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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务员15

安徽省公务员“学法用法”能力测试试卷(十五)

一、单项选择题(本部分共包括40题,每题1分,共计40分。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B.科学立法

C.依宪执政

D.司法公正

【答案】A

【考点】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解析】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五部分,“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2.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

A.人大

B.政府

C.政协

D.政法委员会

【答案】D

【考点】坚持依法执政。

【解析】《决定》第七部分第一点,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国家立法机关,所以A选项错误。

政府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是行政机构,所以B选项错误。

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所以C选项错误。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组织形式,必须长期坚持。

所以D选项表述正确。

因此本题选D项。

3.下列有关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论述正确的是()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之一是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权性的机关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和人民代表大会相互监督

D.人民代表大会的全权性要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所有权力

【答案】A

【考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解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同时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因为它全面地表现了我国的阶级本质,是我国国家机构得以建立、健全和国家政治生活得以全面开展的基础,是其他政治制度的核心,反映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所以A项正确。

B项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之一是各级人大接受人民的委托和授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在其范围内是最高的,所以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该项不正确。

C项中,其他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但其他机关只能接受人大监督,而不能监督人大。

所以该项错误。

D项中,人民代表大会是全权性机关,但并不意味着它行使国家所有权力,事实上,人大要产生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并分别行使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

4.下列哪项不是全国人大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程序?

()

A.全国人大主席团提出候选人

B.由全国人大选举,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赞成即可当选

C.由全国人大决定,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赞成即可当选

D.由全国人大主席团公布

【答案】C

【考点】全国人大行使权力的程序

【解析】在选举国家主席时,只能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提出候选人,所以A项正确。

全国人大是“选举”国家主席,而不是“决定”,所以B项正确,C项不正确。

全国人大选举国家主席的结果由主席团公布。

5.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在确定立法项目、起草法律草案的同时,应当对配套法规的制定作出统筹安排,原则上要做到配套法规与法律同步起草、同步出台、。

()

A.同步通过

B.同步公布

C.同步审议

D.同步实施

【答案】D

【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

【解析】配套法规的制定原则上要做到配套法规与法律同步起草、同步出台、同步实施。

6.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随后,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对该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又对该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

结合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要任务的内容,对以上行为表述正确的是()

A.这是我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进行的法律解释工作

B.这是我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进行的法律配套工作

C.这是我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进行的法律修改工作

D.这是我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进行的法律汇编工作

【答案】C

【考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解析】题干中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活动属于法律修改工作。

法律解释和法律汇编不涉及对法律内容的变更,而法律配套则是就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细则问题进行的进一步具体化,总体上不违背原法律的基本精神。

7.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A.有效

B.无效

C.由作出回避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有效

D.由上级公安机关决定是否有效

【答案】C

【考点】刑事案件的回避

【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

故答案为C。

8.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

A.对犯罪嫌疑人提请逮捕

B.立案

C.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D.移送审查起诉

【答案】B

【考点】立案条件

【解析】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即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

故答案为B。

9.兴皖信嘉科技公司因与蓝天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信嘉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蓝天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信嘉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

B.法院不应当受理信嘉公司的执行申请

C.法院应当受理信嘉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蓝天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D.法院应当受理信嘉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答案】D

【考点】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

【解析】《仲裁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本题中,裁决作出后,蓝天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信嘉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因此,法院应当受理信嘉公司的执行申请,且裁定中止对该裁决的执行。

10.关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当事人有权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B.当事人均有权委托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是处分原则的体现

C.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同等原则的体现

D.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不仅要自愿,内容也不得违法,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答案】D

【考点】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解析】选项A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当事人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或是委托谁为诉讼代理人是其对自己权利的一种行使和处分,此是处分原则的体现,而非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

选项B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此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体现,而非处分原则的体现。

选项C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据此可知,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是对等原则的体现,而非同等原则的体现。

另外,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仅适用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而本题没有给出这一前提。

选项D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此规定是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的体现。

11.关于产品缺陷责任,下列哪一选项符合我国的《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

A.基于产品缺陷的更换、退货等义务属于合同责任,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赔偿义务属于侵权责任

B.产品缺陷责任的主体应当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

C.产品缺陷责任一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D.产品质量缺陷责任一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答案】A

【考点】产品缺陷责任

【解析】选项A正确。

见《产品质量法》第41条。

从理论上划分,产品缺陷责任包括“产品质量的瑕疵担保责任”和“产品责任”。

“产品质量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销售者)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品质标准,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此,这是一种违约责任。

“产品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产品责任”特指生产者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选项B错误。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不与受害者有合同关系。

选项C错误。

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是严格责任。

即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不论经营者是否有过错,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41条)

选项D错误。

D项表述过于绝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6项规定: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此为举证责任倒置,但是产品缺陷引起的合同责任,仍然为“谁主张,谁举证”。

12.关于股东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C.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D.外国自然人不能成为我国公司的股东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的概念。

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论上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

当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股东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东权利。

因此,A项错误。

《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B项正确。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当国家作为股东时需明确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的具体组织,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因此,法律没有对股东的形式和国籍进行限制,CD项错误。

13.魏、武、郑、王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

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魏与武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郑、王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郑、王有权监督魏、武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魏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武可以对魏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魏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郑、王有权决定撤销对魏的委托

【答案】A

【考点】普通合伙企业

【解析】选项A表述错误。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据此可知,孙、李不再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限。

选项B表述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选项C表述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

选项D表述正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14.甲、乙、丙成立东北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约定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丙各按20%、30%、50%的比例出资。

甲、乙缴足了出资,丙仅实缴30万元。

公司章程对于红利分配没有特别约定。

当年年底公司进行分红。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丙只能按30%的比例分红

B.应按实缴注册资本80万元,由甲、乙、丙按各自的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C.由于丙违反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可通过决议取消其当年分红资格

D.丙有权按50%的比例分红,但应当承担未足额出资的违约责任

【答案】B

【考点】本题考核红利分配规则。

【解析】《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15.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标示,()为最高级别。

A.蓝色、四级

B.绿色、一级

C.蓝色、一级

D.绿色、四级

【答案】C

【考点】预警级别

【解析】《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二条

16.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A.被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B.被依法执行管制

C.被传唤

D.被行政拘留

【答案】B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象

【解析】被依法执行管制的人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17.下列不属于行政处分种类的是()

A.警告

B.严重警告

C.记过

D.降级

【答案】B

【考点】行政处分的种类

【解析】参见《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

18.下列哪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A.人事部

B.某县县委组织部

C.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D.某市人事局

【答案】C

【考点】公务员管理机构

【解析】《公务员法》第十条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19.地方政府规章是由()制定的:

A.国务院

B.国家部委

C.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省会城市政府、较大市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答案】C

【考点】地方规章的制定主体

【解析】在我国,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省会城市政府、较大市政府

20.甲市某制药公司生产了大批某种药品,并销往乙市。

乙市卫生局在例行抽样检查过程中发现该药品内很多成分不符合卫生标准,乙市卫生局准备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制药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但该制药公司所在的甲市卫生局得知此事后,认为此案应由该局管辖,乙市卫生局无权处理。

因此,两地卫生局因管辖权发生争议。

就此案管辖权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由乙市卫生局管辖

B.由甲市卫生局管辖

C.由两者共同管辖

D.报请共同上一级卫生管理机关指定管辖

【答案】D 

【考点】行政处罚的管辖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1条规定,对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21.关于行政许可费用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A.行政许可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

B.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及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C.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只收取工本费

D.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答案】C

【考点】行政许可费用制度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58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第59条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拐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所以答案是C.

22.“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条规定体现了原则。

()

A.行政合法性原则

B.行政合理性原则

C.行政应急性原则

D.行政相当性原则

【答案】A

【考点】行政许可原则

【解析】合法性原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本题中体现了行政合法性原则

23.诱使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其行为构成。

()

A.奸淫幼女罪

B.强迫幼女卖淫罪

C.强迫卖淫罪

D.引诱幼女卖淫罪

【答案】D

【考点】引诱幼女卖淫罪

【解析】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答案为D。

24.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

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

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行为。

甲的行为属于()

A.杀人中止

B.杀人未遂

C.杀人预备

D.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考点】犯罪中止

【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甲在能杀死其父亲的情况下,却在主观上放弃,属于能犯而不欲的情形,故成立犯罪中止。

而未遂是想犯而在客观条件导致不能犯,所以甲不是未遂。

甲已经着手开始犯罪,不是犯罪预备阶段。

所以答案选A。

25.朴某系刑满释放人员。

某日撬门入室行窃,当其将苹果电脑、手机等物装入提包离开时。

房主刘某开门进屋,朴某见状扔下提包企图逃走,刘某拦在门口大喊“抓贼”朴某冲上前把刘某打昏在地,夺门而逃。

朴某的行为构成的罪名是()

A.盗窃罪

B.盗窃罪和伤害罪

C.抢劫罪

D.累犯

【答案】C

【考点】转化型抢劫罪

【解析】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抢劫罪)。

故答案为C。

26.李女犯故意杀死两人,审判时怀孕,其最高可判()

A.死刑立即执行

B.死刑缓期2年执行

C.无期徒刑

D.20有期徒刑

【答案】C

【考点】死刑的限制

【解析】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故答案为C。

27.甲系某国驻华外交人员,在我国境内犯杀人罪,对甲应当。

()

A.适用甲所属国家的刑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C.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答案】D

【考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解析】刑法第十一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故答案为D。

28.我国刑罚主刑中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每月可回家一至两天,有选举权的在选举期间可回原住地参加选举的刑种是。

()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罚金

【答案】B

【考点】拘役

【解析】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所以答案选B。

29.金铃公司与李某签订合同,约定委托李某开发一种新型办公软件供本公司员工使用,合同中没有涉及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对于李某开发完成的软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软件著作权归金铃公司

B.软件著作权由金铃公司和李某协商确定

C.如果金铃公司员工复制该软件进行使用无须向李某交付费用

D.如果金铃公司将该软件置于公司网站上供公众免费下载无须向李某交付费用

【答案】C

【考点】委托作品的著作权

【解析】《著作权法》第l7条规定: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本题中,由于双方没有进行约定,由此可知,该软件的著作权应该归李某,故A、B项都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

按照《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形,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作品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由此可知,金铃公司有免费使用的权利,故C项正确。

而D项中金铃公司如果供公众免费下载,则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因此D项错误。

30.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的是()。

A.不满十四周岁

B.不满十六周岁

C.不满十八周岁

D.不满二十周岁

【答案】A

【考点】行政责任的年龄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所以答案选A。

31.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可以由()设定。

A.法律

B.司法解释

C.部委规章

D.地方性法规

【答案】A

【考点】限制人身自由的设定

【解析】立法法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所以答案选择A项。

32.为纪念“抗美援朝”五十周年,作家尚公于2000年2月写成报告文学《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初稿,5月修改定稿,7月由出版社正式出版,9月经版权登记。

尚公从何时起取得正式出版的《伟大的战略出击》一书的著作权?

()

A.2月

B.5月  

C.7月

D.9月

【答案】B

【考点】著作权的产生

【解析】著作权的取得。

本题所涉法条如下:

(1)《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2)《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表述为:

“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3)《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条第1款规定:

“著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本题中,作家尚公应在完成创作之日起取得作品的著作权,而非在正式出版或经版权登记之日起取得,故可排除C、D项。

至于A、B项之取舍,我们认为应以5月修改定稿为完成创作。

故本题可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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