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二轮复习 第一大题现代文阅读第13题论述类文本阅读素质大拔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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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语文二轮复习第一大题现代文阅读第13题论述类文本阅读素质大拔高

第一大题现代文阅读第1~3题论述类文本阅读

本训练共24题,每题3分,共72分,用时72分钟。

第一关 本科上线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本题共3小题,9分)

“匠气”一词在书法中体现为用笔千篇一律,技艺太过精熟而缺少变化,看不到灵动之处,过于死板。

一幅书作给人产生了匠气的观感,是有多方面原因的。

首先是临写的方法不得当,太过单一。

匠气十足的书法作品,往往给人程序化的机械感。

点画、结体、章法无法给人出人意料、眼前一亮的快感,让人觉得乏善可陈。

我们看到明清时期的馆阁体,中规中矩、缺乏个性,在偌大篇幅下的文字抄写中,墨色光润,没有干湿浓淡之别,结体板正,起收笔千篇一律。

清代洪亮吉在《北江书画》里谈道:

“今楷书之匀圆丰满者,谓之‘馆阁体’,类皆千手雷同。

”其发展的极致就是“千人一面”,全然没有书法艺术所需要的辨识度、独特性,后期成为了僵化的工匠式劳动。

以其为范本临写,久而久之也将陷入一个死循环。

若一个人经年累月地积攒了习书的坏习惯,日复一日地养成了匠气,将是十分危险的。

另外,一些当代书家,虽然在技巧上达到了一定的水准,但是在个人自身修养上极度匮乏,这也很容易使得笔下的作品流于俗气。

书法是一门除了技艺,还需要不断养修为、内涵的艺术。

古时书法只是作为文人、士大夫在学习各类文化知识基础上的一门技能,文人雅士以书法为日常书写,同时兼具直抒胸臆、休闲娱乐的意趣,他们不以书法为谋生工具,书法并没有与金钱利益挂钩,因而他们笔下的书法作品显露出书卷气,有丰厚的学养意味。

可以说古人是先做学问,后写书法。

而今人少养学问,埋头写字,不少人以书法作为谋生的工具,书法作品成了买卖的筹码。

如此一来,匠气的书法家自然居多。

书家的个人精神风貌通过形质、线条落于笔端,立见高下。

弘一法师的书法为后世所称道,就是因为通过观其书作,觉其无烟火气息,无庙堂森严,让人心生平静、安宁。

他在广泛的艺术门类领域里所积淀的学养,自然不同于那些只懂埋头练字而忽视读书养精神的字匠。

匠气是应该尽量规避的,但却应有匠心,即工匠精神。

文艺评论家陈履生说:

“工匠精神即是民族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国历史文脉的基因,是能够映现中华文明的底板。

”孙虔礼也说:

“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

”我们临习楷体,就需要这样的工匠精神。

楷书最讲究精准,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欧体楷书以结体严谨、点线到位著称,如果不能秉持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去临习,临摹的准确性便大打折扣,那么楷书的韵致、韵味便有所损害。

即使是如行书、草书这样的快写书体,仍然需要慢临,需要推敲。

米芾曾言:

“余写《海岱诗》,三四次写,间有一两次好,信书亦一难事。

”可见即使是率性而为的米芾,对创作的态度也仍然是严谨的,不是随意而就的。

总之,书法艺术应当毕生修为,不仅在锤炼技法之时应避免过度熟练,还需不断地积累自己的文化修养,如此才可避除匠气。

(摘编自《艺术科技》)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C )

A.写书法时如果只是技艺过于精熟,而缺少变化和灵动之处,致使用笔千篇一律,过于死板,这种表现被称为书法中的“匠气”。

B.明清时期的馆阁体,主要是指一种“匀圆丰满”而又中规中矩、结体板正、缺乏个性的楷体书法,常给人以“千手雷同”之感。

C.今人只顾埋头写字而忽视了读书养精神,只把书法作为谋生的工具,书法作品变成了买卖的筹码,导致在今天充满匠气的书法家越来越多。

D.行书、草书虽属于快写书体,但也仍需要慢临、推敲,就连平时率性而为的著名书法家米芾创作时的态度也是非常严谨的。

[解析] 扩大范围,“只把……”理解有误,原文是“今人……不少人……”。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D )

A.文章落笔点题,提出“匠气”一词在书法中用笔千篇一律、过于死板的问题。

B.第二、三段指出,书作给人匠气感的原因是书家方法不得当,自身修养匮乏。

C.第四段指出,匠心是映现中华文明的底板,书家要有工匠精神,不要有匠气。

D.书家在锤炼技法时避免过度熟练,不断积累自己的文化修养,就能避除匠气。

[解析] 避免匠气的条件是多方面的,见文章最后一段,除了避免过度熟练,不断积累自己的文化修养之外,还要终生修为等。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C )

A.如果以一部缺乏必要的辨识度和独特性的书法作品为范本进行临写,就可能陷入僵化的工匠式劳动,时间久了就极容易形成匠气。

B.通过书法作品的形制、线条,可见书家个人精神风貌的高下;同样,若书家在自身修养上极度匮乏,也容易使作品流于俗气。

C.楷书最讲究精准,临习时更需要秉持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否则楷书的韵致、韵味便有所损害,临摹的准确性也随之大打折扣。

D.书法临习要有匠心,不随意而就,孙虔礼的“察之者尚精,拟之者贵似”意在强调对书法作品的观察要精准,临习要形神酷似。

[解析] 因果倒置,应该是“如果不能秉持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去临习,临摹的准确性便大打折扣,那么楷书的韵致、韵味便有所损害。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

(本题共3小题,9分)

礼是植根于以家族为本位的传统社会土壤上的道德伦理规范体系,而礼治则是依赖这种体系构建起来的社会秩序。

孟德斯鸠曾谓中国古代“礼教构成了国家的一般精神”,此乃中华文明注重人伦道德教化自然演进的结果。

引礼入法,意味着礼治的精神和原则贯彻于法律,完成了传统社会礼治秩序构建的重要一环,达至“礼法社会”模式的形成。

由于礼本身所具有的义理内涵,更使得这种与中国传统文化相匹配的“礼法社会”的出现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

礼本身所具备的道德规范意义不仅使引礼入法成为可能,更使得这个过程顺理成章水到渠成。

道德与法律共同肩负维系社会秩序的使命,两者相互支持和补充。

任何一种法制文明都必须面对并解决两者关系问题,引礼入法则是传统中国的解决方案:

以道德精神挈领和改造法律,并直接将部分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

我国古代民事立法极不发达,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礼,“礼达而分定”。

蔡元培说:

“我国古代有礼、法之别。

法者,今之所谓刑法也;而今之所谓民法,则颇具于礼。

”国家法制层面,德主刑辅、出礼入刑成为精神原则;社会生活层面,由于礼兼具了感召和约束双重功能,礼的权威性的提升,为民间社会构建良风美俗、自然和谐的道德秩序提供了可能。

法家只迷信暴力,完全无视道德教化的功能,故其律以严刑峻法著称。

唐律因“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

这个“平”,一方面表现为德主刑辅,礼刑互济,使得法律的重刑主义色彩全面消退,立法上宽严适中,公允平缓。

另一方面,与“骨肉可刑,亲戚可灭”的法家立场不同,儒家以家族为本位,重人伦孝道亲情。

唐律中老幼废疾减免刑罚以及亲亲相隐、存留养亲等制度体现出礼的精神,弘孝敦伦,原情循理,无疑具有积极的义理价值成分。

西周礼治在司法领域提倡慎刑恤狱;主张罪疑从轻、从赦;提出了“中道”“中罚”等概念。

孔子主张“哀矜折狱”,孟子则以“仁政”为诉求,以为“杀一无罪,非仁也”,并重申了“罪人不孥”的古训。

这些具有积极价值的思想和主张,伴随着汉朝以后经义决狱的不断深入和推广,不同程度贯彻或体现于司法审判活动之中。

值得强调的是,儒、法两家在追求和维系等级政治乃至纲常伦理秩序方面并无本质的差异。

司马迁说:

“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韩非则首倡“三纲”之说,以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乃“天下之常道”。

法家主张“一断于法”当然值得肯定,但其中包含的法律平等意义十分有限,因为其“法”非良法,其“断”则完全落脚在君主个人的独断。

儒、法之争主要体现在手段和策略不同而已,及至“德主刑辅”、礼法并用思想被奉为一尊,两家即和衷共济了。

论者以引礼入法为传统法律等级化伦理化之根源,或许是对法家有着过多理想化误读,或许是脑海里还残存着“儒法斗争”成见。

沿着儒法合流、法律儒家化、外儒内法的历史线索去把握,应该是评价引礼入法这一历史现象的恰当途径。

(摘编自马作武《引礼入法奠定中华法系基石》)

4.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C )

A.在古代社会生活中,礼颇有权威性,且具有感召和约束的功能,因此有利于民间社会建立美好风俗、自然和谐的道德秩序。

B.法家主张“一断于法”实行严刑峻法,认为“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过于崇信暴力,“严而少恩”,完全无视道德教化功能。

C.礼是中华文明注重人伦道德教化自然演进的结果,也是在我国古代民事立法落后的情况下,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依据。

D.传统中国采取引礼入法的方案来解决道德与法律的关系问题,即以道德精神来挈领和改造法律,并将部分道德规范作为法律。

[解析] 偷换概念。

“礼是中华文明注重人伦道德教化自然演进的结果”理解不当,原文第一段说:

“孟德斯鸠曾谓中国古代‘礼教构成了国家的一般精神’,此乃中华文明注重人伦道德教化自然演进的结果。

5.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D )

A.文章开篇提出“引礼入法”的问题,认为这是完成传统社会礼治秩序构建并达到“礼法社会”模式形成的重要环节。

B.第二段阐明“引礼入法”是解决传统中国道德与法律相互关系问题的方案,并从国家法制和社会生活两个层面阐明。

C.第三段援引唐律以“礼”得“平”,主张“宽严适度”,一些制度重人伦孝道亲情的例子,认为它有积极的义理成分。

D.文章最后指出,沿着儒法合流、法律儒家化、外儒内法的历史线索去把握,是实现引礼入法这一治国问题的恰当途径。

[解析] “是实现引礼入法这一治国问题的恰当途径”分析不当,原文说:

“沿着儒法合流、法律儒家化、外儒内法的历史线索去把握,应该是评价引礼入法这一历史现象的恰当途径。

6.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C )

A.礼所具备的义理内涵使引礼入法能够有效实现,而引礼入法对中国古代法文化有着重大的影响,促使中国古代法律呈现出“礼法合一”的特征。

B.从西周司法领域提倡慎刑恤狱到孔孟思想,从汉代以后“经义决狱”到唐律的“一准乎礼”,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礼法社会”是逐步形成的。

C.儒、法两家其实都维系等级政治乃至纲常伦理秩序,但采取的手段和策略不同,儒家主张德主刑辅,法家主张刑主德辅,最终两家共尊礼法并用的思想。

D.中国古代“礼法社会”的形成是“法律儒家化运动为背景,通过引礼人法的方式实现,因此,评价引礼人法应把握儒法合流、法律儒家化等的历史线索。

[解析] 曲解原文内容。

“儒家主张德主刑辅,法家主张刑主德辅,最终两家共尊礼法并用的思想”理解不当。

根据原文第三段及最后一段内容,可知,儒家以家族为本位,重人伦孝道亲情;法家只迷信暴力,完全无视道德教化的功能,主张“一断于法”;及至“德主刑辅”、礼法并用思想被奉为一尊,两家即和衷共济了。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9题。

(本题共3小题,9分)

当代文艺审美中的“粉丝”与“知音”

周兴杰①

“知音”一词源于钟子期与俞伯牙的故事。

子期因为能听出琴音寓意,被伯牙引为“知音”。

后来,子期辞世,伯牙毁琴不操,以示痛悼。

由此可知,“知音”的内涵至少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接受者能准确把握、解读出作品的主旨,从而经由作品,接受者与创作者在精神层面产生深度契合;二是以作品理解为基础,创作者与接受者形成相互依赖、相互需要乃至相互尊重的关系。

在高雅艺术的欣赏中,接受者以能成“知音”为荣,创作者以能有“知音”为幸。

说一部文学史或艺术史,是作为“知音”的批评家为他们心仪的文学家、艺术家树碑立传的历史,并不为过。

因此,“知音”有意无意地被默认为高雅文艺的欣赏者。

而“粉丝”这一名称则有些不伦不类,它是大众对“fans”一词自发的、戏仿式的音译。

在最直接的意义上,“粉”或“粉丝”就是对某些事物的“爱好者”。

如果仅在“爱好者”的意义上来使用的话,那么说“我是莎士比亚的粉”也是没有问题的。

但由于社会成见和媒体引导,当作对某些大众文化产品不加辨别的、缺乏抵抗力的消费者而受到非议。

尽管现在人们能以一种理解的眼光来看待“粉丝”,但其被限定特指大众文化的欣赏者却是事实。

知音精于深度耕犁文本,其文本辨识力自不待言。

那粉丝有没有文本辨识力呢?

通过深入粉丝的文化实践,研究者发现,粉丝对于特定文本是存在敏锐的辨识力的。

20世纪80年代,有人用“全庸”之名仿作金庸小说,以图鱼目混珠。

结果读者去芜存菁,终使各式“全庸”尽数淘汰。

由此可知,粉丝像知音一样,都具有敏锐的文本辨识力,并忠于自己的文本感受。

但粉丝文本辨识的有趣一面在于,他们会因为极度关注某些文本的细节,而选择性地忽略其他细节。

这种“专攻一点、不计其余”的辨别方式,主观随意性不言自明,与知音式文艺批评的理性、客观旨趣相去甚远。

粉丝欣赏要求突破高雅文艺欣赏所规定的“距离”,使欣赏化为广场式的狂欢。

粉丝欣赏的参与性更突出的表现是,他们不会仅仅停留在对小说、影视作品、歌曲等原作本身的欣赏上,还会进一步消费许多衍生产品,如印有明星头像的T恤、玩偶等等。

如此,粉丝将文化工业提供的资源带入其日常生活实践,并在使用中完成文本意义的重新组装。

与此不同,“知音”则更尊重作家的创作意图或作品主题,他们更像“采矿者”,努力掘开文本的岩层,炼出深藏其下的金子般的创作主旨。

伴随积极的参与,粉丝的生产力也释放出来了:

他们不会停留在文本的消费上,而是以文化工业产品为资源,创造出数量庞大的、五花八门的新文本,如网络同人小说、模仿秀及流行音乐粉丝们的翻录、翻唱和MTV翻拍等等。

这种新文本有时会达到与原作不相上下的地步。

而“知音”呢,他们的生产力主要表现在分析精辟的批评文本上,此外很难看到其他类型的新文本。

由此可见,“知音”和“粉丝”不能相互替代。

(选自2017年3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报》,有删节)

7.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C )

A.“知音”尊重作家的创作意图或作品主题,精于深度耕犁文本,努力挖掘文本内涵,提炼出创作主旨。

B.“粉丝”对特定文本具有敏锐的辨识力,并忠于自己的文本感受,他们的辨别方式具有主观随意性。

C.“知音”都是高雅文艺的欣赏者,他们的文本辨识力也很敏锐,知音式文艺批评的旨趣更理性、客观。

D.“粉丝”具有强大的生产力,他们能以文化工业产品为资源,创造出的新文本有的能与原作相媲美。

[解析] “知音式文艺批评的旨趣更理性、客观”表述不当,原文第三段末说:

“与知音式文艺批评的理性、客观旨趣相去甚远。

8.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 )

A.文章开篇引用钟子期与俞伯牙的“知音”故事,叙述详细生动,意在引发读者兴趣,增加文章浓厚的文学色彩。

B.文章前两段分别阐述了“知音”和“粉丝”的来历、内涵和大众的评价,令读者在开篇便对两个概念有了整体上的了解。

C.为使读者对“知音”和“粉丝”有更清晰的认识,文章第③④⑤段分别从二者的文本辨识力、参与方式和文本生产力等方面加以详细阐述。

D.文章层次清晰,结构严谨。

文中多处运用了举例论证,增强了论证效果,形象贴切的比喻,使论述更加生动透彻。

[解析] “意在引发读者兴趣,增加文章浓厚的文学色彩”分析不当,开篇引用典故,意在解释什么是“知音”。

9.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C )

A.“知音”与创作者在生活中有着相互依赖的关系,接受者希望能成为“知音”,创作者希望能有“知音”。

B.粉丝欣赏具有强烈的参与性,与欣赏原作本身相比,他们更注重消费与明星有关的衍生产品。

C.金庸的“粉丝”有敏锐的辨识力,所以他们能去芜存菁,使那些用“金庸”之名仿作的小说全部被淘汰。

D.知音能够创作分析精辟的批评文本,却很难创作其他类型的新文本,可见他们的生产力还没有释放出来。

[解析] A曲解“知音”的文意“知音”与创作者并不是在“生活中”互相依赖。

B“他们更注重消费与明星有关的衍生产品”理解不当,原文说:

“他们不会仅仅停留在对小说、影视作品、歌曲等原作本身的欣赏上,还会进一步消费许多衍生产品,如印有明星头像的T恤、玩偶等等。

”D“可见他们的生产力还没有释放出来”主观臆断。

第二关 冲刺名牌

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0~12题。

(本题共3小题,9分)

诗产生于西周的礼乐政治活动而非原始宗教仪式,是政坛言说的产物,与歌并不同源,但却有着歌的一些元素。

不过,它们的联系不在文字形式而在音乐。

在西周,诗的言说主体的身份为朝廷官员,言说对象为君臣,言说内容自然也不能脱离政治,故“诗”一开始就承担着政治言说的特殊功能。

《国语·周语上》载厉王时的邵公说:

“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

”可见诗在西周时期的功能是补察时政。

周代的礼乐政治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礼乐教化向臣民灌输礼乐伦理道德观念,所以周代设有专门的机构来负责这一工作。

《礼记·孔子闲居》载孔子说:

“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

”可见,在周代,战国以前的人将诗看做是礼乐的一部分,诗所承载的是礼乐道德的价值取向。

歌则不同。

早期的歌的本质是音乐,适合抒情而不适合言事。

歌是一种大众表达情感意愿的形式,而非专门用来表达和传播礼乐伦理道德,不可能用来教化百姓。

因而,原有的歌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显然已不能满足教化需要。

于是,有了“诗”这一专门用于朝廷政治文体的产生和“歌”向“诗”的转变。

这一转变,在“歌”之外确立了一种新的韵文形态,即诗的形态。

这一形态与歌不同:

一是它的本质不再是音乐而是“文学”;二是诗一产生就被赋予了政治君臣关系、政治言说的性质。

这一性质,除决定“诗”最初的作者主要应是朝廷的官员外,还确立了“诗”作为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的工具性。

因而,诗的言说主体的身份是朝廷官员而非普通百姓,言说的内容为政治而非个体的情感。

三是诗多非即时即事的言说,多先为文字创作。

且由于政治演说形式具有一定的规定性,故诗句式齐整,口语成分和杂言较少,如《大雅》《小雅》。

由于原始宗教祭祀少不了乐,音乐在原始宗教中具有神圣性,又能起着愉悦作用,所以,适应着礼乐政治而产生的“诗”,很自然地继承了宗教礼乐仪式之歌“音乐+语言”这一形式。

将诗与音乐结合,有助于提高诗的地位。

另外,当时的书写工具不发达,借助音乐可以使诗便于传播,更广泛地发挥教化作用。

诗与音乐融为一体,更有利于承担礼乐政治的职能。

不过,即使是使用文字与音乐结合这一形式,诗也与歌不一样。

歌的语言和音乐的融合是原生态的存在。

歌产生时,音乐与语言是相伴相随的,没有音乐不能谓之歌。

诗则是先有文字,后来配乐,用于仪式的演唱。

由于诗纳入了周代“乐”的系统,音乐和诗的对接才被固定下来,但配诗之乐是后来附加的。

(选自赵辉《歌与诗的起源及原始功能异同》,有删改)

10.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B )

A.诗是政坛言说的产物并为西周的礼乐政治服务,与起源于原始宗教仪式的的歌不同源。

B.诗与歌虽然在原始功能上不同,但诗却有歌的一些元素,它们的联系方式只在音乐。

C.“歌”向“诗”的转变,是因为原有的歌在形式上不能满足通过礼乐教化臣民的需要。

D.诗是先有文字,后来配乐用于仪式的演唱,而歌产生时是先有音乐,后来才有语言的。

[解析] A“起源于原始宗教仪式的的歌”于文无据。

C以偏概全,不光是“在形式上”,更重要的是“在内容上”。

D中“而歌产生时是先有音乐,后来才有语言的”是不准确的。

11.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C )

A.诗在当时社会承担着政治言说的两方面功能,一是可以补察时政,二是向臣民灌输礼乐伦理道德观念。

B.第一段中引用《国语》和《礼记》,论证了“诗”的产生与当时统治阶级的礼乐政治活动的紧密联系。

C.通过与“歌”的大量比较分析,本文重点论述了“诗”的起源、作用和所承担的更多的社会功能。

D.本文作者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歌”无法满足统治者教化百姓的需要,因而才产生了“诗”这种形式。

[解析] 重点论述了“诗”分析不当,本文只是论述了诗、歌二者的起源以及各自功能。

1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C )

A.诗在西周言说主体的身份是朝廷官员,所以诗就具有了政坛君臣关系政治言说的性质。

B.从周代到战国以前,人们把诗看作是礼乐的一部分,因为它所承载的是礼乐道德的价值取向。

C.早期的歌适合于抒发个体的情感,借助音乐可以使歌便于传播,更广泛地发挥教化的作用。

D.“诗”在继承了宗教礼乐仪式之歌“音乐+语言”这一形式后,诗与音乐就开始结合起来。

[解析] C把歌和音乐割裂开来,是不正确的,因为原文第二段“早期的歌的本质是音乐”这两者是一体的,另外借助音乐便于传播,更广泛地发挥教化作用的是“诗”而不是“歌”。

五、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15题。

(本题共3小题,9分)

莫言的小说语言风格独特,里面所隐藏的力量感、速度感是一般作家所没有的。

很多人批评他,觉得过分粗糙,远谈不上精粹、谨严,这些都是实情。

莫言喜欢放纵自己在语言上的天赋,他似乎也无兴趣字斟句酌。

但莫言语言的粗粝、驳杂,未尝不是他有意为之,他似乎就想在一泻千里、泥沙俱下的语言洪流当中建立起自己的叙事风格。

莫言是北方人,正规教育只读到小学毕业,如果要他和别的作家,尤其是南方作家比精致、优雅,这绝非他的长处。

况且,文学语言的风格是丰富的,精致只是其中一种。

莫言的长处是他的激情和磅礴。

那种粗野、原始的生命力,以及来自民间的驳杂的语言资源,最为莫言所熟悉,假若删除他生命感觉和语言感觉中那些枝枝蔓蔓的东西,那他就不是今天的莫言了。

莫言所追求的语言效果正是泥沙俱下的,普通话中夹杂着方言、土语、俚语、古语,极具冲击力和破坏力。

有些作品由于过分放纵,节制力不够,也未必成功,但无论你是否喜欢,都能令你印象深刻。

有些作家一天就写千儿八百字,他习惯慢,细心琢磨,一字一句;有些作家则崇尚一泻千里,一发而不可收拾。

莫言显然属于后者。

莫言用的语言是普通话,但中间夹杂着民间大量的口语、俚语,但又不是刻意的方言写作。

保存在山东方言里的一些古语,譬如锋利说成“风快”,漂亮说成“奇俊”,天气很热说成“怪热”,这些词,现代人也能理解,用在小说中就显得古雅而有趣。

莫言的小说语言是多重的、混杂的,未必规范,但有活力,而且狂放、恣肆、汹涌,这是在别的作家身上未见的。

有些作家崇尚精雕细琢,譬如汪曾祺的小说,都是大白话,没有什么装饰性,也很少用形容词,但你能感觉到他的语言是讲究的,用词谨慎;格非的小说,书卷气很浓,他用书面语,有时还旁征博引,但也不乏幽默,这和他一直在大学教书有关;苏童的小说语言你能感到南方生活潮湿、诗意的氛围;贾平凹的小说语言有古白话小说的神韵,也有民间的土气。

莫言的语言风格比他们更为驳杂。

莫言的语言有时是对生活的模仿,充满聒噪的色彩,有时是对传统语言的挑战,是一种狂欢。

莫言并不愿意守旧,他在语言上,更有狂欢精神,亵渎的、嘲讽的、滑稽的、幽默的、庄重的、深情的,汇聚于一炉,斑斓而驳杂,有时也会令人不快,但这就是莫言,一个为他自己的语言世界所塑造的莫言。

这种写作风格、语言风格的不同,和作家的气质、个性相关,甚至和作家的身体状况也有关系。

鲁迅写不了长小说,他的文章越到后来写得越短,这和鲁迅所体验到的绝望感有关,他从小说写作转向杂文写作,就表明他对小说那种迂回、曲折、隐蔽的表达方式已感不足,面对深重的黑暗现实,他更愿意用短兵相接、直抒胸臆的方式把自己所想说的说出来,所谓“放笔直干”,就是这个意思。

这不仅和鲁迅的思想体验有关,也和鲁迅的身体、疾病有关。

莫言的小说则有大量的长句子,这点和鲁迅不同,他体魄强健,气息是不同的。

(选自谢有顺《莫言小说的特质》,有删改)

13.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C )

A.莫言小说的语言粗粝驳杂,具有力量感和速度感,显得狂放、恣肆、汹涌,这是别的作家所不具备的特点。

B.莫言有意追求一泻千里、泥沙俱下的语言效果,因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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