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塔作业施工方案评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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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塔作业施工方案评审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
航天兴隆国际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
东西湖区金银湖马池中路
建设单位:
武汉鑫瑞隆祥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武汉市建筑设计院
监理单位:
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三江监理部
施工单位:
湖北三江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塔吊安装单位:
武汉市世峰建设机械有限公司(1#塔)
湖北鑫江建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塔)
武汉市鼎顺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3#塔)
湖北沙洋长林建筑机械有限公司(4#、5#塔)
湖北中科宏泰工程机械有限公司(6#、7#塔)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32627.55m2(含地下室13776.15m2)。
本工程±0.000相当于21.45米,地上七栋主体,1#楼地下1层、地上30层建筑总高度90.45m,2#楼、3#楼、6#楼、7#楼地下1层、地上28层建筑总高度84.45m,4#楼、5#楼地上18层建筑总高度54.45m。
本工程需设置七台塔吊满足施工要求,为防止在施工中塔臂互相碰撞以及避让北面高压线塔,在设置塔吊位置、和安装及使用过程中必须遵照下列措施执行。
以保证塔吊作业安全措施。
1.2、施工塔吊现场技术参数及布置情况:
塔吊编号
1#
2#
3#
4#
5#
6#
7#
型号
TC5610
TC5610
TC5610
TC5610
TC5610
TC5610
TC5610
自由高度(m)
40.5
40.5
40.5
40.5
40.5
40.5
40.5
初始安装高度(m)
4
30
终止高度(m)
1
105
95
扶墙数
4
4
4
2
2
4
4
最大工作半径(m)
56
56
56
56
56
56
56
安装半径(m)
37
37
50
45
50
50
45
端部最大起重量
1.3T
1.3T
1.0T
1.0T
1.0T
1.0T
1.0T
第一次附墙高度
2
23
第二次附墙高度
38
38
41
44
47
38
41
第三次附墙高度
56
56
59
/
/
56
59
第四次附墙高度
74
74
77
/
/
74
77
1.3、塔吊安装的位置关系
根据施工需要,航天兴隆国际1#塔覆盖整个1#楼主体结构施工及地下室结构施工的局部。
2#塔吊覆盖2#楼主体结构施工及地下室结构施工的局部。
3#塔覆盖3#楼主体结构施工及地下室结构施工的局部。
4#塔覆盖4#楼主体结构,5#塔覆盖5#楼主体结构,6#塔覆盖覆盖6#楼主体结构施工及地下室结构施工的局部。
7#塔覆盖7#楼主体结构施工及地下室结构施工的局部。
除少量的作业盲区外,施工现场所用的七台塔吊基本能满足本工程的施工需要。
4#楼、5#楼属于一标段,目前已经施工至6层结构。
1#楼、2#楼、3#楼、6#楼、7#楼属于二标段,4#塔与5#塔即将在7层结构进行附墙和顶升作业。
存在交叉作业的相邻塔机中心距离:
1#塔与7#塔塔机中心距离为64米;1#塔与3#塔塔机中心距离为74米;2#塔与3#塔塔机中心距离为68米;3#塔与4#塔塔机中心距离为57米;3#塔与5#塔塔机中心距离为77米;4#塔与5#塔塔机中心距离为63米;5#塔与6#塔塔机中心距离为75米;6#塔与7#塔塔机中心距离为93米。
整个施工场地临时围墙范围内无建筑物,施工场区外东南角有一栋23层建筑物,距离最近的4#塔吊中心有54米,围墙北面马池路边有一条220KV架空高压线,距离最近的1#塔吊中心有47米。
1.4、技术准备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收集相关的塔吊资料和现场相关数据,编制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专项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过公司总工审批,方案中应充分考虑各栋号间塔吊相互错开,保证塔吊起重臂高度在路边高压线塔及高线线上保持安全距离,保证塔吊起重臂与塔身、起重臂与平衡臂间相互错开。
1.5、平面布置的原则
1、塔吊施工尽量覆盖作业面。
2、塔吊相互之间满足安全距离,在平面位置不能错开时,必须保证塔高错开满足安全高差。
3、塔吊根据相邻建筑物分布情况及塔吊水平距离对塔臂长度进行调整。
4、因塔吊布置较多,布置时利用了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塔吊顶升工作,来保证满足各塔吊高度的高差。
5、便于安装和拆卸。
1.6、群塔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详见附件一)
第二章、编制依据
2.1、主要规范、规程、标准
主要依据: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质建【2009】87号);
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除、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8);
5.《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武建字【2008】142号);
6.《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手册》
相关文件:
1、航天兴隆国际工程施工图纸
2、航天兴隆国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航天兴隆国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
4、航天兴隆国际工程塔吊安装专项施工方案
5、TQZ63(TC5610)型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第三章、危险源分析及对应的安全措施
3.1、危险源分析
根据现场塔机布置及周围环境,分析其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及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形,针对危险情形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如下表,各塔机分别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安全措施:
序号
危险源
可能导致的情形
主要安全措施
1
交叉作业塔机相互间发生碰撞
相邻塔机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高度
1、相邻塔机高度错开;
2、通过控制各栋号施工进度,便于塔机高度错开。
2
相邻塔吊同时进入交叉作业区
1、施行塔机避让规则;
2、设置塔机进入交叉作业区小车幅度报警系统;
3、向塔吊司机安全交底
3
作业过程塔吊吊钩未升到安全高度突然停电,风力推动塔机向相邻塔吊旋转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电源;
2、备用木楔
4
非工作状况塔机吊钩未停放在安全范围
1、向塔吊司机安全交底;
2、监督检查
5
碰撞相邻建筑物、临时设施上方坠物
临近建筑物吊物
1、通过对塔机旋转限位划定工作区域;
2、配备专人指挥
6
碰撞在建建筑物
1、通过对塔机旋转限位划定工作区域;
2、制定6#塔吊的回转限位范围,并设地锚;
3、1#塔、2#塔缩减吊臂为37米;
4、向作业人人员安全意识
7
吊钩或吊物低于建筑物时向建筑物方向旋转
1、设置可视报警系统;
2、设置旋转限位;
3、向塔吊司机安全交底
8
工作过程中突然停电或下班后吊钩高度低于建筑物,风力推动塔机旋转
1、配备换转刹车备用电源;
2、配置备用木楔;
3、停止作业时将吊钩起升到安全高度
9
旋转限位失灵,操作失误
1、专人定期检查、调试;
2、向塔吊司机安全
10
高压线
吊臂或吊钩与高压线触碰或距离太近引起触电
1、1#塔、2#塔吊臂缩减为37米;
2、对1#塔、2#塔吊臂上安置幅度报警系统,使吊臂朝向北方作业时吊物始终与高压线塔保持安全距离。
11
顶升作业
顶升加节过程中时吊臂或吊物碰撞建筑物
1、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
2、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停止作业,并将吊臂按平面图所示位置固定。
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
4.1、各种安全距离计算
群塔机同时作业,既要使塔机发挥应有的工作效率,又要保证施工安全,在进行垂直运输施工方案设计时,必须特别注意塔机安全高差的控制。
安全高差的控制在于保证群塔的安全;高差太小,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过大,由于群塔的连续排序,可能造成连锁反应,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塔机的高差须进行合理的计算。
在现行规程中,许多规程对塔机的高差进行了规定,但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如《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中第10.5条规定:
“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位(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这是最低的高差要求。
新颁布的《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第4.4.25条规定“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塔机时,应保持两塔机间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离不得小于2.5m”。
故可以参考以下步骤确定合理的高差值。
4.2、确定高差计算参数及合理的高差数值
计算塔机高差常用的参数有:
①塔基高差Hj;
②塔机起重截面高度Bh;
③塔机塔帽高度Tm;
④高位、低位塔机起重臂到基础顶面高度HG、HD;
⑤高、低位塔机起重臂安装高差△H。
群塔布置竖向设计中,塔机高差参数的合理确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⑴、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长的高差计算:
△H/=HG-HD+Hj≥Bh+hf+D=4.5
⑵、起重臂交叉大于1/2起重臂长,且小于3/4起重臂长的高差计算:
△H/=HG-HD+Hj≥Tm=7
⑶起重臂交叉大于3/4起重臂长(或覆盖低塔塔身)的高差计算:
△H/=HG-HD+Hj≥Tm+2m=9
1#塔吊与2#塔吊不存在交叉的情况,1#塔吊与7#塔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臂长的情况,2#塔吊与3#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3/4臂长的情况,3#塔吊与1#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臂长的情况,3#塔吊与4#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3/4臂长的情况,3#塔吊与5#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3/4臂长的情况,,4#塔吊与5#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3/4臂长的情况,,5#塔吊与6#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3/4臂长的情况,5#塔吊与7#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长的情况;6#塔吊与7#塔吊属于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长的情况;
4.3、塔吊顶升的程序
根据本工程开工实际情况,4#塔、5#塔两块施工区先施工,1#塔、2#塔、3#塔、6#塔、7#塔五个施工区块延后三个月同时开始施工,七台塔吊必须按照设计方案高差错开顶升。
使用单位应合理安排工程式进度,保证回转范围发生干涉的塔机在顶升加节时保持足够的高度差。
应按“就快不就慢”的原则,根据工程进度统一确定塔机顶升高度和到位时间。
各塔机必须按正确的高度、时间如期完成顶升,不得提前或延时。
1、4#、5#塔吊设置两道扶墙,高度以7层楼为一个附墙高度,即7层和14层分别设置一道附墙,共两到附墙。
1#、2#、7#塔设置4道附墙,分别在5层、11层、17层、23层各设置一道附墙,3#、6#塔设置4道附墙,分别在6层、12层、18层、24层各设置一道附墙,
2、塔吊顶升应遵循安全距离要求,如平面位置不能错开,则应在竖向进行错开,错开距离满足上一条要求10米。
3、4#塔、6#塔、7#塔严禁大臂摆至相邻建筑物顶部进行施工,当塔身高度与相邻建筑物高度不能满足安全距离时,必须对塔吊的回转范围采取限位措施。
4、塔吊标准节顶升,考虑到塔吊标准节的租赁费用和实际现场的使用情况,塔吊可分两次或多次顶升至最终高度。
塔吊的顶升应严格按照塔吊安装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
塔吊顶升前必须由项目部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塔吊顶升申请表》,经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顶升。
5、塔吊顶升工作由塔吊安装公司负责,每次顶升完毕后应核对起重臂高差是否满足安全距离要求,完成后交项目部安全部保存资料。
本工程塔吊安装高度错开10米(即△H/=10)可以满足安全高度。
4.4、安全技术措施
1、由于一期工程4#楼与5#楼提前进行施工,5#塔吊目前吊臂长度为55米,东边覆盖到4#楼建筑物、西边覆盖到6#楼建筑物,根据安全技术规范要求,5#塔必须缩减为50米才能满足群塔作业防碰撞安全方案。
因此,5#塔在附墙顶升前要进行缩减臂长。
根据进度计划,1#、2#、3#、6#、7#塔吊安装时,4#、5#塔吊已经完成一道附墙和顶升,使其与4#、5#塔吊存在交叉作业的3#塔、6#塔、7#塔能同时满足10米以上垂直高差。
2、严禁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吊同一时间在同一吊点吊物。
3、严禁塔吊吊钩伸出围墙外吊物。
4、白天施工旋转大臂时相邻两塔间依靠可视系统和限位报警系统以及指挥信号工指挥相互提示,以错开材料吊放区域和错开吊放时间。
除每个塔吊配备专职指挥员外,并配备两名总协调员,统筹监管各塔吊的吊放区域,以保证相邻两塔间满足安全距离。
5、调试塔机回转限位,控制4#塔、6#塔、7#塔吊在限定的工作区域内作业。
6、在地面设置多跟涂上警示油漆的钢管,上插红旗。
钢管位置与旋转限位的起止点对应,以利于回转限位经常性的检查和提醒塔吊司机及信号指挥在作业区域内吊物。
7、增设回转刹车备用电源即蓄电池,塔吊在工作状态下时对其充电。
针对工作中突然停电以及吊钩未提升到位时,使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和制动。
8、每台塔机上预备4块木楔,遇停电情况除利用备用电源进行回转制动外,还应及时将回转齿圈与回转小齿轮用木楔楔紧,防止风力推动起重臂旋转碰撞相邻塔吊或建筑物。
来电后应及时将木楔松脱。
9、塔机设置进入交叉区域报警装置,利用回转多功能限位开关触点与电铃连接,塔机进入交叉作业区域时限位触点动作,电铃报警,提醒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
塔机已进入危险区域,应谨慎操作。
10、现场临时设施(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仓库、配电房)按《武汉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的要求搭设,设置双层防护棚。
11、尽管塔机臂竖向已错开一定的距离,但是,如果两台相邻塔机的塔机臂同时处在同一立面位置,仍然会相互妨碍并产生安全隐患,因此,在塔机使用过程中,必须注意相邻塔机的动态。
信号员在发出启动信号之前要观察相邻塔机臂是否在离自己的塔机臂较近的地方或正向自己的塔机臂方向移动,根据情况决定发出启动信号的时间;在塔机臂移动的过程中,塔机司机也要密切注意相邻塔机臂的移动情况,一旦发现两个塔机臂向一个方向靠近,应立即停止移动或向反方向移动塔机臂。
4.5、群塔作业防碰撞原则
随着施工使用的要求,两台塔吊将同时作业,塔吊大臂相互交叉影响,施工作业时如果协调不力会出现不安全因素,所以施工作业时要求:
①塔吊司机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交班、接班人中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②当一台塔机运行时,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另一台塔的运行情况,然后再进行作业。
③后塔让先塔:
在塔吊大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要避开先进入该区域内的塔吊。
④动塔让静塔:
在塔吊大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有回转或有变幅小车行走时,动塔应该避开静塔。
⑤轻车让重车:
在塔吊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⑥客塔让主塔:
当一塔机(客塔)大臂进入对方塔机(主塔)工作区域时,则客塔要主动避让主塔。
待主塔工作完毕或先行作业后,客塔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
4.6、相互交叉作业区域(详见附件二)
第五章、安全管理措施
5.1、塔机运行岗位职责
项目部对塔吊安全使用监理监督、项目部管理、作业人员实施的管理机制。
1、建设单位安全职责
①、组织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事故进行救援;
②、负责协调一、二标段施工中的工作纠纷问题;
③、组织项目安全生产例会。
2、监理单位安全职责
①、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②、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③、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④、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情况;
⑤、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⑥、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3、塔吊安装单位职责
①、编制塔吊基础方案和安装方案;
②、定期对塔吊进行检查和故障检修;
③、负责塔吊的安装、顶升、拆除工作。
4、使用单位职责
①、严格按照安装单位提供的基础方案施工;
②、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附墙、拆卸及时上报监理和安全监督部门审批,手续齐全后方能组织作业;
③、对塔吊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5、项目经理职责
①、负责配备相关人员,明确责任范围;
②、组织对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督促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检查整改制度的落实。
6、生产经理职责
①、对塔机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管理制度;
②、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③、配合项目经理定期组织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对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④、发生事故时,责任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工作。
7、项目安全员职责
①、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履行塔机安全作业的管理与监督;
②、宣传贯彻相关政策、规章、制度;
③、对项目塔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④、对塔机作业制度的贯彻与落实进行检查与指导;
⑤、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的落实到位。
8、塔机长岗位职责;
1、按照群塔作业防撞措施,组织塔吊指挥和进行学习和应急演练;
2、带领作业人员对塔机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3、对于作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作业人员进行交流,问题严重应及时向项目部反映;
9、塔吊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①、熟悉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和塔机作业规程,对本方案各项规定清楚,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②、每班作业前后对塔机检查,并定期进行维护;
③、严禁塔机带故障作业、违规作业;
④、严格执行塔机司机日常检查、项目每周检查、租赁公司每月检查的检查制度;
⑤、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塔机作业人员的安全例会,对塔机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制定纠正措施;
5.2、塔机操作的相关规程与制度
1、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并卸去吊钩上的吊索,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2、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动频率,且要做到专机专用。
3、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
指挥人员末经主管和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塔机的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了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注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
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周围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
安全指示语言尽量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当塔机暂停工作时,变幅小车靠近在大臂根部,塔机大臂要转到适当位置,避免与另一塔机大臂或拉条相碰,大臂方向顺风向停放,且要牢牢锁臂。
吊钩上如有吊物必须把吊物卸取掉,关上电源总开关,闸箱落锁方可离开。
7、信号指挥要充分考虑到两塔交叉作业的可能,因此信号指挥人员应与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换班时采用当面口头交接。
信号指挥人员指挥塔机动作时,必须遵守以上群塔使用原则,不得私自更改。
8、各信号指挥人员在指挥本塔工作时,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必要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或旗语,以告诫塔吊司机,注意安全操作。
9、各种限位装置不得随意更改,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
防雷接地必须经常检测。
10、挂钩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规定。
清楚被吊物重量,被吊重物不得超过塔吊所规定的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捆扎,捆扎必须牢靠,当被吊物跨越幅度较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
11、如遇刮大风(五级以上)、打雷、下雨的恶劣天气,塔吊司机、信号工、挂钩工不准再进行吊物工作。
大风大雨过后要加强检查,有隐患及时排除。
12、起吊重物小车不得超过北侧围墙,在人行通道上用钢管和木板搭设防护棚。
5.3、施工中塔吊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运行要求保证各塔之间有10米的高度差,在危险交叉作业区中内无钢结构部分的硬性碰撞。
2、各塔大臂在危险的交叉作业幅度处安装特殊警示牌。
3、各作业区塔机控制室均装有小车行程及可视报警装置,在危险情况出现时,司机可以响铃或鸣笛报警。
4、在施工运行时要求时刻注意使用塔吊限位器,在休息时段内,也要注意使用塔吊限位器,保证塔吊大臂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摆动;
5、塔吊作业班组人员每塔要求配备一个司机,两个指挥及司索工,协同施工运行,防止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
6、塔吊在非施工时段内,吊钩收起至大臂位置,固定;
7、塔吊在施工作业时,起吊重物、回转都必须在允许范围内进行,防止对周围建筑物的碰撞。
8、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②信号不清不准吊;
③吊物下有人不准吊;
④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⑤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⑥斜拉斜挂不准吊;
⑦散物捆扎不牢不准吊;
⑧零杂物无容器不准吊;
⑨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
⑩遇有大风、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准吊。
9、为保证群塔作业时,塔吊与人员安全,要求司机和指挥人员在遵守“十不吊”的吊装规定外还需遵守下列特殊的吊装规定:
①司机必须注意观察变幅小车位置,进入交叉作业区前,要观察对方塔吊作业情况。
②司机操作塔吊回转时,变幅小车必须离开交叉作业区。
③指挥人员要注意对方塔吊动作,发现情况要立即用对讲机向本塔吊司机机发出警告。
④当塔吊自身出现故障可能进入作业危险区,司机和指挥应立即向对应塔发出警告,对应塔的司机立即动作,离开危险作业区。
⑤司机下班或交接班时,要将大钩收起,变幅小车回到大臂根部。
5.4、塔吊顶升安全管理措施
1、所有操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塔吊拆装作业,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及工法进行,必须由持有操作证的起重人员完成,严禁无证操作。
3、顶升作业必须在专人指挥下操作,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严格听从信号指挥。
4、项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塔吊附着点的施工必须尽可能地提前进行。
5、作业现场的正下方必须设置不小于20米×20米的安全作业区,并做明显标志以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6、4级风以上严禁顶升作业,5级风以上严禁塔吊附着安装。
7、塔吊附着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2‰,塔吊附着以上塔身垂直度必须控制在4‰。
8、在塔吊顶升或降塔过程中,严禁回转、起升作业。
9、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均须持证上岗。
在塔吊运行过程中,双方使用认可的信号指挥形式,如对讲机、旗语、哨音、电铃等。
10、塔吊司机在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十不吊”,保证安全运行。
在停止作业时,必须保证大臂、小车及吊钩停放在安全部位,保证与其它塔吊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塔吊突然断电后应及时卸除吊物,将吊钩临时固定,防止起重臂转动,造成相连塔吊起重臂与钢丝绳碰撞;塔吊运行时,塔吊之间、塔吊与附近建筑物之间必须保证一定的安全距离。
11、塔吊司机在作业前和作业后,应对塔吊进行检查和保养,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塔吊的各项安全限位必须齐全可靠。
塔身标准节之间的连接销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间的联接销都必须穿开口销。
12、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
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应打开安全警示灯。
13、塔机必须有良好的电气接地措施,防止雷击,遇有雷雨严禁在底架附近活动(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用∠50*50*5角钢预埋在地下并与塔身进行有效连接)。
14