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册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八年级政治教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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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册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八年级政治教案模板
第三册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_八年级政治教案_模板
一、 指导思想
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提出“新课程珠功能要从单纯注重传授知识转变为体现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做人”的要求,在《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教学设计中,要贯彻的指导思想是,学生在学科领域或现实 生活的情景中,通过发现问题、调查研究、动手操作、表达与交流等探究性活动,达到如下目标:
1、 在获取知识 的同时,获取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体验,培养科学态度和科学道德,养成探索问题实质和事物本质的良好习惯。
2、 通过“自主学习研究”,充分发挥学生的个体潜能和求知欲望,培养收集和利用信息、发现问题和民问题的能力。
3、 通过“合作学习探究”学会分享与合作,培养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 课前准备
教师
学生
调查掌握,适当协调
确定主题,选择伙伴
指导培训,适时帮助
接受培训,制定计划
随时关注,及时鼓励
收集材料,实施研究
提供条件,组织交流
形成成果,交流完善
1、 确定主题,选择伙伴。
教师要在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的基础上,提供若干与本课教学密切相关的选题供学生选择,学生在确定自己的选题的同时选择合作伙伴。
在《依法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主题下,又细化为“大气篇”、“土地篇”、“水篇”、“法律篇”、行动篇“等;教师在学生选择之后,适当调整过于集中或过于分散的小组。
2、 接受培训,制定计划。
教师在预见学生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相关培养。
如:
在“人类面临严峻的环境问题”主题研究中,学生个人或小组在接受如何查阅文件、网络资源,如何进行访谈调查、问卷调查、社会调查,如何进行数据归类、统计和分析等方法的基本常识的指导和培训之后,选定研究方法、明确分工、制定详尽的研究进度。
3、 收集素材,实施研究。
学生运用各种人方法,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利用信息,尽量多角度地思考问题并提出个性化的观点和结论。
如“大气组”可以采用统计、比较 数据的方法。
将我市某两个月的大气质量作比较 分析,并横向联系生物、地理、等学科的相关知识;“水组”可以采用实地考察对地理教师进行谈访的方法,分析我市水资源的状况成因并提出合理建议;“土地组”可以采用上网、剪报等方法搜集有关“沙尘暴”问题的知识、资料和图片等信息。
4、 形成成果,完善交流。
学生在依据研究方案进行实践的同时,要不断地完善和修改自己的研究成果。
这一过程中随时关注、适时指导,注意与相关学科老师建立联系,并积极提供条件,组织交流。
三、 课件制作
1、 充分利用网上已有资源,教师为学生提供相关网站,利用校园网进行信息传递与交流。
2、 教师利用也可以指导学生利用POWERPINT制作演示文稿;教师侧重在教学难点、课堂流程、主菜单的设计制作及音像资料的剪辑上。
3、 教师将师生作品、重要环保网站、网上信息进行链接,便于课堂上充分利用。
四、 教学流程
基本环节
教学内容
师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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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依法享有政治自由
二、公民依法享有政治自由(板书)
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我国宪法确认和保护的这六项自由,是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的表达意愿、参加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
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本形式。
(板书)
1、言论自由(板书)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通过语言表达意思的自由。
包括的形式有口头的和书面的。
其本质含义:
任何公民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发表言论的内容,只要不超出法律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涉;发言者不应由于自己的某种言论带来不良后果。
(2)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言论。
因为,滥用言论自由会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律不能允许的。
所以,言论自由要受到法律的限制。
第一,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第二,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侮辱、诽谤其他公民的人格。
因此,我国刑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文件都规定了相应的处罚。
举例 村委会主任雇凶“整残”村支书被判刑 新华社成都3月27日电:
村委会主任因不满村支书,雇用两名凶手将村支书伤害致死。
三名被告人最近分别被法院被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8年初,时任珙县下坝村村委会主任的张明均认为自己未被批准入党以及未能承包磷铵厂是村党支部书记周家富从中作梗所致,因而对周家富产生仇恨。
同年10月,张明均邀约其妻弟王夕超及其堂兄王夕华密谋将周家富“整残”。
随后,张明均先后两次共拿出3000元现金给王夕超、王夕华准备作案凶器。
同年11月12日早晨7时许,在下坝镇屠宰场守候的王夕超、王夕华见周家富从农贸市场返回行至珙县党校对面,立即冲上前同时持刀刺杀致其倒地后逃离现场。
周家富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00年1月10日,张明均被传讯归案。
同年7月26日,王夕华被抓获归案。
2001年2月5日,王夕超投案自首。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张明均犯罪动机卑劣,但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周家富死亡的结果是王夕超、王夕华在接受张明均对周家富故意伤害的教唆后,在实施过程中超越教唆内容的行为所致。
根据刑法“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夕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张明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夕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华社2003年3月27日
举例2:
南宁一男子网上骂人被判赔偿500元
3月19日,南宁市一名在网上侮辱和诽谤他人的网友,被城北区法院作出判决:
停止名誉侵害,赔礼道歉:
向原告精神损害抚尉金500元。
原告覃某网名为“开拓”,被告周某网名为“盐贩子”和“周伯通”,两人均在“久久论坛”和“逍遥谷”网站注册登记上网。
2002年8月22日,在“逍遥谷网站”“逍遥论坛”的“逍遥时报”讨论版,“周伯通”发表了“开拓,欠债可以不还吗?
”文章,同年8月25日,在“久久论坛”的“生活空间”讨论版,“盐贩子”发表了《我和开拓不得不说的故事》一文,上述贴子的点击人数均达数十人次至数百人次。
原告覃某认为,这些行为在网络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名誉侵害,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元。
被告周某则辩称,被告并未在网上发表什么言词侵害原告的名誉权,也不认识“开拓”。
任何人只要注册ID,都可以登陆“久久论坛”和“逍遥谷”网站,虚拟的ID用户只对虚拟的网络社会有影响,根本不会影响现实生活对真实主体名誉的评价,况且,贴子上的言词只是一种网络调侃的方式,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城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六条第二款中规定:
“选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原、被告虽然各自以虚拟的网名登录网站并参与网站的活动,但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聚会,已经相互认识并且相互知道网名所对应的人,且原告的“开拓”网名及其真实身份还被其他网友所知悉,“开拓”不再仅仅是网络上的虚拟身份。
被告数次发针对“开拓”即原告的言论,期间多次用侮辱性语言贬低“开拓”即原告的人格,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
但鉴于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影响有限,对原告提出的赔偿10000元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南国今报》 2003年3月21日 2、出版自由(板书)
(1)出版自由,是公民以出版物的形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2)和言论自由一样,出版自由也要依法行使。
除了要遵守行使言论自由的法律限制外,我国还禁止出版发行黄色、淫秽以及散布迷信等的出版物。
举例:
博士抄袭五万字 法院判赔一万元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 1999年至2001年将其国研所高级研究员张春子等人在《动态》上发表的六篇论文公开在其网站WWW.CITIC.COM.CN上发布。
2002年2月,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了《实践》一书,该书第二章由原某大学在读博士生王志强撰写,后经对照该章与中信公司国研所高级研究员张春子等写作的六篇论文,相同文字总计约5万字。
法院认为,王志强写作的《实践》一书第二章内容构成严重抄袭,王志强在抄袭上述作品时,未向张春子等四人及中信公司核实权属问题,未尽第三人的注意义务。
其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王志强在侵权时作为在读博士生,主要任务是进行研究工作,大量抄袭他人作品,侵权程度严重,应承担相应责任。
经济管理出版社对其发表的作品,没有尽严格审查义务,而且,其以赢利为目的对该书进行出版,理应与王志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判令被告王志强和经济管理出版社赔偿中信公司一万元并赔礼道歉。
——《北京青年报》2003年05月29日 3、结社自由(板书)
(1)结社自由,是公民为一定的宗旨,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或者参加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在我国,凡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而组成的社会团体,都受到国家的保护。
(2)我国法律既保护公民享有结社会自由,又禁止和取缔不法分子假借这种自由搞非法组织和破坏活动。
在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抗击SARS时,“FLG”邪教组织趁机利用种种手段进行破坏捣乱。
4月中旬以来,河北省承德、张家口、廊坊、保定、沧州、衡水等地接连发生了“FLG”邪教分子利用非典疫情制造谣言、破坏社会安定的案件。
他们散布“末世论”,企图引发社会恐慌,声称“在中国爆发的非典型肺炎是警示那些迫害和仇视大法的人的”。
他们散布“练‘FLG’不得非典”的谬论,企图借机鼓动“练功”、发展成员、恢复地下组织。
“FLG”分子宣扬练习“FLG”的人血液中有超常的嗜中性白细胞,免疫功能增强,妄称“身带‘FLG’传单,不传染非典型肺炎”,“非典型肺炎,在全国蔓延,记住大法好,与你不相干”。
他们还不择手段进行反转化活动,利用非典疫情恐吓已转化人员,使一些已转化人员出现反复。
最近,河北省连续侦破81起“FLG”分子传播邪教、破坏防治非典工作的违法犯罪案件。
截至6月4日,该省共抓获180名“FLG”违法犯罪分子,有力打击了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维护了防治非典工作大局和社会稳定,在抗击非典特殊时期发挥了维护首都稳定的“护城河”作用。
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板书)
(1)集会自由,是指公民有聚集在一定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权利。
包括露天集会和室内集会两种场所。
(2)游行自由,是指公民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自由。
(3)示威自由,是接线员公民在露天公共场所或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自由。
三者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共同点
若干人共同表达意愿
不
同
点
形式
场所
集会
发表意见(说)
露天或室内
游行
列队行进
露天
示威
集会、游行、静坐
露天
举例1:
据2002年9月10日《大河报》报道,9月9日,郑州退休老教师郭明拿到了郑州市公安局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许可决定书》,在9月10日教师节的中午,他将和其他400多名退休老教师在中原路上(京广路至大学路段)以集会游行的方式庆祝教师节。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上街游行示威是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为什么还要经过批准呢?
这种想法不对。
比如郑州老教师的这次游行,郑州公安部门在批准的过程中,会按照《郑州市集会游行示威规定》这个法规中的条款,对游行或示威的内容、人数、路线、时间等进行审查和备案,做到心中有数,有利于对游行现场交通秩序的管理,有利于对游行的程序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监督等,同时也给参加游行的人提供一个必要的约束,防止少数人在行使自己权利时侵犯他人的权利。
举例2:
在天安门广场地区寻衅滋事的外籍人全部离境
2001年11月20日下午,35名外籍人在北京天安门广场地区打出“FLG”邪教内容的横幅,“打坐”示威、呼喊邪教口号,宣扬邪教。
鉴于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和中国有关处理邪教的法律,有关部门对他们进行了训诫、警告和教育,依法做出了限期离境的处理,并给予了人道待遇。
到21日19时前,这35名外籍人已按中国有关部门的处理全部离境。
学生小结
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识记: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识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确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知道行使立法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二、能力目标:
1、培养学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形成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2、培养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搜集、整理资料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
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使学生关心国家的政治生活,提高自己的主人翁意识;通过讲述“生活在法治的国家里”一目,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依法办事、依法律已的意识;
课时安排:
一课时
课型选用:
合作教学
教学方法:
讨论法和讲解法相结合
教学流程:
1、5分钟时政演讲,学生互动、教师点评;
2、导入新课:
教师:
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是哪三个方面?
本节课,我们就要在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上,继续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相关内容。
学习新课:
第二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板书)
教师: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人民当家作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础,那么,在我国,人民是怎样当家作主的?
1、人民怎样当家作主(板书)
教师(启发学生思考):
中国人民站起来、当家作主,开始于什么时候?
以什么事件作为标志?
教师归纳: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做了主人。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事务。
但是,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地域辽阔,不可能每个人都直接去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采取何种方式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呢?
(1)、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形式(板书)
学生回答:
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国家权力机关。
再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分别行使管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各项权力。
讨论:
人民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人民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
教师:
对。
这种方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们可以用个图示来把它清楚地表示出来。
(学生活动,设计图示)
(学生出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示意图)——略
教师:
点评(略)
教师:
该示意图表明:
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选举出的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讨论和决定国家大事,从面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性质,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板书)
教师:
指导学生进行要点归纳。
教师:
引导学生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人民选举人民代表属于公民的什么权利?
这个权利的实现需具备什么条件?
选举“三好学生”等,是否这里所讲的选举?
要求?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何区别?
(是不是只是开会而已——开会只是其工作方式之一;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出的代表组成的国家权力机关;)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性质有何不同?
学生:
回答(略)
教师: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板书)
教师: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哪些职权?
(指导学生快速阅读教材P95第一段)
教师:
你能举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的实例吗?
示例:
如200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10月,十届人大十二次会议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提交
提交审议、通过《物权法》、选举法等,并请学生说出其中的变化。
教师:
还有哪些职权?
指导学生阅读P94材料;
归纳: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
活动:
国家大事知多少?
1、现在我国的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职务分别由谁来担任?
他们是由谁来任命的?
2、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这些法律是由谁来制定的?
学生活动:
略;
教师:
2、生活在法治的国家里(板书)
教师: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1)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板书)
教师:
如何理解法治?
为什么说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请同学们各抒已见。
提示: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
为什么?
教师:
(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有法可依:
你觉得我们国家还应制定或修改哪些法律、法规?
为什么?
有法可依,是否就可以实现依法治国了呢?
——有法必依。
你的身边是否有有法不依的现象?
该如何改正?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体现了法律的什么特征?
体现了我国公民权利的什么特点?
请举几个例子。
依法法国,建设法治国家,首先政府要依法行政。
(3)政府要依法行政。
(板书)
教师:
引用教材相关内容。
你身边有违法行政的事例吗?
今后,你碰到这类事情,该怎么办?
(4)个人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板书)
教师:
请同学们再看教材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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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
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使学生认识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最高的行为准则。
过程与方法:
结合宪法和法律的有关原则和规范,具备基本的辨别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或公民个人行为是否违宪违法的能力;通过对相关案例的分析,认识到任何人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对一些真实案例的分析,深刻认识“人治”的危害及“法治”的重要性,增强法治观念;通过对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的正确理解和认识,感受到宪法具有的最大权威,树立宪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观念。
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意识到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必须承担的责任,初步培养承担依法治国的历史责任感。
教学建议
教材分析
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
首先是学生对什么是国家机关及相应行使的职责不太了解、较陌生,理解上有一定的难度。
同时,对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学生有自己的看法。
教师要进行引导,在教法上需多下工夫。
这是本框的一个难点。
2、国家机关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学生对什么是“未授权”,可能存在一定的疑问,教师不要回避问题,可结合一些实际案例来讲解。
此处在教法上也有一定难度。
3、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
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而社会上存在一些个别党员腐败堕落的现象。
因此,学生可能产生一些想法。
我们要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这些社会现象,学会正反两方面看问题。
教法建议
1、本框是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在“治国安邦”方面的具体体现。
为了便于学生理解,可用一个相关的时事报道或贴近学生实际生活的案例(最好是录像的形式)导入,令学生思考、讨论,从而明确无论是国家机关、团体和组织,还是个人的行为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最高的行为准则。
2、为了能使学生主动开展探究活动,可以利用书中的小栏目“议一议”——谈谈你对“权大没有法大”的看法。
首先,用此栏目引发学生思考、质疑;然后,引导学生开展探究,深入研究“为什么?
”
教学设计示例1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展示:
法律体系金字塔)
1、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导入新课:
今天,我们要进一步探究宪法的相关问题。
了解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治国安邦”方面的具体体现。
二、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板书)
教师出示一张表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行使立法权
政府
行使行政管理权
法院
独立行使审判权
检察院
独立行使检察权
学生联系表格,讨论“权大没有法大”这句话
学生讨论后,归纳:
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
(板书)
教师:
展示几个案例(可参考教材中的三个案例)
学生活动:
请同学们讨论、分析。
归纳:
(1)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
(2)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做宪法和法律规定做的事
(3)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做宪法和法律未授权的事
2、宪法是一切团体和组织的最高行为准则。
(板书)
教师出示近年来我国的几大贪污案的处理结果。
(见扩展资料)说明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但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3、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板书)
宪法第56条规定,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
教师给学生介绍前一时期的热点新闻——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被依法拘留。
一般来说,宪法通过三种方式规范公民行为:
(1)提倡或肯定公民的某些行为。
(板书)
(2)禁止或否定公民的某些行为。
(板书)
(3)要求公民必须做出某些行为。
(板书)
教师简单讲解后,
学生活动:
围绕以上三方面内容各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
(先个人思考一分钟,然后小组讨论三分钟,最后小组推举代表说一个大家认为较有代表性的事例。
)
学生小结。
教学设计示例2
复习提问:
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
因为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导入新课:
宪法地位的确定,不仅有一系列法律为之配套,而且要有大批国家机关和行政管理人员为之服务。
在各级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行使国家权力的时候,必须遵循一个至高无上的原则:
二、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板书)
1、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板书)
提问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谁?
人民通过什么方式管理国家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关系?
(学生回答后,教师总结。
)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宪法把国家权力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有最高的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但这些权力的具体落实要通过各种国家机关,即人民代表大会把部分权利交给政府、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行使。
反过来说,不同性质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行使着不同的国家权力。
(阅读教材,回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分别行使哪些国家权力?
)
提问:
行使这些权力的机关和部门人员,如何遵守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的规定?
(1)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做宪法和法律禁止做的事。
(板书)
中国几千年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