图设置】对话框:

在【捕捉和栅格】选项卡中,勾选或取消勾选【启用捕捉】复选框

●命令行:

输入SNAPMODE变量

2.2.2栅格显示

【栅格】是一些标定位置的小点,起坐标纸的作用,可以提供直观的距离和位置参照。

利用栅格可以对齐对象并直观显示对象之间的距离。

若要提高绘图的速度和效率,可以显示并捕捉矩形栅格,还可以控制其间距、角度和对齐。

用户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打开或关闭【栅格】功能:

●状态栏:

单击【栅格】按钮

●键盘快捷键:

按F7键

●【草图设置】对话框:

在【捕捉和栅格】选项卡中,勾选或取消勾选【启用栅格】复选框

●命令行:

输入GRIDDISPLAY变量

栅格的显示可以为点矩阵,也可以为线矩阵。

仅在当前视觉样式设置为【二维线框】时栅格才显示为点,否则栅格将显示为线,如下图所示。

在三维中工作时,所有视觉样式都显示为线栅格。

新手注意:

默认情况下,UCS的X轴和Y轴以不同于栅格线的颜色显示。

用户可以在“图形窗口颜色”对话框中控制颜色,此对话框可以从“选项”对话框的“草图”选项卡中访问。

2.2.3对象捕捉

在绘图的过程中,经常要指定一些已有对象上的点,例如端点、中点、圆心、节点等来进行精确定位。

因此,对象捕捉功能可以迅速、准确地捕捉到某些特殊点,从而精确地绘制图形。

不论何时提示输入点,都可以指定对象捕捉。

默认情况下,当光标移到对象的对象捕捉位置时,将显示标记和工具提示。

此功能称为AutoSnap™(自动捕捉),提供了视觉提示,指示哪些对象捕捉正在使用。

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来打开或关闭【对象捕捉】功能:

●状态栏:

单击【对象捕捉】按钮

●键盘快捷键:

按F3键

●【草图设置】对话框:

在【对象捕捉】选项卡中,勾选或取消勾选【启用对象捕捉】复选框

使用【对象捕捉】功能来捕捉的点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新手注意:

仅当提示输入点时,对象捕捉才生效。

如果尝试在命令提示下使用对象捕捉,将显示错误消息。

2.2.4对象追踪

对象追踪可按指定角度绘制对象,或者绘制与其他对象有特定关系的对象。

对象追踪分极轴追踪和对象捕捉追踪两种,是常用的辅助绘图工具。

4.极轴追踪

极轴追踪是按程序默认给定或用户自定义的极轴角度增量来追踪对象点。

如极轴角度为45°,光标则只能按照给定的45°范围来追踪,即是说光标可在整个象限的8个位置上追踪对象点。

如果事先知道要追踪的方向(角度),使用极轴追踪是比较方便的。

用户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打开或关闭【极轴追踪】功能:

●状态栏:

单击【极轴追踪】按钮

●键盘快捷键:

按F10键

●【草图设置】对话框;在【极轴追踪】选项卡中,勾选或取消勾选【启用极轴追踪】复选框

创建或修改对象时,还可以使用【极轴追踪】以显示由指定的极轴角度所定义的临时对齐路径。

例如,设定极轴角度为45°,使用【极轴追踪】功能来捕捉的点的示意图如图下图所示。

新手注意:

在没有特别指定极轴角度时,默认角度测量值为90度;可以使用对齐路径和工具提示绘制对象;与“交点”或“外观交点”对象捕捉一起使用极轴追踪,可以找出极轴对齐路径与其他对象的交点。

5.对象捕捉追踪

对象捕捉追踪按与对象的某种特定关系来追踪,这种特定的关系确定了一个未知角度。

如果事先不知道具体的追踪方向(角度),但知道与其他对象的某种关系(如相交、垂直等),则用对象捕捉追踪。

极轴追踪和对象捕捉追踪可以同时使用。

用户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打开或关闭【对象捕捉追踪】功能:

●状态栏:

单击【对象捕捉追踪】按钮

●键盘快捷键:

按F11键

使用对象捕捉追踪,在命令中指定点时,光标可以沿基于其他对象捕捉点的对齐路径进行追踪。

如图下图所示。

新手注意:

要使用对象捕捉追踪,必须打开一个或多个对象捕捉。

2.2.5正交模式

正交模式用于控制是否以正交方式绘图,或者在正交模式下追踪对象点。

在正交模式下,可以方便地绘出与当前X轴或Y轴平行的直线。

用户可通过以下命令方式打开或关闭正交模式:

●状态栏:

单击【正交模式】按钮

●键盘快捷键:

按F8键

●命令行:

输入变量ORTHO

创建或移动对象时,使用【正交】模式将光标限制在水平或垂直轴上。

移动光标时,不管水平轴或垂直轴哪个离光标最近,拖引线将沿着该轴移动,如下图所示。

新手注意:

打开“正交”模式时,使用直接距离输入方法以创建指定长度的正交线或将对象移动指定的距离。

在【二维草图与注释】空间中,打开【正交】模式,拖引线只能在XY工作平面的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移动。

在三维视图中,【正交】模式下,拖引线除可在XY工作平面的X、-X方向和Y、-Y方向上移动外,还能在Z和-Z方向上移动。

如下图所示。

新手注意:

在绘图和编辑过程中,可以随时打开或关闭“正交”。

输入坐标或指定对象捕捉时将忽略“正交”。

使用临时替代键时,无法使用直接距离输入方法。

2.2.6锁定角度

用户在绘制几何图形时,有时需要指定角度替代,以锁定光标来精确输入下一个点。

通常,指定角度替代,是在命令提示指定点时输入左尖括号(<),其后输入一个角度。

例如,如下所示的命令行操作提示中显示了在LINE命令过程中输入30度替代。

命令:

line

指定第一点:

//指定直线的起点

指定下一点或[放弃(U)]:

<30↙//输入符号及角度值

角度替代:

30

指定下一点或[放弃(U)]:

//指定直线下一点

新手注意:

操作提示中,每一行执行操作的提示都有含义解释。

其中解释前面的“/”符号表示引用,特殊符号“

”表示单击Enter键执行操作

2.2.7动态输入

【动态输入】功能是控制指针输入、标注输入、动态提示以及绘图工具提示的外观。

用户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方式来执行此操作:

●【草图设置】对话框:

在【动态输入】选项卡下勾选或取消勾选【启用指针输入】等复选框

●状态栏:

单击【动态输入】按钮

●键盘快捷键:

按F12

启用【动态输入】时,工具提示将在光标附近显示信息,该信息会随着光标的移动而动态更新。

当某命令处于活动状态时,工具提示将为用户提供输入的位置。

如下图所示为绘图时动态和非动态输入比较。

动态输入有三个组件:

指针输入、标注输入和动态提示。

用户可通过【草图设置】对话框来设置动态输入显示时的内容。

6.指针输入

当启用指针输入且有命令在执行时,十字光标的位置将在光标附近的工具提示中显示为坐标。

绘制图形时,用户可在工具提示中直接输入坐标值来创建对象,则不用在命令行中另行输入,如下图所示。

新手注意:

指针输入时,如果是相对坐标输入或绝对坐标输入,其输入格式与在命令行中输入相同。

7.标注输入

若启用标注输入,当命令提示输入第二点时,工具提示将显示距离(第二点与起点的长度值)和角度值,且在工具提示中的值将随光标的移动而发生改变。

如下图所示

新手注意:

在标注输入时,按键盘Tab键可以交换动态显示长度值和角度值。

用户在使用夹点(夹点的概念及使用方法将在本书第5章详细介绍)来编辑图形时,标注输入的工具提示框中可能会显示旧的长度、移动夹点时更新的长度、长度的改变、角度、移动夹点时角度的变化、圆弧的半径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新手注意:

使用标注输入设置,工具提示框中显示的是用户希望看到的信息,要精确指定点,可在工具提示框中输入精确数值即可。

8.动态提示

启用动态提示时,命令提示和命令输入会显示在光标附近的工具提示中。

用户可以在工具提示(而不是在命令行)中直接输入响应。

如图2-12所示。

新手注意:

按键盘的下箭头↓键可以查看和选择选项。

按上箭头↑键可以显示最近的输入。

要在动态提示工具提示中使用PASTECLIP(粘贴),可在键入字母然后、在粘贴输入之前用空格键将其删除。

否则,输入将作为文字粘贴到图形中。

2.3图形的简单编辑工具

当用户绘制图形后,需要进行简单修改操作时,经常使用一些简单编辑工具来操作。

这些简单编辑工具包括更正错误工具、删除对象工具、Windows通用工具(复制、剪切和粘贴)等。

2.3.1更正错误工具

当用户绘制的图形出现错误时,可使用多种方法来更正。

9.放弃单个操作

在绘制图形过程中,若要放弃单个操作,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单击【快速访问】工具栏上的【放弃】按钮

或在命令行输入U命令。

许多命令自身也包含有U(放弃)选项,无需退出此命令即可更正错误。

例如,创建直线或多段线时,输入U命令即可放弃上一个线段。

命令行操作提示如下:

命令:

pline//输入命令

指定起点:

//指定多段线起点

当前线宽为0.0000//线宽

指定下一个点或[圆弧(A)/半宽(H)/长度(L)/放弃(U)/宽度(W)]:

//指定多段线第二点

指定下一点或[圆弧(A)/闭合(C)/半宽(H)/长度(L)/放弃(U)/宽度(W)]:

u↙//放弃上一操作

新手注意:

默认情况下,进行放弃或重做操作时,UNDO命令将设置为把连续平移和缩放命令合并成一个操作。

但是,从菜单开始的平移和缩放命令不会合并,并且始终保持独立的操作。

10.一次放弃几步操作

在快速访问工具栏上单击【放弃】下拉列表的下三角按钮

,在展开的下拉列表中,滑动鼠标可以选择多个已执行的命令,再单击(执行放弃操作)鼠标,即可一次性放弃几步操作。

如下图所示。

在命令行输入UNDO命令,用户可输入操作步骤的数目来放弃操作。

例如,将绘制的图形放弃5步操作,命令行操作提示如下:

命令:

undo

当前设置:

自动=开,控制=全部,合并=是,图层=是

输入要放弃的操作数目或[自动(A)/控制(C)/开始(BE)/结束(E)/标记(M)/后退(B)]<1>:

5//输入放弃的操作数目

LINELINELINELINELINE//放弃的操作名称

放弃前5步操作后的图形变化如下图所示。

11.取消放弃的效果

【取消放弃的效果】也就是重做的意思,即恢复上一个用UNDO或U命令放弃的效果。

用户可通过以下命令方式来执行此操作:

●快速工具栏:

单击【重做】按钮

●菜单栏:

执行【编辑】→【重做】命令

●键盘快捷键:

Ctrl+Z

●删除对象的恢复

在绘制图形时,如果误删除了对象,可以使用UNDO命令或OOPS命令将其恢复。

12.取消命令

AutoCAD中,若要终止进行中的操作,或取消未完成的命令,可通过按键盘的Esc键来执行取消操作。

2.3.2删除对象工具

在AutoCAD2012中,对象的删除大致可分为3种:

一般对象删除、消除显示和删除未使用的定义与样式。

13.一般对象删除

用户可以使用以下几种方法来删除对象:

●使用ERASE(清除)命令,或在菜单栏选择【编辑】|【清除】命令来删除对象

●选择对象,然后使用CTRL+X组合键将它们剪切到剪贴板

●选择对象,然后按DELETE键

通常,当执行【删除】命令后,需要选择要删除的对象,然后按Enter键或Space键结束对象选择,同时删除已选择的对象。

14.消除显示

用户在进行某些编辑操作时留在显示区域中的加号形状的标记(称为点标记)和杂散像素,都可以删除。

删除标记使用REDRAW命令,删除杂散像素则使用REGEN命令。

15.删除未使用的定义与样式

用户还可以使用PURGE命令删除未使用的命名对象,包括块定义、标注样式、图层、线型和文字样式。

2.3.3Windows通用工具

当用户要从另一个应用程序的图形文件中使用对象时,可以先将这些对象剪切或复制到剪贴板,然后将它们从剪贴板粘贴到其他的应用程序中。

Windows通用工具包括剪切、复制和粘贴。

剪切

剪切就是从图形中删除选定对象并将它们存储到剪贴板上,然后便可以将对象粘贴到其他Windows应用程序中。

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来执行此操作:

●菜单栏:

执行【编辑】→【剪切】命令

●键盘快捷键:

按CTRL+X组合键

●命令行:

输入CUTCLIP

复制

复制就是使用剪贴板将图形的部分或全部复制到其他应用程序创建的文档中。

复制与剪切的区别是,剪切不保留原有对象,而复制则保留原对象。

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来执行此操作:

●菜单栏:

执行【编辑】→【复制】命令

●键盘快捷键:

按CTRL+C组合键

●命令行:

输入COPYCLIP

粘贴

粘贴就是将剪切或复制到剪贴板上的图形对象,粘贴到图形文件中。

将剪贴板的内容粘贴到图形中时,将使用保留信息最多的格式。

用户也可将粘贴信息转换为AutoCAD格式。

2.4选择对象

在对二维图形元素进行修改之前,首先选择要编辑的对象。

对象的选择其方法有很多种,例如,可以通过单击对象逐个拾取,也可利用矩形窗口或交叉窗口选择;可以选择最近创建的对象、前面的选择集或图形中的所有对象,也可以向选择集中添加对象或从中删除对象,等等。

接下来将对象的选择方法及类型做详细介绍。

2.4.1逐个对象选择

在命令行执行一个图形修改命令,然后在“选择对象”操作提示下,用户可选择一个对象,也可以逐一选择多个对象来编辑。

对象的选择通常是使用拾取框光标来进行的。

当矩形拾取框光标放在要选择对象的位置时,对象将高亮显示,再单击鼠标对象随即被选中,如有图所示。

对象被选中后,实线则表现为虚线。

用户还可以通过选择菜单浏览器的【工具】→【选项】命令,然后,在打开的【选项】对话框【选项集】标签选项中设置拾取框的大小。

有的情况下,在图形中选择彼此接近或重叠的对象通常是很困难的,这就需要使用“循环选择”功能来逐一选择对象。

在【选项】对话框【选项集】”标签选项中打开选择集预览,将对象滚动到顶端使其亮显,然后按住Shift键并连续按空格键,使光标可以在这些对象之间循环。

当所需对象亮显时,单击即可选择该对象,如下图所示。

新手注意:

如果关闭选择集预览,按住Shift+空格键组合键并单击以逐个在这些对象之间循环,直到选定所需对象,按Esc键可关闭循环。

按住Shift键并再次选择对象,可以将其从当前选择集中删除。

2.4.2多个对象选择

若要一次性选择多个对象,可在图形窗口中定义一个矩形区域来选择多个对象;也可通过其他方法来进行选择。

执行图形修改命令(如“偏移”、“复制”命令)后,在命令行输入“?

”号,然后单击Enter键或空格键,接着会显示如下操作提示:

需要点或窗口(W)/上一个(L)/窗交(C)/框(BOX)/全部(ALL)/栏选(F)/圈围(WP)/圈交(CP)/编组(G)/添加(A)/删除(R)/多个(M)/前一个(P)/放弃(U)/自动(AU)/单个(SI)/子对象(SU)/对象(O)

操作提示中包括多个对象选择的选项,其含义如下:

16.窗口

通过定义两点(从左到右指定角点)来创建矩形区域,该区域包含选择的所有对象。

如下图所示。

新手注意:

使用“窗口选择”选择对象时,通常整个对象都要包含在矩形选择区域中。

如果含有非连续(虚线)线型的对象在视口中仅部分可见,并且此线型的所有可见矢量封闭在选择窗口内,则该对象被整个选择。

17.上一个

选择最近一次创建的可见对象。

对象必须在当前空间(模型空间或图纸空间)中,并且一定不要将对象的图层设置为冻结或关闭状态。

18.窗交

通过定义两点(从右到左指定角点)来创建矩形区域,该区域包含选择的所有对象。

窗交显示的方框为虚线或高亮度方框,这与窗口选择框不同。

如下图所示。

19.框

通过定义两对角点来创建框区域,区域中将包含所有选择对象。

如果矩形的点是从右至左指定的,则框选与窗交选择等效。

反之,框选与窗口选择等效。

新手注意:

窗口选择的对角点是从左到右指定,区域边界为实线,区域蓝色透明显示。

窗交选择的对角点是从右到左指定,区域边界为虚线,区域绿色透明显示。

20.全部

选择此选项,可自动选择解冻的图层上的所有对象。

被选择的对象以虚线表示,如下图所示。

用户在【常用】标签【实用程序】面板中单击【全部选择】按钮

,也可全部选择对象。

21.栏选

选择与选择栏相交的所有对象。

栏选不闭合,且栏选可以自交,如下图所示。

22.圈围

选择多边形(通过待选对象周围的点定义)中的所有对象。

该多边形可以为任意形状,但不能与自身相交或相切。

新手注意:

“圈围”选择与“栏选”选择类似,只是栏选可以自交,而圈围则不能自交。

23.圈交

选择多边形(通过在待选对象周围指定点来定义)内部或与之相交的所有对象。

该多边形可以为任意形状,但不能与自身相交或相切。

圈交与圈围等效。

24.编组

选择指定组中的全部对象。

编组是保存的对象集,可以根据需要同时选择和编辑这些对象,也可以分别进行。

在命令行输入GROUP命令,可打开“对象编组”对话框来创建编组。

25.添加

选择此选项,可以使用任何对象选择方法将选定对象添加到选择集。

26.删除

选择此选项,可以使用任何对象选择方法从当前选择集中删除对象。

27.多个

指定多次选择而不高亮显示对象,从而加快对复杂对象的选择过程。

如果两次指定相交对象的交点,“多个”也将选中这两个相交对象。

28.前一个

选择最近创建的选择集。

29.放弃

放弃选择最近加到选择集中的对象。

30.自动

选择此选项,可以一次选择一个对象,也可以框选的方式来选择多个对象。

如下图所示。

31.单个

选择此选项,选择指定的第一个或第一组对象而不继续提示进一步选择。

32.子对象

使用户可以逐个选择原始形状,这些形状是复合实体的一部分或三维实体上的顶点、边和面。

33.对象

结束选择子对象的功能,使用户可以使用对象选择方法。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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