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法深度解读生物安全法知识学习宣讲PPT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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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法详细解读,生物安全法深度解读,生物安全法知识普及。

生物安全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实施。

这是生物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起到里程碑的作用,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这部法律的出台,在生物安全领域形成国家生物安全战略、法律、政策“三位一体”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强化了防控重大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的法律制度,集中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让生物技术发展更好服务于国家发展、人民幸福、人类文明进步。

该法的实施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有利于提升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有利于完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

前言,目录content,01,生物安全法简介,02,生物安全法亮点解析,03生物安全法的时代意义,04,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体系的展望,05,生物安全法知识拓展,第一部分,生物安全法简介,法案开宗明义,明确了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是其总体要求,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是其根本目的,保护生物资源、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防范生物威胁是其主要任务。

草案第一条中“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表述,体现和表达了我国通过实现生物安全,寻求人类和谐共生的良好愿望和主张。

生物安全法简介,立法目的: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本法。

目的,定义:

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定义,维护生物安全的主要原则:

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维护生物安全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

原则,生物安全法简介,生物安全法适用范围,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应对微生物耐药;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生物安全法简介,第二部分,生物安全法亮点解析,界定了生物安全的法律规制范围。

生物安全法首次在国家层面以综合性立法的形式对生物安全进行了法律界定,拓展了生物安全的法律内涵,在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生物恐怖与生物武器等作出明确规定,实现了对生物安全风险的整体性、针对性防控。

界定了生物安全的法律规制范围,生物安全法亮点解析,建立健全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领导体制。

生物安全法以专章的形式规定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分别对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各级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以及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相关制度进行了明确,为实现国家领导下各利益相关主体参与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协同合作提供了制度支撑。

建立健全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领导体制,生物安全法亮点解析,明确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基本原则和制度。

生物安全法要求“维护生物安全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并且明确了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等基本原则。

生物安全法明确了生物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风险调查评估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生物安全审查制度、应急制度等基本法律制度,为实现生物安全风险的“全链条”防控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依据。

明确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基本原则和制度,生物安全法亮点解析,第三部分,生物安全法的时代意义,为进一步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2020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

生物安全法是在生物安全治理领域对总体国家安全观进行的具体贯彻。

该法明确提出“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的立法目的,并从立法原则、管理体制、基本法律制度、法律责任等方面为我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为进一步推动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实现国家安全的整体性保障提供了法治路径。

为进一步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生物安全法的时代意义,为完善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

生物安全法作为我国生物安全治理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多样性、生物技术研发等多个领域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问题进行系统性、针对性的规制,填补了多项立法空白。

同时,它明确了我国生物安全法律规制的统一理念和目标,其原则性和授权性规定为今后国家和地方生物安全立法工作预留了空间,为健全以生物安全法为核心、以其他相关法律规范为重要内容的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完善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生物安全法的时代意义,为促进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生物安全法既强调防范生物安全风险,也注重促进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健康发展。

生物安全法通过加强生物安全能力建设、科学研究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创造了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实现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与产业健康发展的有效协调。

为促进我国生物技术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生物安全法的时代意义,第四部分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体系的展望,以实现生物安全的整体性规制为理念。

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更新和进步,生物安全风险也更具复杂性,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也需要具有整体性、系统性的法律体系支撑。

生物安全法的一项重要亮点在于体现了我国对生物安全的整体性规制理念。

在此理念指引下,未来生物安全的整体性法律规制要结合现实需求对法律体系进行动态性完善和更新,进而实现新时期背景下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有效贯彻和推进。

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体系的展望,以实现生物安全的整体性规制为理念,法律体系结构将更具紧密性与协调性。

生物安全法实施以后,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体系要形成以生物安全法为中心,相关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立法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体系结构。

在该体系结构下,我国生物安全风险法律规制的理念与目标进一步统一,将促进该体系内部相关法律规范的整合与衔接。

同时,生物安全法律规制具有范围广泛、法律关系复杂等特征,生物安全法律体系的发展也应注重该体系在外部与其他法律规范、体系的协调配合,从而实现生物安全法律体系在解决生物安全风险问题时的整体性价值。

法律体系结构将更具紧密性与协调性,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体系的展望,法律体系中主体关系更为多元。

生物安全法一方面明确了国家在进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时的主导性地位,反映出生物安全与国家安全的密切联系;另一方面,该法也分别明确了专家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社会主体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积极作用,体现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主体多样性。

由于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涉及科学技术问题,未来生物安全法的实施应当注重协调各主体参与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权责关系,既需要专业机构、专家学者为其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专业性意见,也需要全民共同参与以增强政府风险决策的正当性和可接受性,以发挥各主体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优势。

法律体系中主体关系更为多元,我国生物安全法律体系的展望,第五部分,生物安全法知识拓展,发现传染病、动植物疫病时该如何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动植物疫病的,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有关专业机构或者部门报告。

医疗机构、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传染病、动植物疫病或者不明原因的聚集性疾病的,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保护性措施。

依法应当报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漏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缓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生物安全法知识拓展,国家对进出境生物安全风险如何防范?

国家建立首次进境或者暂停后恢复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高风险生物因子国家准入制度。

进出境的人员、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包装物和国际航行船舶压舱水排放等应当符合我国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海关对发现的进出境和过境生物安全风险,应当依法处置。

经评估为生物安全高风险的人员、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等,应当从指定的国境口岸进境,并采取严格的风险防控措施。

生物安全法知识拓展,国家对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如何应对?

国家建立境外重大生物安全事件应对制度。

境外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件的,海关依法采取生物安全紧急防控措施,加强证件核验,提高查验比例,暂停相关人员、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等进境。

必要时经国务院同意,可以采取暂时关闭有关口岸、封锁有关国境等措施。

生物安全法知识拓展,国家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控有哪些要求?

国家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统一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符合生物安全国家标准和要求。

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生物安全法知识拓展,国家如何管理外来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

国家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保护生物多样性。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理办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监测、预警、控制、评估、清除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生物安全法知识拓展,感谢聆听,生物安全法深度解读,生物安全法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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