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探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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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探讨
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探讨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了有效贯彻实施《纲要》,稳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方面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当前教育、制度、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又要积极探讨、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教育、制度、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方面:
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
这些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面不遗余力地工作,成绩不小,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可否认。
比较明显的,一是教育对象重点不突出,不能对症下药。
廉政教育的重点对象在是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忽视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重点教育培训对象,而把一般对象普遍作为重点,形成了教育重点对象不突出发生偏离。
二是教育方式陈旧简单,教育效果不佳。
廉政教育基本上是老一套搞法,内容上不分对象、主次、层次,缺乏实用性和针对性,难以触及到教育者的灵魂。
(二)制度方面:
设计不完善,执行中打折扣。
一是源头治理没有形成严密的体系。
突出表现在“三注重三忽视”现象:
注重治理主源头的制度建设,忽视支源头制度建设;注重实体性制度建设,忽视程序性制度建设;注重单体性制度建设,忽视系统性制度建设。
二是不与时俱进修改制度,执行中卡壳。
由于人们认识事物不可能一步到位,而且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此任何一项制度都会有不完善和过时的地方,往往在一项制度出台后,很少去研究它本身的缺点和执行中的问题,甚至明知无法执行也不去修改,使一些制度变成约束力不强的条文。
三是缺乏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抓落实的意识不强。
一些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严,表率作用差,总是把制度当成约束别人的东西,自己则变通,搞特殊化。
(三)监督方面:
监督不到位,威慑力不强。
目前我们党内外监督效果不佳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其主要原因和问题在于:
其一,监督机制不完善,权力运作透明度低,不好监督。
一方面,现行的监督体制客观上还存在影响监督主体独立性发挥的问题;另一方面,作为被监督者的权力部门和领导干部,由于权力集中过高,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偏低,也难以实现有效制约。
其二,领导“老好人”思想严重,爱“护短”,其三,执行纪律不严,人们不愿监督。
上级监督情况了解掌握不具体不全面,同级监督的力度就不够。
怕误会,怕引起矛盾,怕别人说自己位子摆得不正,怕得罪人,不愿监督。
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之对策
(一)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宣教工作的格局。
第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一同研究落实。
第二,要结合实际,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针对不同职务、不同年龄结构、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工作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分门别类,按需施教。
教育内容要体现个性,各有侧重。
第三,要深入研究党风廉政教育的规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
要善于运用信息传媒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扩大教育的覆盖面;要适时组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书画展览等活动,寓教于学,寓教于乐,提高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第四,要面向全社会,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坚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诸项活动,营造一种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取向和社会氛围。
(二)建立健全法规监管机制,构筑制度威力的防线。
一是突出“制权、管钱、用人”主线,健全完善相应的配套管理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公共权力配制机制,切实规范行政审批权力;二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机制,全面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三要建立和完善公道正派的干部考核机制。
二是加强廉政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约束惩治机制。
对现有的法规和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使之更具有操作性;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用发展的观点创新制度,使廉政法规建设具有适当操作性。
三是积极探索制度良性运作机制,要建立制度执行与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保证制度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监督运行的有效性。
要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强化落实制度的具体措施,研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要建立科学的制度效果评价反馈机制,努力消除政策、制度和管理上的缺陷及漏洞,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严密性。
(三)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形成全方位监督的网络。
一是改革和完善现行监督机制,建立全方位的监控系统。
强化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内部的自我监督,强化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强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定完善监督措施,切实发挥监督的惩戒和威慑作用。
二是完善权力自身的制衡机制,推行以权制权。
实行职权分解,通过对权力结构的适当分解和合理调整,避免权力过于集中;推行以权制权,对单项权力的权限进行严格界定,对重大项目审批、重大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按法定程序和职权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和票决,避免少数人说了算。
三是建立廉政测评预警机制,实行监督关口前移。
建立惩防体系建设的目标和工作评价标准,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定期对部门和行业风气进行调查、测评,以获取预警信息。
通过建立和完善函信回复、诫勉谈话、督促整改等制度,促进廉政测评预警机制的健康运行。
(四)建立健全科学的保障机制,凝聚全方位协调通畅的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目标,抓好落实。
各部门领导机构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各部门一齐动手,各领域协调行动,各职能机构积极联动、全民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是明确工作责任。
一方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起部署、一同检查、一并考评。
另一方面,要根据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班子正职和其他成员在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中应担负的领导责任,分别确定责任目标,搞好责任分解。
三是严格责任考评。
要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检查考核和奖罚制度,制订科学合理的检查考核方法和评价标准,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领导班子负总责”的规定,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关于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举措研究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的、战略的地位,既涉及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又涉及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涵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任务。
因此,完善惩防体系,既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重大政治课题,更是全党要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把它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抓出成效。
面对新形势、新变化,需要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和反腐手段,尽快建立健全我旗惩防体系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要求。
一、当前我旗惩防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阿左旗惩防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其深度和广度依然不够,其均衡性和系统性依然不足。
因此,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工作依然十分紧迫。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些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缺乏足够认识,甚至还存在“反腐倡廉就是纪检监察一家的事”的观念,没有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缺乏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的举措,落实乏力。
一些干部缺乏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不能真正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真正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承诺的事情不去管,答应的事情不去办。
(二)廉政教育创新不够。
很多单位学习培训工作抓的不够紧,廉政教育多是表面应付,教育内容和方式多是根据上级要求被动地安排,并且缺乏开展教育的自觉性,教育效果一般化;思想教育乏力,不能针对党员干部理想、宗旨、纪律、作风、廉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教育和引导,很少触及思想,往往定格在灌输式方法上,领导台上讲,群众台下听,不能产生互动,大大影响了教育的效果。
(三)制度落实不力。
有的制度老化,停留在过去式里,适应不了新形势,解决不了新问题;很多制度一般性号召多,粗框架要求多,缺乏完善的配套体系、具体的惩治措施和明确的实施细则,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不能用以指导实践,从而起不到很好的监督制约作用。
只能挂在墙上看看,放在口头上讲讲,很难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去。
有些腐败问题的发生,并不是没有这方面的制度,而是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从而使制度成了一纸空文。
而且往往缺乏监督落实的保障机制,对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还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
(四)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实际工作中对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但有些部门的职责并没有落实到位,没有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没有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往往是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唱独角戏”。
二、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对策
坚决反对腐败,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创新力度,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加强教育,形成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
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调动各方面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改进教育方式,提高教育实效。
加强教育的针对性,重点突出党员领导干部、重点权力部门干部、行使重要权力干部的教育。
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在社会上营造崇廉、尚廉、爱廉的氛围。
将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作为监督重点,要求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纪依法查处和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针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中出现的新情况,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把群众关注的领导干部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
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按照节俭、高效、廉洁的原则,继续推进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外出考察学习等改革。
积极开展廉政谈话,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健全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
实践证明,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也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和中心环节,是强化教育、加强监督的有效手段。
制度建设要遵循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工作思路,即要找准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干部素质的结合点,注重既要与我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又要与上级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提高制度的科学性;把握群众需要、严密可靠、有效约束等关键要求,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强化教育到位、监督到位,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努力做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
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深化财务管理,强化对财权的监督。
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严肃查处“小金库”的行为。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对人事权的监督。
强化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三)强化监督,完善惩防体系的制约机制。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
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重点,完善全委会、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保证领导班子民主议事、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完善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机制,形成全民全员监督的浓厚氛围;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为重点,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制、问责制等制度,从权力运行的起点到终点进行全过程规范,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四)从严执纪,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只有惩处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
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
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协调职能,形成查案整体合力。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问题,特别要注重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机关和公务人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源开发等方面的腐败案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使腐败分子得到严厉惩处。
通过查办案件,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达到彻底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
(五)加强领导,努力形成构建惩防体系的整体合力。
一是明确责任分解。
突出党委的主体地位,强化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意识,强化“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一岗双责”的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纳入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的整体工作,融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统一部署。
二是加强责任考核。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把考核结果与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真正发挥责任考核的作用。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由于失教、失管、失察等失职行为,导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不正之风得不到治理、屡屡发生腐败问题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
四是形成反腐合力。
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综合运用信息、职能等优势,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新路径
崇义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实施纲要》及《五年规划》,按照中纪委及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突出两条监督主线,构建六项功能机制”的体系架构,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体现了“一个坚决、六个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底交帐”的要求,紧扣“强化组织领导”这一关键,狠抓“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力度。
县委始终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以上县委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听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
一是明确目标抓分工。
县委每年都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工,将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主体,使反腐败任务分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络体系。
县委、政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听取分工负责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汇报,年终就一年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向市委和县委书面述职;二是落实任务抓“牵头”。
要求各牵头单位及时研究部署,做好牵头工作的落实。
对落实任务分工的情况实行报告制度,各牵头单位要将本单位实施任务分工的情况分阶段作出书面报告。
如:
在加强对县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方面,我们内外结合加强项目监管,外有行业主管单位牵头负责,内有县纪委常委挂点负责,对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及时通报;三是规范动作抓制度。
在工作协调制度方面,建立了反腐倡廉联席会议制度、反腐败工作协调制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等等;在责任制分工、检查、考核方面,明确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工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出台了《崇义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结合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责任制工作向农村延伸,制定了《行政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制度体系;四是突出重点抓述廉。
为了解掌握全县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落实的情况,县党政领导分组听取了126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五是督促检查抓考核。
年底对各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考核,实施领导督导、季度通报、牵头部门联席会议、新闻宣传跟踪报道、现场督查等五项措施。
在乡镇、县直等科级单位开展“一述双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组织考评。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对村干部实行“三述三评”考核评价机制,即村干部向村党支部、村务民主监督理事会(民监会)、村民代表会述职(三述),并现场接受质询、评议(“三评”);六是强化责任抓追究。
在实施责任追究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责任追究的对象上不“抓大放小”,在纪律处分的档次上不避重就轻,在组织处理的方式上不轻描淡写,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今年,对科级领导实行诫勉谈话4人次,对国土、教育系统等单位实施“一票否决”。
二、以惩防体系建设为主线,强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六个明显成效”
1、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以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
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学习内容,今年对换届选举后的256名新一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加强廉政建设,做清正廉洁村官”的专题教育;举办了“贤内助”廉政建设培训班,对全县112名科级领导干部的配偶进行了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创编了《崇义廉政》刊物,每期向全县行政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以上的领导干部发放达1200多份。
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打造了一个“进机关”省级示范点,同时涌现出一批廉政文化进家庭、进农村、进企业示范单位。
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廉政教育,发送节日廉政短信3200多条,充分利用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开设廉政专栏,在机关效能网、政府门户网上开展“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展播”。
以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为重点,大兴民主决策之风、学习调研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委开展以“推动科学发展,破解发展难题”为主题的党性教育年活动,全县参加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党员干部达3800人次。
在党性教育年活动中,一是推行“六个一”活动,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
二是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
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禁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和假借学习考察外出旅游的行为。
四是大力开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查收送“红包”案件,清理单位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2009年除特殊工作需要,未审批购买公务用车。
2、抓住规范和制约权力这个核心,在实施有效监督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了“两集中、两到位”。
推进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积极发挥党代会闭会期间党代表的监督等作用。
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实施干部离岗学习考察办法,采用“一推一审三差额”的办法产生部分乡镇党政正职,认真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全县108个单位实行了集中支付。
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运行体制的建立,全面实行了“村财乡代理”。
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强化了对县招标投标市场的监管,创新招投标交易机制,一年来增收节支2510余万元。
完成了全县16个乡镇的公共资源交易站建设,至今实现交易项目42个,交易金额达1600万元。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实现了“管采分离”。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权力正确行使。
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制订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全过程监督。
认真落实了关于加强科级党政正职监督管理办法,科级单位“一把手”做到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基建项目。
开展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灵活运用诫勉谈话和函询办法,及时教育和警醒党员干部。
3、突出体制改革和体制创新,在源头治腐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农村基层实施“双创”工程的意见》的精神,全力打造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形成了县有行政服务中心,乡镇有农民服务中心,村组有为民服务室和为民服务点的为民办事三级服务网络。
实行了“民事村代理”工作制度,架起了干群“连心桥”,使基层干部知民情,解民忧,方民便。
为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行了乡镇干部“一述双评”制度和村干部“三诺三述三评”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开展“入户听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认真落实“三务”公开,各乡镇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三务”公开工作,今年实现了网上“三务”公开。
加强“三资”管理,各乡镇建立了乡镇、村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机制,制定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强化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县委始终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加强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明确县纪委书记排名在同等资历常委的前面,并担任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或列席县委全委会等重要会议,参加县委组织的干部民主推荐会议,乡(镇)纪委书记在党委委员中位置前移。
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严把纪检监察队伍“入口关”,同时注重培养纪检监察干部,提拔重用政治优良、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和基层纪检干部。
三是按照上级部署,对全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全县新增纪检监察派驻机构10个。
四是健全经费保障制度。
县委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的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纪检监察业务费全额纳入县财政预算,办公经费预算标准参照政法机关预算标准予以保障。
办公办案装备严格按标准配置逐步配齐,切实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办公办案条件。
4、紧密结合实际,在重点领域反腐专项斗争中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央新增扩投项目建设情况、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涉及全县三批次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3次全面监督检查,下发《监察建议书》14份。
对全县房地产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下发了《执法监察(检查)结论书》和《监察决定书》各14份,清理追缴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违纪金额150余万元。
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
加大对招标投标市场的监管力度,出台了《崇义县建设工程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加强对责任事故的行政监察,对4起责任事故中涉及未正确履行职责的党员、干部进行调查,追究了1人的政纪责任。
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反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行为,保障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顺利进行。
5、切实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治理工作,着力解决教育乱收费、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部分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及时纠正了部分单位药品乱加价的问题,收缴违纪金额近60万元。
组织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撤销项目7个,每年节约经费27万元。
组织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收费和服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吊销一家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