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总渠防洪预案祥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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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总渠防洪预案祥解
盐城市总渠防洪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升盐城市境内总渠防洪能力,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开展,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洪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防汛防旱调度预案》、《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盐城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等,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盐城市境内总渠行洪时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2防御现状及重点
2.1工程概况
苏北灌溉总渠西接洪泽湖,东泄黄海,是淮河洪水入海的重要通道。
1951年11月开挖,1952年4月竣工,全长168km。
流经我市阜宁、滨海、射阳三县,市境内(苏咀~六垛南闸)河道总长91.76km。
堤防总长179.12km,其中南堤91.76km,北堤(入海水道南堤)87.36km。
沿渠有阜宁腰闸、船闸、水电站、总渠立交、六垛南闸及苏咀、羊寨、通榆、连通高速大桥等跨河建筑物,阜宁泵站、东沙港调节闸、阜坎南船闸、民便河冲淤洞及姚湾地涵、北坍泵站等24座穿堤建筑物。
2.2保护范围及防御重点
总渠保护范围为总渠以南的整个里下河地区,涉及盐城、泰州、扬州、淮安、南通五市十七个县(市、区),防护面积21342km2,保护耕地1678.1万亩,1290.7万人。
2.3历史行洪情况
总渠为人工控制河道,1952年规划行洪流量700m3/s,1960年后将设计行洪流量提高到800m3/s,腰闸上、下相应设计行洪水位分别为▽7.50m和▽7.20m,六垛南闸上设计行洪水位▽4.5m。
1957年腰闸建成后,总渠共大流量(400m3/s以上)行洪33次,日均流量超700m3/s行洪的有8次(1962年连续13天,1969年连续12天,1970年连续6天,1971年连续2天,1960年1天,1961年1天,1991年1天,2003年1天),最大日均流量787m3/s(1961年9月13日),腰闸上最高水位▽7.35m(1967年7月15日),腰闸下最高水位▽6.21m(2003年7月14日),六垛南闸上最高水位▽4.67m(1956年10月29日)。
最高水位与最大流量并不同步,1961年9月13日所出现的日均最大流量787m3/s,腰闸上、下游相应水位为▽6.02m和▽5.72m,六垛南闸上相应水位▽4.0m,而1970年10月17日,腰闸日均流量只有676m3/s,腰闸上最高水位竟然达到▽7.19m,腰闸下相应水位亦达▽5.66m。
1970年11月14日腰闸下出现高水位▽5.98m时的相应流量只有515m3/s。
2003年7月14日腰闸下出现历史最高水位▽6.21m时的相应流量也只有632m3/s。
2.4行洪能力评估
总渠行洪能力受三个因素制约:
(1)总渠立交1995年建成后,相同流量地涵上水位将抬高0.3~0.5m,并一直影响至腰闸下;2003年实际壅水0.25m。
(2)六垛南闸闸下港道淤积和海潮顶托严重影响六垛南闸泄量和总渠行洪水位。
自1991年后连续11年无大流量行洪,六垛南闸下7km港道淤积严重,过水断面缩减三分之一,六垛南闸泄洪能力锐减。
2003年7月15日六垛南闸泄洪流量647m3/s时,闸上水位达▽3.69m,比历史上相似流量水位高0.3m以上。
(3)由于长期行洪,部分河段河势改变形成漩流及大部分河段涮坎倒坡等工程险患,使每次大流量行洪都出现许多险情。
2003年后,尽管对总渠南堤和阜宁船闸进行了加固、改造,堤防安全状况有所改善,防洪能力有所提高,但受上述三种因素制约,总渠行洪800m3/s流量仍有较大风险,大流量行洪时防洪抢险任务依然特别繁重。
2.5重点险工
2.5.1河床下切迎水坡倒坎倒坡严重
长期行洪冲刷,河床不断下切,使河堤迎水坡变陡,稳定性降低,不断出现倒坎倒坡,局部还形成漩涡流,使本来顺直的河槽变成S形弯道,行洪时极易形成崩岸甚至决口险情。
全堤共有19处险段,总长5.2km,其中老通榆桥、腰庄、三层3处漩塘导致540m长青坎倒塌,倒塌宽度达8~10m。
具体位置见下表:
序
号
险工名称
所在
县乡
桩号
险工长度
(m)
险情概述
一
阜宁县
2805
1
卦杨段
板湖
南堤
125
堤身单薄,无后戗,背水坡脚渗水窨潮,迎水坡损坏严重
2
陈庄段
板湖
南堤
200
原有护坡损坏严重,迎水坡倒塌严重,背水坡坡比1:
1.6,与原设计比坡比不足,造成堆堤变陡,渗径长度不足,渗水窨潮
3
潮沟洞段
板湖
南堤
250
西侧堆脚下有200米长深塘,洞两侧背水坡坡比1:
1.5,与原设计坡比相比不足,造成堆堤变陡,渗径长度不足,渗水窨潮
4
蘖梨洞段
古河
南堤
180
堤身单薄,无后戗,背水坡脚渗水窨潮,迎水坡损坏严重
5
恒河洞段
古河
南堤
200
背水坡坡比1:
1,与原设计坡比1:
2.5相比严重不足,造成堆堤变陡,渗径长度不足,渗水窨潮
6
羊寨段
化工园
北堤
150
背水坡脚渗水窨潮,迎水坡损坏严重
7
芦杨地龙
陈集
北堤
200
背水坡脚渗水窨潮,迎水坡损坏严重
8
桥头段
陈集
南堤
300
背水坡坡比1:
1.8,与原设计坡比1:
2.5相比严重不足,造成堆堤变陡,渗径长度不足,渗水窨潮。
9
孟晏段
陈集
南堤
300
堤身单薄,无后戗,背水坡脚渗水窨潮,迎水坡损坏严重
10
马河洞段
陈集
南堤
200
堤身单薄,无后戗,背水坡脚渗水窨潮,迎水坡损坏严重
11
大曹段
陈集
南堤
250
堤身淤土填筑,堆堤裂缝、沉陷严重,堆堤高度比标准高度低70cm
12
嵇刘段
三灶
南堤
300
背水坡坡比1:
1.9,与原设计坡比1:
2.5相比严重不足,造成堆堤变陡,渗径长度不足,渗水窨潮
13
三乡段
板湖
南堤
150
堤身单薄,无后戗,背水坡脚渗水窨潮,迎水坡损坏严重
二
滨海县
2410
14
老通榆桥下
通榆
南堤
130
漩塘引起河槽偏泓,导致青坎倒塌,形成陡坎
15
腰庄段
通榆
南堤
180
漩塘引起河槽偏泓,导致青坎倒塌,形成陡坎
16
三层段
蔡桥
南堤
230
漩塘引起河槽偏泓,导致青坎倒塌,形成陡坎
17
阜坎洞-王圩洞
五汛
南堤
820
堆堤、青坎刷脚严重
18
王圩洞-大众河
五汛
南堤
650
堆堤、青坎刷脚严重
19
大众河-莫湾
五汛
南堤
400
堆堤、青坎刷脚严重
合计
5215
2.5.2部分跨河及穿堤建筑物险患严重
南堤沿线19座灌溉涵洞70%建于上世纪五十~七十年代,其中苏咀洞、马河洞、阜沙洞、天沟洞、阜坎洞、十八层洞、五岸东洞7座建于五十年代,洞身短,渗径长度不足,运行时间长,老化严重,高水位行洪容易出险。
3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3.1遇标准内洪水(行洪流量小于700m3/s)正常行洪时,阜宁、滨海、射阳三县防汛指挥部直接指挥辖区内的抗洪、抢险。
3.2遇超标准洪水(行洪流量大于700m3/s)行洪时,市组建总渠前线抗洪指挥部,由分工总渠片的市级领导任指挥。
其职责为:
代表市委、市政府协调指导阜宁、滨海、射阳三县抗洪、抢险、救灾并直接指挥跨县界的抗灾行动。
阜宁、滨海、射阳三县分别组建总渠抗洪分指挥部,由分工总渠片的县级领导任指挥。
其职责为:
负责本辖区内抗洪、抢险、救灾的组织和指挥。
因总渠北堤兼淮河入海水道南堤,故总渠抗洪指挥部可以和入海水道抗洪指挥部合二为一。
总渠片市县级防汛责任人名单,详见“盐城市流域性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3.3市和三县指挥部分别设综合、工程抢险、物资调配和社救服务四个职能组。
3.3.1综合组职责:
负责水情、灾情及抗灾情况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各种抗洪救灾指令的传达;各种往来文电报告的起草传递;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抢险救灾的通讯联络;协调各职能组工作。
3.3.2工程抢险组职责:
组织抢险队伍,制定抢险方案并对抢险实施技术指导。
3.3.3物资调配组职责:
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物资的筹集、调运和分配。
3.3.4社救服务组职责:
负责灾区居民疏散、转移、食宿安置、防疫救护、治安秩序维持、保险事宜处理及抗洪抢险的后勤服务。
保护区内各乡镇设立抗洪抢险大队部,负责本乡镇巡查报警队、抢险队、抢险预备队的组织指挥及后勤供应。
4预警
4.1预警等级
根据总渠现状行洪能力,拟定总渠防洪预警等级如下:
(1)Ⅳ级
行洪流量600m3/s以下,腰闸上水位▽6.00m以下,腰闸下水位▽5.50m以下;
(2)Ⅲ级(标准内洪水)
行洪流量600~700m3/s,腰闸上水位▽6.00~6.50m,腰闸下水位▽5.50~5.80m;
(3)Ⅱ级(超标准洪水)
行洪流量700~750m3/s,腰闸上水位▽6.50~7.00m,腰闸下水位▽5.80~6.20m;
(4)Ⅰ级(突发性洪水)
行洪流量750m3/s以上,局部堤防可能溃决,腰闸上水位▽7.00m以上,腰闸下水位▽6.20m以上。
4.2预警信息发布
总渠行洪时由省防汛防旱指挥部直接通知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行洪流量,确定预警等级,发布预警信息。
5应急响应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根据省防指总渠行洪指令和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
重点险工实行24小时定点监测(阜宁船闸电站,沿线洞身短、老化严重的灌溉涵洞,阜坎南船闸),一般险工和相对稳固堤段实行24小时巡查监测。
查裂缝、渗漏、管涌,查滑坡、崩塌,查涵闸与堤防结合部的变化等,要特别注意新险情的发生。
监测人员和抗洪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报告监测情况。
5.1Ⅳ级
5.1.1应急指挥
由市防指发布行洪通知及预警信息,阜宁、滨海、射阳三县防指直接指挥辖区范围内的抗洪、抢险工作。
安排巡查人员加强堤防和穿堤建筑物险工隐患的巡查防守工作,对险堤、险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督促检查包堤、包涵闸行政与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
县防办加强值班,及时报送信息。
5.2Ⅲ级
5.2.1应急指挥
由市防指发布行洪通知及预警信息,阜宁、滨海、射阳三县防指直接指挥辖区范围内的抗洪、抢险工作。
安排巡查人员加强堤防和穿堤建筑物险工隐患的巡查防守工作,对险堤、险闸进行抢护或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督促检查包堤、包涵闸行政与技术负责人到位情况。
县防办加强值班,及时报送信息。
5.2.2应急调度
当省防指指令总渠行洪流量达700m3/s时,腰闸上、下游水位分别可能超过▽6.50m和▽5.80m,三县抗洪指挥部进入作战状态,其它抗洪抢险措施亦须到位。
5.3Ⅱ级
5.3.1应急指挥
总渠前线抗洪指挥部指挥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召开总渠抗洪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全力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市防指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措施,市人民政府或市防指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情况特别严重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作部署。
市防指派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总渠抗洪工作。
阜宁、滨海、射阳三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把抗洪抢险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抢险工作,责任到人。
按照预案组织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堤防险工险段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
及时将抗洪抢险情况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
5.3.2应急调度
当省防指指令总渠行洪700~750m3/s时,腰闸上、下游水位分别可能达到▽6.50~7.00m和▽5.80~6.20m,总渠抗洪进入紧急状态。
市前线抗洪指挥部和三县抗洪指挥部均进入作战状态;抗洪抢险队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其它抗洪抢险措施逐一到位。
5.4Ⅰ级
5.4.1应急指挥
总渠前线抗洪指挥部指挥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召开总渠抗洪紧急会议,进行紧急动员部署;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全力做好抗洪抢险工作。
市防指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措施,市人民政府或市防指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情况特别严重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作部署。
市防指派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总渠抗洪工作。
阜宁、滨海、射阳三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启动相应应急响应,把抗洪抢险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抗洪抢险工作,责任到人。
按照预案组织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堤防险工险段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
及时将抗洪抢险情况报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
5.4.2应急调度
(1)当省防指指令总渠行洪超过750m3/s时,腰闸上、下游水位分别超过▽7.00m和▽6.20m时,总渠堤防局部可能出险,拟在条件许可下利用总渠两侧灌溉涵洞分洪150~200m3/s(具体分洪流量详见下表),将总渠洪水降至650m3/s以下,腰闸上、下游水位分别降至▽7.0m和▽6.0m以下。
总渠分洪流量分配计划表
涵洞名称
设计流量
(m3/s)
计 划
分配流量
(m3/s)
退水出路
使用条件
1、苏咀洞
2、薛梨洞
3、潮沟洞
4、小中洞
5、五岸西洞
6、姚湾地涵
7、陈涛地龙
8、通济地龙
9、东沙港闸
合 计
18.4
10.5
24.0
16.0
58.0
66.0
25.0
15.0
66.0
298.9
10.0
10.0
20.0
10.0
30.0
50.0
15.0
15.0
50.0
210.0
退水入海陵河
退水入田再入排河
退水入射阳河
退水入射阳河
退水入射阳河
退水入海道北泓
退水入八滩渠
退水入八滩渠
退水入海道南泓
阜宁水位1.5m以下
阜宁水位1.5m以下
阜宁水位1.5m以下
阜宁水位1.5m以下
千秋水位1.3m以下
入海道不行洪
入海道不行洪,张家河水位1.6m以下
(2)当省防指指令总渠行洪超过750m3/s时,可能出现决堤等突发性险情,电请省防指立即关闭高良涧闸或运东闸,断绝上游来水;出险段下游各闸则大开大排,迅速降低决口处水位(如出现下游水位高于决口处水位,须同时关闭下游临近泄洪闸),抢险突击队抓住时机,突击抢堵决口。
总渠决口抢险时机分析表
决口位置
依次关闭闸名
区间积蓄洪水总量
(m3)
抢堵决口时机
1、运东闸-腰闸
高良涧闸、运东闸、腰闸
河长57km(运东~腰闸)
▽4.0~▽7.5m过水断面:
368平方m,洪水总量:
2098万m3
1、抢早抢小,一决口就堵。
2、决口大,待水位降至▽4.0m再堵,决口7小时后实施。
2、腰闸-滨海枢纽
高良涧闸、运东闸、腰闸、滨海枢纽
河长:
27km
▽2.0~▽6.0m过水断面:
420m2,洪水总量:
1134万m3
1、抢早抢小,一决口就堵。
2、决口大,待水位降至▽2.0m再堵,决口4小时后实施。
3、滨海地涵-六垛南闸
高良涧闸、运东闸、腰闸、滨海地涵、六垛南闸
河长:
41km
▽1.5~▽4.5m过水断面:
420m2,洪水总量:
1722万m3
1、抢早抢小,一决就堵。
2、决口大,待水位降至1.5m时再堵,决口6小时后实施。
5.5应急抢险
5.5.1堤身单薄渗水窨潮险段
最可靠的办法是帮后戗,增加渗径长度。
戗顶宽度10.0m,边坡1:
5,戗顶高程控制在设计最高水位往下2.0m。
帮戗工程工作量较大,最好在行洪前实施。
行洪时如出现小面积渗漏、管涌,可采取前堵后导的办法,临水坡用土工膜截渗,背水坡用土工织物或沙石料做反滤层导渗。
如范围比较小,可用平衡水压法在背水侧做反滤围井。
5.5.2倒坎倒坡险段
由于战线太长,无法全面加固,拟对河床下切较深且靠近南堤的险工进行抢护,抢护办法是抛石护脚抗冲,防止河坡倒塌。
为防万一,可在背水坡抢筑后戗和月堤。
5.5.3决口抢堵
根据“抢小抢早”的原则,尽量把决口堵在初发阶段,可用绳网草垛、沉船、钢木排架等截流方法抢堵。
如决口太大,则必须按调度方案先降水位,再施堵复。
5.5.4跨河及穿堤建筑物抢护
阜宁船闸要根据行洪流量控制船只过闸,行洪流量达500m3/s时,小型挂浆机船禁止过闸;行洪流量600m3/s以上时,船队禁止过闸。
抢险用船只必须在大流量行洪前赶到指定地点;阜宁水电站要做好电站上游止水;各穿堤涵洞要备好预备闸门,洞身短、复土渗径长度不足者,如出现渗水管涌现象,立即采取前堵后导、减小水位差等工程措施。
5.6应急救灾
5.6.1虽超标准尚未决堤,做救灾准备。
5.6.2局部决口,要迅速堵复,尽量减少灾民数量。
5.6.3万一出现堤防大范围溃决,要把抢救淹没区灾民放在第一位,可转移安置途径:
(1)就近撤入高层建筑。
(2)总渠北堤相对安全,可临时安置部分灾民。
(3)腰闸上游板湖、古河、益林等乡镇地势相对较高,可安置较多灾民。
(4)总渠南堤相对稳固堤段亦可安置部分灾民。
灾民的衣食住行、治安、防疫等各种后勤保障要及时跟上。
5.7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5.7.1信息发布
行洪和预警信息由市防指统一发布。
抗洪措施、抢险救灾等信息由各地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后发布;灾情经各地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后,由各地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布。
5.7.2新闻报道
发生洪涝灾害时,各相关部门加强对新闻媒体报道的管理、协调和指导。
各地防汛防旱指挥部根据灾害的影响程度,提供新闻报道内容,由新闻媒体进行客观公正报道。
对有重大影响的险情、灾情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报道,由市防办核实后,按市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相关规定进行报道。
必要时,由市委、市政府或市防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布电视讲话,通报有关情况。
5.8应急结束
根据省防指指令,当总渠停止行洪时,应急响应结束。
Ⅳ、Ⅲ、Ⅱ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宣布结束,Ⅰ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或市防指宣布结束。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根据需要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实现现场指挥部与市防指的通信与信息传递;电信运营企业加强重要通信设施、线路和装备的维护,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和紧急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期间的通讯畅通。
6.2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巡查监测报警队和机动抢险突击队。
6.2.1巡查监测报警队,由堤防管理单位管理人员和沿河基干民兵组成。
重点险工(有溃堤之虞):
每处8人,分4班24小时监测。
一般险工(无溃堤之虞):
每处2人,分2班白天监测。
相对稳固堤段:
每5公里2人,分2班白天监测。
巡查监测人员在工程出险时,使用移动电话、对讲机或机动车及时向分指挥部报告险情。
6.2.2抢险机动突击队,由专业抢险队、军队、基干民兵及群众等组成,每县50~100人,配备起吊、挖掘等机械,在堤防出现决堤危险时,突击抢险。
6.3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储备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
抢险常用物资为块石、砖块、纺织袋、土工布、铁丝、桩用木棍、脚手钢管、大柴、杂草、聚烯绳、水泥船、竹木排、抢险机具、动力照明设备等。
各县、乡政府根据属地工程情况预作适量储备,有决堤危险的堤段多储,储备地点要便于管理、调运。
在抗洪紧急时刻,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必要时可征用社会物资和设备。
公安、交通部门必须保证防汛救灾物资的随时调运,确保车船畅通无阻。
6.4交通运输保障
对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给予免费优先通行。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制定相应的措施,保障人员转移、救灾物资运输、河道航运和渡口的安全。
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5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做好调度工作,确保抗洪抢险及灾民生活等方面的供电需求,特别是大面积停电要有应急保障措施。
安排应急维修抢险队伍,对发生输电故障及时进行维修。
落实好应急发电机组,确保抗洪抢险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6.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落实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顺利进行。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7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防御台风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洪物料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灾区社会稳定。
做好防汛抢险时戒严、警卫等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8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下达抗洪抢险救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水利、民政部门制定防汛物资和捐赠款物的分配方案,做好抗灾救灾财物的使用、发放。
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
6.9技术保障
市、县防指聘请气象、水文、防汛防旱、工程施工抢险等领域专家成立抗洪抢险工作专家组,制定抢险方案并对抢险实施技术指导。
7善后工作
7.1灾后救助
洪涝灾害发生后,市、县政府加强灾后救灾复产工作领导,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确保灾民生命安全和生活需要。
市民政局按有关程序开展政府救助,组织社会捐助,募集救灾款物;市卫生局抓紧抢救受伤人员,组织医疗队到灾区,加强检疫工作,预防疫病流行;市财政局落实好救灾资金;市农委组织生产自救,落实支农物资,对因洪涝灾害绝收的农户落实改种措施,加强在田作物管理指导,落实增产增收措施;其他相关部门按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7.2灾后重建
市、县政府应尽快组织开展因灾倒塌、受损民房的恢复重建工作,做好水利、交通、建设、通信、电力损坏工程的修复工作,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防洪工程恢复主体功能。
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3保险与补偿
灾害发生后,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辖区内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和合同约定实施理赔。
根据调度指令启用分洪区淹没造成的损失以及征用社会物资的,应按规定给予补偿。
7.4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储备和常规防汛防台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5总结与评价
每年汛期结束后,市、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应针对防洪抢险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及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编制,报市防指批准后实施,并报省防指备案。
适时对本预案进行评审,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办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