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卷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_精品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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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1/T××—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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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2010-07-21实施
2010-06-21发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规范
DB3301/T41—2010
DB3301T
杭州市地方标准规范
ICS
备案号:
1
DB3301/T21—2010
前言
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提高面试科学性,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市人事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上城区人事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季黄辉、薛鸿翔、陈琪、余丽丽。
I
DB3301/T41—2010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的管理职责、面试内容与方法、面试实施程序、工作纪律。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结构化面试工作。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事业单位
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2.2结构化面试
指根据招录岗位的特点,预先设计好测评要素,统一编制好试题、评分标准和答题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给出考生在各个测评要素上的得分,各个测评要素得分的总和就是考生结构化面试的最后成绩的一种面试方式。
2.3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
指将考生按相同或相近的报考岗位分组,预先设计好测评要素,统一编制好试题、评分标准和讨论时间(根据每个面试组人数确定,一般为5至7人),考生按面试抽签顺序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在无人组织的情况下就试题规定的问题进行讨论,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给出考生在各个测评要素上的得分,各个测评要素得分的总和就是考生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最后成绩的一种面试方式。
3管理职责
3.1人事行政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必要时可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
3.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面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当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工作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3.3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可自行组织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
3.4面试工作人员
面试工作人员包括:
考场主任、候考室工作人员、面试室工作人员、候分室工作人员、联络员。
3.4.1考场主任
设考场主任1名,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职责为:
a)面试考场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
b)检查面试考场布置、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c)处理面试考场中突发问题,确保正常的考场秩序和纪律;
d)安排人员领取、保管和交接面试试题。
3.4.2候考室工作人员
每个候考室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职责为:
a)面试期间对候考室进行封闭式管理;
b)面试开始前30分钟,查验核准考生准考证、身份证;
c)宣读附录A《考生面试须知》,统一收取、保管考生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
d)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按抽签顺序在附录B《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抽签顺序与面试成绩单》上登记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候考室工作人员将名单交给计分员用于登记、统计、公布面试成绩;
e)监督考生在候考期间的活动;
f)负责候考室服务工作。
3.4.3面试室工作人员
设监督员、计分员、核分员、计时员各1名,职责为:
3.4.3.1监督员
监督员履行以下职责:
a)对面试规则、操作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当即制止并报告考场主任;
b)复核附录C《考官面试评分表》、附录D《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成绩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抽签顺序与面试成绩单》。
3.4.3.2计分员
计分员履行以下职责:
a)收取考官填写完毕的《考官面试评分表》,并检查是否有误填考生序号、涂改、未签名等情况;
b)在下一位考生面试时将考官评分完毕的上一个考生的《考官面试评分表》填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成绩登记表》并计算面试成绩;
c)考生全部面试结束后,经核分员、监督员复核,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成绩登记表》送主考官审核签字;
d)收齐面试试题、《考官面试评分表》及草表并妥善保存。
3.4.3.3核分员
核分员履行以下职责:
a)复核计分员是否有填写、计算错误;
b)在上一位考生面试完毕后,将草稿用纸收回,将面试试题归位(保证背面朝上并整齐排放)并为下一位考生准备草稿用纸。
3.4.3.4计时员
计时员可由监督员兼任,有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置1名计时员,计时员履行以下职责:
a)每名考生面试前将计时钟(表)归零;
b)结构化面试中,在主考官宣布“现在开始计时”时开始计时;在面试规定时间结束前2分钟时,提醒考生“还剩最后2分钟”;在面试规定时间结束时,提醒考生“时间到”,停止计时;
c)无领导小组讨论中,在主考官说“现在开始”时开始计时;规定时间结束时,发出终止信号,停止计时。
3.4.4候分室工作人员
每个候分室工作人员不少于1名,履行以下职责:
a)负责面试期间对候分室进行封闭式管理;
b)监督考生在候分期间的活动;
c)负责候分室服务工作。
3.4.5联络员
有条件的单位可单独设置联络员1名,履行以下职责:
a)及时报告面试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b)负责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之间的联络。
将面试完的考生引领至候分室,到候考室引领考生至面试室门口。
3.5考官
考官履行以下职责:
a)学习、研究、掌握面试试题,统一面试评分标准;
b)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方法、程序、步骤和要求,具体实施面试;
c)亲切、清晰、准确地提问,创造有利于考生充分发挥其能力和水平的考场氛围;
d)做好面试记录,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考生;
e)按照规定在《考官面试评分表》上打分、签字;
f)处理面试室内的其他事宜。
4面试内容与方法
4.1测评要素
4.1.1测评要素的内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测评以下内容:
a)语言表达能力;
b)逻辑思维和推理能力;
c)综合分析与专业能力;
d)组织协调与人际沟通能力;
e)创新能力;
f)应变和自我控制能力;
g)仪表举止等个体特征。
4.1.2测评要素权重确定
从招聘岗位的职能、职责以及对人员的素质要求出发确定测评项目,面试实施单位根据不同测评要素的可测程度和与招录职位的关联程度,确定其分数权重比例。
4.2面试方法
面试实施单位根据招录职位的特点和需要确定面试方法。
遵循有效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原则。
一般采取以下方法:
a)结构化面试;
b)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
c)其它科学合理的方法。
4.3面试计分方法
面试测评分值100分。
面试实施单位可按面试公告要求在面试前设定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计分办法为:
将考官评出的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出保留分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5面试实施程序
5.1成立面试工作小组
面试工作小组人员包括:
考场主任、候考室工作人员、面试室工作人员、候分室工作人员、联络员。
5.2确定面试人选
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络平台上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按比例排列,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公示。
5.3制定面试实施方案
5.3.1面试工作实施前,制定面试实施方案,并报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面试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
a)标题:
“杭州市上城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b)面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c)面试的形式、范围和计分方法;
d)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e)面试纪律和要求;
f)“面试工作小组”成员的姓名、职务;
g)“面试考官库”考官的姓名、职务;
h)明确责任人和举报电话。
5.3.2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时,保证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内进行面试。
5.3.3 面试前告知考生面试方案中考生须知的信息: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纪律、要求、举报电话。
5.4编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
5.4.1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持面试试题的编制。
委托省、市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考试服务机构或主管部门统一出卷。
5.4.2在面试方案规定的形式和范围内出题。
5.4.3面试试题的出题过程必须封闭进行,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试卷。
保管和运送面试试卷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试卷安全。
5.4.4面试试题制作分为“考官用”试题和“考生用”题干,“考官用”试题由试题、测评要素和评分标准三部分构成;“考生用”题干只有试题题目。
5.4.5如考试采取直接进入面试的形式,编制面试试题时还需准备备用试题用于面试分数相同时加试。
5.5设置面试考场
5.5.1面试考场一般由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和候分室组成。
5.5.2面试室只提供给面试考官、面试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使用,内设考官席、监督员席、计分员席、核分员席、计时员席、考生席。
5.5.3候考室只提供给等候面试的考生、候考室工作人员使用。
5.5.4候分室只提供给等候宣布面试成绩的考生和候分室工作人员使用。
5.5.5未经同意,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室、候考室和候分室。
5.5.6必要时,可增设旁听席或旁听室,邀请群众代表现场观看面试全过程。
5.6成立面试考官组
5.6.1面试考官的基本资格条件
面试考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a)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
b)具有良好个人修养,公道正派,身心健康;
c)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d)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5.6.2面试考官享有的权利
面试考官享有以下权利:
a)按规定行使面试考官职责;
b)参加考官培训和工作研讨;
c)对面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d)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5.6.3面试考官组配备原则
面试考官按下列原则配备:
a)合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