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柴旦行委消防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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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柴旦行委消防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大柴旦行委消防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上海容基公招(货物)-
采购人: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年月
青海西宁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公安消防大队(以下均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大柴旦行委消防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
上海容基公招(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大柴旦行委消防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上海容基公招(货物)-
采购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各包要求
招标内容:
消防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质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
-:
,下午:
-:
,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供应商现场洽购;
、登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
//../)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号万达中心号写字楼楼室;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
//../)。
购买招标文件时
应提供材料
、现场洽购: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网上购买:
登陆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
//../)注册成功后,上传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网上购买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
*网上购买成功后须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复印件及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周内寄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号万达中心号写字楼楼室;);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号万达中心号写字楼楼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
范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大柴旦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号万达中心号写字楼楼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收款人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行号:
)
注: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支付账号)
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
//../)同时发布。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
大柴旦行委财政局
联系电话:
-
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大柴旦行委消防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上海容基公招(货物)-
采购人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采购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采购预算额度
人民币:
.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采购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投标文件中须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加盖投标单位财务专用章)。
投标保证金金额:
小写:
.元
大写:
壹万伍仟元整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此次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可简写)
收款单位: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支行
银行账号:
(行号:
)
缴纳时间: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不接受个人名义或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注:
投标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
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本章第条指定的账户。
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及其他材料(包括份正本、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份,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份,以及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份。
每份投标文件都必须清楚的标明“正本”或“副本”等字样。
投标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须加盖骑缝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封面左侧胶装处须打印此次采购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电子文档:
需单独密封。
(电子文档要求:
可读的,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日期,电子文档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或其他不可修改格式,如式,电子文档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包括盖章和签字,并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证明”须分别装封于不同的密封袋中,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记“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证明”字样,封套上应写明:
采购项目名称:
正(副)本…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章)
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
注: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为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号万达中心号写字楼楼室)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投标供应商应在接到电话后分钟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
中标供应商
收费标准: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执行。
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计算办法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十一项内容)。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备案
、合同份数:
一式六份
、采购合同须资料齐全并装订成册后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签证、盖章,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二份原件备案。
、合同返回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号万达中心号写字楼楼室
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
质保期及免费服务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根据项目特点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供应商经济实力足以承担所投标项目的经济责任;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件;
.投标费用
投标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投标供应商须知;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
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邮寄)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投标供应商。
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
()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招标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
()对招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公告。
不足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门;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投标报价及币种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
投标报价应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资源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投标币种为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
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用于因投标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招标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
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未中标且投标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个工作日内退还;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销其投标的;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有效期
本次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函;
()报价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资格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投标保证金证明;
()投标供应商的业绩证明材料;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投标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
招标文件须按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连续页码。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及其他材料(包括份正本、份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档份、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份以及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单独提交“投标保证金证明”份)。
每份投标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等字样。
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须加盖骑缝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封面左侧胶装处须打印此次采购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盖章,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骑缝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电子文档采用可读的编制,须写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日期,电子文档为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或其他不可修改格式,如式,电子文档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包括盖章和签字,并与书面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中要求原件的必须将原件资料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要求原件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时须单独密封提交,原件备查的开标时须携带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供应商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投标。
注: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为委托代理人递交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证明、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并加贴密封条,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证明”、“电子文档”字样,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供应商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为方便我司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保证金证明”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证明”字样;
.投标文件的密封:
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给定的格式密封;
.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均应:
()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投标文件密封袋用“于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如果投标供应商未按第.-.条要求将投标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供应商;
.投标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投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递送投标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第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年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允许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撤回其投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期后不得撤回其投标。
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五、开标
.开标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开标。
投标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开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签字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时的报价为准。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若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其投标将被拒绝;
.身份验证:
投标供应商在供应商承诺函、开标记录表上签字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身份不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答疑: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答疑时间,投标供应商应在接到电话后分钟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现场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
六、评审程序及方法
.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数额在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应当为以上单数。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不能满足需求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以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标专家。
参与招标文件论证或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项目的评标。
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推荐预中标候选供应商;
()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